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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制图的基本知识. §1-1 国家标准 《 机械制图 》. §1-2 绘图工具及使用方法. §1-3 几何作图. §1-4 绘图步骤. §1-5 徒手绘图方法. §1-1 制图的基本规定. 机械图样 是设计和制造机器的重要资料,也是进行技术交流的工程语言,因此必须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从而对科学地进行生产和图样管理工作起到重要的作用。每个工程技术人员均应熟悉并严格遵守有关国家标准。. 一、 图纸幅面和格式 ( GB/T 14689–1993 ) 二、 标题栏 ( GB/T 10609.1 – 1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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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制图的基本知识 §1-1 国家标准《机械制图》 §1-2 绘图工具及使用方法 §1-3 几何作图 §1-4 绘图步骤 §1-5 徒手绘图方法
§1-1 制图的基本规定 机械图样是设计和制造机器的重要资料,也是进行技术交流的工程语言,因此必须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从而对科学地进行生产和图样管理工作起到重要的作用。每个工程技术人员均应熟悉并严格遵守有关国家标准。 一、 图纸幅面和格式(GB/T 14689–1993) 二、 标题栏(GB/T 10609.1 – 1989) 三、 比例(GB/T 14690–1993) 四、 字体(GB/T 14691–1993) 五、 图线(GB/T 17450 –1998 ) 六、 尺寸注法(GB/T 4458.4–1984)
一、 图纸幅面和格式 • 图纸幅面及格式 • 2. 图纸幅面 • 3. 图框格式
1. 图纸幅面及格式 绘制图样时,应优先采用下表所规定的基本幅面,必要时,也允许选用国家标准所规定的加长幅面。这些幅面的尺寸由基本幅面的短边成整数倍增加后得出。
3. 图框格式 留装订边的图框格式 不留装订边的图框格式
二、 标题栏 • 国标规定的标题栏格式 • 2. 本课程使用的简化标题栏
三、 比例 1. 比例的概念 2. 比例的选取
1. 比例的概念 比例是指图中图形与实物相应要素的线性尺寸之比。 图形画得和实物一样大小时,比值为1,称为原 画得比实物大时,比值大于1,称为放大比例; 值比例; 比值小于1,称为缩小比例。 比实物小时, 2:1 1:2 1:1
绘图的比例(一) 2. 比例的选取 绘图的比例(二)
四、字体 字体指的是图中文字、字母、数字的书写形式。国家标准 GB/T 14691—1993《技术制图 字体》规定了对字体的要求。 1.一般规定 2.字体示例 (1)长仿宋体汉字书写示例 (2)字母、数字书写示例
(1)书写字体必须做到:字体工整、笔画清楚、间隔均匀,排列整齐。(1)书写字体必须做到:字体工整、笔画清楚、间隔均匀,排列整齐。 (2)字体的号数即字体的高度(用 h表示)必须规范,其公称尺寸系列为:1.8 mm,2.5 mm, 3.5 mm, 5 mm,7 mm,10 mm,14 mm,20 mm。 (3)汉字应写成长仿宋体字,并应采用国家正式公布推行的《汉字简化方案》中规定的简化字。汉字的高度 h不应小于 3.5 mm,其字宽一般为 h/ 。 (4)字母和数字可写成斜体或直体,注意全图统一。斜体字字头向右倾斜,与水平基准线成75°。 (5)用作指数、分数、极限偏差、注脚等的数字及字母一般应采用小一号的字体。 (6)图样中的数学符号、物理量符号、计量单位符号以及其他符号、代号,应分别符合国家的有关法令和标准的规定。 1.一般规定
(1)长仿宋体汉字书写示例 汉字书写的要点在于横平竖直,注意起落,结构均匀,填满方格。 字体工整 笔画清楚 排列整齐 间隔均匀 装配时作斜度深沉最大小球厚直网纹均布水平 镀抛光研视图向旋转前后表面展开两端中心孔锥销键 技术要求对称不同轴垂线相交行径跳动弯曲形位移允许偏差内外左右 检验数值范围应符合于等级精热处理淬退回火渗碳硬有效总圈并紧其 余未注明按全部倒角
五、 图线 • 图线型式及应用 • 图线的尺寸 • 图线应用示例 • 画线时注意事项 • 画线注意事项示例
可见轮廓线 可见过渡线 d 粗实线 不可见轮廓线 不可见过渡线 0.5d 虚线 尺寸线及尺寸界线 剖面线、引出线 重合断面的轮廓线 螺纹的牙底线及齿轮的齿根线 分界线及范围 0.5d 细实线 断裂处的边界线 视图和剖视的分界线 波浪线 0.5d 轴线、对称中心线 轨迹线、节圆及节线 0.5d 细点画线 断裂处的边界线 视图和剖视的分界线 双折线 0.5d 相邻辅助零件的轮廓线 极限位置的轮廓线 双点画线 0.5d 有特殊要求的线或表面的表示线 d 粗点画线 1. 图线型式及应用
2. 图线的尺寸 所有线型的图线宽度(d)应按图样的类型和尺寸大小在下列数系中选择: 0.13 mm, 0.18 mm, 0.25 mm, 0.35 mm, 0.5 mm, 0.7 mm, 1.0 mm, 1.4 mm,2 mm。 在同一图样中,同类图线的宽度应一致。 机械工程图样上采用两类线宽,称为粗线和细线,其宽度比例关系为2l。
F1 K2 G2 A1 B3 G1 B2 B1 C1 A1 C2 D1 K1 3. 图线应用示例 A1 可见轮廓线 B1 尺寸线及尺寸界线 B2 剖面线 B3 重合断面的轮廓线 C1 断裂处的边界线 C2 视图和剖视的分界线 D1 断裂处的边界线 F1 不可见轮廓线 G1 对称中心线 G2 轨迹线 K1 相邻辅助零件的轮廓线 K2 极限位置的轮廓线
4. 画线时注意事项 (1) 点画线和双点画线的首末两端应为“画”而不应为“点”。 (2)绘制圆的对称中心线时,圆心应为“画”的交点。首末两端超出图形外2~5mm。 (3)在较小的图形上绘制细点画线和细双点画线有困难时,可用细实线代替。 (4)虚线、点画线或双点画线和实线相交或它们自身相交时,应以“画”相交,而不应为“点”或“间隔”。 (5)虚线、点画线或双点画线为实线的延长线时,不得与实线相连。 (6)图线不得与文字、数字或符号重叠、混淆。不可避免时,应首先保证文字、数字或符号清晰。 (7)除非另有规定,两条平行线之间的最小间隙不得小于0.7 mm。
C1 B1 D1 E1 A1 5. 画线注意事项示例 A1 虚线画相交。 B1 虚线段应断开。 C1 圆心应为画的交点。 D1 点画线的两端是画, 应超出图形外2~5mm。 E1 可用细实线代替点画线。
六、尺寸注法 图形只能表达机件的形状,而机件的大小则由标注的尺寸确定。国标中对尺寸标注的基本方法作了一系列规定,必须严格遵守。 (一) 基本规定 (二) 尺寸的组成 (三) 尺寸标注示例
(一) 基本规定 1. 机件的真实大小应以图上所注尺寸数值为依据,与图形的大小及绘图的准确度无关。 2. 图样中所标注的尺寸,为该图样所示机件的最后完工尺寸,否则应另加说明。 3. 机件的每一尺寸,一般只标注一次,并应标注在反映该结构最清晰的图形上。 4. 图样中的尺寸,以mm为单位时,不需标注计量单位的代号或名称,如采用其它单位,则必须注明相应的计量单位的代号或名称。
(二) 尺寸的组成 • 尺寸的组成 • 尺寸线终端的放大图 • 尺寸界线 • 尺寸线 • 同一张图上,数字及箭头的大小应保持一致
1. 尺寸的组成 尺寸的组成: (1) 尺寸界线(细实线) (2) 尺寸线(细实线) (3) 尺寸数字 (4) 尺寸终端
b 正确 57.226 57.226 57.226 57.226 4b b 错误 h 45° 2. 尺寸线终端的放大图 箭头终端 斜线终端
中心线作尺寸界线 轮廓线作尺寸界线 3. 尺寸界线 尺寸界线用细实线绘制,并应由图形的轮廓线、轴线或对称中心线处引出,也可利用轮廓线、轴线或对称中心线作尺寸界线。
尺寸线与轮廓线不平行 尺寸线成为轮廓线的延长线 尺寸线成为中心线的延长线 尺寸线与中心线重合 尺寸线与轮廓线重合 4. 尺寸线 (1) 尺寸线不能用其它图线代替,一般也不得与其它图线重合或画在其延长线上。(2) 标注线性尺寸时,尺寸线必须与所标注的线段平行。
数字与箭头太小 数字与箭头太大 5. 同一张图上,数字及箭头的大小应保持一致 数字要采用标准字体,且书写工整,不得潦草。在同一张图上,数字及箭头的大小应保持一致。
(三) 尺寸标注示例 1. 线性尺寸 2. 角度尺寸 3. 圆的直径 4. 圆弧半径 5. 斜度和锥度 6. 大圆弧 7. 球面 8. 板状类零件 9. 狭小部位的注法 10. 小半径注法 11. 小直径注法 12. 弦长及弧长 13. 正方形结构 14. 对称机件
12 12 16 16 16 16 16 16 12 16 1. 线性尺寸 ( a) ( b) 线性尺寸的数字应按图( a)所示的方向注写,并尽可能避免在图示30°范围内标注尺寸。当无法避免时可按图(b)标注。
10° 55° 60° 50° 25° 25° 10° 5° 30° 50° 70° 30° 2. 角度尺寸 (1) 角度尺寸界线沿径向引出。 (2) 角度尺寸线画成圆弧,圆心是该角顶点。 (3) 角度尺寸数字一律写成水平方向。
50 30 40 3. 圆的直径 (1) 直径尺寸应在尺寸数字前加注符号“”。 (2) 尺寸线应通过圆心,其终端画成箭头。 (3) 整圆或大于半圆应注直径。
R15 R10 R20 4. 圆弧半径 (1) 半径尺寸数字前加注符号“R”。 (2) 半径尺寸必须注在投影为圆弧的图形上, 且尺寸线或其延长线应通过圆心。 (3) 小于或等于半圆的圆弧应注半径尺寸。
1:5 1:5 30° h 1:3 30° h 1:3 5. 斜度和锥度 (1) 斜度和锥度的标注,其符号应与斜度和锥度的方向一致。 (2) 符号的线宽为h/10, h为字高。
R100 R100 6. 大圆弧 在图纸范围内无法标出圆心位置时,可以如图所示进行标注
SR30 s40 R15 18 7. 球面 标注球面直径或半径时,应在“”或“R ”前面加注符号“S ”。对标准件,轴或手柄的前端,在不引起误解的情况下,可以省略符号“S”。
t6 8. 板状类零件 标注板状类零件的厚度时,可在尺寸数字前加注符号“t ”。
4 3 4 3 2 3 3 5 3 2 3 4 9. 狭小部位的注法 在没有足够位置画箭头或注写数字时,可按上图的形式注写。
R5 R5 R5 R3 R3 R3 10. 小半径注法 在没有足够位置画箭头或注写数字时,可按上图的形式注写。
10 10 10 5 5 5 5 11. 小直径注法 在没有足够位置画箭头或注写数字时,可按上图的形式注写。
︵ 21 35 ︵ 60 20 R17 30 6 12. 弦长及弧长 (1) 标注弧长时,应在尺寸数字上方加注符号“⌒”。 (2) 弦长及弧长的尺寸界线应平行于该弦的垂直平分线,当弧较大时,尺寸界线可沿径向引出。
12 12 12 12 1212 13. 正方形结构 表示剖面为正方形结构尺寸时,可在正方形尺寸数字前加注“”符号,或用1212表示。
120 20 160 14. 对称机件 当对称机件的图形只画一半或略大于一半时,尺寸线应略超过对称中心或断裂处的边界线,并在尺寸线一端画出箭头。
§1-2 绘图工具及使用 一、 图板和丁字尺 二、 三角板 三、 圆规 四、 分规和比例尺 五、 曲线板 六、 铅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