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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劳务品牌培训项目 进城务工人员知识读本培训教案. 西峰职业中专 金虎平 2012 年 5 月 16 日. 进城务工人员 的权益与义务. 一、进城务工前的准备 (一)国家对农民进城务工的方针 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 (二)农民工享有的 8 项基本权利 1 、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2 、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3 、休息休假的权利;. 4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 、接受培训的权利; 6 、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7 、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8 、法律规定的其它劳动权利。 (三)避免权益受到侵害应当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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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劳务品牌培训项目进城务工人员知识读本培训教案甘肃省劳务品牌培训项目进城务工人员知识读本培训教案 西峰职业中专 金虎平 2012年5月16日
进城务工人员 的权益与义务
一、进城务工前的准备 (一)国家对农民进城务工的方针 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 (二)农民工享有的8项基本权利 1、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2、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3、休息休假的权利;
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接受培训的权利; 6、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7、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8、法律规定的其它劳动权利。 (三)避免权益受到侵害应当做到: 1、了解一些与务工有关的法律知识; 2、应签订劳动合同并妥善保存。
(四)培训与就业 1、对进城务工者的基本要求 1)年龄上的要求 2)身体上的要求 2、应携带的基本证件 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明和职业资格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6—49育龄妇女);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其他能证明自己特殊身份的证件;预备几张照片
3、进城前培训的必要性(讨论) 4、培训的途径 1)参加县乡农业部门和劳动部门培训班 2)参加职业高中、技校、夜校、专门的职 业培训学校的学习 3)参加企业培训 4)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建筑技能培训 5)特殊工种参加县级以上相关部门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上岗证
5、进城务工择业的途径 1)参加当地政府部门组织的劳务输出; 2)参加当地建筑企业组织的劳务输出; 3)通过正规合法的劳务中介机构介绍; 4)通过亲朋好友介绍或个人外出找工作。(注:有一定风险,要选择较为了解的建筑企业)
6、择业时应注意和预防的事项 1)尽量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或从电视、报纸等媒体了解务工信息; 2)找工作一定要到正规的劳动力市场,不要到一些街头巷尾黑中介机构寻找工作; 3)择业时应选择正规的、持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施工企业,不能选择无资质的企业或“包工头”。
二、 《劳动法》与劳动权益保护 (一)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问题 1、为什么要签订合同 2、签订合同的原则 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3、合同必须要具备的条款 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工资;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4、《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 1) 关于试用期的期限规定①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③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④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试用期的工资标准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5、签订合同应注意的事项 1)应当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还规定:用人单位若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2)用人单位不能向劳动者收取“三金”,不能扣留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2)用人单位不能向劳动者收取“三金”,不能扣留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3)学会辨认无效劳动合同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及采取欺诈、威胁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4)工资支付条款要明确是按月支付或按进度支付的工资比例和绝对数。 5)劳动者应至少一式两份。劳动者应留存一份,妥善保管。
(二)关于工资问题 1、最低工资标准 2009年湖北省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档:660 庆阳市区、西峰区、环县 第五档:580 华池县、镇原县、宁县 2、工资的支付 1)支付形式:人民币 2)支付对象:劳动者本人或代领
3)支付方式:直接支付或委托委托银行发放 4)支付时间:约定时间,如遇休息日、节假日应提前支付 ; 5)支付周期: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对完成一次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任务的劳动者,可按约定在任务完成后立即支付 6)解除或终止劳动合时,应一次性付清工资7)用人单位应书面保留支付工资数额、时间、领取姓名及签名,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8)支付工资时应提供一份个人工资清单
3、拖欠工资、克扣工资的解决方法 1)向工程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2)向项目经理或其所属施工企业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申请劳动仲裁;提请劳动保障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解决;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保障部门可责令用人单位支付拖欠或克扣的工资,并加付相当于工资总额25%的经济补偿金,并可责令支付相当于工资总额、经济补偿金总和一至五倍的赔偿金)
(三)关于劳动保护问题 1、企业必须提供必要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设施《职业病防治法》 2、施工现场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生活区设置应当符合安全要求;职工用餐、饮水、休息场所符合卫生标准;不得在未竣工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 3、必须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四)关于社会保险问题 1、农民工交纳社会保险的类别与方法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 2、工作中发生伤害,认定为工伤的范围: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
害的;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下列情形,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
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被鉴定为工伤后的待遇《工伤保险条例》 医疗待遇 死亡待遇: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一次性死亡补助金(48—60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伤残待遇: 1)一至四级伤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一级:24个月本人工资;二级22个月;三级20个月;四级18个月 伤残津贴: 标准:一级:本人工资的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五至六级伤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五级:16个月本人工资;六级14个月 3)七至十级伤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七级:12个月本人工资;八级10个月 九级:8个月本人工资;十级6个月
(五)关于劳动争议的处理问题 1、《劳动法》关于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 第77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60日内)、提起诉讼(15日内),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2、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 1)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3)人民法院 3、劳动争议的解决
三、法律援助 1、申请法律援助的两个要求 1)参与诉讼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 2)申请援助事项符合法律的规定: 包括: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请求付给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主张因见义勇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2、向谁提出法律援助申请 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律师事务所
四、义务与法律责任 1、进城务工者应履行的5项基本义务 1)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条例; 3)维护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 4)爱护公共财产,维护国家利益; 5)依法纳税。
2、建筑业务工人员的基本准则 1)严格遵守国家及务工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不聚众上访滋事扰乱公共秩序,不妨害公共安全,不打架斗殴等侵犯他人人身权利,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2)遵守社会公德。 3)遵守职业道德。 4)安全生产,珍惜生命。 5)努力钻研业务,提高职业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