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 likes | 206 Views
102.10.05. 嘉義縣一0二年度國中 小 資訊 教學設備 更新 規劃. 本案源起. 依 教育部資訊教育推動計畫之 規範,國民中小學電腦教室電腦設備以四年為期進行汰換 。 經費來源:行政院一般性補助款 本縣已於 94 年及 98 年 各執行一期「 電腦教室資訊設備」之汰 換更新。 公開招標、一次採購、分期付款 本 (102) 年度為 第三期四年計畫 的第一年。. 規劃目標. 本縣縣立國民中小學,按普通班班級數每 40 班設置一間電腦教室 。 每間電腦教室配置之電腦數量計算: 先分別計算各年級每班平均學生人數,取每班平均學生人數最多 的年級 為數量基準 。
E N D
102.10.05 嘉義縣一0二年度國中小資訊教學設備更新規劃
本案源起 • 依教育部資訊教育推動計畫之規範,國民中小學電腦教室電腦設備以四年為期進行汰換。 • 經費來源:行政院一般性補助款 • 本縣已於94年及98年各執行一期「電腦教室資訊設備」之汰換更新。 • 公開招標、一次採購、分期付款 • 本(102)年度為第三期四年計畫的第一年。
規劃目標 • 本縣縣立國民中小學,按普通班班級數每40班設置一間電腦教室。 • 每間電腦教室配置之電腦數量計算: • 先分別計算各年級每班平均學生人數,取每班平均學生人數最多的年級為數量基準。 • 每間電腦教室另加配一套。 • 一律依102.08核定之班級數及學生數為準
規劃內容 • 每套電腦設備含: • 個人電腦主機 • 符合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之102年度「電腦設備用品」共同供應契約(採購案號LP5-101077)第1組個人電腦之主機:一般型電腦各項次規格之Windows作業系統產品。 • 軟體授權:應附 • 依GPL系列開源碼授權提供之作業系統及應用軟體,及 • 依Microsoft 教育授權(如PILSA)提供之Office套裝軟體 • 個人電腦顯示器 • 符合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辦理之102年度「電腦設備用品」共同供應契約(採購案號LP5-101077)第2組個人電腦之顯示器:彩色液晶顯示器各項次規格產品。
舊有設備之利用 • 定義:各校舊有電腦教室電腦設備(含:98年採購及99~101增補PC) • 按學管科辦理之資教計畫下配發數量為準 • 配置: • 依照各校普通班之班級數,每班分配2台 • 多退(繳回縣府)少補(由縣府調撥) • 縣府備用機 • 由得標廠商負責遷移及裝機 • 驗收後免費維護一年(不含零件更換)
舊有設備權責 • 「舊有」設備並非「舊」設備 • 尚在耐用年限及保固期內,屬堪用之正常品 • 依照財產管理相關規定保管使用 • 移出時確認品名、數量、規格是否相符 • 注意新電腦採購得標廠商與舊有設備保固廠商之權責分野 • 新電腦得標廠商與舊有電腦保固廠商不同時,前者不負責舊有電腦之「保固」(98與102兩案估計約有三個月的時間重疊) • 實際權責之劃分原則俟決標後再協商之
其他 • 各校應如何辦理採購? • 本校需要…要列入採購? • 決標後本校的標餘款想要拿來買…? • 本校的分配數量不夠,需要xx台? • 能不能自行增購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