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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 解读. 内蒙古财经大学 李宏旺. 2012 年 2 月 7 日 ,财政部第 68 号令公布了 《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 , 2012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 2012 年 12 月 6 日 ,财政部第 72 号令公布了 《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 , 2013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2012 年 12 月 19 日 , 财政部 财会 【2012】22 号公布了 《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 , 2013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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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解读 内蒙古财经大学 李宏旺
2012年2月7日,财政部第68号令公布了《事业单位财务规则》,2012年4月1日起实施;2012年2月7日,财政部第68号令公布了《事业单位财务规则》,2012年4月1日起实施; 2012年12月6日,财政部第72号令公布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2012年12月19日,财政部 财会【2012】22号公布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2012年12月21日,财教【2012】489号公布了《中小学校财务制度》,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会计法 •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 中小学校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与《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的比较《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与《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的比较
一、《制度》修订背景 (一)适应财政管理制度改革 1.集中支付改革 2001年开始推行 2.政府采购改革 2002年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3年执行。 3.非税收入管理改革 (财综【2004】53号《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各地启动了非税收入管理改革 4.收支分类改革(财预【2006】13号) 5.部门预算改革(财预【2006】406号) 6.国有资产管理改革 (2006年 财政部令第36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一、《制度》修订背景 (二)遵循《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2012年4月1日,新修订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正式颁布实施。 新《规则》的主要特点是: 1.体现了财政改革的相关成果; 2.突出了事业单位的公益性; 3.提出了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 4.《规则》要求行业特点突出的,根据《规则》制定《财务制度》
一、《制度》修订背景 (三)促进事业发展的需要 随着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的增加,中小学校经费总量、结构和财务管理任务发生了很大变化。 在这种形势下,需要修订《制度》,适应财政经费管理的需要,促进中小学校事业健康发展。
二、《制度》修订的基本原则 (一)保持原有制度框架 原制度十三章五十五条 新制度十三章七十七条
二、《制度》修订的基本原则 (二)体现财政管理改革成果 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收支分类改革、非税收入改革等成果。
二、《制度》修订的基本原则 (三)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制度中体现了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理念,提出管理的要求。
二、《制度》修订的基本原则 (四)突出中小学校特点 公益一类
三、《制度》修订的 主要内容 (一)调整了《制度》的适用范围 (二)完善了财务管理体制的规定 (三)完善了预算管理制度 (四)强化了收支管理 (五)完善了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的规定 (六)强化了资产管理 (七)强化了财务监督的内容 (八)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财务活动提出更加明确的要求
四、《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的 主要变化 (一)《制度》适用范围的变化: 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 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上述学校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四、《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的 主要变化 (二)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的变化
四、《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的 主要变化 (三)财务管理体制的变化: 1.明确了财务管理体制: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财局管” “校财局收”、“校财局代”
(三)财务管理体制的变化: 2.修订了中小学校会计核算形式: 中小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 实行“集中记账,分校核算”的,不改变学校财务管理权。 明确了“以校为单位核算” “集中管理、分校核算” “集中记账,分校核算”
(三)财务管理体制的变化: 3.勤工俭学、社会服务和经营项目的财务管理: 非独立核算的勤工俭学、社会服务和经营等项目的财务活动,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三)财务管理体制的变化: 4.中小学校食堂的财务管理: 中小学校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在学校财务部门统一领导下,实行单独核算,定期公开账务。
(四)预算管理的变化 1.进一步明确了预算编制依据 中小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预算。
(四)预算管理的变化 2.规范了中小学校预算管理体制: 国家对中校学校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照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定额或定项补助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财力可能,结合中小学校特点、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学校收支及资产状况等确定。 国家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保障。
(四)预算管理的变化 3.完善了预算编制原则: 中小学校预算以校为基本编制单位,教学点纳入其所隶属学校统一编制。 预算编制应当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四)预算管理的变化 4.细化了预算编制方法: 收入预算,应当考虑学校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积极稳妥地逐项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应当根据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等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分轻重缓急,按照政府支出分类科目分项测算编制。
(四)预算管理的变化 5.明确了两上两下的预算编制程序: 财政部门 主管部门 审核汇总 审核汇总 预算控制数 审核批复 预算建议数 编制预算 中小学校
(四)预算管理的变化 6.提出了预算执行要求: 中小学校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规范办理收支事项,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四)预算管理的变化 7.细化了预算调整程序: 确需调整的,中小学校应当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调整预算。 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部分的预算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四)预算管理的变化 8.增加了编制决算的要求: 中小学校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审批。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规范决算管理工作。
(五)收入管理的变化 1.规范了收入确认的口径: (1)财政补助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原因:a.配合“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是由同级财政部门编制; b.方便核对财政拨款数,不会重复计算。
(五)收入管理的变化 (2)按规定应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事业收入,核拨后或经核准不上缴的计入事业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属预算外资金。
(五)收入管理的变化 2.强化了收入管理: (1)中小学校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中小学校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账外设账,严禁公款私存。 (2)中小学校组织收入应当合法合规; (3)按规定应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应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六)支出管理的变化 1.支出分类的变化
(六)支出管理的变化 说明: (1)将“建设性支出”并入了“事业支出”中的“项目支出”; (2)增加了“上缴上级支出”和“其他支出”; (3)“事业支出”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六)支出管理的变化 2.强化了支出管理 (1)明确规定:中小学校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 (2)规定了支出管理的具体内容: a.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 b.国家未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本校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c.学校规定违反法律制度和国家政策的,责令改正; d.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不得混用; f.公用支出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等人员支出; e.项目支出应当按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六)支出管理的变化 3.细化了专项资金管理: 中小学校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又制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报送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六)支出管理的变化 4.中小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5.中小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6.中小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七)结转和结余管理 1.提出了结转和结余的概念 “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七)结转和结余管理 2.结转和结余的分类管理 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经营收支结转、结余 (1)经营收支结转和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2)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七)结转和结余管理 2.结转和结余的分类管理 (3)非财政拨款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继续使用。 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学校收支差额。
(七)结转和结余管理 3.新增了事业基金管理的规定: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事业基金的管理,遵循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过基金规模。
3.新增了事业基金管理的规定 事业基金的来源: a.各年收支结余的滚存数(主要来源); b.已完项目的拨入资金结余,按规定留给本单位使用的; c.年终结账后,对以前年度会计事项的调整(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d.对外投资时,投出资产的评估价与账面值的差额; e.对外投资所形成的权益。
3.新增了事业基金管理的规定 事业基金的用途: a.日常周转; b.弥补事业超支; c.蓄水池。 事业基金的管理: 遵循收支平衡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关键是对外投资)
(八)专项基金管理的变化 1.明确了专项基金管理原则: 专项基金管理应当遵循 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八)专项基金管理的变化 2.调整了专用基金的内容:
(八)专项基金管理的变化 说明: (1)修购基金按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后,在购置和修缮科目各列50%;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提取修购基金;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较少的中小学可以不提修购基金; (3)职工福利基金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提取; (4)奖教奖学基金改为奖助学基金,奖助学基金用于奖励、资助学生。
(九)资产管理的变化 1.资产中增加了“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 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在建工程应当进行单独核算,反映在建工程的实际支出。
(九)资产管理的变化 基建财务: 收到拨款时: 借:银行存款-基建户 2亿 贷:自筹基建款 2亿 施工过程中: 借:基建工程支出-×× 1.8亿 贷:银行存款-基建户 1.8亿 完工后: 借:固定资产 1.8亿 贷:固定基金 1.8亿 借:自筹基建款 1.8亿 贷:基建工程支出 1.8亿 余款: 借:自筹基建款 0.2亿 贷:银行存款-基建户0.2亿 说明:(1)账务处理的变化: 原制度 财务部门: 拨付基建专款时: 借:结转自筹基建 2亿 贷:银行存款-基本户 2亿 年终: 借:事业结余 2亿 贷:结转自筹基建 2亿 收到余款: 借:银行存款-基本户 0.2亿 贷:结转自筹基建款 0.2亿务部门
(九)资产管理的变化 (1)账务处理的变化: 事业单位执行新制度后,应当至少按月根据基建账中相关科目的发生额,在“大账”中按照新制度对基建相关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1)账务处理的变化: 按月将基建账过入“大账” A.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预付工程款”的发生额 借:在建工程—基建工程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B.据“交付使用资产”科目发生额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C.据“其他投资”科目发生额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 D.据“其他应收款”、“基建拨款”、“基建投资借款”、“上级拨入资金”、“应付器材款”、“应付工程款”、“其他应付款”、“应付票据”科目发生额,分别计入其他应收款、财政补助收入、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长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等科目,其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
(九)资产管理的变化 (2)对学校财务状况的影响 对结转、结余,将产生较大的影响,对中校学校财务报告信息的完整性也将产生较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