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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基本规范 学 分: 0.5 学 时: 3 适用专业:近三年进校教师. 课程教学目标. 本课程是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的核心课程,适用于近三年新进教师的学习。通过 《 教学工作基本规范 》 、 《 教学人员教学质量考核实施办法 》 、 《 教学差错与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 》 等学院有关规章制度的学习,使广大教师牢固树立按章办事的观念,在示范院建设中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 学习资料 http://jwc.hunangy.com/hngyjwc/ - 教学文件. 课程教学团队. 课程负责人:陈方(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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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基本规范 学 分:0.5 学 时:3 适用专业:近三年进校教师
课程教学目标 本课程是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的核心课程,适用于近三年新进教师的学习。通过《教学工作基本规范》、《教学人员教学质量考核实施办法》、《教学差错与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等学院有关规章制度的学习,使广大教师牢固树立按章办事的观念,在示范院建设中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学习资料 http://jwc.hunangy.com/hngyjwc/-教学文件
课程教学团队 课程负责人:陈方(导言) 主讲教师:彭跃湘(授课) 兼职教师:周劲松(点评) 助教/教辅:赵 鹏(点名、计时) 陈亚玲(记录)
200座多媒体教室一间,配备: 1、笔记本电脑一台; 2、发言台一张; 3、音乐:第八套广播体操音乐;铃声; 4、随机抽号箱一个,内装写有全体学员姓名的纸条; 5、小礼品若干; 6、教室布置:学员按部门集中就座。 教学准备
环节二 互动 1.5学时 环节一 规章制度解读 1.5学时 教学环节及内容 1、导言 2、提出问题 3、学习学院有关规章制度 1、针对环节一中提出的问题,采取随机点名的形式,请参加学习的学员上台进行问题阐述,时间5分钟。被点到的学员上台前先提交3个左右的发言关键词。 2、发言完毕后进行8~10分钟的自由互动; 3、授课教师点评3分钟。 4、互动结束后授课教师发表感言; 5、布置课后作业
环节一 规章制度解读 1.5学时 问题: 1、制度建设在示范院建设中的地位 2、遵守规章制度与教师的个性化 3、教师(包括辅导员)的定位和主要职责 4、教师应从哪些方面进行自我提高 5、PPT课件教学的利与弊 6、教学评价如何做到科学合理
规章制度解读之一 《教学工作基本规范》 • 一、总则 • 1、教师必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国家的教育法规,坚持教书育人。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从严执教,又要满腔热情,关心爱护。要结合教学工作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 • 2、教师应服从工作需要,积极承担教学、科研任务和学生政 • 治思想工作,学风严谨,教风端正,为人师表。 • 3、教师应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团结协作。
4、刻苦钻研业务,精通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具有广博的文化素养,不断吸取科学文化知识的最新成就,了解本专业前沿课题和动态,及时更新和加深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 5、实行教学与生产实际相结合的原则,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熟悉技术应用现状与发展动态,不断提高技术应用能力,努力向“双师型”方向发展。 6、认真学习、研究,掌握和实践教育科学理论,了解当代大学生心理发展基本规律,并在自己的教学实践中创造性地运用和不断总结提高。
二、岗前培训与指导 1、凡未参加过社会实际工作或生产劳动锻炼的青年教师,都要由院统一安排参加社会实践锻炼,本科毕业的青年教师安排1-2年,研究生毕业的青年教师安排1年左右。 2、青年教师上岗前应按规定参加培训学习,取得合格证书,并作为转正晋级的必备条件之一。 3、各系要认真为青年教师选配指导导师,对本科毕业的青年教师,在两年内配导师,对研究生毕业的青年教师,在一年内配导师。指导导师应是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的骨干教师,对青年教师的思想和业务进行全面指导和传帮带;青年教师应制订自己的工作和学习提高计划,虚心诚恳地向指导教师请教,以便在共同工作中互相促进、共同提高。
三、教师任课资格 1、凡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从事本专业(工种)的教学工作,即具有正常任课资格。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任课资格: (1)未取得岗前培训资格证书的青年教师; (2)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者; (3)发生过3次(含3次)以上教学事故; (4)教学检查(考核)中评为D等的教师。
2、教师开新课应符合以下条件: (1)进修过该课程,成绩在良好以上,或对新课所属专业(工种)领域有较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积累较多的参考资料。 (2)根据新课程的教学大纲提供较详细的讲授提纲,经教研室讨论或采用一定的形式公开阐述本课程的内容重点、难点和开设本课程应达到的目的和要求,经系审定,报教务处备案后确认任课资格。
3、任何教师开课,均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否则不具备授课资格: (1)有符合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课程教学基本要求,这是经系主任审核批准报教务处备案的基本教学文件; (2)有适合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教材(包括理论课程教材、实验实训教材或实验实训指导书等); (3)有符合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和学期教学进程表要求的授课计划; (4)有不少于三分之一计划学时的教案或课件,并保证在以后的教学中始终有两周以上的教案储备; (5)能提供不少于三本教学及学生自学用的中外文参考书。
四、备课 备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前提,无论新、老教师,讲新课或老课,都必须认真备课,按《教学基本要求》深入钻研教材,广泛阅读参考文献,结合学生专业特点及基础情况,准备好教案或课件。 每学期末制订出下学期的授课计划(课程教学设计)一式四份(教师本人、教研室、系、教务处各一份)。 教师上课必须携带当次课的教案。
五、课堂教学 课堂教学是教学的基本组织形式,其效果主要决定于任课教师的教学思想、工作态度、专业水平、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实践经验。因此,必须明确课堂教学中教师的地位和作用,明确教学中能力培养和创新精神培养的主线,实行课堂负责制。任课教师必须对课堂纪律和秩序、教学质量和效果全面负责,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体现教学做合一的原则
课堂教学的基本要求是: 1、准时上、下课,不准迟到、早退、不拖堂,注意仪表,衣着整洁大方,关闭一切通讯工具(要求学生也要做到)。 2、严格执行学期授课计划,教学实际进度与授课计划进度相差在每学期总学时数的5%之内。 3、讲课时应做到语言精炼,讲授生动,概念准确,条理清楚,重点突出,理论联系实际,讲课过程中注意启迪学生积极思考,教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讲课中应紧扣课程主题,不得涉及其它内容,更不得发表对党和国家及组织和他人不利的言论。 4、积极运用现代教学手段,确保单位课时教学信息含量,努力提高教学效率,提高教学质量。
六、辅导、答疑 1、任课教师应当根据教学需要及时下班辅导和答疑。 2、辅导可在课间休息时进行,也可在晚自习时间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每学期第一周由任课教师本人和教研室确定后报系,由系汇总后报教务处备案,并向班级公布。
七、批改作业 1、作业要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对作业的内容、数量、难易程度等统筹考虑,既要有加深理解与巩固教学内容的作业,又要有培养学生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的作业,同时应注意不使学生负担过重。 2、认真检查与批改作业,多数课程的作业应全批全改,部分课程经系批准,可减少批改量,但不得少于作业份数的1/2。 3、学生完成作业的情况,应作为平时成绩考核的依据之一,对于缺交1/3以上作业的学生,不得参加本门课程的成绩考核。
八、实践教学 (一)实训(包括校内实训和校外顶岗实习) 1、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包括实训课程的整体设计、编写指导书、检查仪器设备的准备情况等),对所做实训(实验)应亲自试做。 2、严格要求学生实训前做好预习,对于没有认真预习的学生,应不准其参加实训。 3、精心指导,认真批改实训(实验)报告并写出评语和评定成绩,成绩评定采用5级制。 4、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仪器设备、遵守操作规范、注意安全等教育,损坏仪器设备应及时按规定处理。 5、鼓励对学生提出的自我设计实训(实验),教师要认真分析学生的准备报告,同时预约时间。指导学生做好实训(实验),达到预期的目的。 校外顶岗实习参照《顶岗实习管理条例》执行。
(二)社会实践 我院目前现场教学的组织形式有认知参观、生产实习、社会调查等,它们都必须置于教学计划中实施。现场教学的教学大纲和实施方案由教研室组织拟定,系主任审批,指派人员联系落实,报教务处备案。 参观实习与社会调查的指导教师应负责组织和指导学生完成大纲规定的教学任务,解答学生遇到的疑难问题,督促学生做好现场记录,审阅学生总结报告,成绩考核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表现、现场笔记、总结报告等按五级分制评定,其中社会调查和实习均单独记入学生成绩册,不及格不予参加毕业设计(论文)。
(三)课程设计与毕业设计(论文) 1、课程设计的指导教师要按教学大纲选题、编写指导书,经教研室主任审定后印发全体学生。实施中指导教师应多加指导,多教方法,不能代劳,及时回答疑难问题,注意阶段审查,结束后应认真批阅,用五级分制评定成绩,记入学生成绩册。对优秀和不及格的试卷要写出简短评语。课程设计不及格的学生该课程总评成绩为不及格。 2、毕业设计(论文)是对学生最高形式的综合训练与全面检查。各系、专业教研室应于实施的前一个学期结束前连同毕业实习作出实施计划,选好课题,落实指导老师,作出预算报主管院长批准、教务处备案。 各系有详细的要求。
九、学生成绩考核 1、成绩考核按教学计划规定方式进行。考试采用百分制评分,由全院统一安排期末进行。特殊原因不能统一安排时间进行考试的科目,应由系与教务处协商报主管院长批准,在考试日期前一周确定。任课教师、监考人员不得随意更改考试日程、时间和考场;考查采用五级分制评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2、考核可采用闭卷笔试、开卷笔试、口试、操作和应知应会相结合等方式。考试命题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兼顾概念、理解、应用、分析、综合和评价等多种题型,覆盖面尽可能宽,难度、份量适当。各科目必须拟制A、B两套试卷(其题量和难度大致相同),尽可能采取“教考分离”的方式命题。已建立试题库的课程,采用随机抽取试题的方式。 3、主考、监考人员必须严肃执行《监考守则》,全院期末考试采用封闭教学楼方式,阅卷评分均集体在指定地点统一进行,教师应严格按评分标准评分,一般情况应基本符合正态规律,即两头小中间大,优秀率15%以下,不及格率不低于3%。评卷结束,任课教师应作考试评析,填写“考试评析表”,连同成绩单于考后三天内经教研室主任签字,交系分班汇总后,送教务处归档。
规章制度解读之一 《教学差错与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 1、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者; 2、因备课不认真,造成课堂教学中止者; 3、实际教学课时(含实习、设计天数)与教学计划规定的课时(或天数)相差10%以内者;
4、未申请变动,实际教学进度与授课计划进度相差4课时及以上者;4、未申请变动,实际教学进度与授课计划进度相差4课时及以上者; 5、不按规定办调课手续者(随意调课); 6、因故经批准停课后的积欠课时未如数补上或草率补上者; 7、不按时上报课程(含实习、设计等)进度计划、自拟试题和学生成绩册等需上报的教学资料者;
8、不按时上报教材预定计划或漏订、错订教材,影响教学者;8、不按时上报教材预定计划或漏订、错订教材,影响教学者; 9、批改作业的份量、辅导答疑的课时,指导实习及设计的时间不符合《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要求者; 10、监考不认真履行职责,迟到、早退、中途随意离开考室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致使考试纪律松驰,被巡视员发现或师生有反映者。
二、凡属下列情况之一均为教学事故 1、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累计三次以上(含三次); 2、使用的自编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中有严重错误者; 3、讲课无教案或讲授中经教学督导团认定有明显的概念错误,反映强烈者; 4、不执行教学计划,擅自改动教学计划、授课计划而影响教学工作,实际教学课时(含实习计划天数)不足计划规定(或天数)的90%者;
5、无故或未经请假批准缺课(含实训课、习题课、监考等),私自调课、停课、请人代课;5、无故或未经请假批准缺课(含实训课、习题课、监考等),私自调课、停课、请人代课; 6、试卷命题有错误或难度严重失调,致使评分标准需要变更或重新考试者; 7、考试前试卷泄密者; 8、监考严重失职,出现丢失考卷,考试组织混乱等情况者; 9、由于实训、实习前教师准备不充分或指导不负责任,导致设备损坏或人身伤害者; 10、在填写、呈报学生学习成绩时弄虚作假者; 11、多次不按规定的数量批改作业,反映强烈者。
三、凡发生教学差错均由系核实后分月填报教务处备查,发生教学差错,由系予以通报;发生差错三次以上者,全院通报批评,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大过等纪律处分。三、凡发生教学差错均由系核实后分月填报教务处备查,发生教学差错,由系予以通报;发生差错三次以上者,全院通报批评,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大过等纪律处分。 四、凡发现教学事故,一般由所在系核实后写出书面材料报教务处存档,再由教务处报主管院长,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要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勒令停课等纪律处分。 五、凡在学校领导或学校教学督导团检查过程中发现教学事故,由教务处汇总后报主管院长,并反馈给有关系处理。
六、凡因发生教学事故、教学差错受到全校通报者,不得评为当年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不得评优。对一年累计发生教学事故3人次或累计发生教学差错6人次的部门,当年不得评为先进单位或先进党总支。六、凡因发生教学事故、教学差错受到全校通报者,不得评为当年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不得评优。对一年累计发生教学事故3人次或累计发生教学差错6人次的部门,当年不得评为先进单位或先进党总支。 七、凡发生教学事故、教学差错与教学工作量有关的除按上述条例处理外,另按下列标准在系、部、中心总课时津贴中扣除。 (1)教学事故:200元/人次。 (2)教学差错:50元/人次。
课外作业 1、制度建设在示范院建设中的地位 2、遵守规章制度与教师的个性化 3、教师(包括辅导员)的定位和主要职责 4、教师应从哪些方面进行自我提高 5、PPT课件教学的利与弊 6、教学评价如何做到科学合理 就以上六个问题中的某一个,撰写一篇1200字左右的小论文,要求要有3个左右的关键词,于11月28日前发E-mail至pengmy01@sina.com,本课程教学团队将进行评选,选出其中优秀的作业,在《工院报》上发表,并将全部作业反馈给全体参加学习的学员和所在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