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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月報 - 日程. 每月 21 日 填報該月檢核表 25 日 月報修正及追蹤 30 日 填報完畢 次月 21 日 開始填報次月檢核表. 執行金額不含“二代健保”費;若尚未核銷或支出,請備註在說明欄位. 針對 (7) 新住民母語學習 - 場次、參與人數的計算方式說明 >> 請看本簡報第八頁. 只算“受訪者”,不含老師、志工. 加總相等. 此策略聯盟學校只能是未受此計畫補助的小學. A.(a)+(b)=B.(a)+(b) 加總相等. 核章後寄至總召學校,一式兩份 : 一份總召學校留存,一份彙送移民署存查. 辦理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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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月報-日程 每月21日 填報該月檢核表 25日 月報修正及追蹤 30日 填報完畢 次月21日 開始填報次月檢核表
執行金額不含“二代健保”費;若尚未核銷或支出,請備註在說明欄位執行金額不含“二代健保”費;若尚未核銷或支出,請備註在說明欄位 針對(7)新住民母語學習- 場次、參與人數的計算方式說明 >>請看本簡報第八頁 只算“受訪者”,不含老師、志工 加總相等 此策略聯盟學校只能是未受此計畫補助的小學 A.(a)+(b)=B.(a)+(b) 加總相等 核章後寄至總召學校,一式兩份: 一份總召學校留存,一份彙送移民署存查
辦理時間 • 填寫格式為(YYYMMDD):1020307,1020310~1020313,1020316 • 只能輸入半形數字、半形逗號(,)、半形連結號(~),否則無法送出 • 按實際執行情形填寫,只要寫累計到該月20日前有辦過的活動即可。 • 註:8月份月報,為辦理8/1~8/20之活動,8/21之後辦理應歸於9月份檢核表。9月檢核表為8/1-9/20累計活動,10月檢核表為8/1~10/20累計活動,以此類推。 • 最後時間請寫”當月20日”,20日以後的日期請到次月再填寫
參與人數 • 各項目實際參與總人次(不含遴聘人員) =男性+女性 =新住民+新住民子女+弱勢學生+一般民眾 • 若有人同時擁有新住民子女及弱勢學生的身份,請計入”新住民子女”。
執行金額 • 執行金額不含“二代健保”費 • 若尚未核銷或支出,請備註在說明欄位 • 若只填寫執行金額,沒有辦理時間及參與人數,也請備註在說明欄位。 • 若尚未執行計畫項目,請在場次(戶數)、策略聯盟校數、參與人數填寫”零”。
策略聯盟參與校數 • 此策略聯盟學校只能是”未受此計畫補助的小學”。 • 若有其他學校(如:國中)或社福機構,可寫在特色說明。 • 各項策略聯盟校數係填寫該工作項目之合作校數, “累計參與總校數” 係填寫實際合作學校數,非為各項校數加總。 例如: A小學參與(1)推動工作坊及(2)幸福講座 B小學參與(2)幸福講座及(6)繪本心得甄選 C小學參與(3)志工培訓及(4)家庭訪視 則月報的填寫上,應如右表
關懷訪視人次 • 訪視人數只含”受訪者”,不含志工及老師。 • 項目4.新住民家庭關懷訪視 的參與人數 =A. 問題類型:(a) 不需協助+(b) 需協助 =B. 轉介單位:(a) 提供轉介+(b) 無需轉介
(7)新住民母語學習-場次、參與人數的計算方式說明 • 場次:即開班數 • 參與人數:即每班的參與人數加總(若只有一班,只需計一班的參與人數) 例如: 某校新住民母語學習開印尼語一班、越南語兩班: 印尼語班每星期一、四上課,參與人數26人,上課時間09/10~03/30 越南語A班每星期一、三上課,參與人數30人,上課時間09/10~03/30 越南語B班每星期二、四上課,參與人數15人,上課時間09/10~03/30 則月報的填寫上,應是: • 除非有新增班級,或中途有人加入或退出,否則每個月的月報的場次(戶數)及參與人數應不變。
人數?人次? • 針對母語學習的場次、人數的計算方式是因為"母語學習"此計劃項目得辦理方式是常態性(一週上課一次以上)且長期(持續一個月以上)的活動,為了不讓相同的人數一直重複計算,導致總參與人數衝太多,故以"開班數"為場次數,該班的參與人數不累計。 • 而其他計畫項目則是採每場次累計制,是因為活動辦理方式通常是短期,且每次的講師、講題、參與者都不一樣,除非是像母語學習一樣是常態、長期且參與者皆不變的活動方式,才採用上述的場次人數計算方式。 • 在“月報表”上,第12項的參與總人次是寫“人次”是因為同一個人可能會同時參與多項計畫項目,在1~10項會重複計算到這個人,因此這裡是寫“人次”;且第12項的總人次是依據學校在月報表上1~10項的參與人數加總所算出來的。 • 所以第1~10項的"人數"與第12項的"人次"應不衝突。
填報完畢後,按”送出”鍵才算完成喔 • 每月檢核表填寫完畢後,請橫式列印下來,核章後寄至總召學校,一式兩份(一份總召學校留存,一份彙送移民署存查) • 若事後有修改月報表,請知會總召或移民署專案人力,並將修正後的月報表一樣核章後寄兩份至總召學校。
系統操作注意 • 填報時請多利用「暫存」功能,避免系統逾時導致資料遺失。 • 若點選“暫存”或“送出”功能出現「日期格式不正確」訊息(表示「辦理時間」格式有誤),請點選“確定”後務必參照範例調整日期格式並重新點選“暫存”或“送出”,方能成功儲存填報資料。 • 若系統操作有問題,可按下PrtScrn鍵(在F12旁),到word或小畫家貼上>>擷取有問題的視窗畫面,以方便了解問題。
如有問題,請聯繫以下人員上班時間08:30-17:30(中午休息12:00-13:30)如有問題,請聯繫以下人員上班時間08:30-17:30(中午休息12:00-13:30) • 系統操作相關問題,請洽客服專線: (02)2388-9393 #2364 呂先生 leo.lu@hyweb.com.tw • 報表填寫相關問題,請洽移民署專案人力: (02)2388-9393 • 2548(雙北金馬-張若芝) • 2549(基宜花-陳怡鈞) • 2579(桃竹苗-郭靜融) • 2604(高屏澎東-李祖嫻) • 2605(雲嘉南-連子瑛) • 2606(中彰投-楊雅妃)
參考資料 • 新住民火炬計畫網站http://www.immigration.gov.tw/mp.asp?mp=TP • 填報系統登入頁-公告及檔案下載區http://www.immigration.gov.tw/torchplan/login.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