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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醫院總額支付制度執行概況. 醫務管理處 96.12.14. 大綱. 96 年第 3 季點值預估 醫療供給情形 96 年第 3 季醫療服務利用分析 96 年 1-9 月特殊材料申報情形分析 各季一般服務預算模擬 專款專用執行情形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協定委員會相關決議. 點值預估假設. 分區分配參數:分區分配參數之人口風險因子採 96Q1 最新一季結算報表作為參數值,醫療費用佔率採開辦前一年同期值,醫療費用佔率採開辦前一年同期值。 跨區就醫調整:跨區就醫調整後總額係依據所預估之各分區總額,以 95 年下半年資料並調整跨區就醫情形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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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醫院總額支付制度執行概況 醫務管理處 96.12.14
大綱 • 96年第3季點值預估 • 醫療供給情形 • 96年第3季醫療服務利用分析 • 96年1-9月特殊材料申報情形分析 • 各季一般服務預算模擬 • 專款專用執行情形 •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協定委員會相關決議
點值預估假設 • 分區分配參數:分區分配參數之人口風險因子採96Q1最新一季結算報表作為參數值,醫療費用佔率採開辦前一年同期值,醫療費用佔率採開辦前一年同期值。 • 跨區就醫調整:跨區就醫調整後總額係依據所預估之各分區總額,以95年下半年資料並調整跨區就醫情形得出。 • 96各月預算,預算攤月以95年同期申報資料分別計算週日、週六、國定假日及工作日回攤96年得出每季各月費用佔率。 • 跨區就醫調整後總額:以送核補報佔率(99.953342%)校正,該佔率以最近一季(95Q4)結算金額計算得。 • 預估點數:以預估核減率調整之,預估核減率採95下半年爭審後核減率的70%,各分局分別計之。
96年第3季醫院總額一般服務點值預估 註.預估平均點值=跨區就醫調整後總額/【偏遠地區(非浮動點數+浮動點數)+非偏遠地區(非浮動點數+浮動點數)
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家數統計表-分局別 註:資料來源為特約醫事機構管理檔。
醫師數統計表-分局別 註1:資料來源為特約醫事機構管理檔。 註2:成長率為96年各月與95年12月之比較。 註3:台北、北區、中區、南區、高屏、東區各區醫師數96年6月底分別較95年12月成長0.1%、-1.0%、1.0%、2.2%、-1.5%、-0.6%。 180
醫院病床數統計表-分局別 註1:資料來源為特約醫事機構管理檔。 註2:病床數包括保險病床及收取差額之病床。 註3:台北、北區、中區、南區、高屏、東區各區病床數96年6月底分別 較95年12月成長2.94%、-1.94%、0.15%、0.59%、-0.65%及-0.88%。 。
96年第3季門住診申報醫療費用點數-分局別 註1:料來源:截至96年11月15日明細彙總檔。 註2:成長率為與前一年同期比較。
96年第3季門診申報醫療費用點數-分局別 註1:資料來源:截至96年11月15日明細彙總檔。 註2:成長率為與前一年同期比較。
96年第3季門診申報醫療費用點數-案件分類+分局別(1)96年第3季門診申報醫療費用點數-案件分類+分局別(1) 單位:百萬點、% 註1:資料來源:截至96年11月15日明細彙總檔。 註2:成長率為與前一年同期比較。 註3:本表不含交付機構申報點數。
96年第3季門診申報醫療費用點數-案件分類+分局別(2)96年第3季門診申報醫療費用點數-案件分類+分局別(2) 單位:百萬點、% 註1:料來源:截至96年11月15日明細彙總檔。 註2:成長率為與前一年同期比較。 註3:本表不含交付機構申報點數。
96年第3季門診申報醫療費用點數-費用分類+分局別96年第3季門診申報醫療費用點數-費用分類+分局別 單位:百萬點、% 註1:資料來源:截至96年11月15日明細彙總檔。 註2:成長率為與前一年同期比較。
96年第3季住診申報醫療費用點數-分局別 註1:料來源:截至96年11月15日明細彙總檔。 註2:成長率為與前一年同期比較。
96年第3季住診申報醫療費用點數-費用分類+分局別(1/3)96年第3季住診申報醫療費用點數-費用分類+分局別(1/3) 單位:百萬點、% 註1:料來源:截至96年11月15日明細彙總檔。 註2:成長率為與前一年同期比較。
96年第3季住診申報醫療費用點數-費用分類+分局別(2/3)96年第3季住診申報醫療費用點數-費用分類+分局別(2/3) 單位:百萬點、% 註1:料來源:截至96年11月15日明細彙總檔。 註2:成長率為與前一年同期比較。
96年第3季住診申報醫療費用點數-費用分類+分局別(3/3)96年第3季住診申報醫療費用點數-費用分類+分局別(3/3) 單位:百萬點、% 註1:料來源:截至96年11月15日明細彙總檔。 註2:成長率為與前一年同期比較。
96年第3季重大傷病統計 單位:百萬點、% 註1:料來源:截至96年11月15日明細彙總檔。 註2:成長率為與前一年同期比較。 註3:本表之重大傷病係指部分負擔代碼「001」乙項。
96年第3季初級照護統計 註1:初級照護案件定義,參考吳肖琪老師「總額支付制度下建立基層及醫院門診分級醫療指標之研究」之定義A 類項目(排除急診案件及國際疾病分類碼為E code之案件),扣除台灣醫學中心協會建議非屬A類後之項目。 註2:初級照護案件比率=符合初級照護之門診案件數/門診總案件數(不含門診透析)。
96年第3季醫療利用分析摘要(1) • 門診 • 整體:件數成長(2.7%),申報點數成長(4.8%),平均每件醫療點數成長(2.0%) ;本季件數、申報點數之成長已較前一季(96 Q2,件數成長4.7%,申報點數成長6.6%)緩和 • 案件分類:急診案件成長(10.1%)、門診手術成長(6.9%)、慢性病連續處方調劑案件 (9.7%)、其他專案(6.3%)等項,較其他案件分類成長率高 • 費用分類:診療小計(7.9%)之成長率最高,藥事服務費(4.4%) 次之;另藥費(3.0%)較95年同期成長率(8.6%)有較大幅改變
96年第3季醫療利用分析摘要(2) • 住診 • 整體:件數(1.3%)、日數(2.5%)、申報點數(2.5%) 高於95年同期成長率,平均每日醫療點數(0.0%),則低於95年同期成長率 • 費用分類: • 檢查費、放射線費、處置費、手術費、血液透析、血液血漿、特殊材料等項之成長率較其他類別高 • 除藥費、復健治療費外,其他類別之成長率均較95年同期為高
96年第3季醫療利用分析摘要(3) • 重大傷病 • 成長率為4.7%,較95年同期之成長率為高;門診成長率(9.2%)低於95年同期成長率、住診成長率(2.8%)則高於95年同期成長率
96年1~9月成長金額前10名特材品項 單位:千點
小結 • 門診及住院特材費用: • 共申報約95.55億點,較前一年同期增加6.42億點,成長率為7.20%,其中門診成長率為-2.52%,住診為9.24% • 成長項目分析: • 成長金額前10之品項共增加5.09億點,其中以心臟血管科及骨科占多數 • 冠動動脈血管支架9 6年1月~9月申報17,060支,費用4.82億點, 較去年同期增加6,526支(成長率61.95﹪),費用增加1.2億點(成長率35.41﹪) • 人工髖關節 96年1月~9月申報8,560組,費用4.3億點, 較去年同期增加2,060萬點(成長率5.02﹪)
核定點數與一般服務預算占率-全局(1) 註:核定點數為各季一般服務預算點值確認之投保分局別之浮動、非浮動點數、自墊醫療費用及各分局偏遠地區醫院核定點數。
按核定點數占率模擬全局一般服務預算 註1:核定點數採94、95年核定點數平均占率。 註2:模擬預算=全年門診(住診)預算*各季門診(住診)核定點數占率
模擬分區一般服務預算之點值 註1:各季已確認平均點值係指已於醫院總額支付委員會確認之95年、96年各季平均點值; 註2:模擬調整分區預算之平均點值=各季調整後門住診預算/各季核定點數。
小結(1) • 季間預算: • 94年門診核定點數占率依序為第4季、第2季、第3季、第1季;95年則第2-4季相近,第1季較低;94年、95年住診核定點數占率依序為第2季、第4季、第3季、第1季。 • 95年門診、門診預算占率依序為第2季、第4季、第3季、第1季。 • 假設核定點數占率為合理之預算分配占率,則門診、住診之第2、4季需減少預算,轉入第1、3季。
小結(2) • 以95年結算資料模擬如採94、95年核定點數之平均占率,結果如下: • 分區預算:因各季各區人口風險因子、費用占率不同,分區預算微幅改變,全年北區、中區、東區預算分別減少33.5、70.4及20.4萬元,台北、南區、高層預算分別增加5.9、80.7及39.6萬元。 • 各季點值:第1季、第3季點值僅微幅上升(0.006~0.007),第2季、第4季點值相對微幅下降(0.004~0.006)。 • 分區點值:以全年點值而,台北、南區、高屏增加約0.0002~0.000001,北區、中區及東區下降約0.0001~0.00002。
B、C肝炎試辦計畫藥費 單位:千點 註:96年度西醫基層全年預算0.72億元、醫院總額全年預算11.15億元。
罕見疾病、血友病藥費 單位:千點 註:96年罕見疾病、血友病藥費預算額度為30億元,不足部分由其他預算支應。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協定委員會 相關決議
費協會96.10.31第132次會議決議(1) • 97年度醫院醫療給付費用總額協商因素項目及成長率案 對97年度醫院醫療給付費用總額成長率,整理雙方於協商過程所提最接近之兩案併陳衛生署裁決。 一、付費者代表方案:非協商因素加協商因素成長率4.974%,扣除減項因素(「違反全民健保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之扣款」及「指示用藥不再給付之節餘款」)成長率-0.203%後,一般服務醫療給付費用成長率4.771%。加上專款項目(依健保局方案計算)及門診透析預算成長率後,97年度醫院醫療給付費用成長率估計值為4.900% 二、醫院代表方案:非協商因素加協商因素成長率5.073%,扣除減項因素(「違反全民健保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之扣款」及「指示用藥不再給付之節餘款」)成長率-0.203%後,一般服務醫療給付費用成長率4.870%。加上專款項目(依健保局方案計算)及門診透析預算成長率後, 97年度醫院醫療給付費用成長率估計值為4.990%。
費協會96.11.9第133次會議決議 • 96年度醫院及西醫基層總額「擴大推動醫療給付改善方案疾病管理照護費用」剩餘款處理原則案 • 鑑於協商96年度醫院總額及西醫基層總額時,並未連帶訂定移至其他預算之「擴大推動醫療給付改善方案疾病管理照護費用」剩餘款處理方式,及本項預算於97年度已列為專款,爰該剩餘款於扣除所協定96年度新增額度(醫院:0.609億元,基層:0.710 億元)後,其餘可歸入一般服務預算中,擴大服務層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