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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一 会计法律制度. 任务介绍. 知识目标. 能力目标. 内容讲解. 案例分析. 【 任务介绍 】 本章主要阐述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定位及其构成,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体系和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公司、企业会计核算的特别规定;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和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从业的法律规定;相关法律责任和会计法律制度典型案例分析。本章是会计法规的基本内容,是会计从业所应具备的会计法律制度的基础知识。. 【 知识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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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介绍 知识目标 能力目标 内容讲解 案例分析
【任务介绍】 本章主要阐述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定位及其构成,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体系和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公司、企业会计核算的特别规定;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和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从业的法律规定;相关法律责任和会计法律制度典型案例分析。本章是会计法规的基本内容,是会计从业所应具备的会计法律制度的基础知识。
【知识目标】 掌握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从业的法律规定;熟悉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和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熟悉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体系和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了解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定位及其构成;了解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能力目标】 熟悉办理会计核算的各个程序,了解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在实务操作中能够正确地加以运用。
一 二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三 会计监督 五 四 法律责任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会计法律 人大 会计 法规 国务院 会计规章 国家统一 会计制度 财政部 会计规范性文件 地方人大等 地方性法规 任务一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注意代表性的内容及其法律效率
一、会计法律 法律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法律包括所有由国家制定发布或认可的法律规范。狭义的法律仅指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发布的法律规范。本书所讲的法律是狭义的概念,即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发布的法律规范。
会计法 企业财务报告条例 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 企业会计制度 具体准则 企业会计制度 小企业会计制度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准则指南
二 、会计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由国家最高行政管理机关——国务院制定发布的,它通常以条例、规定等具体名称出现。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其权威性和法律效力仅次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是一种重要的法的形式。
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包括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这些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都是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主要包括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工作管理制度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法律效力仅低于会计行政法规。
四、地方性会计法规 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与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地方性会计法规。如2000年4月14日经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通过并公布的《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等。
任务二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二、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三、会计人员的管理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财政部门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以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
四、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任务三 会计监督 内部监督 政府监督 社会监督 三位一体
单位 内部 政府(外部监督) 社会(外部监督) 会计工作 一内二外、三位一体
1.内部监督:本质是内部控制(即,单位内部各个方面规章制度的总称);是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1.内部监督:本质是内部控制(即,单位内部各个方面规章制度的总称);是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 2.社会监督:对内监的再监督; 特点:独立性和有偿性; 3.政府监督:对内监和社监的再监督; 特点:强制性和无偿性。 【注意】社会监督 ≠社会公众监督/公众监督社会监督主要指以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为主体(最主要的)的监督。 引言2
单位 内部 政府 社会 会计工作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一)概念 (二)监督主体和对象 1.主体:会计机构、会计人员 1)涉及范围主要是会计(主要的主体),但不仅仅是会计 2)单位负责人的内监职责 负责组织和实施;承担最终责任 2.对象:本单位的经济活动
(三)基本要求 1、会计人员职权明确、相互分离、相互制约(机构控制--“部门”;职务控制--体现到“个人”) 2、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和执行程序(业务处理程序控制) 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财产安全控制--实;会计信息控制--账) ) 4、内部审计的方法和程序
会计机构 稽核人员 检查审核 审计机构审计人员 会计核算、会计资料 【注意】内部稽核~内审、出纳人员不得’ 【思考】为什么把出纳不得兼任的“账目登记”工作局限在“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的账目?出纳可以“登记账目”吗?
(四)内部会计控制 1、基本原则 (1)合法性、针对性(合法合情) (2)广泛的约束性(对人) (3)全面性、系统性(对事区别于2) 要求:涵盖涉及会计工作的:业务、岗位 (4)内部牵制(核心原则,涉及款项和财物的收付、结算及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如:收款、付款、购料、发料等),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
2、内容 (1)货币资金 (2)实物资产 (3)对外投资 (4)工程项目 (5)采购与付款 (6)筹资 (7)销售与收款 (8)成本费用 (9)担保
3、方法 (1)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 典型例子: 会计工作:会计(记账人员) 与 出纳 物资采购:批准 与 经办 C.其他不相容职务 【提示】请联系:内部牵制中的“钱账分管” (2)授权批准控制:一般授权、b特定授权 (3)会计系统控制
(4)预算控制 A.原理: 编制→授权→执行 B.要求: 目标明确、允许调整、及时反馈 C.资金的预算控制要求 限额以内资金:责任人限额审批 限额以上资金:集体审批 (5)财产保全控制: ★ 主要措施:接近控制、定期盘点 (6)风险控制 (7)内部报告控制:下情上传 (8)电子信息技术控制
(五)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权(五)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权 1、对违规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予以纠正 --- 有必要、有条件 2、对会计资料和财产物资实施监督 (1)完善财产物资的盘点制度 (2)账实不符的原因及其处理 (3)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保密
二、政府监督 (一)定义 : 监督检查及行政处罚(对单位及个人) 普遍性的监督 审计机关---国有单位 范围性的监督 税务机关---纳税人 银行………. 财政部门 (二)主体 保密义务
(三)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范围 1、依法建账(三个要求:有账→合法→禁止) 2、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3、会计核算的合法性 4、会计人员的管理 (四)“财政查询权”:A. 前提:发现有重大违法嫌疑B. 级别:财政部及其派出机构财政部门对社会监督的再监督
(一)定义 1.主体: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2.行为:审计、鉴证 3.“被审单位”的义务4.其他形式:公众的检举、媒体的监督等 (二)范围 三、社会监督
(三)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 (公司) 审计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 委托人 受托人 会计责任
1、会计责任:单位内部的会计责任 保证本单位的会计资料、内部控制的合规性,如实地提供会计资料,不得干预注册会计师的独立审计。 2、审计责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 独立实施审计、获取充分的证据、提供合法的报告,客观公正地进行再监督 (四)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 1、 检举人:任何单位和个人 2、 监督类型:也属于会计的“社会监督” (五)对会计人员合法权益的法律救济
任务四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 必须考虑的因素 A、规模的大小 B、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 C、经营管理的要求(是否配备专职会计人员)
会计机构 Y N Y N 单独设置会计机构 规模大业务 多须配会计 在其他机构中设置会计 人员 规模不大业务 不多须配会计 代理记账
二、 代理记账 (一)代理记账的定义及条件 条件: 从业人员:三名以上 负责人:会计师以上 场所:固定 规范与制度:健全 代理机构 委托人
(三)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义务 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 负责货币资金业务 及时提供原始凭证 及时更正、补充退回的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及出纳业务还是委托入负责
三、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一)概念: (二)任职资格:首先要有从业资格证书,同时还要有会计师职称或三年以上经历
四、关于总会计师 1、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任免总会计师应当符合规定,总会计师行使规定的职权;2、凡是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不应当再设置与总会计师职责重叠的行政副职;3、会计人员的任用、晋升、调动、奖惩,应当事先征求总会计师的意见 4、总会计师的地位:属于单位领导成员,而会计机构负责人则是中层领导人员。
五、会计从业资格 (一)概念: (二)适用范围: (三)取得 1、考试制度: 考试科目:三科 组织单位:财政厅 2、报名条件(注意被吊销和取消会计证的区别) 3、免试条件
(四)证书的管理 全国有效、全国通行 1、上岗登记 2、离岗备案 3、调转登记(区分是否同一辖区,90天内办理,并联系税务登记) 4、变更登记 (办理时间一般都是90天,只有离岗是六个月)
(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1、内容:财会制度、职业道德、其他(新、实) 2、级别:高、中、初三级 3、特点:针对性、适用性、灵活性 4、形式:培训、自学 5、时间:≥24小时
六、会计专业职务与资格 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1、区别: 职务 → 相当于“职称”;单位聘任、在后 资格 → 担任职务的资格;考试取得、在前 2、联系:考取资格,才可能被聘任同级职务_ 资格___ _职务 初级 会计员、助理会计师(高半级)中级 会计师(不叫“中级会计师”)高级 高级会计师
1、根据本单位的业务需要设置岗位 2、内部牵制制度:一人一岗 一岗多人 多岗一人 3、轮岗制度 4、不属于会计岗位的工作 ①档案部门会计档案管理岗位、计划管理岗位 ②医院门诊收费员、住院处收费员、药房收费员、药品库房记账员、商场收银员等均不属于会计岗位; ③单位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政府审计
八、 会计人员的回避制度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第三步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出纳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九 会计人员的交接 监交人 会计 工作 接替人员 移交人员
任务五 法律责任 (罚谁-- 单位、企业、个人) 法律主体 违法行为 (罚什么,禁止性的规范 命令性的规范) 执法主体 (谁来罚) 处罚方式 (怎么罚)
一、法律责任的概述 两种责任形式:一是行政责任;二是刑事责任。 (一)行政责任 1、行政责任有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方式。 2、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主要分为六种: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3、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 (二)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