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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 知识产权学院发展基本情况

法学院 · 知识产权学院发展基本情况. 载梦而行,泛舟湖湘,立足全国,面向世界!. 养浩然正气 铸法治精魂. 卷首语 谢勇 中国人有中国人的梦。 法治强国梦,是中国梦的组成部分。 湘大人有湘大人的梦。 湘大人的梦,是中国人的梦的一部分。 几代湘大法律人,追求法治强国的梦,追了三十年。 湘潭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是湘大法律系,从创建法律系到现在已经走过了三十个春秋。三十年,在历史的长河中或许只是短暂一瞬,但它却记载了湘潭大学法学院——一所饱含青春活力的法学院——由稚嫩走向成熟、由探索走向成功的追梦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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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 知识产权学院发展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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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发展基本情况 载梦而行,泛舟湖湘,立足全国,面向世界!

  2. 养浩然正气 铸法治精魂 卷首语 谢勇 中国人有中国人的梦。 法治强国梦,是中国梦的组成部分。 湘大人有湘大人的梦。 湘大人的梦,是中国人的梦的一部分。 几代湘大法律人,追求法治强国的梦,追了三十年。 湘潭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是湘大法律系,从创建法律系到现在已经走过了三十个春秋。三十年,在历史的长河中或许只是短暂一瞬,但它却记载了湘潭大学法学院——一所饱含青春活力的法学院——由稚嫩走向成熟、由探索走向成功的追梦历程。 三十年的追梦历程,湘大法学院曾经历过迷惘与彷徨,也曾遭遇过事业的低谷和发展的障碍,但凭着对法律的挚爱、对教育的忠贞,几代湘大法律人砥砺奋发、殚精竭虑、披荆斩棘、孜孜以求,终于在一代伟人故里培育出一颗法苑明珠。这是一个多少法律学子艰苦奋斗的历程,也是一个值得后人纪念接力的历程。

  3. 养浩然正气 铸法治精魂 第一篇章 雏鸟初离巢(1982-1992)

  4. 养浩然正气 铸法治精魂 1.梦开始的地方 1958年,根据毛泽东主席“想在家乡办一所大学”的心愿和“一定要把湘潭大学办好”的嘱托,湘潭大学成立。 1978年,在邓小平同志的亲切关怀下,国务院批准湘潭大学为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 1982年,党的十二大召开,邓小平同志致开幕词,第一次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一崭新的命题;第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会议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正是在这一背景下,经湖南省委和省政府批准,湘潭大学成立了法律系,开创了湖南省第一个法学本科专业。

  5. 养浩然正气 铸法治精魂 2.第一批追梦的人 1982年5月,从西南政法学院调来的李行受校党委委派负责筹建法律系。李行全面负责,庞志仁为临时党总支负责人,与陈乃新、魏宜文、彭根武、王远瞻、王玉珍、韩开石组成筹备组,开始法律系的筹建工作。 1983年4月24日,湘潭大学向湖南省人民政府提出增设法律系的报告。同年6月25日,湖南省教育厅发出湘教计字(1983)61号文件,称“接教育部(83)教计字089号文件批复,同意湘潭大学增设法律专业,学制四年,从1983年开始招生。” 李行、庞志仁及筹备组成员到省政法机关、省人事厅等有关单位了解人才信息,引进师资,组建师资队伍。 1983年,陈学儒夫妇、张正福夫妇、宋世杰夫妇、何文燕、黄常模、刘瑞芳、黄庭生、刘汉娥、李永嘉、邹今骏、刘骖、刘兰芬先后调入湘大法律系。西南政法学院毕业的刘健、谭桂珍、唐泰来、田培炎、许长林分配来法律系任教。 1983年9月,湘大法律系招收了第一批本科生,共68人,分两个班,张正福老师和何文燕老师分别担任两个班的班主任。

  6. 养浩然正气 铸法治精魂 3.从两间旧宿舍到法学楼 法律系最开始在学校分给的南阳村两间旧宿舍里办公,条件十分简陋。1983年开始招生之后,法律系从两间宿舍搬到西山的第二教学楼四楼一间较大的教室办公,学生也在第二教学楼上课。但是,去第二教学楼的道路尚未修通,老师和同学们都是从堤坝上出入办公室和教室,在下雨天,堤坝上的泥巴又湿又滑,走路得小心翼翼。这段泥泞的小路见证了法律系最初的艰难。 1983年湘教计字47号文件批准法律系基建计划总面积为一万零五平方米,其中法学楼面积为3529平方米。1983年,法学楼竣工交付使用。法律系成为当时湘潭大学惟一拥有独立办公楼的院系。

  7. 养浩然正气 铸法治精魂 4. 管理工作步上正轨 1984年,李行老师因病逝世。魏宜文主持法律系工作。1985年初,学校机构改革,产生第一届行政班子,何文燕副主任主持全面工作,魏宜文副主任分管教学科研工作。同年,校党委批准成立法律系临时党总支委员会,苏德鹏、唐泰来任党总支副书记,苏德鹏主持党总支工作。1985年8月31日,法律系成立第一届党总支委员会,苏德鹏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唐泰来副书记分管学生工作,何文燕,魏宜文、李永嘉为党总支委员,下设两个党支部。 1986年2月,校党委委派吴恂贤主持法律系全面工作。1987年,何文燕辞去系副主任职务,学校任命刘兰芬为系副主任。1987年3月,唐泰来辞去党总支副书记职务,回教研室,校党委委派黄扬波任法律系党总支副书记。1987年6月,魏宜文调离湘大。

  8. 养浩然正气 铸法治精魂 1988年5月26日,法律系选举产生第二届党总支委员会,苏德鹏任党总支书记,黄扬波任副书记,分管学生工作,魏宜文、吴恂贤、王玉珍为党总支委员,下设两个党支部,黄扬波兼任行政支部书记,黄庭生任教工支部书记。 1988年10月,校党委任命吴恂贤为系主任。1990年,吴恂贤退休,校党委任命张正福、刘兰芬、黄庭生为副主任,组成法律系第二届行政领导班子,张正福主持全面工作,刘兰芬和黄庭生分管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 1991年1月9日,法律系选举产生第三届党总支委员会,滕忠涛任书记,黄扬波任副书记,张正福、李交发、刘兰芬、王玉珍为党总支委员,下设三个党支部,黄扬波兼任行政支部书记;舒代均任教工一支部书记、李交发任副书记;何文燕任教工二支部书记。1991年2月,张正福辞去系第一副主任职务,1991年7月,校党委任命刘中坤为法律系行政副主任,1992年5月刘中坤调出。 1992年3月,滕忠涛退休,黄扬波任党总支书记,黄德华任党总支副书记。1992年7月,校党委任命朱世文任法律系行政副主任。

  9. 养浩然正气 铸法治精魂 5.师资队伍初具规模 1984年,刘梅湘、李露、刘敏才、廖子和、李奋武来湘大法律系任教。 1985年,谢勇、舒代鈞、李交发、杨翔、单飞跃、胡肖华、吴传毅、谢石松加盟湘大法律系。 1987年,胡旭晟、彭熙海、杨国兰毕业分配到湘大法律系任教。同年,法律系自己培养的五位优秀毕业生马学泳、罗建军、刘卓、王建平、李玲留校任教。 至1992年,湘大法律系有教职工43人,50周岁以上10人,40-49周岁5人,30-39周岁13人,30周岁以下15人;有正副教授16人,中级职称的19人,硕士研究生毕业的12人;1人在日本福冈大学攻读国际经济法博士学位,1人在中国人民大学攻读博士学位。

  10. 养浩然正气 铸法治精魂 6.湖南法学人才培养的摇篮 6.1 立足全日制本科教育 从1983年开始招生,法学本科专业以培养法学教学、理论研究专门人才及法律实务工作者为目标,要求学生通过四年学习,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能自觉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系统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能初步运用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分析、解决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实际问题。1986年开始实行学分制。1990年开始要求本科生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1992年开始面向广东、海南两省招生。 截至1992年,83级马学泳,84级金凯力、尤卫平、徐青山、胡发明,85级曹跃良、钟琦、李雪辉,86级左翼、李小贵,87级何正良、胡黎明,88级李余征,89级丁文联,90级李武松先后获评校三好学生标兵。90级李武松还被授予省级三好学生标兵荣誉称号。86级钱芠获第二届“湘大杯”百人合唱大赛指挥一等奖,88级方源、90级骆慧获第五届“湘大杯”百人合唱大赛领唱一等奖。90级骆慧在1991年全省大学生卡拉OK大赛中获一等奖。

  11. 养浩然正气 铸法治精魂 6.2 制定高标准培养方案 法律系党政领导和老师,牢牢掌握党的教育方针,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始终明确培养法律专业人才的特殊意义,始终把教学质量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1991年,法学专业成为学校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992年1月,制定了《法律专业综合改革方案》,对学生的政治品质、思想品质,道德品质和知识、能力、体魄等主要素质提出了规范要求,明确了“厚基础、宽口径、多方向”的专业改革目标。

  12. 养浩然正气 铸法治精魂 6.3 开展多形式实践教学 法律系始建之初,就非常重视学生专业实践能力培养,专门建设了实验室15间,建立了刑侦实验室、法医实验室,购置了价值36万余元的仪器设备。1991年被学校授予先进实验室的称号。 条件再艰难,法律系也积极为学生创造现场观摩的机会、提供模拟法律实践的场所、搭建实践教学平台。1992年10月22日,经湖南省编委办公室和省司法厅批准,法律系成立了“湖南省莲城律师事务所”,实践教学条件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 1987年,法律系成立了法律咨询社,为省内外人民群众开展法律咨询,也为锻炼培养学生应用法律知识的能力提供平台。 法律系从建系之初就非常重视学生毕业实习环节,在全省各地积极创建实习基地。经长沙市政法委批准,从1990年开始,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成为法律系学生实习基地。

  13. 养浩然正气 铸法治精魂 6.4创办多层次成人教育 从1983年开始,法律系的老师们就开始积极扩大教育层次,通过自办函授班、赴各县市地区开办函授班和主办法学自学考试的方式,满足当时对法学人才日益增加的需求。 1985年,法律系成为国家教委和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指定的湖南省惟一的高等法学自学考试主考院校。在何文燕老师的带领下,法律系组织和制定了湖南省第一个法学本科自考方案,为湖南省法学自考制作试题库和出版教材。 截至1992年,法律系共培养函授专科五届800余人,函授本科一届114人,大专起点函授本科一届70人,自考专科5000余人,自考本科近200人,以上共计近7000人。这些毕业生大多已成为所在单位的骨干力量。

  14. 养浩然正气 铸法治精魂 7.科研工作的艰辛起步 1983年至1992年的十年间,法律系出版专著11部,译著2部,教材87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800余篇 1992年,宋世杰老师独著的《证据学》获湖南省社科二等奖、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湖南省首届法学研究成果一等奖。法学界李放教授、樊风林教授评价该著是“我国近几年同类论著中较为优秀的论著”、“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很强科研能力及文学素养的专著”。 何文燕老师编著的《民事诉讼法新编》一书获省法学会优秀成果二等奖。 继《犯罪学研究导论》问世以后,谢勇老师又出版了新作《论经济犯罪》。 李交发老师、李奋武老师获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湖南省法学研究成果二等奖;胡旭晟老师获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湖南省法学研究成果三等奖。

  15. 养浩然正气 铸法治精魂 8.老一辈法学家的支持 建系之处,法律系就聘请了中国人民大学曾宪义、高铭暄教授为我系名誉教授,邀请了郭道晖、陈光中等知名法学家来系讲学,积极开展对外学术交流 9.国际学术交流的萌芽 法律系非常重视开展国际交流,聘请了美籍华人曹日星教授、日本西南学院大学中尾英俊、大内和臣为我系名誉教授,与日本西南学院大学开展学术交流。 1982年到1992年,一个充满艰辛的创建历程,一个埋头耕耘的积累过程,充实师资队伍、理顺管理体制、丰富培养层次、重视人才质量,是湘大法学发展的主旋律,开创了以本科培养为基础、丰富多层次办学的思路,形成了师资建设与人才培养两不误、办学先立人的传统,为后来人树立了同心同德、艰苦奋斗的精神标杆。

  16. 养浩然正气 铸法治精魂 第二篇章 鹰隼试锋芒(1993-2002)

  17. 养浩然正气 铸法治精魂 因应新时代对法学人才的更高要求,湘大法律系努力提高办学层次,致力于为湖南乃至全国培养更高层次的法学人才。 1.由“系”到“院”的升格 1996年,随着全国法学教育的不断发展,法律系升格为法学院,下设政治系、法学系、经济法系。 谢勇出任法学院第一任院长,黄扬波任院党委书记。 1998年,谢勇调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单飞跃任法学院院长,何文燕、黄德华先后任院党委书记。 1997年,诉讼法学第一届硕士生毕业。

  18. 养浩然正气 铸法治精魂 2.师资队伍的成长 1998年,学校进一步调整院系结构,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原属法学院的政治系教师全部转到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只保留法学专业。 此时,法学院教师中有教授27人;副教授27 人;讲师6 人。 1998年,宋世杰教授被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授予“湖南省优秀社会科学专家”称号。1999年,冯晓青教授荣获中国法学会“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2001年,以宋世杰老师、何文燕老师、胡肖华老师、冯晓青老师为主要完成人的《适应专业发展需要,建设多层次高质量教材体系》的教改成果获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十余年磨砺,十余年打拼,法学院全体教职员工一直秉承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脚踏实地,积微成著,凝聚成一个温馨而充满朝气的集体。

  19. 养浩然正气 铸法治精魂 3.学科学位点建设的突破 进入20世纪90年代,法律系的师资队伍日渐壮大、办学条件日益成熟,法律系加大学科建设的力度,绘制学科建设的新蓝图,设想通过申报硕士点进一步提升办学层次。1992年,在宋世杰老师的组织下,以何文燕、胡肖华等老师为骨干,重新整合材料和教师队伍,申报诉讼法硕士点。1993年,诉讼法硕士学位授权点获得批准,实现了湖南省法学硕士点 “零”的突破。同年,诉讼法学科被湖南省教育厅批准为省级重点学科。1995年、1998年、2000年,分别成功申报刑法学硕士点、经济法学硕士点、国际法学硕士点。1999年,成功获批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法学院成为湖南省第一家能够招收法律专业硕士的单位。 2001年,法学专业被确认为湖南省重点专业。2002年,以湘潭大学法理学科、法律史学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科为主体组建的湖南省法学研究基地被湖南省社科规划领导小组、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批准为首批湖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迄今为止,湖南省法学研究基地仍是湖南省法学类惟一的社会科学研究基地。

  20. 养浩然正气 铸法治精魂 4.科研工作的新成就 4.1 科研成果层次提升 1993年,宋世杰教授申报的《举证责任研究》课题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这是自法律系创建以来的第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01年,孙长永教授申报的《中国刑事诉讼法制研究》课题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2002年,邱兴隆教授的专著《关于惩罚的哲学》获湖南省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这是法律系创建以来的第一个省部级社科成果一等奖。

  21. 养浩然正气 铸法治精魂 4.2非洲法方向特色培育 湘潭大学一直是研究非洲问题的重镇。1978年9月,根据中央的指示成立了湘潭大学非洲研究室。它是我国“文革”之后成立的第一个研究非洲问题的学术性机构。1995年,为充实法学院的研究实力和确立新的研究方向,原挂靠历史系的湘潭大学非洲研究室被撤销,在法学院成立了以李广一教授为所长的非洲研究所。 1998年,为了明确非洲研究室的研究方向,法学院成立了以洪永红为所长的非洲法研究所,这是全国第一家专门研究非洲法的研究机构。同年,洪永红老师成功申报以《非洲法概论》为研究主题的湖南省社科课题,2000年,由洪永红、夏新华等合著的《非洲法导论》出版,这是全国第一本专门研究非洲法的学术著作。 4.3《湘江法律评论》创办 1998年,法学院创办了法学院学术刊物《湘江法律评论》,每年出版一卷,在时任主编胡旭晟博士所带领编辑团队努力下,《湘江法律评论》迅速在全国产生了广泛影响。

  22. 养浩然正气 铸法治精魂 5.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 秉承优良传统,营造优良学风,学院进一步强化本科教育,强调专业基础巩固,突出实践能力训练,注重综合素质培养。 夯实专业能力的同时,学院十分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学研究能力和社会服务意识。1998年,学生自办自编的院刊《金盾杂志》更名为《湘江法苑》,资助学生在全国法学院系中较早自主创办了学生学术刊物《湘江法苑》,每年出版一卷,在全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同年,学生还创办了院报《潇湘法韵》。《湘江法苑》的前八任主编(何志辉、鞠成伟名字核实,全部考上博士)1999年成立的湘潭大学社会权益法律救助中心,是以湘潭大学法学院本科生和研究生为主体创办的学生社团,致力于无偿为社会提供法律援助,是湖南省首家高校法律救助机构。 1993年,诉讼法硕士学位授权点获得批准,实现了湖南省法学硕士点“零”的突破;从此,法律系从单一的本科教育过渡到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同步发展的时期。

  23. 养浩然正气 铸法治精魂 自1999年获批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之后,学院十分重视法律硕士的培养。胡旭晟、李交发担任全国法律硕士指定教材的撰稿人。截至目前,学院已培养在职法律硕士名,全日制法律硕士名。 首届硕士研究生廖永安,曾任校研究生会主席,策划和组织了湘潭大学第一届研究生学术文化节。1996年10月,廖永安荣获湘潭大学首届研究生校长奖,同年12月,被团中央和全国学联授予“中国大学生跨世纪发展基金·建昊奖学金”特等奖,并作为获奖代表在人民大会堂作典型发言。

  24. 养浩然正气 铸法治精魂 6.学术交流日趋活跃 伴随学院办学影响的扩大,多层次学术交流日趋活跃,诸多国内外学者来学院讲学。 学院承办了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1996年年会、第六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1998年)、全国犯罪学会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1999年年会、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第十三届年会(2000年)、第五届全国民事诉讼法理论研讨会(2001年)。

  25. 养浩然正气 铸法治精魂 第三篇章 展翅寻高远(2003-2013)

  26. 养浩然正气 铸法治精魂 迈入21世纪的法学院,又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法学院这只历经艰辛的雄鹰,开始展翅高飞。 1.学科学位点建设勇攀高峰 2003年,法学院成功取得了诉讼法学博士学位授权点,实现了湖南省法学博士点 “零”的突破,打破了“法学湘军”无博点的格局。自此,学院进入了本科、硕士、博士培养全面发展的新时期。 2005年,法律史学科以胡旭晟为博士点申报带头人,李交发、张全民、夏新华为方向带头人,成功申报法律史学博士学位授权点,时为全国六家之一、湖南惟一的法律史二级学科博士点。法律史学科成为湖南省唯一能培养法律史学高级专门人才的强势学科,在全国法学学科排名稳居前十。法学院也成为湖南省当时惟一拥有两个法学二级学科博士点的单位。同年申报的法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亦获成功。

  27. 养浩然正气 铸法治精魂 2007年,法学一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成功,湘大法学院湖南省第一家拥有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 2008年11月,根据国家发展战略需要,湘潭大学成立了湖南省首家知识产权学院,与法学院合署办公。2012年,知识产权学院成功获批交叉学科知识产权博士点。2013年,成功获批本科专业。 2011年,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成功获批。2012年,法学一级学科被批准为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学院发展进入新的历史时期。 2013年,由湘潭大学法学学科牵头,中南大学法学学科、湖南大学法学学科、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作为核心协同单位申报的“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成功入围湖南省首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培育)。

  28. 养浩然正气 铸法治精魂 2.办学条件日趋完善 2007年9月,法学新楼落成。法学新楼建筑面积8000余平方米,集教学、办公与科研于一体。 1983年建立的湘潭大学法律系资料室,2007年扩建为法律图书馆,坐落在新法学楼东附楼,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现已成为收集、整理、利用法学专业书刊、文献信息的资料中心。馆内藏有中外文各种书刊约5万余册,其中港台书刊2000余册,中外文报刊300余种,设有非洲法、港港澳台法特色馆藏。学院订购了国际上有重大影响的三大法学数据库(LEXIS.NEXIS、WESTLAW INTERNATIONAL和Heinonline),为师生提供了最佳的教学科研资源和学习环境。 2011年,学校投入近200万元新建了模拟法庭和知识产权实验室,配备有全程庭审录播系统,拥有国际一流、国内最先进的专利分析软件平台(Innojraphy)。

  29. 养浩然正气 铸法治精魂 3.师资队伍结构优化 经过30年发展,通过老一辈教师的传帮带,坚持培养与引进相结合,学院师资队伍不断成长、壮大,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学院现有专任教师62人,教授26名,博士生导师20名,50周岁以下教师全部具有博士学位或正在攻读博士学位,师资队伍博士化的预期目标如期实现。20多人有出国留学经历,师资队伍国际化目标指日可待。45周岁以上的教师13人,占21%;35-45周岁的教师36人,占58%;35周岁以下的教师13人,占21%。另聘有40多位国内外知名法学家和实务界骨干任兼职教授,80余人被聘为实务导师。 法学院拥有一批教学能力强、科研能力突出、德才兼备的骨干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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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养浩然正气 铸法治精魂 4.发展思路清晰明确 2002年,邱兴隆任法学院院长,2004年辞去院长职务。黄德华书记暂时主持全院党政工作。2005年3月,校党委任命胡肖华担任法学院院长。2007年,黄德华调任湘潭大学兴湘学院党委书记,校党委任命廖永安担任院党委书记。2010年,湘潭大学聘请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教授担任荣誉院长。2013年6月,校党委任命廖永安担任法学院院长、黄德华担任党委书记。 以廖永安院长、黄德华书记、陈双喜副书记、肖冬梅副院长、赖早兴副院长、肖伟志副院长、刘丽院长助理、刘友华院长助理、王锐院长助理组成的新一届领导班子团结务实,确立了“立足湖南,辐射全国,到2023年力争跻身全国法学10强、全国知识产权5强,建成国内领先、国际上有一定知名度的研究教学型学院”的发展目标和“坚持素质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以高水平科研成果打造完善的学科平台,强力推进以本科教育为基础的多层次教育体系的和谐发展与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高”的发展思路。

  33. 养浩然正气 铸法治精魂 5.科学研究整体推进 十年来,学院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获批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25项,获批省部级科研项目112项,科研经费总额600余万元,纵向科研经费300余万元。出版学术专著56部,发表论文1441篇,其中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近400篇。主编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2部,主编湖南省“十一五”核心课程教材8部,出版“十二五”国家重点图书2部。获教学科研奖励50余项,其中省部级科研奖励24项。 自诉讼法学科获批博士点之后,2005年,湘潭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被湖南省教育厅确认为“湖南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6年,诉讼法学科被确认为湖南省“十一五”重点学科。2009年,诉讼法教学团队被确认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010年12月,诉讼法重点学科评估获得优秀。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诉讼文化四个方向整体推进,在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研究、宪法诉讼和教育行政诉讼研究、传统诉讼法律文化专题研究等领域成果显著,诉讼法学科的优势地位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在国内法学学科排名位居前列。

  34. 养浩然正气 铸法治精魂 自非洲法被确定为学院特色研究方向以来,非洲法研究又取得了长足的进步。2005年,由法学院牵头,联合哲学与历史学院、商学院和外语学院组建的“非洲法律与社会研究中心”,被批准为校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6年,中心承办了由国家商务部和教育部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非洲国家法学与社会经济发展研修班”。2007年,法律史博士点开始招收招收外法史(非洲法)方向博士研究生。2010年,湘潭大学入选教育部中非高校“20+20”计划。2012年,中国法学会主办的全国惟一的“中国-非洲法律培训基地”落户湘潭大学,时任中共湖南省委书记周强参加了揭幕仪式。 为进一步发挥学院优势和特色,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学院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积极开展横向合作。先后与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湖南省司法厅、湖南省知识产权局、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合作共建湖南省检察理论研究基地、湖南省调解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中心、湖南省专利分析与评估中心、湖南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基地等校地合作特色研究平台。2013年,经中国法学会批准,中国廉政法治研究会与湘潭大学共建“反腐败司法研究基地”。学院积极与湖南省裕邦律师事务所、上海建纬(长沙)律师事务所、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合作成立了系列研究平台。

  35. 养浩然正气 铸法治精魂 6.教研教改成绩卓著 学院十分注重加大教研教改力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根据地方性大学的办学特色以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学院在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实践环节、教学运行和管理机制、教学组织形式等方面开展了大量且富有成效的教研教改活动。 学院长期坚持课程体系改革,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2005年,《地方性大学法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体系改革的研究与实践》教改成果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和湖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2009年,《发扬特色与优势,强化课程建设,培养多层次、高素质法律人才》教改项目荣获湖南省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学院长期坚持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经过多年的研究和探索,精心构筑了一套参与型实践教学体系。2010年,《构建实践性教学体系 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教改项目荣获湖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

  36. 养浩然正气 铸法治精魂 学院非常重视与实务部门的合作培养,举办了一系列素质讲座、实务论坛,为学生接触法律实践提供机会。 学院非常重视实习基地建设,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湘潭市人民检察院先后被湖南省教育厅评为省级优秀实习基地。 学生的知识基础、职业技能和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有了显著的提高,集体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全面提升。2人被共青团中央和全国学联授予“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荣誉称号,50多名学生被评为省三好学生、省级优秀毕业生。涌现了2个全国先进班集体。学生社团先后荣获全国百强社团和全国十佳社团。2012年6月,首次参加“北外—万慧达杯”知识产权模拟法庭竞赛的湘潭大学代表队喜获季军和最佳书状奖。2012年11月,湘潭大学承办了由湖南省教育厅主办的湖南省首届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湘潭大学代表队获得一等奖(亚军)。

  37. 养浩然正气 铸法治精魂 正是基于多年来在教研教改领域的探索与实践,学院人才培养的平台建设一路凯歌。2005年,学院本科课程《诉讼证据法学》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实现了湖南省法学类国家级精品课程的零突破,此后,行政诉讼法、外国法制史、国际经济法、模拟法庭、知识产权法等陆续获批省级精品课程,形成了实力雄厚的精品课程体系。2007年,学院申报的“地方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被育部和财政部批准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同年,法学院又获批第二类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009年,湘潭大学法学实验教学中心被批准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2013年验收合格),湖南省法学类独此一家,全国也只有10家。2010年,获批全国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湖南省法学类惟一)。2012年7月,获批国家普通高校“十二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012年8月,入围首批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应用型复合型)”。

  38. 养浩然正气 铸法治精魂 7.人才培养硕果累累 30年来,法学院已培养5000余名本科毕业生,4000余名硕士研究生,100余名博士生。 毕业生中,200余人晋升副高以上职称,20余人获博士生导师资格,1人被评为湖南省首届十大“优秀青年法学家”。其中,北京大学法学院蒋大兴和武汉大学法学院江国华,已成为各自研究领域中的知名青年学者。 毕业生中,已有300余人担任厅、处级以上职务,数十人立功获奖,先后,1人被评为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普法优秀工作者、全国优秀公诉人、全国十佳公诉人、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模范检察干部、全国优秀律师。

  39. 养浩然正气 铸法治精魂 8.学术交流的不断扩大 加强与国内外知名法学院系的交流,扩大学院知名度,一直是学院的重要办学思路。2003年以来,学院先后举办了多次全国性学术会议、论坛。学院鼓励教师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日趋多元、开阔的学术交流,大大提升了师资队伍的实力。 除继续加强中非交流之外,学院不断拓展国际交流的途径和范围。2009年、2010年、2011年,美国麻州法律代表团3次访问湘大。学院成立了中美法律交流中心,举办了中美陪审制度论坛、中美证据论坛,创办了3次中美调解国际研讨培训班。2011年,应麻州大学和麻州法官协会的邀请,校党委副书记、法学院教授李伯超带领的湖南法律代表团赴美考察。考察期间,李伯超代表学校访问了麻州大学、东北大学法学院和索福克大学法学院,就校际和院际合作事项进行了广泛磋商与交流,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学院的国际学术交流迈入崭新的阶段,师资队伍国际化战略步伐更加坚实。

  40. 养浩然正气 铸法治精魂 9. 服务社会誉满三湘 依托优质教学资源和雄厚科研实力,湘大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积极服务于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先后以参与立法论证、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审查、社会调研、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丰富多样的社会服务,取得良好成效,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2007年,以倪洪涛教授为首的六位教师向湖南省人民政府和湘潭市人民政府申请公开市内三座大桥的收费信息,此举为多家媒体所报道,成功推动了路桥收费问题的顺利解决,赢得了湘潭市民的广泛赞誉。倪洪涛教授因此荣膺“2008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之首。 2009年,欧爱民教授带领14名硕士研究生,针对湖南省政府两厅局出台的有关驾考合一的“红头文件”,向省政府法制办申请合法性审查。2009年4月,省政府法制办作出了“停止执行”有关文件的决定。对此,中央电视台、湖南卫视、湖南经视、《法制日报》、《中国新闻周刊》等主流媒体给予了广泛报道。欧爱民教授荣膺“2009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荣誉称号。

  41. 养浩然正气 铸法治精魂 知识产权学院狠抓科研精品的同时,积极为国内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战略决策咨询服务。肖冬梅教授及其带领的团队先后为企业提出科技活动中重大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数十起,为企业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肖冬梅教授入选首批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 湘潭大学社会权益法律救助中心成立至今,已受案1400余起,代理诉讼数十起,直接受益群众近万人,为发挥高校知识优势、服务地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推进建设法治湖南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先后荣获“全国高校百强社团”、“全国高校十佳社团”等称号。湖南日报、潇湘晨报、三湘都市报、湖南经视、长沙政法频道等省市主流媒体都进行过相关报道,省领导周强、胡彪、陈润儿等先后到该中心视察。2011年,中心被评为“湖南省最具影响力十大法治人物(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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