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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頁. 校園災害及緊急事件應變. 本校校園緊急災害及事件應變處理介紹 本校緊急事件應變處理流程 校安中心 防颱應變 自衛消防暨校園防災救災小組 _ 緊急應變編組動員. 環 安 室 : 02-82093211 (3701) 學務處生輔組: 02-82093211 (3310) 總務處事務組: 02-82093211 (3601) 進修部學務組: 02-82093211 (3931) 進修部庶務組: 02-82093211 (3941). 校安中心 : 02-82090401 02-82093211 (4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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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頁 校園災害及緊急事件應變 本校校園緊急災害及事件應變處理介紹 本校緊急事件應變處理流程 校安中心防颱應變 自衛消防暨校園防災救災小組_緊急應變編組動員 環 安 室 : 02-82093211 (3701) 學務處生輔組:02-82093211 (3310) 總務處事務組:02-82093211 (3601) 進修部學務組:02-82093211 (3931) 進修部庶務組:02-82093211 (3941) 校安中心: 02-82090401 02-82093211 (4999) 警 衛 室:02-82093474 02-82093211 (4001)
校園緊急災害及事件應變處理 本校為統籌指揮校內各單位迅速有效因應各項重大校園突發緊急災害及事件,維持校園教學、生活秩序與安寧,確保生命財產之安全,減少並降低事件(故)發生造成的損害,達成緊急應變的處理方式,設置「龍華科技大學校園緊急事件應變處理小組」。 本辦法所稱校園突發及緊急事件係指: 一、天然災害-火災、風災、水災、土石流、地震。 二、實驗室災害-工安災害、火災、爆炸、化學物質外洩。 三、意外事故-車禍、山難、溺水、中毒。 四、重大突發事件-破壞、侵擾、失竊、暴動、暴力、衝突、偏差行為。 五、其他-影響校園重大秩序、安寧及法定傳染病等事件。 ※本辦法所稱重大之定義,係指各項校園突發緊急事件發生時,必須跨單位會商處理,或各單位無法依一般突發或緊急事件處理方式辦者。 因應緊急需要訂定有本校校園緊急事件應變處理小組任務、處理流程、及應變動員範圍時機(含圖)
校園緊急事件應變處理小組任務 • 本小組依規劃訓練、指揮處理、檢討預防之三大任務: • 議定校園衝突及緊急事件處理因應措施。 • 統籌指揮及調度學校人力與資源落實處理與因應措施。 • 建構校園突發及緊急事件通報系統及緊急應變計畫。 • 審議學校各單位處理一般校園突發緊急事件內規。 • 督導學校各單位處理一般校園突發緊急事件。 • 發布關於校園突發緊急事件校內校外之新聞。
緊急事件應變處理流程 • 防災警戒: • 天然災害-火災、風災、水災、土石流、地震。(處理流程圖)(主辦單位:總務處;協辦單位:學務處,軍訓室,環安室 • 其他-影響校園重大秩序、安寧及法定傳染病等事件。)(主辦單位:學務處;協辦單位:軍訓室,總務處,環安室 ) • 緊急災害: • 天然災害-火災、風災、水災、土石流、地震。(處理流程圖) )(主辦單位:總務處;協辦單位:學務處,軍訓室,環安室 ) • 人為及實驗室災害-工安意外、火災、爆炸、化學物質外洩。(處理流程圖) )(主辦單位:環安室;協辦單位:學務處,軍訓室,總務處) • 緊急事件 • 意外事故-車禍、山難、溺水、中毒。(主辦單位:學務處;協辦單位:軍訓室,總務處,環安室 ) • 重大突發事件-破壞、侵擾、暴動、暴力、衝突、偏差行為。(主辦單位:學務處;協辦單位:總務處,軍訓室,環安室 ) • 重大突發事件-失竊。(主辦單位:總務處;協辦單位:學務處,軍訓室,環安室 ) • (24小時警戒單位:校安中心)(專線:02-82090401, 學校分機: 4999)
校園及實驗室意外狀況的緊急處理程序 • 發現及確認意外後 • 應該一方面呼叫通知同實驗室以及鄰近實驗室同學,請求協助一同處理。 • 另一方面立即請人打電話通知 (a) 實驗室指導教授; (b) 系主任; (c) 值班工友; (d) 系(所)上的安全衛生負責人, (e) 系上緊急應變的職員 (f) 其他人士 (校警等)。 • 同時立即開始動手自行處理實驗室內的意外 • 現場指揮 • 在上一級指揮人員尚未到場前,到場的最高層級人士即應負責下達命令,指揮搶救應變工作。
校園及實驗室意外狀況的緊急處理程序圖 校安中心: 02-82090401 02-82093211 (4999) 警 衛 室:02-82093474 02-82093211 (4001) 生輔組(3310) 保健室(3361) 進修部 學務組(3931) 環安室(3701) 事務組(3601) 保管組(3620) 進修部 庶務組(3941) (4001) 02-82093474 (4999) 02-82090401
防災警戒通報處理流程 • 當警衛室接獲防災警戒或事件發生訊息後 • 應該一方面立即通知總務環安系統及學務軍訓系統相關同仁,同時通知所有警衛加強管制門禁(關大門),閒雜人員不得進入校園。 • 另一方面立即請示事務組長及總務長等候命令通知後,依命令執行業務。 • 若有暴力脅迫或民眾事件;可通知公司或當地派出所請求。 • 總務環安系統及學務軍訓系統相關同仁接獲通報,出相互通報外後 • 視情節輕重建請校長開緊急應變小組。
防災警戒通報處理流程圖 生輔組(3310) 保健室(3361) 進修部 學務組(3931) 環安室(3701) 事務組(3601) 保管組(3620) 進修部 庶務組(3941) (4999) 02-82090401 (4001) 02-82093474 校安中心: 02-82090401 02-82093211 (4999) 警 衛 室:02-82093474 02-82093211 (4001)
自衛消防暨校園防災救災小組_緊急應變編組動員自衛消防暨校園防災救災小組_緊急應變編組動員 • 依災害事故分級分段動員 • 第一階段 • 實驗室本身即可處理 • 第二階段 • 災害擴大到其他地區,須由系上或校內其他人員支援 • 第三階段 • 重大災害,須由校外支援(如消防隊)支援
自衛消防暨校園防災救災小組_緊急應變編組動員自衛消防暨校園防災救災小組_緊急應變編組動員 校安中心: 02-82090401 02-82093211 (4999) 警 衛 室:02-82093474 02-82093211 (4001)
龍華科技大學防颱應變要點 • 壹、 目的: • 為事前防範颱風來襲,強化本校防颱工作,預防本校人員傷害及財物損失,特制訂本防颱辦法,以為防颱準備之方針。 • 貳、 編組: • 氣象局發布颱風警報後,學校應成立防颱應變中心。防颱應變中心設置「總指揮官」由校長擔任,副總指揮官由副校長擔任,由總務長擔任總幹事,教務長、學務長、進修部主任及軍訓室主任擔任副總幹事,規劃與協調聯繫並指揮各單位執行各項防颱事宜。防颱應變中心其餘成員及責任如附表一所示。
防颱工作分四階段執行 第一階段: 氣象局發佈海上颱風警報 第二階段:氣象局發佈陸上颱風警報 第三階段:颱風侵襲直接影響校園安全時 第四階段:颱風警報解除校園重建時 防災警戒通報處理流程圖 本校「防颱應變中心」成員及任務 防颱工作執行步驟 校安中心: 02-82090401 02-82093211 (4999) 警 衛 室:02-82093474 02-82093211 (4001)
第一階段: 氣象局發佈海上颱風警報 • 由總務處立即成立「防颱應變中心」,掌握颱風動向並負責校內防颱相關聯繫工作。(「防颱應變中心指揮通報系統如附件一) • 防颱應變中心設置「總指揮官」由校長擔任,副總指揮官由副校長擔任,由總務長擔任總幹事,學務長、教務長、進修部主任及軍訓室主任擔任副總幹事,規劃與協調聯繫並指揮各單位執行各項防颱事宜。 • 海上颱風警報發佈後,全校各單位應配合之各項工作: • 學務處所管轄之各學生宿舍,由宿舍教官主導檢修門窗、消防設備等事前防範措施。 • 軍訓室,依行政權責,由值勤教官隨時將掌握之校園人事動態向「防颱應變中心」聯繫通報。 • 學務處衛生保健暨醫療中心,準備各項應急藥品,協調校醫及合作醫院做好必要準備,手機二十四小時待機,視情況聯絡支援。 • 電算中心,適時在學校網頁上登載颱風相關訊息,提醒全校師生注意颱風動態及預先準備防颱事宜。 • 全校各院、處、室、中心成立各單位防颱小組,指派人員針對各管理館舍之門、窗安全措施,先行查檢以維安全,屋頂等排水設施清理疏通。 • 總務處事務組指派工友班同仁: • 準備沙包待用。 • 加強校園樹木之支撐。 • 先行清理陰井、水溝污泥。
第二階段:氣象局發佈陸上颱風警報 • 相關防颱業務單位: • 營繕組、事務組、保管組、駐衛警察隊、宿舍輔導教官就所司職責隨時與「防颱應變中心」保持聯繫待命。(「防颱應變中心」緊急應變聯絡人名冊如附件二) • 值日教官仍於軍訓室值勤,唯須隨時保持與「防颱應變中心」通報之動作。 • 對一般傷患請衛生保健中心協助支援,重大傷患則另行連絡一一九防颱中心協助支援。 • 人事室、教務處及進修部應隨時掌握颱風動態並電告校長以決定全校師生是否上課上班。 • 電算中心,適時在學校網頁上登載颱風相關訊息,提醒全校師生是否上課上班資料。 • 總機人員,適時在學校總機問候語提醒師生是否上課上班訊息。
第三階段:颱風侵襲直接影響校園安全時 • 由值勤教官、駐警隊、值日教職員工等成立「防颱前進指揮所」於校安中心,由值勤教官任前進指揮官,立即依實際需要依任務編組,執行防颱事宜,並隨時與「防颱應變中心」報告。 • 事務組成立緊急搶修小組,執行積水排除搶修工作。 • 營繕組成立緊急維修小組,執行水電搶修工作。 • 駐警隊成立校園巡邏查報小組,執行校園巡邏查報工作。 • 宿舍防颱小組巡視宿舍門窗,以維護住宿生安全。 • 各院、系、處、室、中心應指派人員隨時與防颱應變中心保持聯繫,並且必要時得返校處理緊急事項。 • 值勤教官應對各項通報記錄、彙整外,應居間協調連繫,掌握各項狀況處理進度,並隨時向「防颱應變中心」報告。 • 災情重大時,由總幹事報請校長成立緊急應變小組,研商重大災情之緊急應變事宜。
第四階段:颱風警報解除校園重建時 • 「防颱應變中心」彙整所有災情通報、處理情形呈報校長。 • 事務組、營繕組立即調派工友及水電工再確實查察校園建物、道路、水溝及電話、水電設備,若有損壞,優先排除,以恢復校園正常運作。 • 請事務組、優先辦理各項採購事宜。總務處事先連繫來往廠商,若有需要,要求其優先提供本校需求物品。
防災警戒通報處理流程圖 生輔組(3310) 保健室(3361) 進修部 學務組(3931) 環安室(3701) 事務組(3601) 保管組(3620) 進修部 庶務組(3941) (4999) 02-82090401 (4001) 02-82093474 校安中心: 02-82090401 02-82093211 (4999) 警 衛 室:02-82093474 02-82093211 (4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