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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货款结算 第三讲 信用证

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 —— 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 国际贸易货款结算 第三讲 信用证. 国际商务课程组. 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 —— 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 第一讲 支付工具. 1. 3. 3. 内容结构. 第二讲 汇付与托收. 2. 第三讲 信用证. 3. 教学目的. 信用证含义特点. 教学重点. 信用证当事人. 信用证程序. 信用证种类. 教学难点. 信用证当事人和种类. 使学生了解信用证的含义特点,尤其要掌握信用证程序、种类. 一、信用证( Letter of Credit, L/C )含义. 开证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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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货款结算 第三讲 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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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 国际贸易货款结算第三讲 信用证 国际商务课程组 青岛滨海学院

  2. 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 第一讲 支付工具 1 3 3 内容结构 第二讲 汇付与托收 2 第三讲 信用证 3 青岛滨海学院

  3. 教学目的 信用证含义特点 教学重点 信用证当事人 信用证程序 信用证种类 教学难点 信用证当事人和种类 使学生了解信用证的含义特点,尤其要掌握信用证程序、种类 青岛滨海学院

  4. 一、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L/C)含义 开证申请人 是银行根据进口人的请求和指示向出口人开立的一定金额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开证行 受益人 青岛滨海学院

  5. 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 二、信用证方式的当事人及职责 • 1.开证申请人(Applicant)。是指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人,即进口人或实际买主。 • 2.开证银行(Opening Bank)。是指接受开证申请人的委托,开立信用证的银行,它承担保证付款的责任。开证行一般是进口人所在地银行。 • 3.通知银行(Advising Bank)。是指受开证行的委托,将信用证转交出口人的银行。它只证明信用证的真实性,并不承担其它义务。通知银行是出口人所在地的银行。 青岛滨海学院

  6. 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 二、信用证方式的当事人及职责 • 4. 受益人(Beneficiary)。指信用证上所指定的有权使用该证的人,即出口人或者实际供货人。 • 5. 议付银行(Negotiating Bank)。是指愿意买入受益人交来跟单汇票并垫付资金的银行。议付银行可以是通知行。 • 6. 付款银行(Paying Bank)。是指信用证上指定的付款银行。它一般是开证行,也可以是它指定的另一家银行。 青岛滨海学院

  7. 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 二、信用证方式的当事人及职责 • 7.保兑银行(Confirming Bank ) • 保兑银行具有与开证银行相同的责任和地位。 • 8.偿付银行(Reimbursement Bank ) • 偿付行的偿付不视为开证行终局性的付款,因为偿付行不审查单据。若开证行见单后发现单证不符,可向议付行或付款行追索货款。(第三国银行) • L/C业务中的三个基本当事人:开证申请人、开证行和受益人。 青岛滨海学院

  8. 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 开证申请人 (进口人) 信用证受益 人(出口人) • A • A ① • A ② ⑤ ⑧ ④ 付款行 开证行 通知行 议付行 ③ ⑥ ⑦ 三、信用证支付的一般程序 • A 青岛滨海学院

  9. 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 信用证程序示意图的说明 • ①合同规定支付方式为信用证 • ②进口人根据合同内容向当地某一银行申请开证并填写开证申请书 • ③开证行开出信用证并寄交通知行 • ④通知行核对印鉴后交给出口人 • ⑤出口人按信用证装船、制做单据送交议付行议付 • A • A 青岛滨海学院

  10. 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 信用证程序示意图的说明 • ⑥议付行审单后按汇票金额扣除利息垫付货款给出口人并将汇票单据寄开证行或付款行 • ⑦开证行或付款行审单后付款给议付行 • ⑧开证行通知进口人付款进口人付款赎单 青岛滨海学院

  11. 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 案例分析 • 中国建国以来的最大一宗信用证诈骗案 • 牟其中(南德经济集团及其法人代表)涉嫌信用证诈骗案(案情如下) • 1995年2月,牟与湖北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离职人员何君合谋,提出以进口贸易方式,通过对外开立180天远期L/C获得银行资金. • 牟虚构进口货物事实,以南德集团法人代表身份与湖北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签订了1.5亿美元的外贸代理进口货物协议. 青岛滨海学院

  12. 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 案例分析 • 何君作为南德集团的代理人,编造了外贸进口合同,通过湖北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为南德集团从湖北省中行开具了180天远期L/C.并通过职员诈骗获得交行贵阳分行为其提供具有担保内容的”见证意见书”,作为开证的担保文件,编制香港东泽公司为出口人(即收获人),实质是南德集团在国外的骗名. 青岛滨海学院

  13. 开证人 (湖北省轻工业 品进出口公司) 受益人 (东泽公司) (1) • 订立合同 2. 申请开证 3. 开证 (7) (2) (5) (4) 4. 通知 5. 交货取单、议付 议付行 中行香港分行 开证行 (湖北省中行) 6. 索偿、偿付 (3) 7. 付款赎单 (6) 即期不可撤销跟单议付信用证程序图 跳一页 青岛滨海学院

  14. 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 案例分析 • 造成原因: • L/C并不非完美无缺,据L/C结算方式的要求,只要出口商提交了提货单等单据,并且单据与L/C的规定一致,开证行就保证付款.开证行不负责调查货物情况,显然,这里有漏洞可钻.出口商或出口商与进口商合谋伪造与L/C规定相符的单据,也可从开证行提到货款,从而使开证行或进口商代理人成为欺诈行为的受害者. 青岛滨海学院

  15. 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 案例分析 • 防范方法: • 为防止进、出口商合谋欺诈,开证行应发展与熟悉客户的往来,对于资信一般的客户,开证时一定要求其提供一定金额的开证保证金.对于大额交易,要采取分批出运、分批议付的方式,开证行还应严格规章制度,提高业务素质,避免因技术性失误而造成损失. 青岛滨海学院

  16. 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 案例分析 • 中国某出口企业收到国外开来的信用证,正准备按照信用证发运货物, 收到开证银行通知说开证申请人已经在金融危机中破产倒闭,要求出口企业不再发货。 此时, 出口企业应该听从开证银行的指示,停止出口该批货物。 • 信用证体现了( )之间的契约关系。A、开证申请人与开证银行B、开证银行与受益人C、开证申请人与开证银行,以及开证银行与受益人 青岛滨海学院

  17. 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 四、信用证的特点 • (一)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 • 信用证支付方式是一种银行信用,由开证行以自己的信用做出付款的保证。开证行负首要付款责任在信用证付款的条件下,银行处于第一付款人的地位。开证银行对受益人的责任是一种独立的责任。 青岛滨海学院

  18. 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 四、信用证的特点 • (二)信用证是一种独立的文件。 • 信用证的开立是以买卖合同作为依据,但信用证一经开出,就成为独立于买卖合同以外的另一种契约,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开证银行和参加信用证业务的其它银行只按信用证的规定办事。 依据买卖合同,又独立于合同。 青岛滨海学院

  19. 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 四、信用证的特点 • (三)信用证是一种单据的买卖。 • 在信用证方式之下,实行的是凭单付款的原则。各有关方面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服务或其它行为。开证银行只根据表面上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付款。所以在信用证条件下,实行所谓“严格符合的原则”。“严格符合的原则”不仅要做到“单、证一致”,即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在表面上与信用证规定的条款一致;还要做到“单、单一致”,即受益人提交的各种单据之间表面上一致。 青岛滨海学院

  20. 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 案例分析 • 我某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钢材,货物分两批装运,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L/C。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即向外国商人议付货款,然后中国银行对议付行作了偿付。我方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与合同不符,因而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L/C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开证行拒绝。 • 问:开证行这样做是否有道理? 青岛滨海学院

  21. 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 案例分析 国外贸易公司从我进出口公司购买小麦500吨,合同规定,1月30日前开出L/C,2月5日前装船。1月28日买方开来L/C,有效期至2月10日。后由于卖方不能按期装船,故电请买方将装船期延至2月17日并将L/C有效期延至2月20日,买方回电表示同意,但未通知开证行。2月17日货物装船后卖方到银行议付时,遭到拒绝。 青岛滨海学院 分析

  22. 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 【问题】 (1)银行是否有权拒绝付款, 为什么? (2)作为卖方,应当如何处理此事? 返回 青岛滨海学院

  23. 【分析】 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 (1)银行有权拒付。据《UCP500》规定,L/C虽是根据合同开出的 ,但一经开出就独立于买卖合同。银行只受信用证条款的约束。本案虽合同条款改变,但L/C条款未改,故银行只按原L/C条款办事,2月17日超出了原L/C的有效期,故银行可以拒付。 (2)作为卖方,当银行拒付时,可依据修改后的合同条款要求买方履行付款义务,卖方也可要求修改信用证。 返回 青岛滨海学院

  24. 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 五、信用证的作用 • 1.对出口商的作用 • 出口商只要提交合格的单据,开证行保证付款,为出口商取得货款提供了安全保障 • 出口商可在交货前将信用证抵押取得资金融通,有利于资金周转 • 2.对进口商的作用 • 进口商通过信用证的条款要求,可以保证按质按量按时收到货物。 • 进出口商申请开立信用证时,要缴纳押金,若资信较好,可免于缴纳,从而获得资金融通 青岛滨海学院

  25. 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 五、信用证的作用 • 3.对银行的作用 • 银行信用代替了商业信用,银行提供的每一项服务均可取得各种收益 青岛滨海学院

  26. 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 跟单信用证 V.S.光票信用证 不可撤销信用证 V.S.可撤销信用证 即期信用证 V.S.远期信用证 保兑信用证 V.S.不保兑信用证 可转让信用证 V.S.不可转让信用证 循环信用证 对开信用证 对背信用证 预支信用证 付款信用证、承兑 信用证、议付信用证 备用信用证 六、信用证的种类 青岛滨海学院

  27. 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 六、信用证的种类 • (一)跟单信用证与光票信用证 • 按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分类 • 1.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L/C)是指凭跟单汇票或凭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信用证,国际结算中使用的信用证绝大部分都是跟单信用证。单据在国际贸易结算上一般是不可或缺的,出口商提供一定的单据通常作为付款条件。 • 2.光票信用证(Clean L/C)是凭不附单据的汇票付款的信用证。 青岛滨海学院

  28. 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 六、信用证的种类 • (二)不可撤销信用证和可撤销信用证 • 1. 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 Letter of Credit)。它是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未经受益人及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得片面修改和撤销,只要受益人提供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开证行必须履行付款义务。这种信用证对受益人较有保障,在国际贸易中,使用最为广泛。 青岛滨海学院

  29. 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 六、信用证的种类 • 2. 可撤销信用证(Revocable Letter of Credit)。它是指开证行对所开信用证不必征得受益人或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就有权随时撤销或修改的信用证。这种信用证对出口人极为不利。 • 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中规定,如信用证中无表明“不可撤销”或“可撤销”的信用证,应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 青岛滨海学院

  30. 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 六、信用证的种类 • (三)保兑信用证和不保兑信用证 • 1. 保兑信用证(Confirmed L/C)。它是指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由另一银行保证对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履行付款义务。对信用证加保兑的银行,叫做保兑行(Confirming Bank)。保兑行通常是通知行,也可是第三国银行。 • 不可撤销的保兑的信用证,就意味着该信用证不但有开证行不可撤销的付款保证, 而且又有保兑行的兑付保证。两者的付款人都是负第一性的付款责任。所以这种有双重保证的信用证对出口商量最为有利。 青岛滨海学院

  31. 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 六、信用证的种类 • 2. 不保兑信用证(Unconfirmed Letter of Credit)。它是指开证银行开出的信用证没有经另一家银行保兑。当开证银行资信好和成交金额不大时,一般都使用这种不保兑的信用证。 青岛滨海学院

  32. 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 六、信用证的种类 • (四)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 • 1.即期信用证(Sight Credit)。 • 是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跟单汇票或装运单据后,立即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这种信用证的特点是出口人收汇迅速安全,有利于资金周转。 • 2. 远期信用证(Usance L/C)。它是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信用证的单据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可分为银行承兑远期信用证、延期付款信用证、假远期信用证。 青岛滨海学院

  33. 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 六、信用证的种类 • 2. 远期信用证 • (1)银行承兑远期信用证(Banker‘s Acceptance Credit)。 • 是指以开证银行作为远期汇票付款人的信用证。这种信用证项下的汇票,在承兑后,银行作为汇票的承兑人,应按票据法规定,对出票人、背书人、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即期差额得款) 青岛滨海学院

  34. 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 六、信用证的种类 2. 远期信用证 (2)延期付款信用证(Deferred Payment Credit)。 是指开证行在信用证中规定货物装船后若干天付款,或开证行收到单据后若干天付款的信用证。延期付款信用证要求出口商不能利用贴现市场的资金,只能自行垫款或向银行借款。在出口业务中,若使用这种信用证,货价应比银行承兑远期信用证高一些,以拉平利息率与贴现率之间的差额。(到期全额得款) 青岛滨海学院

  35. 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 六、信用证的种类 2. 远期信用证 (3)假远期信用证(Usance Credit payable a sight)。它是指受益人开立远期汇票,由付款行负责贴现,并规定一切利息和费用由进口人负担。这种信用证,表面上看是远期信用证。但从上述条款规定来看,出口人却可即期收到十足的货款。因此,这种信用证对出口人而言,实际上仍属即期收款,但对进口人来说,则待远期汇票到期时才付款给付款行。 (即期全额得款) 青岛滨海学院

  36. 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 假远期信用证 青岛滨海学院

  37. 委托代理开立假远期信用证 青岛滨海学院

  38. 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 六、信用证的种类 • (五)可转让信用证 • 可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 Credit)。 • 是指信用证的受益人(第一受益人)可以要求银行(转让行),将信用证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一个或数个受益人(第二受益人)使用的信用证。根据规定,唯有开证行在信用证中明确注明“可转让”信用证方可转让。 青岛滨海学院

  39. 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 开证行作为转让行转让自己开立的信用证 青岛滨海学院

  40. 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 六、信用证的种类 • 注意: • 1、可转让信用证只能转让一次,即只能由第一受益人转让给第二受益人。但允许回转。 • 2、信用证只能按原证规定条款转让,但金额、单价、到期日、交单日及装运期可以减少或缩短。信用证申请人可以变动。 • 3、主要用于中间商介入的贸易方式 青岛滨海学院

  41. 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 六、信用证的种类 • (六)对背信用证 • 对背信用证(Back to Back Credit),是指受益人要求原证的通知行或其它银行以原证为基础,另开一张内容相似的新信用证。对背信用证的受益人可以是国外的,也可以是国内的。对背信用证的开证银行只能根据不可撤销信用证来开立。 • 对背信用证的开立通常是中间商转售他货物,从中图利,或两国不能直接办理进出口贸易时,通过第三者以此种方法来沟通开展贸易。(母证与子证) 青岛滨海学院

  42. 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 背对背信用证操作流程 青岛滨海学院

  43. 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 六、信用证的种类 • (七)循环信用证 • 循环信用证(Revolving Credit) • 指信用证被全部或部分使用后,其金额又恢复到原金额,可再次使用,直至达到规定的次数或规定的总金额为止。 • 循环信用证与一般信用证的不同之处:一般信用证在使用后即告失效;而循环信用证则可多次循环使用。这种信用证通常在分批均匀交货的情况下采用。其优点:进口方可以不必多次开证从而节省开证费用,同时也可简化出口人的审证、改证等手续,有利于合同的履行。 青岛滨海学院

  44. 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 六、信用证的种类 • (八)对开信用证 • 对开信用证(Reciprocal Credit),是指两张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互以对方为受益人而开立的信用证。 • 其特点是第一张信用证的受益人和开证申请人就是第二张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第一张信用证的通知行通常就是第二张信用证的开证行。两张信用证的金额相等或大体相等,两证可同时互开,也可先后开立。对开信用证多用于易货交易或来料加工和补偿贸易业务等。 青岛滨海学院

  45. 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 对开信用证操作流程图 青岛滨海学院

  46. 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 四、信用证的种类 (九)预支信用证 预支信用证(Anticipatory L/C)是指开证行授权代付行(通常是通知行)向受益人预付信用证金额的全部或部分,由开证行保证偿还并负担利息。预支信用证与远期信用证相反,它是开证人付款在先,受益人交单在后。预支信用证可分全部预支或部分预支 预支信用证凭出口人的光票付款,也有要求出口人附一份负责补交信用证规定单据的声明书的。如出口人以后不交单,开证行和代付行并不承担责任。当货运单据交到后,代付行在付给剩余货款时,将扣除预支货款的利息。又称“红条款信用证”(Red Clause L/C)。 青岛滨海学院

  47. 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 六、信用证的种类 • (十)备用信用证(Standby Letter of Credit) • 备用信用证,是适用于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一种特殊形式的信用证,它是开证行对受益人承担一项义务的凭证。在备用信用证中,开证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未能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受益人只要凭备用信用证的规定向开证行开具汇票,并随附开证申请人未履行义务声明或证明文件,即可得到开证行偿付。 青岛滨海学院

  48. 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 六、信用证的种类 • 此类信用证对受益人来说,是备用于开证申请人发生毁约情况时取得补偿的一种方式。采用备用信用证时,开证行处理的仅仅是与信用证相关的文件,与合同无关,只要受益人出具的汇票和文件(证明开证申请人未能履约)是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开证行即对受益人作无追索付款。这种信用证一般用在投标、履约、还款保证、预付、赊销等商品和劳务业务中。 • 在申请人具有履约能力时,银行风险为零;没有履约能力时,银行才有风险。 青岛滨海学院

  49. 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 七、有关信用证的国际惯例 • (一)《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 为了规范信用证业务的运作,国际商会在1933年制定了《商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此后进行了多次修订,最新文本是2007年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商会第600号出版物,UCP600)。该惯例被世界各国银行处理信用证业务所适用。 青岛滨海学院

  50. 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货款结算之信用证 七、有关信用证的国际惯例 UCP600共有39个条款,在全文结构上是按照业务环节对所有权条款进行了归结。简而言之,就是把通知、修改、审单、偿付、拒付等环节涉及的条款在原来UCP500的基础上分别集中,使得对某一问题的规定更加明确和系统化。但值得注意的是,UCP600没有包含与信用证有关的全部事项,如信用证的效力、议付信用证是否取消、信用证的欺诈等,因此,在适用时还需要国内法补充该惯例没有调整的事项。 青岛滨海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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