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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環保科技園區推動計畫.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劉佳鈞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五 月. 壹、緣起 貳、計畫目標 參、園區特色 肆、設置理念 伍、實施策略 陸、園區設置規模 柒、園區建設規劃. 捌、招商規劃 玖、生態城鄉建設規劃 壹拾、獎勵優惠措施 拾壹、配套措施 拾貳、園區設置現況 拾參、園區預期效益 拾肆、展望. 報告內容. 壹、緣起. 一、 90 年事業廢棄物總量為 3,990 萬公噸,可回收再利用量為 2,783 萬公噸,再利用率為 70﹪ 。再生資源之回收再利用工作,仍有相當大的努力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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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環保科技園區推動計畫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劉佳鈞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五 月
壹、緣起 貳、計畫目標 參、園區特色 肆、設置理念 伍、實施策略 陸、園區設置規模 柒、園區建設規劃 捌、招商規劃 玖、生態城鄉建設規劃 壹拾、獎勵優惠措施 拾壹、配套措施 拾貳、園區設置現況 拾參、園區預期效益 拾肆、展望 報告內容
壹、緣起 一、90年事業廢棄物總量為3,990萬公噸,可回收再利用量為2,783萬公噸,再利用率為70﹪。再生資源之回收再利用工作,仍有相當大的努力空間。 二、過去最大問題在於「土地取得困難」、「再生技術投資開發不足」、「政府獎勵措施不夠」、「產業群落無法整合」、「行政管理複雜」及「環境二次污染問題」 三、參考世界各國推動再生資源及生態化工業區之經驗,推動環保科技園區,以活絡閒置土地,帶動新興環保產業,引進資源再生技術、環保科技等相關產業及研發單位,促進物質循環利用。
壹、緣起(續) • 我國環保產業市場產值
貳、計畫目標 一、設置生態化環保科技園區,促進物質之循環永續利用,兼顧再生資源與生態循環之目的 二、引進先進環保技術與環保科技廠商,激勵國內環保產業、技術與研究創新之發展 三、帶動符合產業生態循環與地方產業所需之環保技術、產業與產品,促進區域性之生產、生活與生態的平衡 四、改善產業經營條件,提升產業生態化,並提供優質生活環境,創造循環型永續生態城鄉
參、園區特色 一、低污染排放→產業互補結合,總體污染降低。 二、資源循環再利用→產業生態化連結,產物相互利用。 三、研發與生產並重→研發引領生產,生產帶動研發。 四、引進技術與人才→提升生產效能,創造高經濟效益。 五、首次由環保署規劃設立之科技園區。 六、產業與城鄉生態化之建設→將產業投入與產出之關聯性連結擴展至都市生活園。
參、園區特色(續) 七、行政管理一元化→ 行政程序簡化,行政效率高 八、環保產業→生態化的技術需求,如: (一)能量與資源貯存技術 (二)有效率的能源及資源傳輸技術 (三)對生態友善的技術 (四)再生循環技術 九、教育訓練→紮根落實,技術本土化 十、創造兼顧生產、生活、生態, 三生一體之生活 環境遠景。
肆、設置理念 循環型生態城鄉 ◎擴展區域市場機能 ◎循環型永續生態城鄉 ◎提升綠敷地率與資源回收率 ◎節省水資源與能源耗用 ◎經濟利益與環境利益並重 環保科技園區 ◎低污染、低(零)排放 ◎生態化園區 ◎促進環保產業發展 ◎環保技術研究創新與發展 ◎行政管理一元化 ◎園區資訊公開化 再生能源 能源利用 高級環保技術產業 解決環保問題 高級資源回收再生產業 再生原料或產品 資源再利用 再生資源 建構資訊網路 生態化產業 資訊公開 環保科技園區建設 ◎基礎建設 ◎引進高級環保產業 ◎引進先進技術及研究 人才 城鄉建設 ◎物質循環再利用 ◎淨潔能源利用 ◎城鄉建設
伍、實施策略 • 低污染排放 • 產業循環型整合 • 創造高產值/新技術 • 環保署 • 政策引導 • 誘因提供 • 營運監督查核 資源物 環保產業 • 縣市政府 • 土地提供 • 建設規劃 • 園區經營 • 入區廠商考評 量產實證區 • 引進高級技術人才 • 經由教育訓練技術 • 本土化 • 創新研究 研究開發區 教育展示區 建設 永續生態 城鄉建設 • 入區廠商/研究機構 • 研究開發 • 量產實證 • 產品技術行銷 原城鄉 • 三生一體生活環境 • 建設新城鄉 • 改善環境生態
陸、園區設置規模 • 總面積約一百公頃 • 預計設置三處環保科技園區 • 分期設置 • 總容納廠商 • 六十家量產廠商,每處約容納二十家 • 一百五十家次之研究機構,每處約容納五十家次
柒、園區建設規劃 • 單一園區面積約需二十公頃以上 • 量產實證區:以環境友善之生 產程序與製品量產為主。 • 研究發展區:以新技術、新產 品之研發、基礎實驗與分析為 主。 • 支援設施區:提供各種公用及 污染防制設施為主。 • 管理中心及教育展示區:產品 展示、交易中心,人才培訓及 教育訓練中心 各區綠地總面積以不小於總園區面積百分之二十為原則
柒、園區建設規劃(續) 基礎建設規劃 運作效益 ◎景觀綠美化與生態工法:訂定 再生材料使用率 1.景觀綠化計畫可分為景觀意 象構想與植栽計畫構想。 2.隔離綠帶、公園與退縮建築 ◎綠建築:訂定再生建材使用率 綠建築九大指標,包含生物多樣性指標、綠化量指標、基地保水指標、日常節能指標、二氧化碳減量指標、廢棄物減量指標、室內環境指標、水資源指標、污水及垃圾改善指標共九項。 ◎增加綠敷地率 ◎維護自然景觀與生物 多樣化 ◎符合綠建築規範 ◎具創意的環保建設
柒、園區建設規劃(續) 基礎建設規劃 運作效益 ◎污(廢)水回收再利用:水 質 低於放流水標準,訂定回 收率 ◎資源回收處理廠:區內妥善 處理率100%,訂定資源回 收率 ◎空氣污染排放:訂定空氣總 量管制,低於環保標準之排 放標準 ◎低污染 ◎低(零)排放
柒、園區建設規劃(續) 基礎建設規劃 運作效益 ◎達成節省能源的目標 ◎由區內廠商提供能源 ,以達到自給自足的 目標 ◎節能措施與潔淨能源利 用:訂定能源節省率 與潔淨能源利用率。 ◎通信系統 1.電腦資訊網站架構 2.廢棄物交換網絡建置 3.環境監控系統建置 ◎園區內資訊公開 ◎建立完整的監督系統 ,以達成更完善的生 態園區之運作
柒、園區建設規劃(續) 基礎建設規劃 運作效益 ◎研究發展區 1.設置先期研發研究室 2.設置試量產試驗廠 ◎提供優良的研究 環境,促進廠商 進駐意願 ◎舉辦國際性會議 提升國際知名度 ◎提升環保知識、 人才培訓 ◎增進產品行銷 ◎管理中心及教育訓練展 示區 1.設置國際會議場所與 環保教育及產品展示 空間。 2.設置分析儀器實驗室 、研究機構研究室。
柒、園區建設規劃(續) 基礎建設規劃 運作效益 ◎參觀路徑規劃 1.不得影響進駐廠商的 操作營運為原則 2.注重人員交通設施安 排、參觀人員安全衛 生、環境標示及標誌 ◎園區內資訊公開 ◎具備教育、展示 與招商等多功能 的用途
捌、招商規劃 量產實證區規劃 運作效益 ◎引進高科技資源回收再生 產業、高科技環保產業與 生態化產業等三大主軸 1.六大產業為範圍 2.規劃引進可形成鏈結的 核心廠商 3.建立產業鏈結的機制, 如評鑑、獎勵等措施。 ◎解決產業環保的 問題 ◎生產綠色產品與 發展綠色技術 ◎促進環保產業發 展 ◎成為生態化環保 科技園區
捌、招商規劃(續) • 六大產業範圍
捌、招商規劃(續) 研究發展區規劃 運作效益 ◎引進具發展潛力的先進技術 及研究人才 1.規劃創新性、整合性的研 究主題。 2.結合教育、研究機構與廠 商共同進行開發創新研究 3.整合區域內學術機構的先 期研究經驗及研究成果, 進行小型試驗量產。 4. 以技術引進或國際合作方 式進行研究試量產。 ◎激勵國內環保產 業技術之研究創 新與發展,落實 技術本土化 ◎培育人才、新企 業 ◎研發與生產並重
捌、招商規劃(續) • 研究發展範圍 (一).環境與清潔生產技術(綠色設計)研發 (二).資源化技術與產品研發 (三).污染防制與循環再利用技術研發 (四).清潔與再生能源研發 (五).綠色消費與法規研發 (六).環境技術資料庫建立研發
玖、生態城鄉建設規劃 • 下列原則引導縣市政府實施地方建設: 一.保護自然資源環境為基礎,要求自然資源與環境保護相協調,維護不同生態系之維生功能 二.鼓勵經濟合理成長,但在發展的過程要提高效益、清潔生產減少廢棄物及提倡綠色消費 三.全面改善生活環境品質,有效的土地利用與平衡,強化地方產業發展
玖、生態城鄉建設規劃(續) 循環型生態城鄉建設規劃 運作效益 ◎增加就業機會,提升員工大眾運輸的服務 ◎擴展區域市場機能,促進區域經濟發展 ◎創造綠色技術與產品之市場 ◎循環型永續生態城鄉 ◎提升綠敷地率與資源回收率 ◎節省水資源與能源耗用 ◎經濟利益與環境利益並重 ◎生活、生產、生態三生一體優質環境 • ◎再生資源循環再利用 • ◎淨潔能源與再生能源利用 • ◎城鄉建設:以綠敷地率、資源回收率、節水率、二氧化碳減少率為總指標,選定重點區域及軟硬體建設項目
壹拾、獎勵優惠措施 • 獎勵補助措施 預定設置三個園區,提供之獎勵措施總經費約五十億八千萬元,單一園區總經費約十六億九千萬元,說明如下: (一)、補助縣市政府約九億一千萬元 1.園區建設費用共計五億一千萬元 2.推動循環型生態城鄉建設補助費四億元。
壹拾、獎勵優惠措施(續) (二)、補助入區廠商/研究機構之營運獎勵 1.土地租金補助費: 以土地租金百分之五十補助,補助額度至民國一百年為止。 2.生產補助費: 每廠初設資本額之十分之一為原則,並以貳仟伍佰萬元為上限,逐年補助至民國一百年為止。 3.研究補助費: 補助申請經費百分之五十為原則,屬先期研發者每案補助五百萬元為上限,每年補助研發案十案為原則;屬試量產者每案補助一千萬元為上限,每年補助試量產案五案為原則。
壹拾、獎勵優惠措施(續) • 財稅優惠 *依據「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之相關財稅優惠 *依據「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之相關財稅優惠 *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之相關財稅優惠 *依據「廢棄物清理法」之相關財稅優惠
拾壹、配套措施 • 研訂「環境友善產品」認定方式,及訂定國家品 質 標準。 • 落實綠色採購,訂定相關綠色消費獎勵辦法,明 訂 相關工程應使用一定比例之再生材料或再生產 品 • 提供行政一元化作業,加速核發各項許可。 • 協助處理園區土地之取得與變更。 • 協調辦理低利貸款及稅賦減免事宜。 • 訂定事業於進行活動時應減少資源消耗、抑制廢 棄 物產生與促進資源回收再利用之獎勵辦法。
拾貳、園區設置現況 • 本署於91年10月25日公告設置申請須知,至91年12月25日截止共有7縣市申請,南區為高雄縣、台南縣、台南市及高雄市;北區為花蓮縣、基隆市及新竹縣。 • 依推動計畫經公開評選結果:北部設在花蓮縣鳳林開發區;南部設在高雄縣本洲工業區。
花蓮縣 高雄縣 拾貳、園區設置現況(續) • 基地座落:花蓮縣鳳林綜合產業區 • 園區用地面積:22.01公頃 • 規劃開發中 • 92年8月30日取得土地開發許可 • 92年12月1日園區正式動工,入區廠商同步動工。 • 94年元月開始正式營運。 花蓮縣與高雄縣 環保科技園區 • 基地座落:高雄縣岡山本洲工業區 • 園區用地總面積:40.11公頃 • 已開發 • 92年5月,開始入區申請及辦理廠商審核。 • 92年7月,開始研發區實驗廠房與管理及教育展示區之興建與廠商/研究機構建廠工程
拾參、園區預期效益 • 三處園區順利推動,預估將引進60家 工廠,投資金額達120億元,每年創 造350億元的產值,4000人以上就業 受惠人數。 • 可減少政府每年25億元以上廢棄物清理費用支出,並同時可產出250萬公噸以上的再生產品或資源。
拾肆、展望 一.近期內評估高雄縣及花蓮縣二個園區的設置成效,並進行國外成功案例的分析、評估計畫引進環保產業別之對象、建立國內環保產業技術基本資料庫等工作,以利推動計畫的檢討。 二.未來將考量國內各區域(縣市)的產業特性及對環保科技的需求,分別引進不同類型的核心產業進駐,並進行軟硬體基本規劃設計,成為各具特色的園區,並促使園區之間形成循環鏈結,以帶動發展符合產業生態循環與產業所需之環保技術、產業與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