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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职教师资. 孙丽 许姚. 一、德国职教师资培养的演变过程. 德国职教师资的培养历史是与职业学校的发展史相一致的 。 同职校的分类规则相类似 , 职业学校教师也分为工业教师 、商业教师 、家政教师 、农业 教师 、 医疗护理教师和社会职业教师 。 工业教师培训始于 1890 年的学徒职校 。. ( 1 )在 1890 年之前,“经验式”培训方式 学习内容是:学校实习 + 到师傅的家中服务并接受伦理 、 道德以及 公民常识方面的教育(学徒 — 伙计 — 师傅). (2)1890—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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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职教师资 孙丽 许姚
一、德国职教师资培养的演变过程 德国职教师资的培养历史是与职业学校的发展史相一致的 。 同职校的分类规则相类似 , 职业学校教师也分为工业教师 、商业教师 、家政教师 、农业 教师 、 医疗护理教师和社会职业教师 。 工业教师培训始于1890年的学徒职校 。
(1)在 1890年之前,“经验式”培训方式 学习内容是:学校实习+ 到师傅的家中服务并接受伦理 、 道德以及 公民常识方面的教育(学徒—伙计—师傅)
(2)1890—1950 由于工业化的发展,“经验式”的培训已经不能满足现实需要,职业学校应运而生,进而开始了对职校教师的培训。但是师资培养还未作为一个独立教育种类单独进行 , 而是与其 他工程师培养混合在一起 , 而且主要也是技术方面 的培训 。 随着生产的知识化及规范的专业化 , 多科 性的职业学校逐渐演变成为技术学院 。师资培训一直注重技术方面的培养 , 要求教师成为技术专家的成为培训重点。 这样就出现了一种不 足 , 即其培养往往局限于职业常识 , 无论在培养质量方面还是在培训机构方面都无法满足对职教师 资的需求 , 而且 , 随着职业教育的发展 , 职教师资数 量上的要求和教师对自身地位 , 待遇的要求也越来越迫切 。
(3)1950— 职教师资培训学术化时期 标志:开展职业教育是否要将职教师资培训学术化的讨论,大学介入职教师资培养 在经由汉堡和德累斯顿首先将工业教师培训迁到大学里面 ,德国大学参与职教教师培养呈现遍地开花的局面。 1969 年德国《职教法》的颁布和1973 年德国文化部正式颁布《职教师资培训统一规范》, 即“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专业培训及考试细则”, 更使德国的职教师资培训走上了规范化的通途。 自此,德国职教师资培训纳入正轨 ,整个师资体系也日益完善。
二、德国职教师资的培养模式:“双元制”师资培养模式二、德国职教师资的培养模式:“双元制”师资培养模式 (一)师资类型:理论教师、实训教师、实践课程教师 1、理论教师培养过程 职业学校的理论教师,包括专业理论课教师和普通文化课教师,是国家公务员。 (1)入学条件 在德国,大学学习的先决条件是,大学学习申请者必须证明具备一的高校入学资格,即文理中学的毕业证书。学习职业师范专业还要求有实习证明,所要求的实习的总期限为52周,其中26周(前期 实习)一般必须在大学开始前完成其余的26周(专 业实习)可以在学习期间的假期里进行。在相应专业方向里圆满完成的职业培训(一般为二年半)可以取代实习,已完成的实习或职业培训必须在提出入学申请前,在实习生管理处申请获得承认。有特殊能力却又不具备高校入学资格的在职人员,可以 参加一个特殊的高校入学资格考试,通过这个考试 来确认师范专业学业所必需的学前学历和能力。
(一)师资类型:理论教师、实训教师、实践课程教师(一)师资类型:理论教师、实训教师、实践课程教师 1、理论教师培养过程 职业学校的理论教师,包括专业理论课教师和普通文化课教师,是国家公务员。 (1)入学条件 在德国,大学学习的先决条件是,大学学习申请者必须证明具备一的高校入学资格,即文理中学的毕业证书。学习职业师范专业还要求有实习证明,所要求的实习的总期限为52周,其中26周(前期 实习)一般必须在大学开始前完成,其余的26周(专 业实习)可以在学习期间的假期里进行。在相应专业方向里圆满完成的职业培训(一般为二年半)可 以取代实习,已完成的实习或职业培训必须在提出入学申请前,在实习生管理处申请获得承认。有特殊能力却又不具备高校入学资格的在职人员,可以 参加一个特殊的高校入学资格考试,通过这个考试 来确认师范专业学业所必需的学前学历和能力。
(2)所学课程 学习内容由三部分 组成: 教育科学,包括社会科学、专业教育理论和 教学实践; 专业研究,专业学习阶段需选择一个专门化方向; 辅修专业,如外语、数学等。 以达姆斯塔特工业大学职业师范专业为 例,说明各部分教学内容的组成和可供选择的课程 情况:
(3)学习阶段 在德国,职业学校教师的培养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在大学学习阶段,这个阶段结束后必 须参加第一次国家考试或是硕士结业考试(毕业后 进入企业担任培训师);只有通过了第一次国家考 试的学生,且证明拥有为期一年的与专业方向相应 的职业经历,或者完成了职业培训,才能进入第二个阶段。
第二个阶段是为期两年的见习期,以第二 次国家考试结束作为终结。见习期为期两年,见习生一方面要参加大学研讨班的活动(每周6课时),主要是教育学、专业教学 法方面的研讨班,另一方面,他们还要到职业学校 去见习,从事每周10课时的教学,但教学实践的目 的在于培训,由职业学校的不同阶段的专业教学人 员来辅导这些见习生。见习生除了需自负责任地授 课以外,还要进行咨询、辅导、教育、“学校构建”(如 革新、组织、评价和管理)等。见习期以第二次国家 考试结束为终点。第二次国家考试要求撰写课外论 文,要上公开教学实验课,在职业专业方向上一堂 课,在基础课方向上一堂课,另外还有有关专业教 学法、教育学、学校法的口试。通过第二次国家考试 就等于获得了授课资格,成为职校的试用期教师, 在试用期一般在职校任课,每周24课时。 第二个阶段是为期两年的见习期,以第二 次国家考试结束作为终结。见习期为期两年,见习生一方面要参加大学研讨班的活动(每周6课时),主要是教育学、专业教学 法方面的研讨班,另一方面,他们还要到职业学校 去见习,从事每周10课时的教学,但教学实践的目 的在于培训,由职业学校的不同阶段的专业教学人 员来辅导这些见习生。见习生除了需自负责任地授 课以外,还要进行咨询、辅导、教育、“学校构建”(如 革新、组织、评价和管理)等。见习期以第二次国家 考试结束为终点。第二次国家考试要求撰写课外论 文,要上公开教学实验课,在职业专业方向上一堂 课,在基础课方向上一堂课,另外还有有关专业教 学法、教育学、学校法的口试。通过第二次国家考试 就等于获得了授课资格,成为职校的试用期教师, 在试用期一般在职校任课,每周24课时。
2、实训教师 实训教师是从事职业教育与培训的计划、组织和监督的工作人员的统称。实训教师有严格的任职资格。根据德国《职业教育法》和《实训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只有在“品格上和业务上均适合职业教育工作,并且具有条例中所要求的职业教育学和劳动教育学知识并通过相应考试的人”,才可以作为实训教师。
实训教师的任职要求主要有: (1)品格上的要求指:①对儿童和青少年没有伤害行为;②没有严重或多次违犯职业教育法及其有关规定的行为。 (2)专业方面的要求为:①年满24岁;②接受相同职业及就业方向职业教育并通过结业考试;③通过与培训职业相应的德国高等院校、公立或国家承认的德国工程师学校及高级经济专科学校的毕业考试并有该职业一定时间的实践经验;④在某培训机构通过国家承认的相应专业的考试或在考试机构通过相应的专业考试并有该职业一定的实践经验。 (3)职业教育学和劳动教育学知识包括以下几方面:①职业教育的基本问题;②职业教育的计划与实施;③职业教育中的青年人;④法律基础知识。
3、专业实践课程教师,一般为中等教育结业、经职业培训且具有多年的职业实践经验者,还要求在师范学校或技术员学校学习并通过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主要任务是上实习课和实验课。
(二)培养的阶段 第一阶段:大学学习阶段 第二阶段:见习期(两年) 第三阶段:继续教育 (在职) 职前
关于继续教育 德国职教师资的继续教育的途径包括: 1、专门的培训中心举办的培训 2、大学参与的培训 3、企业推广新产品而举办的培训 4、学校为教师提供参加交互式学习机会:研讨会、学术会、经验交流会 培训时间按国家规定,每年每位教师有5个工作日可脱产带薪参加继续教育,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 对教师培训可以使学校派遣也可以是个人申请,通常个人申请的比例超过50%;一些职业学校只是派出个别骨干教师培训,然后再由这些骨干教师回学校培训其他教师。
以萨克森州为例(理论教师继续教育) 1、免费、自愿参加职教师资的培训课程 2、进修形式: 三种教师进修形式,即全州集中的、地区性的和学 校内的进修。全州集中的进修是由州文化部组织 的,每个课程培训时间为一周左右;地区性的培训 由州下面的区政府来组织,每个课程的时间一般为 数天;学校内的培训是最灵活的,一般一至二天。其 中州文化部组织的进修的具体流程为:教师阅读教 师进修措施目录——通过学校校长向区政府报名—— 学校校长表态——区政府挑选出参加某一培训课程 的人员——区人事委员会批准该挑选人员——区政府 把所挑选出的人员告知州文化部下属的教师进修 与继续教育研究所——由该研究所邀请相关人员来 参加培训。
关于实训教师的培训,有专门的培训课程,一般130学时,通常不是脱产学习。主要内容有:职业教育体制介绍,如何制定企业培训计划,用什么方式招收学徒,劳动中促进学习的教学法,如何领导一个团队,企业培训中的教学技能,检查与考核方法等。一般而言,职教师资的继续教育,靠社会的需求调节,培训直接偶直接面对市场、面对培训者,培训机构的培训项目,每年分上半年和下半年,印制成小册子发放,组织生源;同时,政府对信誉好的培训机构,在资金上予以支持。职教培训机构与职业学校和企业联系密切,形成网络。另外,职教师资的继续教育,在时间和形式上都很灵活,切以1-3天的短期培训为主,培训场所在培训中心、职业学校、企业或几方联合。关于实训教师的培训,有专门的培训课程,一般130学时,通常不是脱产学习。主要内容有:职业教育体制介绍,如何制定企业培训计划,用什么方式招收学徒,劳动中促进学习的教学法,如何领导一个团队,企业培训中的教学技能,检查与考核方法等。一般而言,职教师资的继续教育,靠社会的需求调节,培训直接偶直接面对市场、面对培训者,培训机构的培训项目,每年分上半年和下半年,印制成小册子发放,组织生源;同时,政府对信誉好的培训机构,在资金上予以支持。职教培训机构与职业学校和企业联系密切,形成网络。另外,职教师资的继续教育,在时间和形式上都很灵活,切以1-3天的短期培训为主,培训场所在培训中心、职业学校、企业或几方联合。
三、德国职教师培训中存在的问题 1、从组织体系看,协调性较差 由于德国大学职业师范专业的学生在职业专业课方面都是参加其他系的课程学习,所以无法对专业的培训内容和学习形式施加大的影响,课程间也因此缺少协调。另外,职教师资培养的第一个阶段与第二个阶段之间,在组织结构上和人员配备上有分隔且缺少沟通,因此,有必要设置一个协调机构加强见习期与大学学习阶段的结合。
2、教师培训时间长,不能快速反应需求 在德国,成为职教教师的过程太长。要想成为一名职教教师,在中学毕业后,要经过3 年双元制职业教育+3 年技术员学校(l 年社会服务/服兵役)+5 年大专大学+2 年教师资格培训,要经过差不多13年的和职业教育有关的学习实践。
3、培训专业设置不能尽快适应科技发展需要 发达国家的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并不是完全具有前瞻性,所以随着一些新技术、新工艺得发展,职业学校专业的设置必须与时俱进。 4、教师资源短缺、竞争压力较弱 由于德国职教师资基本上拥有公务员地位,而公务员又是终身制的,所以导致新旧力量的接续不是非常顺畅。高龄教师要退休,虽然竞争压力小,但是新教师还没有到位。
思考: 对当前我国职教师资培养的启示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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