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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干区科技创新政策解读 —— 知识产权的视角. 江干区科技局科技合作科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 内容纲要. 一、基础篇:单项知识产权资助 二、提高篇:专利试点示范企业认定 三、拓展篇:相关的项目申报及资质认定 四、实践篇:企业政策扶持的选择模式. 一、基础篇:单项知识产权资助. (一)专利资助 区级:自 2013 年开始,职务发明专利补助 5000 元、非职务发明专利补助 1500 元、实用新型专利补助 1000 元、外观专利补助 500 元。 市级:资助方式同上。 (二)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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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干区科技创新政策解读——知识产权的视角 江干区科技局科技合作科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
内容纲要 一、基础篇:单项知识产权资助 二、提高篇:专利试点示范企业认定 三、拓展篇:相关的项目申报及资质认定 四、实践篇:企业政策扶持的选择模式
一、基础篇:单项知识产权资助 (一)专利资助 区级:自2013年开始,职务发明专利补助5000元、非职务发明专利补助1500元、实用新型专利补助1000元、外观专利补助500元。 市级:资助方式同上。 (二)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 市级:软件产品经认定或获得著作权登记的,每件补助300元;植物新品种授权,每件补助10000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每件补助2000元。
(三)名牌及商标资助 区级:获中国名牌产品、驰名商标的,各奖励30 万; 获浙江省名牌、著名商标的,各奖励20 万; 获杭州市名牌、著名商标的,各奖励10 万。 (四)各类认证体系资助 区级:新通过CMM、CMMI、PCMM三级、四级和五级认 证的,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100万元的配套资助。
二、提高篇:专利试点示范企业认定 (一)江干区专利示范企业认定 1、申报条件 (1)企业最近两年内累计各类有效专利达8件以上或发明专利2件以上; (2)专利产品年产值1000万元以上且销售额占企业销售额40%以上; (3)近两年内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有专职专利管理人员与机构。
2、扶持方式 (1)授予“江干区专利示范企业”称号,并给予一次性3万元的奖励; (2)优先推荐各类科技项目申报立项; (3)推荐评定省、市专利试点示范企业。
(二)杭州市专利试点示范企业认定 1、市专利试点申报条件 (1)有较好的专利工作基础,专利管理制度健全,近两年没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且为江干区专利示范企业; (2)企业专利产品年产值规模及比例要求:
(3)企业历年累计有效专利折算分值达到20分(含)以上,上两年专利授权折算分值达到10分(含)以上,各分值折算如下:(3)企业历年累计有效专利折算分值达到20分(含)以上,上两年专利授权折算分值达到10分(含)以上,各分值折算如下: (4)企业配备具有专利工程师资质的专职专利管理人员,同时配有法律顾问; (5)参加知识产权培训活动次数不低于总数的70%。
2、市专利示范企业申报条件 (1)市专利试点工作满2年,历年累计专利分值30分(含)以上,上2年申请专利分值15分以上。 3、扶持方式 (1)市专利试点企业每年奖励1万元;市专利示范企业每年奖励2万元。 (2)专利试点示范企业优先申报国家、省级专利示范企业;企业有关项目优先申报各级科技项目及专利转化实施项目。
(三)区级配套政策 支持园区、企业创建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和专利示范企业,对认定为国家、省、市级专利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拓展篇:知识产权相关的项目申报及资质评定三、拓展篇:知识产权相关的项目申报及资质评定 (一)产学研项目合作 1、江干区产学研合作示范企业认定办法(待) (1)知识产权方面要求 拥有一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且作为优先选择的条件。 (2)扶持方式(已经明确) 认定江干区产学研合作示范企业,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年在示范企业中选择不超过5个、技术开发费支出50万元以上的产学研合作项目给予进一步扶持。
2、杭州市十佳产学研合作项目评选 (1)知识产权方面要求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的科技成果; (2)其他要求 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中,创造了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扶持方式 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科技企业培育与认定 1、江干区“起飞计划” (1)知识产权方面要求 满足特定要求的专利试点(示范)企业可列入培育计划 。 (2)其他要求 a 研发队伍及投入: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5%以上,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30%以上,直接从事科研人员占职工总数的10%以上; b 销售规模及增长率:初入选的企业年销售收入制造业在2000万以下、服务业1000万元以下,主营业务收入年增长率可能在30%以上。
(3)扶持方式 • 降低企业创业成本:房租补贴、信息费用补助等,最高10.475万元; • 聚焦科技项目资金:优先推荐企业申报各类科技、区级项目及种子资金向“起飞计划”企业倾斜; • 拓宽投资融资渠道:优先推荐钱江时代债权基金、区创投引导基金。
2、江干区“百人计划” (1)知识产权方面要求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技术成果国内外先进或者填补国内空白; (2)其他要求:申请人及团队、技术水平、市场前景、项目可行性及商业前景等; (3)扶持方式 a 最高5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和100万元项目资助资金; b 两年内最高500万元银行贷款全部贴息; c 三年最高5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房租补贴。
3、杭州市雏鹰计划 (1)知识产权方面要求 具有清晰的知识产权; (2)其他要求 a 具有健全的财务与会计体系,注册时间5年以内; b 企业实收资本:<=1000万元; c 研发队伍及投入:企业研发投入5%以上、科技人员30%以上、科研人员10%以上;
(2)扶持方式 • 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 • 投融资资助:贷款贴息(基准利率50%); • 评比奖励:对国内上市的“雏鹰企业”,给予不超过100万的奖励等。
4、杭州市青蓝计划 (1)知识产权方面要求 企业使用的技术成果系自主研发,无知识产权纠纷。 (2)其他要求 a 2011年6月后,由专家带队创办,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 b 专家以无形资产参股,股权比例不低于20%;
(3)扶持政策 a 启动资金资助:一般20-100万元; b 种子资金资助:一般20-100万元; c 投融资资助:按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补助(拥有知识产权优先); d 房租补贴:科技园、孵化器优先为青蓝计划企业提供场地; e 会展补贴:按参展位费的50%给予补贴; f 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g 其他支持
5、杭州市创新型试点企业 (1)知识产权方面要求(作为择优条件) • 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近3年获得过各类知识产权; • 拥有省部级以上名牌或知名商标; •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 (2)其他要求 a 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持续盈利,研发投入占3%以上; b 企业创新文化浓厚; c 企业财务制度规范。
(2)扶持方式 • 一次性奖励10万元; • 优先支持各类创新计划; • 支持创新要素集聚。
(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1、江干区高新技术企业 (1)知识产权方面要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2年内未发生专利侵权情况。 (2)其他要求 a 成立12个月以上且经营状况良好; b 大专以上人员占20%以上,科研人员占10%以上; c 企业研发费用不低于当年销售收入的5%且委外研发费用不超过40%; d 企业当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销售收入占比40%以上。 (3)扶持政策:一次性3万元奖励;其他政策。
2、市级、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1)知识产权方面要求: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否则,不能认定为市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其他要求(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比>50%、科研队伍(大专以上及科研人员分别达20%、8%)、研发投入>3%以上) (3)扶持政策 市级:培育成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国家: 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江干区配套政策 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引进培育,对经过认定的国家、省、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5万元的奖励,对不同年度获得高一级认定的进行补差奖励。
(四)其他资质认定 1、杭州市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认定 (1)知识产权方面要求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2年内未发生专利侵权情况。 (2)其他要求 a 独立法人的研发机构,共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合作协议; b 省外共建单位应是国内科研优势的研究机构和企业集团; c 联合共建单位为企业的,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研发收入5%以上,工程技术人员占15%以上,且原则上为高新技术企业;
d 拥有必要的研究开发设施; e 创新载体科技人员达到10人以上,引进科技人员数达到载体总数30%以上,引进科技人员在创新载体工作时间达到50%以上,引进人员中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达到2人; f 创新载体总投入3年内达到200万元以上,实际已投入50万以上。
(3)扶持政策 a 创新载体注册资金或实际投入的30%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b 对考评优秀的创新载体,给予5-10万元的奖励; c 其他政策。
2、江干区企业高新技术研发中心认定 (1)知识产权方面要求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2年内未发生专利侵权情况。 (2)其他要求 a 研发中心具备较好的创新与研发能力; b 企业为成立2年以上的区级高新技术企业; c 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占20%,从事研发的科技人员占10%以上且不少于6人; d 研发费用投入占比达到5%以上; e 科研用房100平方米以上,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上; f 其他要求
(3)扶持政策 a 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b 项目立项、优先推荐等方面的支持。
3、杭州市高新企业研发中心认定 (1)知识产权方面要求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2年内未发生专利侵权情况; (2)其他要求 a 企业为成立3年以上的省、市、区高企; b 工程技术人员占15%以上,研发人员占10%以上; c 科研经费投入占比3%以上; d 具有先进的工程技术试验、检测条件。
(3)扶持政策 a 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b 科技项目立项优先推荐等。 4、江干区配套政策 对新认定或引进的国家、省、市级研发机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资助;对新建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创新载体的,经认定后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实践篇:企业政策扶持的选择模式 (一)企业生命周期理论 1、企业发展一般会经历三个阶段: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
2、不同成长阶段下的创新模式、创新障碍及扶持政策的选择模式2、不同成长阶段下的创新模式、创新障碍及扶持政策的选择模式
江干区科技合作科 科室电话:0571-86975189 张梅: 151-5718-0156 QQ: 2451753583 汪珠亮:135-8802-0055 QQ:436094925 夏霖: 131-8508-8130 QQ:337973905 科室地址:庆春东路1号江干区科技局北楼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