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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政策解读.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高新技术科. 一、基本情况介绍.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背景和新办法出台的目的 1 、背景和沿革 90 年代初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初建。 91 年国务院发布 《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 》 及配套优惠政策。 96 年将认定范围扩展到高新区外。 99 年省制订认定办法。 2000 年再次修订国家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 2005 年省重新修订认定办法。 截止 2006 年底全省共有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 5986 家。. 2 、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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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解读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高新技术科
一、基本情况介绍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背景和新办法出台的目的 1、背景和沿革 • 90年代初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初建。 • 91年国务院发布《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及配套优惠政策。 • 96年将认定范围扩展到高新区外。99年省制订认定办法。 • 2000年再次修订国家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2005年省重新修订认定办法。 • 截止2006年底全省共有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5986家。
2、存在的问题: • 以《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为导向,重点强调高新技术产品生产能力的增长,造成一些地方只具备产品生产加工能力,不从事自主研发,长期处于高新技术产业链和价值链低端的加工型企业也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 认定标准不够规范,缺少明确可操作的测度依据,认定工作具有较大的弹性。 • 各省执行宽严不一,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 • 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不一,企业待遇不平等。
3、科技部在总结以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基础上,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出台了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目的是: • 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精神; • 大力提升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实现产业升级发展; • 配合落实新颁布的《企业所得税法》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
(二)新认定办法的总体目标 1、通过鼓励创新的政策导向和新税制优化产业结构的引导功能,进一步增强我国高新技术企业以自主研发为核心的综合创新能力,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升级发展; 2、通过明确认定标准、规范操作程序、改革管理体制、加强政策协调,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把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三)新认定办法的主要特点 (1)贯彻国家自主创新战略,强调以企业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为核心。 (2)明确了研究开发等关键认定指标的测度依据,认定标准规范统一,避免了认定工作的随意性。 (3)建立部门合作与政策协调的长效机制,构建责权分明、监管与操作分离的认定管理工作体系 (4)取消地域界限,不分区内区外,统一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实现了由区域政策向产业政策的转移。
(四)税收优惠政策 • 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优惠措施: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目前工作进展 • 2008年1月1日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正式实施。 • 2008年4月14日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正在征求意见中 • 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正在协调沟通中,还没有正式的工作文件出台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尚未开通 • 按照税务局的规定,原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不论有没有到期,目前全部暂按25%征收所的税
二、新认定办法的主要变化和要求 (一)认定条件及考核标准的变化和要求 一句话:从产品为核心到研发为核心 1、“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条件不变,但取消了《高新技术产品目录》(11个领域),改为产品(服务)必须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8个领域) • 八大高新技术领域: 电子信息技术 生物与新医药技术 航空航天技术 新材料技术、 高新技术服务业 新能源及节能技术 资源与环境技术 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增加了“高技术服务业”:共性技术、现代物流、集成电路、业务流程外包、文化创意产业支撑技术、公共服务、技术咨询服务、精密复杂模具设计、生物医药技术和工业设计共10个方向。增加了“高技术服务业”:共性技术、现代物流、集成电路、业务流程外包、文化创意产业支撑技术、公共服务、技术咨询服务、精密复杂模具设计、生物医药技术和工业设计共10个方向。 • 增加了“高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领域,原来的先进制造产品领域和现代交通产品领域大部分内容都纳入了这一领域。 • 取消了“地球、空间与海洋”、“核应用技术”和“现代农业”三个产品领域。
2、研发费用的比例进一步细化并规定在我国境内研发费用的最低比例2、研发费用的比例进一步细化并规定在我国境内研发费用的最低比例 • 原规定:研究开发的经费应占本企业当年总销售额的5%以上 • 新规定: •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 特别规定: • 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 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3、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被列为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必要条件3、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被列为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必要条件 • 一票否决的指标 • 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以及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软件著作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 • 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获得方式: • 自主研究开发 • 受让、受赠、并购 • 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
4、量化考核内容和指标增加,进一步明确了考核标准4、量化考核内容和指标增加,进一步明确了考核标准 • 量化考核有四个方面的指标: • 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30分 •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30分 • 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 20分 • 成长性指标 20分 四项指标采取加权记分方式,认定通过须达到70分以上。
量化考核指标的测算依据 • 每项指标分数=指标分数X分数比例,分数比例从0到1分为六档。 • 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按企业实际拥有数量确定分数比例和最后分数。如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6项以上和科技成果转化4项以上,可以分别拿到25-30分。 • 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考核五个方面:①制定了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②建立了研究开发投入核算体系;③开展了产学研和做的研发活动;④设有研发机构并具有相应的设施和设备;⑤建立了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 • 成长性指标按照销售增长率和总资产增长率两项指标考核。
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从20%(生产型)提高到30%,研发人员比例不变。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从20%(生产型)提高到30%,研发人员比例不变。 6、取消了企业规模限制,利税率、劳动生产率等指标要求。
(二)认定管理程序的变化和要求 1、明确了管理机构和职责。 办法明确规定,由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组成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执行相关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科技部。并分别明确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认定机构”),根据本办法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管理工作。
2、严格了认定的程序 明确了提交资料 (1)认定程序 审 查 认 定 备 案 、 公 告 、 颁 发 证 书 申 请 享 受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准备并提交材料 网上注册登记 自 我 评 价 公 示 无异议 有异议 核 实 处 理
(2)企业应提供的相关材料: •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 3. 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4. 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 5.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3、明确了承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计的中介机构的资质和条件,要求企业审计必须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3、明确了承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计的中介机构的资质和条件,要求企业审计必须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 • 中介机构的条件 • (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3年以上,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 • (2)财务中介机构中注册会计师占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0%,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 (3)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相关政策。
4、增加了公示和公告的环节,加强过程监管,接受社会监督。认定批准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5天,无异议的报领导小组备案后在网上公告。4、增加了公示和公告的环节,加强过程监管,接受社会监督。认定批准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5天,无异议的报领导小组备案后在网上公告。 5、保留了复审程序,但只有一次复审机会。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提出申请,复审重点是研发经费投入。复审期满后须重新认定。 6、采取网上注册登记和申请的方式。
三、高新技术企业申请书的填报重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关键词:研发投入、核心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品(服务) (一)研究开发活动及有关费用 1、研究开发费用的测评归集程序: • 明确研究开发活动的定义——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和服务不应是较小的或常规的升级,而应是至少对本地区的相关行业具有显著改进的、有价值的进步,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而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活动,包括采用新的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不能算作重大改进,因而不属于研究开发活动。
确定什么是研究开发项目——研究开发项目是指“不重复的,具有独立时间、财务安排和人员配置的研究开发活动”。研究开发费用是按照各个研发项目为基本单位分别进行测度并加总计量的。确定什么是研究开发项目——研究开发项目是指“不重复的,具有独立时间、财务安排和人员配置的研究开发活动”。研究开发费用是按照各个研发项目为基本单位分别进行测度并加总计量的。 • 三年本企业执行的研究开发项目,并逐一填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的“二、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 • 逐个项目测算研究开发投入情况,并填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的“五、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 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本企业研发项目和投入数据进行审计并出具鉴证报告。
2、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测算①设置研究开发费用专用核算账目,并按照下列样表要求进行核算。2、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测算①设置研究开发费用专用核算账目,并按照下列样表要求进行核算。
②各费用科目的核算范围 • 人员人工:直接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也称研发人员)全年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企业缴纳的研发人员基本社会保险费用和公积金补助费(含企业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和范围为研发人员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费)。 为研究开发活动提供辅助服务的人员的劳务成本应按其在研究开发活动和非研究开发活动的工时比例分摊计入。
直接投入: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购买非资产性的材料、物资、设备所支出的费用,实验室的材料(化学品、动物等)购置费等。如:水和燃料(包括煤气和电)使用费等;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维护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直接投入: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购买非资产性的材料、物资、设备所支出的费用,实验室的材料(化学品、动物等)购置费等。如:水和燃料(包括煤气和电)使用费等;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维护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
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包括为执行研究开发活动而购置的仪器和设备以及为研究开发项目建造或购买建筑物的折旧费用,包括研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包括为执行研究开发活动而购置的仪器和设备以及为研究开发项目建造或购买建筑物的折旧费用,包括研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 • 设计费用:针对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 • 装备调试费:主要包括工装准备过程引发的进一步研究开发活动(如研制生产机器、模具和工具,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所发生的费用。 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
无形资产摊销:因研发活动需要购入的专有技术(包括专利、非专利发明、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所发生的费用摊销。无形资产摊销:因研发活动需要购入的专有技术(包括专利、非专利发明、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所发生的费用摊销。 • 其他费用: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发总费用的20%,另有规定的除外。主要包括: ——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 ——图书期刊参考资料费、图书馆借阅费、技术研讨会议会费、其他技术资料费; ——国内外专利申请、维持费用; ——为研发活动而发生的办公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为研究开发活动而发生的差旅费; ——未纳入以上项目的其他小额费用。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委托企业外部机构(企业、大学、研究机构、转制院所、技术专业服务机构和境外研发机构)进行开发的项目所发生的费用(项目成果为企业拥有,且与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委托外部开发费的发生金额应合乎独立交易原则。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委托企业外部机构(企业、大学、研究机构、转制院所、技术专业服务机构和境外研发机构)进行开发的项目所发生的费用(项目成果为企业拥有,且与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委托外部开发费的发生金额应合乎独立交易原则。 ③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内部的研究开发活动实际支出的全部费用,或委托境内的企业、大学、研究机构、转制院所、技术专业服务机构等进行的研究开发活动所支出的费用,不包括委托境外机构完成的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二)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 必须是企业作为权利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 ,并在我国知识产权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 • 必须是近三年获得授权的自主知识产权,以获得授权证书为准。 • 授权方式不局限于自主获得,也可以是通过受让、受赠、独占许可等方式获得。 • 必须是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发挥支持作用的自主知识产权。 • 自主知识产权不包括商标。
(二)高新技术产品和服务收入 1、填报高新技术产品和服务程序 • 明确本企业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产品和技术服务种类(不再需要查代码) • 逐个产品(服务)填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的“三、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
2、说明: • 只填报上一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情况 • 除有形产品外,高新技术服务收入也应逐项填入情况表。高新技术服务收入包括: • 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科研与开发活动的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 • 技术承包净收入:包括技术项目设计承包、技术工程所获得的净收入; • 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用户提供技术方案、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 中试产品收入 • 接受外单位委托的科研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新产品所获得的收入。
四、几点希望 对照检查,找出差距, 努力完善,积极争取 1、加强自主创新,不断加大研究开发投入的力度,积极研究和开发企业独有的核心技术。 2、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核心技术开发要及时申请知识产权保护。
3、以项目管理为核心,建立和完善企业研究开发管理新机制,不断提高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3、以项目管理为核心,建立和完善企业研究开发管理新机制,不断提高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 立项有依据 研发有投入 机构人员有保障 财务核算有专帐 参考:宁波市技术开发费立项建帐有关程序规范 。
4、重视研究开发项目相关资料的收集、归档和管理4、重视研究开发项目相关资料的收集、归档和管理 5、尽早做好申报准备,密切关注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工作进展。 相关工作网站: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网: http://www.gdstc.gov.cn 中山市科技信息网: http://www.zskj.gov.cn
我市负责组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部门: 中山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联系人:容晶 裴靖 联系电话:88303920 E-MAIL:dc6388@21c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