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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新申报表附表十二填报举例. 政策法规科. 附表十二. 例 : 甲企业 2006 年核准计税人数 11 人,下半年核准计税人数 12 人 ,2006 年上半年核准平均计税人数 10 人 . 2006 年 1-6 月计税工资标准为 960 元, 7-12 月计税工资标准为 1600 元 . 情况一 : 上半年人均计提并实际发工资 1000 元 , 下半年人均计提并实际发工资 2000 元 .( 上半年超 960 ,下半年超 1600 ). 附表十二. ( 一 ) 按照计税工资标准计算的税前扣除限额 : 工资薪金 :11× 960× 12=126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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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新申报表附表十二填报举例 政策法规科
附表十二 • 例:甲企业2006年核准计税人数11人,下半年核准计税人数12人 ,2006年上半年核准平均计税人数10人. 2006年1-6月计税工资标准为960元,7-12月计税工资标准为1600元. • 情况一:上半年人均计提并实际发工资1000元,下半年人均计提并实际发工资2000元.(上半年超960,下半年超1600)
附表十二 • (一)按照计税工资标准计算的税前扣除限额: • 工资薪金:11× 960× 12=126720 • 工会经费:126720× 2%=2534 • 职工福利费:126720× 14%=17740 • 职工教育经费:126720× 2.5%=3168 • (假设三费的提取符合政策规定) • (二)全年计提并实发工资:10 × 1000 × 6+12 × 2000 × 6=204000元
附表十二 • (三)纳税调增额: • 工资薪金:204000-126720=77280 • 三项经费:204000× 18.5%-126720× 18.5%=1430 • 以上调增额在附表十二第11行反映,同时反映在附表四1-4行第三列. • (四)纳税调减额:同时由于2006年7月份之后计税工资限额调整为1600元,所以要将7-12月少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在附表五第十七行项下进行调减.即12× (1600-960) × 6=46080元 • 注意:在附表五中的调减额要小于附表十二第11行”本期纳税调增额”
附表十二 • 情况二:当上半年人均计提并实际发放的工资为1200元,下半年人均计提并实际发放的工资为1500元,(上半年超960,下半年超960未超1600)申报的填写: • (一)本期税前扣除限额:同上 • (二)全年计提并实发的工资:1200×10 × 6+1500× 12× 6=180000元 • (三)本期纳税调增额: • 180000-126720=53280元(同时调整三费) • 本期纳税调减: • 12× (1500-960) × 6=38880
附表十二 • 情况三:上半年人均计提并实发工资900元,下半年1700元.(上半年未超960,下半年超1600) • (一)本期税前扣除限额:同上 • (二)全年计提并实发:10 ×900 ×6+12 ×1700 ×6=176400元 • (三)本期纳税调增额: • 176400-126720=49680元 • (四)本期实际调增额: • 上半年人均计提并实发工资未超960元无调增额 • 下半年人均计提并实发工资超过1600元,应调增额:(1700-1600)*12*6=7200元 • (五)本期的纳税调减额:49680-7200=42480
附表十二 • 注意:如果出现上半年人均计提并实发工资未超过960元,下半年人均计提并实发工资超过1600元的,本期实际调增额应分上下半年分别计算,本期纳税调减额为按照附表12计算出的本期纳税调增额与下半年实际调增额的差额。
附表十二 • 情况四:上半年人均计提并实发工资900元,下半年1500元.(上半年未超960,下半年超960但未超1600) • (一)本期税前扣除限额:同上 • (二)全年计提并实发:10 ×900 ×6+12 ×1500 ×6=162000元 • (三)本期纳税调增额: • 162000-126720=35280元 • (四)本期实际调增额: • 上半年人均计提并实发工资未超960元无调增额 • 下半年人均计提并实发工资虽超960但未超过1600元无调增额 • (五)本期的纳税调减额:35280
附表十二 • 情况五:上半年人均计提并实发工资900元,下半年900元.(上半年未超960,下半年也未超960) • 在附表十二的第11栏无调增额,所以在附表五中无调减额。 • 所以:在填写附表十二之前应该先计算出几个数据:上半年平均计提并实发的工资数、上半年平均计税人数、下半年平均计提并实发的工资数、下半年平均计税人数、全年平均计税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