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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文化观念比较 第一讲 中西宗教观念比较. 一.参考书. 1 . 《 金枝 》 〔 英 〕 弗雷泽 中国民间文学出版社 1987 年版 2 . 《 基督教简史 》 〔 美 〕 穆尔 商务印书馆 1996 年版 3 . 《 展望二十一世纪 》〔 英 〕 汤因比 〔 日 〕 池田大作 国际文化出版公司 1985 年版 4 . 《 宗教学通论 》 吕大吉主编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9 年版。. 5 .魏光奇: 《 天人之际 ―― 中西文化观念比较 》 ,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0 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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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考书 • 1.《金枝》 〔英〕弗雷泽 中国民间文学出版社1987年版 • 2.《基督教简史》 〔美〕穆尔 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 • 3.《展望二十一世纪》〔英〕汤因比〔日〕池田大作 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5年版 • 4.《宗教学通论》 吕大吉主编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
5.魏光奇:《天人之际――中西文化观念比较》,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5.魏光奇:《天人之际――中西文化观念比较》,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 6.〔英〕罗素:《西方哲学史》,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 • 7.〔美〕施密特(Aivin Schmidt)《基督教对文明的影响》,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 8.方立天:《佛教哲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 9.〔德〕斯威布:《希腊的神话和传说》,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
一.宗教的概念 (一)宗教的概念 1.汉语中的“宗教”和西文中的“religion”。 中国古代汉文化典籍中没有“宗教”一词。“宗”字原义为祖庙,从字源来看是房子里供奉着祖宗牌位,后引申有血缘支脉之义,“教”字原义则为教化。如“不教而诛谓之虐”,佛教区分佛所说与佛弟子所说,汉语佛教典籍将佛所说译为教,佛弟子所说译为宗,宗是教的支派,合称宗教。佛教在唐代有净土宗、天台宗、法相宗、禅宗等。
西文religion • 近代以来西学东渐,西文religion一词被译为宗教,它同时也有信仰、内心追求之义。religion源于拉丁文religare(联系)或relegere(再读、再思),它们与现代西文religion之间的联系已难于搞清,或许在于两者全都蕴含有某种精神联想的意义。宗教学自19世纪末诞生至今,尚未能对宗教做出公认一致的定义。
“三教”的含义 • 儒家思想作为中国的主干文化,或被称为儒教,这种提法的出现是在魏晋以后。当时所谓的儒教,是相对于佛教、道教而言,儒、释、道被并称三教。这里的“教”,其义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宗教,而是指教化。清人钱泳《履园丛话》云:
或问儒释道何以谓之三教?余答之曰:“天 地能生人而不能教人,因生圣人以教之,圣人之所不能教者,又生释道以教之,故儒释道三教,并行而不悖,无非教人同归于善而已。孔子曰‘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盖圣人之教,但能教中人以上之人,释道不能教也;释道之教,但能教中人以下之人,圣人亦不能教也。”
纪晓岚相国有云:“帝王以刑赏劝人善, 圣人以褒贬劝人善,刑赏有所不及,褒贬有所弗恤者,则佛以因果劝人善。”颇与余言相合。今为儒者,不知仁义;为释者,不知慈悲;为道者,不知清静,惟与利是图,则天地亦无如之何矣。
先君子养竹公有言曰:“以雪为白,以墨 为黑,常人之见也。雪可化黑,墨可化白,圣人之见也。雪即是黑,墨亦是白,道家之见也。白者非雪,黑者非墨,佛家之见也。常人之见实,圣人之见大,道家之见奥,佛家之见空,此三教之分也。”
2.《辞海》关于宗教的定义 “社会意识形态之一。相信并崇拜超自然的神灵,是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在人们意识中的歪曲、虚幻的反映”。
3.这一定义的缺陷 (1)对于宗教崇拜对象的说法:没有区别宗教与巫术。 宗教所信仰崇拜的超自然物,可以是奥林匹亚诸神那样的有形体的、众多的、有限的神,也可以是基督教上帝那样的抽象的、唯一的、无限的神,甚至也可以是一些并非神灵而只是在价值上高于一般世俗事物的“神圣事物”,如原始佛教和所谓中国儒教的教理。此外还须具有实体性、宗教心理上的非理性形式以及客观性。只有具备了这些性质和特征的事物,才能够与科学、巫术、各种世俗思想体系以及非社会的个人心理体验区别开来。
宗教崇拜对象 • A、超自然性 • B、实体性(灵是巫术崇拜对象,没有实体性) • C、非理性的神秘的心理体验 • D、客观性。
超自然性:与哲学中抽象范畴的区别 • 在哲学中,那些具有世界本原性质的抽象范畴,如柏拉图的“善”,亚里士多德的“纯形式”,斯多葛学派的“逻各斯”,黑格尔的“绝对精神”等等,就其自身的超自然性和实体性而言,可以说与上帝无不相同,然而人们却认定它们属于哲学而不是属于宗教。原因在于信仰和认识主体对于它们的主观把握形式不同。对于对象性的超自然的实体,哲学的把握是通过可以言说的逻辑的、理性的认识,而宗教的把握则是通过不可言说的、非理性的信仰,通过一种神秘的情感和体验。
儒家或儒教并非宗教 • 作为中国儒家思想最高范畴的“仁”、“道”、“理”,虽然可以认为是一种超自然的实体,然而人们对于它们的认同方式就主流而言乃是一种理性的思考,而不是非理性的神秘体验。且不说儒士们没有统一的组织、崇拜仪式和戒条礼法,仅仅就其对于形上实体只是作理性思考而非神秘体验而言,就应该断定儒学并非宗教。
我们关于宗教崇拜对象的定义: 宗教信仰和崇拜的对象,乃是一种人们通过非理性情感和体验来认同的、具有实体性的和客观性的超自然物。
(2)对于宗教产生根源的片面解释: • 只从认识论角度解释,未从社会功能角度解释,因而未能揭示宗教的合理性一面。 “社会意识形态之一。相信并崇拜超自然的神灵,是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在人们意识中的歪曲、虚幻的反映”。(辞海定义)
4.宗教学关于宗教功能的观点 1)麻醉剂:从无神论的角度讲宗教歪曲事实:消极性的麻醉剂 “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表现,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在历史的初期,首先是自然力量获得了这样的反映……不久社会力量也起了作用,这种力量和自然力量一样,对人来说是异己的,最初也是不能解释的,它以同样的表面上的自然必然性支配着人。”――恩格斯:《反杜林论》
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 “人创造了宗教,而不是宗教创造了人。就是说,宗教是那些还没有获得自己或是再度丧失了自己的人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宗教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惜,是无声世界的感情……宗教是人民的鸦片”。
评价 • 马克思、恩格斯的上述说法继承费尔巴哈的观点,将宗教的产生归为人的异化,睿智而精辟地阐明了宗教超自然崇拜产生的社会原因。不过,这些说法对于宗教产生和发展中所蕴含的积极社会意义却没有给予发掘。从人的异化的角度解释宗教的产生和发展,人性必然会单向地表现为一种堕落。
宗教产生和发展的过程,被认为就是人 受愚弄、受损害的过程,就是人不断丧失自由而陷入必然性的过程,就是人不断丧失主体地位而沦为一种被统治的、自在的客体的过程。然而实际上,宗教的产生和发展,同时还具有另外一种与此反向的积极意义,即人以此而走向自由、走向自为,获得人性的升华。
积极性的麻醉剂 例B:宗教是“人们藉以同生活中的根本问题进行斗争的信仰和行动的体系”,它的功能在于可以减轻人生的不幸和痛苦,使之转化为最高的幸福。 ――〔美〕密尔顿·英格
功能学派 在对于宗教本质的研究探讨过程中,一些学者在承认对于超自然物的信仰崇拜乃是宗教根本特征的同时,强调要发掘宗教信仰和崇拜背后的社会意义,认为宗教的本质在于它承担着某些社会功能。它的功能在于可以减轻人生的不幸和痛苦,此外,不少学者在不同场合都曾指出,一些宗教对于神灵的崇拜和祭祀,实际上是人们试图对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进行支配的举动,而不少宗教的教规则全都具有伦理功能。
(2)道德功能 例A:在氏族社会的图腾崇拜中,“把人与他们的神统一起来的那种不可分解的纽带也是血缘关系的纽带,也是一种神圣的道德责任原则。这样我们就可以看到,宗教甚至在最原始的形态中,也是一种道德力量”。 罗伯森·史密斯:《闪米特人宗教讲演集》 宗教戒律本身就是一种道德规范。摩西十诫:崇拜上帝不拜别神,不制造敬拜偶像、不称上帝名字、守安息日、孝敬父母、不杀人、不奸淫、不偷盗、不作伪证陷害他人、贪恋他人妻子财物等,其中八条属于个人道德范畴。
(3)、超越必然和有限 宗教有升华人性的一面:具体说,宗教是人以虚幻的形式来尝试超越自身的必然性而走向自由,尝试超越自身的缺陷而归于完美,尝试超越自身的有限性而归于无限。 有神论与无神论都是信仰。 科学与宗教(信仰)功能不同,不是一对范畴;也不能互相替代,而可以并存。
必然与自由,有限与无限 人与动物一样,随时随地受到外部世界的限制和支配;但人又与动物不同,他可以意识到自己的必然性,并力图以自己的实践不断超越这种必然性,这表明人又是自为的、自由的。佛教说人生有生、老、病、死、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五蕴炽盛等“八苦”,就是这种必然性的体现。人的一切创造活动、历史活动,都是对自身自在性、必然性的超越,宗教也不例外。宗教不是神将人作为冥冥自在的客体而强加给人的,它也同样是人的自为,是人的创造。
另一方面,人是有限的,能力有限,特别 是生命有限。“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人作为一个具体的存在,必然具有肉体上和精神上的种种缺憾;人的个体生命,“纵有千年铁门槛,终需一个土馒头”。宗教正是要通过对于超自然物的信仰和崇拜来超越这种必然性、不完美性和有限性,通过对于超自然物的信仰和崇拜,人试图获得支配自然和社会的力量,试图以那完美的、永恒的超自然物为榜样,
消除和清洗自身的种种缺憾,以求使自 己能够融于完美与永恒。宗教的社会整合功能、伦理道德功能等等,无不根源于此。其实,宗教是试图通过对超自然神圣实体的信仰和崇拜来超越人的必然性与有限性的社会意识形态。具体说,宗教是人以虚幻的形式来尝试超越自身的必然性而走向自由,尝试超越自身的缺陷而归于完美,尝试超越自身的有限性而归于无限。
5.我们关于宗教的定义: 宗教是试图通过对超自然神圣实体的信仰和崇拜来超越人的必然性、不完美性和有限性的社会意识形态。
(二)宗教的进化 1.进化说只是一家之言 在人类各民族的发展史上,曾经出现过形形色色的宗教,要把握它们的共性特征和研究它们的发展规律,就须以某种概念体系为标准对它们进行分类。要透视宗教的一般特征和内部结构,进化观的分类应该说是一个较佳的角度。进化是一种历时态的演变,同时又包含着价值判断。当某一类事物被排列成为一个进化序列时,它一方面属于一个自前向后的时间链条,同时又属于一个从低到高的价值链条。宗教的进化论分类通行的也是这一原则。
宗教的进化演变 对宗教作进化观的分类始于18世纪的法国启蒙思想家霍尔巴赫,此后休谟、黑格尔、孔德、泰勒等哲学家和人类学家都曾做过这方面的尝试。作为一名哲学家,霍尔巴赫认为宗教的历史发展可以分为拜物教、多神教和一神教三个阶段。在这个框架之内,后来有些宗教学者对于拜物教和一神教之间的广义多神教,还可以分为狭义的多神教、单一主神教和单拜一神教。我们认为,对于宗教的这样一个进化观描述,是较为逻辑和清晰的。
2.宗教进化的诸阶段: (1)拜物教:将某些特定物体当作有 灵活物而加以崇拜的宗教。在拜物教中,超自然的灵没有自己的独立存在而必须依存于有形的、具体的物质实体。作为宗教的最初阶段,拜物教在其产生之时仍带有前宗教阶段的特点 。
原始人认为有一种神秘的力量迷漫于世界 万物之中,这种迷漫的东西不具有实体性,因此对其信仰还不能被视为是宗教信仰。后来原始人开始意识到周围环境中的某些事物对自己来说,有着与其他事物不同的、甚至是关乎自己生命的特殊意义,例如原始人在濒临死亡之际发现一棵果树,在遭遇野兽走投无路之际发现一个洞穴,这果树和洞穴在原始人心目中就会脱离冥冥万物而凸出,对这有灵的果树和洞穴加以崇拜时,拜物教就产生了。
(2)多神教的产生: 拜物教将神灵赋予某些特殊物体,以后推而广之,便产生了万物有灵观念。而万物之“灵”逐渐被人格化,便产生了鬼怪的观念。鬼怪作为“灵”,已经可以独立而不需要附着于物质实体,不过它们还不能等同于后来产生的神,这不仅因为它们还游荡于冥冥世界之中而不像神那样有着较为固定的生存地,更重要的是它们还没有神那样的确定意义和功能。后来,当一些鬼怪具备了确定的意义和功能时,便完成了向神的转化,多神教便由此而产生了。
多神教的分类: 崇拜作为独立精神实体的诸神。分为单一主神教和单拜一神教 多神教崇拜为数众多的神祗,这些神祗不论是否具有人形,都是一种独立的精神实体,它们不需要附着于有形的具体事物。多神教中的诸神一般都是具有固定职司的神祗,如日神、月神、山神、河神、战神、爱神以及各种行业神、地区神。在有些民族,多神教后来发展成为单一主神教和单拜一神教。
单一主神教和单拜一神教。 • 在有些民族,多神教后来发展成为单一主神教和单拜一神教。 单一主神教是具有固定主神的多神教,它承认众多神祗的存在,但认为其中只有一个神具有普遍的独特价值,有时它在敬拜众神时还将他们整合为一个具有主从或主次关系的体系,如中国道教以玉皇大帝为最高的单一主神,但同时也供奉元始天尊、灵宝天尊、太上老君等其他神。
单拜一神教 • 犹太教诞生后,呈一种特殊的单一主神教形态,它虽并不否认众神的存在,但却只敬拜雅赫维(Yehevah),禁止敬拜其他神,被称之为单拜一神教。在这种单拜一神教基础之上,犹太教最终发展成为了一神教。
(3)一神教 • 各民族历史上的多神教并没有全都发展成为一神教,在世界历史上,一神教只有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三种,它们被进化宗教学认为是宗教发展的高级形态。我们即使不采取进化宗教学的立场,不对各种宗教的价值高下进行评判而仅仅分析它们的结构,也应该承认一神教乃是最为发达和健全的宗教形态。
3.成熟宗教的结构: (1)宗教信仰和思想; (2)信徒的内心情感体验; (3)宗教戒律 (4)宗教仪式 (5)宗教组织
作为一种社会体系,由一神教所代表的成 熟宗教包括以下要素:由一整套信条组成的宗教信仰和思想,信徒内心对于崇拜对象的敬畏、依赖、向往等情感体验,体现为宗教戒律的行为道德规范,按照宗教教规来进行的诸如宣讲、祭祀等宗教仪式,以及一种具有内部结构的宗教组织。马克思曾说,解剖人体是解剖猴体的一把钥匙,有了一神教这种健全成熟的结构作为参照系,我们就可以更为便捷犀利地剖析历史上各种形态的宗教。
二.古希腊的宗教观念 (一)奥林匹斯宗教(Olympiam religion) 1.产生:迈锡尼时代(B.C16-12世纪) 形成于荷马时代(B.C12世纪末-8世纪初) 至B.C8-6世纪定型。 2.奥林匹斯诸神 赫西阿德:《神谱》 卡俄斯 盖娅-乌拉诺斯:提坦诸神 瑞亚-克罗诺斯 宙斯-赫拉 阿波罗、波赛冬 、哈德斯、雅典娜……
公元前8世纪诗人赫西奥德著《神谱》 • 叙述奥林匹亚诸神的世系与斗争。《神谱》说宇宙间首先出现混沌之神卡俄斯,他是创世纪之前张着口的空间。后来大地女神盖娅从卡俄斯分离出来。盖娅生天神乌拉诺斯,后又与乌拉诺斯结合而生提坦诸神12人,其中包括瑞亚和克罗诺斯。盖娅为了不使乌拉诺斯接近自己,曾令克罗诺斯将其阉割。克罗诺斯同瑞亚结合生有许多子女,他为了避免乌拉诺斯的命运,将所生子女一一吞食,只有宙斯在瑞亚的保护下得以幸免。
宙斯成年后,将克罗诺斯推翻,并迫使他 吐出了所有吞食下去的兄弟姐妹。宙斯继乌拉诺斯和克罗诺斯之后成为第三代神王,与兄弟波赛冬、哈得斯同掌宇宙。宙斯自己作为天神和雷神是最高统治者,波赛冬掌海洋,哈得斯掌冥界。后来,提坦诸神曾起来反对宙斯,结果被宙斯战胜。宙斯娶赫拉为妻,并与其他一些女神媾合,生有许多子女,成为一个家族,日神阿波罗、智慧女神雅典娜等均属于这个神的家族。
3.蕴含的西方宗教观念特点 (1)个人主义(诸神极具个性) 奥林匹亚诸神开始体现西方个体人格的观念。奥林匹亚诸神全都具有极强的人性和个性,这与后来基督教的上帝以及中国的玉皇大帝之类的神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基督教的上帝只是一个纯精神的“灵”,而奥林匹亚诸神却有形体,他们身材高大,声音洪亮,吃仙果,喝玉液;
基督教的上帝是造物主,而奥林匹亚诸 神却只征服世界而不创造世界;基督教的上帝代表着至善,玉皇大帝也是一付道貌岸然,而奥林匹亚诸神则具有着人的一切情欲、爱憎、好恶和缺点,他们嫉妒怀恨,勾心斗角,结党营私,徇情枉法,休弃妻子,背叛丈夫等。总之,奥林匹亚诸神人神同形,人们因此称他们是人神或神人。
(2)一神论观念的核心 即至高的形而上实体 • 奥林匹亚宗教已经孕育着西方人关于宇宙的最高存在是一种形上实体的观念。在奥林匹亚宗教中,包括宙斯在内的诸神威力无论有多大,全都要服从已基本属于抽象性质的“定数”或者“命运”。宙斯采取重大行动前,要向命运天平做请示。荷马史诗《伊利亚特》说在特洛伊战争中,对于希腊英雄阿喀琉斯与特洛伊勇士赫克耳大战,宙斯本人倾向赫克耳,但却不得不服从命运而给阿喀琉斯以支持。
埃斯库鲁斯创作悲剧《被缚的普罗米修斯》,其中普罗米修斯与歌队长的一段对白集中地反映了希腊人关于“定数”或“命运”具有最高威力的观念:埃斯库鲁斯创作悲剧《被缚的普罗米修斯》,其中普罗米修斯与歌队长的一段对白集中地反映了希腊人关于“定数”或“命运”具有最高威力的观念: 普:技艺的力量远远胜不过定数 歌队长:那么,谁是掌握命运的舵手? 普:司命的三女神和记仇的怨灵妇。 歌队长:难道宙斯的威力比之还不如? 普:毕竟他逃不了命定的归宿。
索福克勒斯:《安提戈涅》 “命运有可怕的威力:金钱不能收买,武力不能克服,城墙不能阻挡,航船不能躲避。” 索福克勒斯:《俄狄浦斯王》 希腊人信奉的这样一种抽象的命运不是一种偶然性,而是一种必然性,它可以被事先预见,但却不能为人的意志所改变。《俄狄浦斯王》所反映的就是这样一个主题:俄狄浦斯王一出生,就被预言命中注定长大后会弑父娶母。他的父亲试图避免这种事情的发生而不惜将他遗弃,但这并不能改变俄狄浦斯王的命运,相反恰恰为这种命运化为现实提供了帮助。
奥林匹斯宗教的影响 希腊人所信仰的这种“定数”或“命运”,是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规律性,是一种最高的决定力量,世界的支配力量。英国著名哲学家罗素指出:“命运对于整个希腊的思想起了极大的影响,而且这也许就是科学之所以能够得出对于自然律的信仰的渊源之一。”此外,它对于后来西方基督教上帝观念、伦理领域中至善观念和政治法律领域中“自然法”观念的形成,也同样产生过重要影响。
(二)俄耳普斯教派(Orphism) 1.起源。除奥林匹亚宗教之外,古希腊还存在另外一个有影响的教派──俄尔普斯教派(Orphism),传说是由俄尔普斯建立的。俄尔普斯是希腊神话中的歌手、诗人,是音乐和诗歌的发明者,传说由于他将音乐献给了日神阿波罗而瞧不起酒神狄奥尼索斯,因而被后者杀死;也有传说他因爱妻的死而躲避妇女,因而被参加酒神祭祀的妇女们杀死。虽然俄尔普斯与酒神狄奥尼索斯的关系如何不甚了了,但俄尔普斯教派起源于酒神崇拜。这一教派自公元前8世纪起开始得到发展,至公元前4世纪传至阿提卡地区,后又传遍整个希腊。
2.教义。个体灵魂观念。 (1)人的二重性 酒神狄奥尼索斯最初是起源于色雷斯的丰收之神(也有一种说法认为它源于埃及),后逐渐演化为葡萄神、酒神。古希腊的酒神崇拜具有非理性和女权主义色彩,参加者全为妇女,她们头戴藤冠,身穿兽皮,手持神杖成群结队地在荒山上整夜狂欢狂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