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1

第二章 法医学发展简史

第二章 法医学发展简史. 第一节 我国古代法医学的伟大成就. 一、法医检验兴起的条件. 社会分工,出现专门替人看病的医生 --- 可能性 阶级、法律的出现 ---- 必要性. 二、医学、法学 —— 法医学. 春秋战国-先秦-汉代法医检验兴起的表现: 春秋战国- 《 礼记 . 月令 . 孟秋之月 》 记载:命理瞻伤、察创、视折、审断,决狱讼,必端平。. 第一节 我国古代法医学的伟大成就. 先秦- 《 法律问答 》 :杀伤(工具、部位、程度)、杀婴(有无先天畸形)、麻风病等的检验处理

Download Presentation

第二章 法医学发展简史

An Image/Link below is provided (as is) to download presentation Download Policy: Content on the Website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and may not be sold / licensed / shared on other websites without getting consent from its author. Content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only. Download presentation by click this link. While downloading, if for some reason you are not able to download a presentation, the publisher may have deleted the file from their server. During download, if you can't get a presentation, the file might be deleted by the publisher.

E N D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第二章法医学发展简史

  2. 第一节 我国古代法医学的伟大成就 一、法医检验兴起的条件 • 社会分工,出现专门替人看病的医生---可能性 • 阶级、法律的出现----必要性 二、医学、法学——法医学 • 春秋战国-先秦-汉代法医检验兴起的表现: • 春秋战国-《礼记.月令.孟秋之月》记载:命理瞻伤、察创、视折、审断,决狱讼,必端平。

  3. 第一节 我国古代法医学的伟大成就 • 先秦-《法律问答》:杀伤(工具、部位、程度)、杀婴(有无先天畸形)、麻风病等的检验处理 《封诊式》:规定检验人员 :令史、隶臣、坐婆,检验内容:活体检验、首级检验、现场检验、兽齿检验、外伤性流产等。 • 汉代-张举烧猪------鉴定方法,鉴定思维方式

  4. 唐朝法医检验制度的发展--保辜制度 一、唐朝的社会状况 • 经济社会获得较大发展 • 法制建设获得重大成就,统治者重视法制 二、保辜制度 • 中国古代鉴定制度的创举 • 因果关系认定(受伤和死亡的因果关系) • 对当事人的保护 • 当今的借鉴意义------鉴定时机的把握上 • 刑事诉讼办案时效的规定与伤害后果认定时机的衔接

  5. 宋朝是古代法医学的鼎盛时期 • 《宋刑统》、《宋会要.检验》规定:检验官吏、初检、覆检、检验时间、格目、报验 • 《验状》、《验尸格目》、《检验正背人形图》、《棠阴比事》、《折狱龟鉴》等 • 宋慈,字惠父(公元1186~1249年),福建建阳人, 1247年,出版《洗冤集录》,为世界第一部法医学专著,理论性强、内容全面详实

  6. 《洗冤集录》 • 内容: 概论、条令、四时变动、机械性损伤、机械性窒息、电伤、高温伤、生物性损伤、中毒、性问题、堕胎、急死、尸体检验、尸骨检验、个人识别、现场勘验、案情调查、急救等,全书53篇。 • 特色: 广泛性、理论性、经验性、实用性都很强

  7. 第二节 我国现代法医学的发展 一、发展背景 西方医学的输入,法律移植到国内是现代法医学诞生的重要基础 • 1884年,济远船水手,李荣被日本人打死,清末政府请外国人做尸体解剖。----法医历史和医学历史上有重要意义 • 1899年英国人傅兰雅口译的最早输入国内的外国法医书籍《法律医学》 • 1911年辛亥革命后,1912年《刑事诉讼法》规定,挖墓检验和解剖检验,第一次立法允许解剖 • 1913年颁发《解剖规则》 • 近代史上,上海高院曾经聘请同济医学院的外国病理教授进行解剖,但遭到守旧势力的阻挠,后被迫停止。

  8. 二、建国后法医学发展迅速 • 重建研究所,培养一批法医工作专业人员,建立鉴定体系,医学、法学院校建立法医教研室并教学。 • 1979年后,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健全,颁布了《刑法》、《民法》、《刑诉》、《民诉》,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法医学科技全面发展,公、检、法机关分设法医鉴定室,形成三足鼎立的鉴定体制,这种建制对现代法医学的发展弊大于利。 • 我国现在所看到的法医及相应的制度都是1979年后正式发展起来的。

  9. 第三节 国外法医学发展简况 一、国外法医学起步晚发展快 1598年,意大利《医师的报告》 1247年《洗冤集录》 二、与西方医学结合比较紧密,善于吸收、利用各种的新科学技术 三、分科多分工细,较早开展尸体解剖,极大促进了医学和法医学的发展 我国的法医与国外法医差距不大,在某些方面,如;“飞机爆炸”尸块的比对,我国法医比国外法医及港、澳法医水平高。

  10. 启示: • 法医学发达的社会,首先一定是一个重视法治建设的社会 • 法医学发达的社会,必须是重视法医学教育的社会(专业教育、应用教育、普及教育) • 法医学能够发扬光大,与社会上每个人的思想观念有关,目前我国尸体解剖率低下

  11. 思考题: • 从法医学发展简史看中华民族的伟大? • 我国现在的法医学鉴定体系对法医学发展的作用?

More Rel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