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0 likes | 726 Views
NCCU Institution of Teacher Education. 100 學年度 實習資格檢定說明會. 師培中心主任時間. 主講人:葉玉珠主任. 說明會主講人. 師培中心助教 陳玄惠小姐 校內分機: 66000. 實習資格檢定申請流程 師培中心. 實習資格檢定申請流程圖 PART-1. 對象:已畢業或預計於 101 年 6 月畢業者。. 檢附文件受理時間: 101.4.25( 三 )-101.5.2( 三 ). 實習資格檢定申請流程圖 PART-2. 實習資格檢定檢附資料: 大學或大學以上畢業證書影本 (需蓋原畢業學校關防章)
E N D
NCCU Institution of Teacher Education 100學年度實習資格檢定說明會
師培中心主任時間 主講人:葉玉珠主任
說明會主講人 師培中心助教 陳玄惠小姐 校內分機:66000
實習資格檢定申請流程 師培中心
實習資格檢定申請流程圖PART-1 • 對象:已畢業或預計於101年6月畢業者。 檢附文件受理時間:101.4.25(三)-101.5.2(三)
實習資格檢定申請流程圖PART-2 • 實習資格檢定檢附資料: • 大學或大學以上畢業證書影本(需蓋原畢業學校關防章) • 畢業中文成績單正本(需蓋有教務處註冊組章) • 7月實習(一年制)者:未能繳交者得暫以切結書切結於7月10日前繳交,仍未能繳交者實習組將於7月20日發文取消實習資格 • 8月實習(半年制)者:未能繳交者得暫以切結書切結於7月20日前繳交,仍未能繳交者實習組將於7月30日發文取消實習資格 檢附文件受理時間:101.4.23(一)-101.4.27(五)
實習資格檢定申請流程圖PART-3 • 實習資格檢定檢附資料(續): • 國立政治大學中等學校教師任教專門科目證明書影本 • 通過5月份任教專門科目學分檢定者免附 • 國立政治大學中等學校教師教育學程證明書影本 • 通過5月份中等學校教育學程學分檢定者免附 •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一吋脫帽半身照片2張 檢附文件受理時間:101.4.23(一)-101.4.27(五) • 檢附文件受理時間:101.4.25(三)-101.5.2(三)
實習資格檢定申請流程圖PART-4 • 對象:已畢業或預計於101年6月畢業者。
教育學分/專門科目 認定申請流程
中等學校教育資格初檢說明 師培中心
取得實習資格有三: 2. 3.
教育學分 1. 相關法規 2. 取得證書資格 3. 必修課程 4. 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課程認證 5. 選修課程 6. 課程查詢
ABOUT ? 教育學分 • 參考法規 • 國立政治大學教育學院師資培育中心學生甄選暨課程修習辦法 • 證書名稱 • 國立政治大學中等學校教師教育學程證明書
取得教育學程證明書資格 具修讀中等學校教育學程資格之(應屆)畢業生 修畢規定修習之教育學分至少26學分(94學年度(含) 以前修讀者,至少應修習30學分,95學年度(含)以後修讀學程,至少應修習26學分)
教育基礎課程 (至少四選二)
教育方法學課程 (至少六選三)
教學實習與教材教法課程PART-1(至少十五選一)教學實習與教材教法課程PART-1(至少十五選一)
教學實習與教材教法課程PART-2(至少十五選一)教學實習與教材教法課程PART-2(至少十五選一)
教育專業選修課程(新版) (至少修習1科2學分,共12學分) PART-1--教育理念與行政
教育專業選修課程(新版) PART-2--教學創新與學習
教育專業選修課程(新版) PART-3--輔導與研究方法
教育專業選修課程(新版) PART-4—課程發展與決策
教育專業選修課程(舊版) (至少修習12學分)
新、舊版教育專業 課程採記方式-1 ABOUT ? 一、教育基礎課程(4~8學分) 二、教育方法學課程(6~12學分) 三、教育實習與教材教法課程(4學分,須與任教科目相同) 四、教育專業選修課程(至少12學分,惟上述教育基礎課程及教育 方法學課程科目超修學分數,得採計為選修學分) 五、至少應修習26學分 六、自100學年度起修讀教育學程學生惟適用新版,99學年度(含) 以前得選用新版或舊版。 七、師培生依規定修畢本中心所開課程學分者,由本校依教 育部規定發給中等教育學程證明書
新、舊版教育專業 課程採記方式-2 ABOUT ? 注意事項: 一、100-2之新開課程有: 文化學習理論、系統理論與教育及原住民教育實務 三門課程。 故如您有修習以上三門課程,就須採用新版來採認 二、新版的教育選修課程分為四個類別,除總計修習12學分, 各類別須至少修習1科2學分,方符合規定;舊版則無分類 別,只須修習12學分 教育選修課程即可。 三、新舊版參考網址 http://ite.nccu.edu.tw/course/super_pages.php?ID=course2
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課程之採認 ABOUT ? 1.國文科(語文學習領域)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1)語文學習領域─國文主修專長 (2) 國文 2.英文科(語文學習領域)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1) 語文學習領域─英語主修專長 (2) 英文(語) 3.數學科(數學學習領域)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1) 數學學習領域 (2) 數學
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課程之採認 ABOUT ? • 4.(社會學習領域)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1) 社會學習領域-歷史主修專長 (2) 社會學習領域-地理主修專長 (3) 社會學習領域-公民主修專長 (4) 歷史 (5) 公民與社會
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課程之採認 ABOUT ? 5.輔導科(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1) 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主修專長 (2) 綜合活動學習領域-童軍活動主修專長 (3) 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家政活動主修專長 (4) 輔導科
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課程之採認 ABOUT ? 6.第二外語科-日文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1)日文 7.第二外語科-韓文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1)韓語 8.資訊科技概論科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1)資訊科技概論科
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課程之採認 ABOUT ? 9.商業與管理群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1)文書事務科 (2)國際貿易科 (3)商業經營科 (4)會計事務科 (5)資料處理科
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課程之採認 ABOUT ? 10.外語群(應用外語科英文/應用外語科日文) 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1)應用外語科-英文組 (2)應用外語科-日文組 11.電機電子群(資訊科)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1)資訊科
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課程之採認 ABOUT ? 12.藝術群(電影電視科)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1)電影電視科 13.設計群(廣告設計科)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1)廣告設計科 14.家政群(幼兒保育科)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1)幼兒保育科
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課程之採認說明 ABOUT ? 請擬採認二科或二科以上中等教育專門課程同學,於教育學分證明書上所列之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課程,列出擬實習科別即可。
教育學程課程查詢 1.如你查詢教育學分課程,請參見本中心網址:http://www.ite.nccu.edu.tw (中心網頁→表格下載→下載教育學分認定表) 2.最新資訊請注意貓空BB(140.119.164.150) →課程討論區→教育學程版 3.進入政大網頁→課程查詢系統 →依開課單位查詢→教育學院 →師資培育中心→查詢本中心開課狀況
專門科目 相關法規 申請資格 補充說明 召集系所一覽表 重要相關事項說明
專門科目學分檢定 專門科目學分檢定 • 法規依據:國立政治大學培育中等學校各學科教師專門科目學分對照表暨施行要點 • 證書名稱:國立政治大學中等學校教師任教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 • 法規依據:國立政治大學培育中等學校各學科教師專門科目學分對照表暨施行要點 • 證書名稱:國立政治大學中等學校教師任教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
專門科目學分檢定 申請資格 • 法規依據:國立政治大學培育中等學校各學科教師專門科目學分對照表暨施行要點 • 證書名稱:國立政治大學中等學校教師任教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 1. 修畢規定修習之專門科目學分之師培生 (可進入師培中心網頁查詢各類科專門科目對照表。http://www.ite.nccu.edu.tw/ →表格下載→下載專門科目認定表) 2. 修畢教育學分中之擬認定科目之分科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之師培生
專門科目學分檢定 專門科目補充說明 PART-1 • 法規依據:國立政治大學培育中等學校各學科教師專門科目學分對照表暨施行要點 • 證書名稱:國立政治大學中等學校教師任教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 • 申請中等學校教師任教學科之專門課程科目認定者,應修畢專門課程科目學分表所規定之學分數。如欲以該學科(領域、群科)分發實習者,另需具備相關學系、輔系或雙主修資格。 • 相關資訊可參閱教育部中教司網頁,連結如下: • 參考連結:http://www.edu.tw/high-school/content.aspx?site_content_sn=8449
專門科目學分檢定 專門科目補充說明 PART-2 • 法規依據:國立政治大學培育中等學校各學科教師專門科目學分對照表暨施行要點 • 證書名稱:國立政治大學中等學校教師任教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 • 關於新舊版本有何分別? 依據教育部相關法規規定,於99學年度前入學的同學得選用舊版或新版認定表;於99學年度(含99學年)後入學的同學則須採用新版(核定版)。 • 專門科目科目名稱及學分數採認問題可請教各專門科目召集系所
專門科目學分檢定 專門科目招集系所 • 法規依據:國立政治大學培育中等學校各學科教師專門科目學分對照表暨施行要點 • 證書名稱:國立政治大學中等學校教師任教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 • 九年一貫學習領域
專門科目學分檢定 專門科目招集系所 • 法規依據:國立政治大學培育中等學校各學科教師專門科目學分對照表暨施行要點 • 證書名稱:國立政治大學中等學校教師任教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 • 九年一貫學習領域
專門科目學分檢定 專門科目招集系所 • 法規依據:國立政治大學培育中等學校各學科教師專門科目學分對照表暨施行要點 • 證書名稱:國立政治大學中等學校教師任教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 • 普通科目
專門科目學分檢定 專門科目招集系所 • 法規依據:國立政治大學培育中等學校各學科教師專門科目學分對照表暨施行要點 • 證書名稱:國立政治大學中等學校教師任教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 • 職校科別
專門科目學分檢定 專門科目招集系所 • 法規依據:國立政治大學培育中等學校各學科教師專門科目學分對照表暨施行要點 • 證書名稱:國立政治大學中等學校教師任教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 • 職校科別
專門科目學分檢定 重要相關事項之說明 PART-1 • 法規依據:國立政治大學培育中等學校各學科教師專門科目學分對照表暨施行要點 • 證書名稱:國立政治大學中等學校教師任教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 專門科目與教育專業科目名稱以不得相同或相似為原則, 並不得重複採計學分。 依據94年6月14日第134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本校課程實施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各系選修學分至少應達該系畢業總學分的四分之一,由學生自行決定選修本系或外系之課程,該學生所屬之系所應採計為畢業總學分數。學生因修習學程、輔系、雙主修而修得之課程,其學分亦包含於選修學分數內,並採計為畢業學分」。
專門科目學分檢定 重要相關事項之說明 PART-2 • 法規依據:國立政治大學培育中等學校各學科教師專門科目學分對照表暨施行要點 • 證書名稱:國立政治大學中等學校教師任教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 • 是故本校教務處決議自93級起之學生修習「教育學程」學分,應依課程實施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予以同時認定為該系1/4選修畢業學分內計算之,由各系所依相關規定自行採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