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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100 年健保醫療費用總額協商會議. 報 告. 2010.09. 由於非協商因素成長率長期失真低估,導致總額預算長期不足,不符民眾實際就醫需求,懇請編列相關協商因素成長率時,能確實反應實際醫療費用之成長,以確保民眾就醫權益。. 費協會第 161 次會議楊主任委員銘欽表示,有關非協商因素失真低估之問題,「 … 可於討論協商因素時提出 … 」。. 本會邀集專家學者,分析非協商因素「醫療服務成本指數改變率」及「人口結構改變率」低估原因,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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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非協商因素成長率長期失真低估,導致總額預算長期不足,不符民眾實際就醫需求,懇請編列相關協商因素成長率時,能確實反應實際醫療費用之成長,以確保民眾就醫權益。由於非協商因素成長率長期失真低估,導致總額預算長期不足,不符民眾實際就醫需求,懇請編列相關協商因素成長率時,能確實反應實際醫療費用之成長,以確保民眾就醫權益。
費協會第161次會議楊主任委員銘欽表示,有關非協商因素失真低估之問題,「…可於討論協商因素時提出…」。費協會第161次會議楊主任委員銘欽表示,有關非協商因素失真低估之問題,「…可於討論協商因素時提出…」。
本會邀集專家學者,分析非協商因素「醫療服務成本指數改變率」及「人口結構改變率」低估原因,包括:本會邀集專家學者,分析非協商因素「醫療服務成本指數改變率」及「人口結構改變率」低估原因,包括:
「醫療服務成本指數改變率」採「工業及服務業薪資指數」計算「人事費用」,竟為-0.767%,完全不符常理及低估醫療院所實際人事成本。應採「醫療保健服務業薪資指數」計算為1.212%,短少達1.979%(-0.767%+1.212%)。「醫療服務成本指數改變率」採「工業及服務業薪資指數」計算「人事費用」,竟為-0.767%,完全不符常理及低估醫療院所實際人事成本。應採「醫療保健服務業薪資指數」計算為1.212%,短少達1.979%(-0.767%+1.212%)。
採「躉售物價指數(WPI)-藥品類」計算「藥品費用」,其「調查品項」及「計算權重」完全不符健保實際藥費成本結構,例如:WPI調查之進口藥占55.8%,但健保藥品中原廠藥占61%以上;WPI調查之癌症用藥僅占0.11%,但健保癌症用藥占健保藥費11%以上。採「躉售物價指數(WPI)-藥品類」計算「藥品費用」,其「調查品項」及「計算權重」完全不符健保實際藥費成本結構,例如:WPI調查之進口藥占55.8%,但健保藥品中原廠藥占61%以上;WPI調查之癌症用藥僅占0.11%,但健保癌症用藥占健保藥費11%以上。
未採「不同年齡層每人費用變動權重」計算「人口結構改變率」,及預估指標落後二年,以98年為例,已低估本項成長率達0.39%(0.161%+0.229%)。未採「不同年齡層每人費用變動權重」計算「人口結構改變率」,及預估指標落後二年,以98年為例,已低估本項成長率達0.39%(0.161%+0.229%)。
有鑒於「非協商因素」之低估達1.157%(0.767%+0.39%),懇請能於「協商因素」相關項目中,如有關藥品成本之「新醫療科技」及有關人口老化之「因就醫可近性提升,對就醫人數及醫療費用成長之影響(含慢性病照護之增進)」等項目中,編列適當之成長率。有鑒於「非協商因素」之低估達1.157%(0.767%+0.39%),懇請能於「協商因素」相關項目中,如有關藥品成本之「新醫療科技」及有關人口老化之「因就醫可近性提升,對就醫人數及醫療費用成長之影響(含慢性病照護之增進)」等項目中,編列適當之成長率。
工業及服務業受經濟不景氣影響,多以無薪假或裁員因應;惟醫療院所需遵守醫療機構設置標準及醫院評鑑標準規定,應符合一定標準之醫事人員配置,無法實施裁員或無薪假。爰「人事費用」採「工業及服務業薪資指數」計算為-0.767,完全不符常理及醫療院所實際人事成本。應採「醫療保健服務業薪資指數」計算。工業及服務業受經濟不景氣影響,多以無薪假或裁員因應;惟醫療院所需遵守醫療機構設置標準及醫院評鑑標準規定,應符合一定標準之醫事人員配置,無法實施裁員或無薪假。爰「人事費用」採「工業及服務業薪資指數」計算為-0.767,完全不符常理及醫療院所實際人事成本。應採「醫療保健服務業薪資指數」計算。
計算方式未納入「不同年齡層每人費用變動權重」。以99年為例本項成長率短少0.161%。計算方式未納入「不同年齡層每人費用變動權重」。以99年為例本項成長率短少0.161%。
成長率指標落後二年,100年應比照「投保人口年增率」回補方式予以校正+0.229%。成長率指標落後二年,100年應比照「投保人口年增率」回補方式予以校正+0.229%。
以100年「人口結構改變率」1.602%為例,係以97年每人醫療給付點數為基礎,計算98年對97年人口結構對醫療點數之影響。以100年「人口結構改變率」1.602%為例,係以97年每人醫療給付點數為基礎,計算98年對97年人口結構對醫療點數之影響。
由於「人口結構改變率」預估當年度年齡組別點數成長率指標落後二年,造成當年度實際成長率長期失真,影響非協商人口結構改變率成長率預估的正確性,應比照「投保人口年增率」回補方式予以校正。由於「人口結構改變率」預估當年度年齡組別點數成長率指標落後二年,造成當年度實際成長率長期失真,影響非協商人口結構改變率成長率預估的正確性,應比照「投保人口年增率」回補方式予以校正。
若100年仍將有新藥將納入健保給付,惟100年基層總額醫療費用完全未編列「新醫療科技(包括藥品、特材及新增項目等)」之成長率,試問納入健保給付新藥將花費多少費用?該費用完全由基層總額一般部門預算支應,勢必衝擊點值,加速惡化點值一點不到一元的情形,無異強迫總額部門自行承擔不可預知的風險,不符公平正義。若100年仍將有新藥將納入健保給付,惟100年基層總額醫療費用完全未編列「新醫療科技(包括藥品、特材及新增項目等)」之成長率,試問納入健保給付新藥將花費多少費用?該費用完全由基層總額一般部門預算支應,勢必衝擊點值,加速惡化點值一點不到一元的情形,無異強迫總額部門自行承擔不可預知的風險,不符公平正義。
根據健保資料顯示,當95、96年整體藥費呈現負成長時,該年度仍編列有一定金額之「新醫療科技」成長率,且該年度點值仍介於0.8519-0.9691之間,1點仍不足1元。加上分析歷年新藥新科技納入給付後之費用影響,多於第2年以後呈現5-10倍的費用成長。為保障被保險人用藥權益,凡有預期新增新藥新科技之給付,即應適度編列本項成長率。根據健保資料顯示,當95、96年整體藥費呈現負成長時,該年度仍編列有一定金額之「新醫療科技」成長率,且該年度點值仍介於0.8519-0.9691之間,1點仍不足1元。加上分析歷年新藥新科技納入給付後之費用影響,多於第2年以後呈現5-10倍的費用成長。為保障被保險人用藥權益,凡有預期新增新藥新科技之給付,即應適度編列本項成長率。
觀諸2001-2004年西醫基層整體藥費年化成長率約8.1~8.7%;其中,新增藥品年化成長率約4.6~5.7%,占整體藥費60~70%。但近5年新醫療科技平均成長率0.146%,僅占整體藥費成長率12.46%。分析2004-2009年西醫基層藥費,整體藥量、藥費及單位藥費均呈現成長,單位藥費成長約4.0%。以上資料再再顯示,新藥、新科技在基層歷年藥費中的確占有一定比例的成長率。觀諸2001-2004年西醫基層整體藥費年化成長率約8.1~8.7%;其中,新增藥品年化成長率約4.6~5.7%,占整體藥費60~70%。但近5年新醫療科技平均成長率0.146%,僅占整體藥費成長率12.46%。分析2004-2009年西醫基層藥費,整體藥量、藥費及單位藥費均呈現成長,單位藥費成長約4.0%。以上資料再再顯示,新藥、新科技在基層歷年藥費中的確占有一定比例的成長率。
在新藥替代率仍無公認正確的計算方式前,為保障被保險人用藥權益,維護民眾健康,並維持基層總額支付之公平性,建議比照歷年適度編列「協商因素--支付項目的改變--新醫療科技(包括藥品、特材及新增項目等)」成長率,參考單位藥費成長以4.0%計,其佔西醫基層費用約26.88%,且新藥成長占整體藥費成長約65 %,換算建議編列100年基層總額「新醫療科技(包括藥品、特材及新增項目等)」成長率0.70%。
「人口結構改變率」、「新醫療科技」無法完全反應西醫基層慢性病密集度之趨勢:「人口結構改變率」、「新醫療科技」無法完全反應西醫基層慢性病密集度之趨勢:
現行非協商因素之人口結構改變率計算方式,未納入不同年齡層每人費用變動權重,且預估當年度年齡組別點數成長率指標都落後二年,造成當年度實際成長率長期失真,除影響該項成長率預估的正確性外,更無法完全反應西醫基層慢性病人數成長的趨勢。現行非協商因素之人口結構改變率計算方式,未納入不同年齡層每人費用變動權重,且預估當年度年齡組別點數成長率指標都落後二年,造成當年度實際成長率長期失真,除影響該項成長率預估的正確性外,更無法完全反應西醫基層慢性病人數成長的趨勢。
「新醫療科技」主要係反應預期新年度新增給付項目或支付標準之改變,對西醫基層醫療給付費用之影響率。分析歷年新藥新科技納入健保給付之影響,其納入給付後第2-10年之支出費用,均較第1年為5-10倍成長。爰「新醫療科技」無法完全反應西醫基層慢性病費用的趨勢。「新醫療科技」主要係反應預期新年度新增給付項目或支付標準之改變,對西醫基層醫療給付費用之影響率。分析歷年新藥新科技納入健保給付之影響,其納入給付後第2-10年之支出費用,均較第1年為5-10倍成長。爰「新醫療科技」無法完全反應西醫基層慢性病費用的趨勢。
94-98年本項編列預算43.21億,雖已滾入基期,但較各該年慢性病實際發生費用,總計仍不足25.2億。雖99年第1、2季呈現負成長(-1.7%及-2.8%),但以基層慢性病人數與件數每年穩定成長4%~5%,加上100年藥費將呈現正成長趨勢下,慢性病整體費用點數快速成長是必然的現象。若未予以編列預算,恐將使目前已面臨預算不足的基層總額,運作更加困難。94-98年本項編列預算43.21億,雖已滾入基期,但較各該年慢性病實際發生費用,總計仍不足25.2億。雖99年第1、2季呈現負成長(-1.7%及-2.8%),但以基層慢性病人數與件數每年穩定成長4%~5%,加上100年藥費將呈現正成長趨勢下,慢性病整體費用點數快速成長是必然的現象。若未予以編列預算,恐將使目前已面臨預算不足的基層總額,運作更加困難。
台灣近十年來,65歲以上老年人口,共增加38%,伴隨老年人口增加的也包含慢性病人數的增加。以98年費用分析,老年人每人每年平均醫療費用71,810點,約為65歲以下被保險人的4.6倍(15,643點)。台灣近十年來,65歲以上老年人口,共增加38%,伴隨老年人口增加的也包含慢性病人數的增加。以98年費用分析,老年人每人每年平均醫療費用71,810點,約為65歲以下被保險人的4.6倍(15,643點)。
分析2006-2009年西醫基層慢性病費用顯示,慢性病人數成長約5%,其費用成長約4.94%。以慢性病費用約佔西醫基層費用之20%計算,換算本項100年成長率約0.988%。分析2006-2009年西醫基層慢性病費用顯示,慢性病人數成長約5%,其費用成長約4.94%。以慢性病費用約佔西醫基層費用之20%計算,換算本項100年成長率約0.988%。
平均薪資指數 20061001002007102.12102.122008102.14104.86200996.97104.36平均薪資指數 20061001002007102.12102.122008102.14104.86200996.97104.36
為避免人事成本嚴重失真,爰建議採「醫療保健服務業薪資指數」計算。以基層為例計算如下:為避免人事成本嚴重失真,爰建議採「醫療保健服務業薪資指數」計算。以基層為例計算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