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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谈到美国让你印象最深的是什么 ?. 哈佛大学. 矗立在地面的弗吉尼亚号核潜艇. F-35 无人作战机编队. 二 美国 1787 年宪法. 课标要求 : 1. 掌握美国 1787 年宪法的主要内容和联邦制的权力结构。 2. 比较美国总统制和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异同。. 一、 了解 美国 1787 年宪法. 各小组抢答 :( 1 分钟) 1 、美国宪法制订的时间、地点、机构、第一任总统? 2 、美国宪法体现了哪些政治制度?. 1787 年宪法的颁布. 1787 年 费城 制宪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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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美国1787年宪法 课标要求: 1.掌握美国1787年宪法的主要内容和联邦制的权力结构。 2.比较美国总统制和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异同。
一、了解美国1787年宪法 各小组抢答:(1分钟) 1、美国宪法制订的时间、地点、机构、第一任总统? 2、美国宪法体现了哪些政治制度?
1787年宪法的颁布 1787年 费城 制宪会议 Constitution of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1787) Washington,George
在独立战争的战火中,受命于美利坚民族危难之机,出任大陆军总司令;在独立战争的战火中,受命于美利坚民族危难之机,出任大陆军总司令; 在邦联体制出现危机时,主持制宪会议制定1787年宪法,担任美国第一、二任总统,执政于合众国初创之时,二任引退,开创美国总统任期不超过两届的先例。 美国之父华盛顿
总统 联邦制 联邦 政府 【行政权】 中央集权 联邦法院 国会 【立法权】 【司法权】 保持一定的独立性 各州
总统制 民主共和制 选民间接选举 任期4年 总统 ①资格:必须是生来就是美国公民,年龄达到35岁;宣誓就职之时在美国国境内居住需满十四年。 ②由人民选出总统选举团,再由选举团来选举总统的方式。 ③每届任期4年(1787年宪法中没有对连任届数加以限制)。 议员由各州议会选出。各每州两名,每两年改选其中的1/3。任期6年 参议院 议员由选民直接选出。根据各州人口比例选出。任期2年 众议院 联邦法院 法院大法官由总统任命,参议院批准。终身任职
Oh,dear!! 据说,美国宪法规定凡年满35岁, 在美国出生居住14年以上的公民都可以 竞选总统。可是,参加美国总统的 竞选谈何容易! 据报道,在1992年美国3名角逐总统宝座的侯选人中,佩罗的竞选费用达5970万美元,布什达16778万美元,克林顿达16709万美元。当时,美国普通工人的年薪平均约2.5万美元。如此巨额的竞选费用显然不是普通公民所能承受的。
驴——民主党 象——共和党 驴象之争 两党制
二、理解美国1787年宪法 请各小组就以下问题展开讨论,时间为五分钟。 ★第一小组:年轻美国面临的窘境是什么?并尝试使用图示结构说明“美国1787年宪法”颁布的必然性。(结合书本第一框题) ★第二小组:总统、国会、联邦法院三者间是怎样的关系?并请用一句话描述 “美国1787年宪法”的特点?(结合书本第二框题) ★第三小组:英国和美国都是典型的资本主义代议制国家。两国的政体各是什么?试结合其内容加以比较。
邦联:国家的联合 (国家联盟) 联邦:联合的国家 (统一的主权国家) 国家独立 北美独立战争 松散的“邦联”体制 经济____(内、外) 困难 政局____(内、外) 不稳 年轻美国的窘境 加强中央集权 美国1787年宪法 联邦体制
宪法理论来源 三权分立学说 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应该由议会、内阁(或总统)和法院掌握,各自独立行使职权,又相互制衡的制度。 “要防止滥用权力,就 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 孟德斯鸠
总结1:美国1787年宪法的背景。 前提: 独立战争使北美摆脱英国的殖民统治,取得独立。 必要性: 松散的邦联阻碍美国社会的发展。 可能性: 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
Supreme Court Capital , the United States President 参议院 内阁 国会<立法> 其他机构 众议院 总统<行政> 最高法院 联邦法院<司法> 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
★国会 ①法律需经国会参、众两院通过,总统批准,方可生效;(立法权) ②征税权;调整贸易权; ③只有国会才有宣战权; ④在职政府官员不得成为议员; ⑤国会可以“三分之二”票数通过被总统否决的法律; ⑥众议院可对违法的总统提出弹劾并交由参议院审判。 ⑦总统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必须得到国会的批准
1974年,美国总统尼克松因为“水门事件”遭到国会的弹劾,被迫辞职下台。1974年,美国总统尼克松因为“水门事件”遭到国会的弹劾,被迫辞职下台。 1998年,美国总统克林顿因为性丑闻案受众议院弹劾,差点丢掉总统宝座。 美国历史上遭弹劾的总统
总统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还是军队的总司令。总统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还是军队的总司令。 ①外交权。 ②有权提名并经国会同意后任命政府高级官员。(人事任免权) ③总统可对国会通过的法律实行否决权。 ④战时行使独裁大权(不含宣战权)。 ⑤美国的内阁只对总统负责。 ★总统
★联邦法院 ①大法官由总统任命,但需经参议院同意,除非犯罪,终身任职。 ②对于在美国宪法、联邦法律及条约范围内的一切案件都可以行使最高审判权。 ③若认为国会或总统的法律、条约和政策违宪,可宣布无效。 ④拥有解释一切法律及条约的权力。
可否决国会的法律 三权分立 最高法院可宣布总统行为违宪 总统 ? (行政) ? 以2/3以上多数再次通过总统否决的法律,国会可弹劾总统 制约与平衡 总统任命联邦法官 ? 大法官任命须经参议院批准 最高法院可宣布法律不合宪法 国会 联邦法院 (立法) (司法)
√ 1、2003年美国国会宣布对加利福尼亚州地区居民增加个人所得税。 2、美国情报局局长当选为美国国会议员。 3、由于克林顿的生活作风问题,美国众议院对其提出弹劾,并由参议院审判。 × √ √ 1、布什总统任命鲍威尔为美国国务卿,并取得了参议院的同意。 2、2003年,布什总统不经国会同意就下令对某国发动战争。 3、布什总统对国会颁布的某项法律予以否决。 × √ √ 1、美国最高法官可以对在美国宪法,联邦法律及条约范围内的一切案件都有最高审判权。 2、美国总统认为某最高法官不合格(该法官也没有犯罪记录),就下令解除该法官职务。 × 一展身手
联邦政府 国会 总统 联邦法院 (司法) (立法) (行政) 参议院 众议院 内阁 其他机构 最高法院 总结2:近代美国联邦政府的权力结构。 1.战时行使独裁大权 2.任命政府高级官员 3.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 4.外交权 5.军事权 6.赦免权 1.最高审判权 2.解释一切法律和条约 1.通过法律 2.征税 3.调整国内外贸易 4.征兵、宣战权 5.在紧急时期调动民兵 6.弹劾权
二、理解美国1787年宪法 请各小组就以下问题展开讨论,时间为五分钟。 ★第一小组:年轻美国面临的窘境是什么?并尝试使用图示结构说明“美国1787年宪法”颁布的必然性。(结合书本第一框题) ★第二小组:总统、国会、联邦法院三者间是怎样的关系?并请用一句话描述 “美国1787年宪法”的特点?(结合书本第二框题) ★第三小组:英国和美国都是典型的资本主义代议制国家。两国的政体各是什么?试结合其内容加以比较。
总统 国王 世袭 间接选举产生 任期制 4年 终身制 总揽军政大权 统而不治 总统 首相 总统任命 首相任命 总统 议会 都是资产阶级民主制,体现分权与制衡原则。
三、感悟美国1787年宪法 有人认为《联邦宪法》堪称资本主义法律的典范,也有人认为这部宪法不过如此。那么你的看法呢? (提示:结合书本第124页的内容和学案中的材料)
总结3:美国1787年宪法的评价。 ★进步性: (1)近代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为资本主义国家制度的建立提供示范。 (2)“制约与平衡”原则避免了绝对权力的出现,保护了资产阶级民主。 (3)在一定程度上调和了矛盾,为美国长期稳定和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局限性: (1)对选举人资格有严格的限制。 (2)没有废除南方的奴隶制,存在种族歧视。 维护资产阶级利益,是资产阶级的民主
“我们的宪法之所以恒久,就在于它简洁。它是一块奠基石,而不是一座完整的大厦。或者用句老话比喻:它是根,而不是完美的藤。”(美国总统威尔逊)“我们的宪法之所以恒久,就在于它简洁。它是一块奠基石,而不是一座完整的大厦。或者用句老话比喻:它是根,而不是完美的藤。”(美国总统威尔逊) 某学者认为:“如果估计到当时世界上包括欧洲在内正在盛行君主制度而惟独美国实行了共和制这一点的话,不能不说美国联邦宪法是一个伟大的创举,也可以说是对人类的巨大贡献。” “一个向上帝要求赋予自由的民族,没有迈出同时给予非洲人自由的第一步是不应该的。”(美国黑人领袖马丁·路德·金) 恩格斯说:“这种人权的特殊资产阶级性质的是美国宪法,它最先承认了人权,同时确认了存在于美国的有色人种奴隶制。” 百家争鸣
学法指导 我们应该如何客观地评价历史事件? (1)客观原则: 我们应该把历史事件放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中评价。 (2)全面的原则: 应该从正反两方面分析历史事件,但要把握主次。 (3)史论结合的原则: 评价时要有史有论,史实要有典型,有说服力,结论要客观、准确。
本课小结 北美独立战争 联邦制 1787年宪法 总统制 美国联邦政府 共和制 两党制 立法权 行政权 司法权 国会 总统 联邦法院
四、回味美国1787年宪法 布什把美国政治制度称为“民主自由的灯塔”“世界政治制度的典范”,通过本课学习后,你认为呢? (1)美国政体不是世界上唯一的民主制度。 (2)适应国情的制度才是好制度。 (3)自由、民主、平等、人权、法治、宪政等不是哪个国家特有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