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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中小企业专项资金. 相关法律法规与文件. 《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 (财企 [2014]38 号 ). 《 关于做好 2014 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商办财函 [2014]155 号 ). 《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 (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 ). (二)中小企业重点展会补助项目。. (三)中小企业国内贸易信用险奖励项目. 2014 年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项目申报 :. (一)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项目。. 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项目申报. 支持内容及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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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法规与文件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14]38号) 《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商办财函[2014]155号)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中小企业重点展会补助项目。 • (三)中小企业国内贸易信用险奖励项目 2014年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项目申报: • (一)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项目。
支持内容及标准: • 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对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实施的服务场地改造、软硬件设备及服务设施购置等提升服务能力的建设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每个项目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 采取业务奖励方式,对服务平台或机构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提供的信息咨询、管理提升、电子商务、市场开拓、融资对接、创业辅导、集采分销、商业特许经营、品牌建设等服务项目,综合考虑其服务中小企业数量、收费标准、客户满意度等因素,按照不超过年度实际运营成本的40%给予奖励,每个项目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014年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项目申报(申请服务项目奖励的服务平台或机构):2014年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项目申报(申请服务项目奖励的服务平台或机构): 申请服务项目奖励的服务平台或机构申报条件: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业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从事中小企业服务专业人员、大学及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比例均占60%以上; • 2.具备必要的服务设施和固定的服务场所; • 3.具有完整的服务规程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 4.申请奖励的服务机构需具备从事相关服务业务的资质(资格),并在当地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备案。
服务项目: • 申请奖励的服务项目,服务的发生期在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已获得财政支持的项目除外。主要服务项目包括: 1.信息咨询。重点支持开展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发展情况的统计监测与分析发布,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提供政策、法律、财税、管理等咨询辅导等服务活动。 2.管理提升。重点支持开展对经营者和业务人员的专业化培训、讲座等服务活动。 3.电子商务。重点支持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提供网络营销、网络销售咨询辅导等服务活动。 4.市场开拓。重点支持举办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参加各类促销活动所需的组织、宣传费用。 5.融资对接。重点支持组织中小商贸流通企业与银行、担保、典当、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机构对接所产生的组织、宣传费用;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提供信用评价等服务活动。 6.创业辅导。重点支持为拟创业人员提供创业信息、创业辅导、政务代理等服务活动。 7.集采分销。重点支持组织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开展联合采购、统一分销、共同配送等服务所需的组织费用。 8.商业特许经营。重点支持为中小企业发展商业特许经营提供咨询和培训等服务活动。 9.品牌建设。重点支持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品牌化发展提供品牌设计、品牌规划、法律维权等咨询服务活动。
申报材料清单 一、组织机构代码证(盖章复印件) 二、营业执照(盖章复印件) 三、从业人员名单
申报材料清单 四、服务机构资质证明材料 1、专业服务资质(资格) 例如:外资委颁发的上海市涉外咨询专业机构A类资质 2、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备案证明 (1)备案登记表
申报材料清单 2、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备案证明 (2)上海市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备案协议 此备案协议在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盖章后快递到上海市电子商务促进中心进行备案。
申报材料清单 五、服务项目申请表
申报材料清单 六、开展服务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1、对多家企业集中开展的服务项目请提供开展服务的活动通知(复印件)、服务对象名单、工作总结等。 2、对单一企业提供的服务项目请提供服务对象名单(与服务项目申报表对应) 3、工作总结
申报材料清单 七、2013年服务开展情况 列明当年业务情况、业务标准、客户评价。
申报材料清单 八、项目收支凭证等证明材料 1、收费标准与市场价格对比 单位名称: 2、收支凭证(服务项目收入与支出的合同、发票、银行收支凭证等)
申报材料清单 九、对上述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我单位声明:此次申报2014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申报流程 申报过程如下: A、登录上海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站test.testpv.com在服务机构申请资料模板下载中进行申报材料的下载B、填写上海市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备案协议C、签字盖章后的备案协议快递到上海市电子商务促进中心,地址:中山南路1088号4楼(有效期截止到2014年5月13日,以快递到达日期为准)D、填写电子版申请材料并邮件发送到info@tpsha.gov.cn,查阅电子版批复意见,经审核通过后将电子申报材料打印、盖章,纸质材料报送至上海市商务委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7号楼604室,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项目联系人:陈海蓉 联系电话:23110682 13606678898
申报的注意点: 1、企业申报的服务对象必须是中小商贸流通企业。 2、实际服务内容应该和支持服务内容一致,且被服务企业情况要详细填写,商务部需要判断有多少企业得到申请者的服务。 3、服务支出的成本能够说明是为该项目服务而支出的第三方成本(例如支出的发票上有该项目的名称、有对外合作的第三方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