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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組 3】 兒少與媒體. 一、政府: (一)落實分級制度,供家長與兒少選擇適合節目或網站;發揮公權力,即時遏止不當資訊流竄。 (二)鼓勵製播優質兒少節目。 (三)統一媒體管制法規與主管機關,以期有效阻斷兒少不宜之資訊內容網站與媒體內容。. 【 分組 3】 兒少與媒體. (四)爭取國際合作,提供我國推動的寶貴經驗,與各國正式對話、合作。 (五)發展「數位安全國家計畫」,結合師長、企業、第三部門 / 非營利組織共同創造對兒少友善的媒體環境,同時因時制訂,有效建立數位安全防護網。. 【 分組 3】 兒少與媒體. 二、通傳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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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組3】兒少與媒體 一、政府: (一)落實分級制度,供家長與兒少選擇適合節目或網站;發揮公權力,即時遏止不當資訊流竄。 (二)鼓勵製播優質兒少節目。 (三)統一媒體管制法規與主管機關,以期有效阻斷兒少不宜之資訊內容網站與媒體內容。
【分組3】兒少與媒體 (四)爭取國際合作,提供我國推動的寶貴經驗,與各國正式對話、合作。 (五)發展「數位安全國家計畫」,結合師長、企業、第三部門/非營利組織共同創造對兒少友善的媒體環境,同時因時制訂,有效建立數位安全防護網。
【分組3】兒少與媒體 二、通傳產業: (一)建立問責行動,共同制訂數位安全自律公約(Code of Practice),同時與政府、第三部門/非營利組織合作教育社區大眾,留意對兒少產生衝擊、挑戰與傷害。 (二)製播開發優良兒少遊戲軟體及節目。 三、第三部門、非營利組織或教育機構:組成專家小組來貢獻想法與經驗,如針對社區提供免費上網安全法律相關諮詢服務。
【分組3】兒少與媒體 四、家長、監護人與教師: (一)特別警覺任何其他人提供各種形式的媒體內容給家中的兒少。 (二)提醒兒少辨認有害或不適當的媒體素材並且進行通報。 (三)傾聽兒少的心聲,鼓勵、尊重引導兒少分享其數位生活,讓兒少自在地分享表達。
【分組3】兒少與媒體 五、兒少: (一)在面對五花八門的資訊時,能做好選擇,遠離不適當的媒體。 (二)發現有違反人權或誤導兒少身心發展的網路內容,能夠告訴師長或至WIN網路單e窗口(http://www.win.org.tw)通報檢舉。
【分組3】兒少與媒體 小結:「兒少傳播權的維護應是在建立友善的生活環境」,不僅僅在於傳播媒體或是通訊設備的管制與內容管理;重要的是,對兒少傳播權的尊重與維護應體現在整體家庭教育、學校學習與社會關係網絡環境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