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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注意事项. 华南师范大学 科技处. 主要内容. 一、 2009 年国家基金申请工作安排. 二、 2009 年国家基金申请特别注意事项. 三、 2009 年有关类别项目注意事项. 四、 2009 年国家基金申请限项规定. 五、 2008 年不予立项主要原因. 六、 2008 年不予受理主要原因. 一、 2009 年国家基金申请工作安排. 1. 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保证面上和青年项目的申报数量和质量的持续增长。. 协助老师,把好形式审查关。通过个人、学院及学校三级负责制, 确保项目顺利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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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注意事项华南师范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注意事项 华南师范大学 科技处
主要内容 一、2009年国家基金申请工作安排 二、2009年国家基金申请特别注意事项 三、2009年有关类别项目注意事项 四、2009年国家基金申请限项规定 五、2008年不予立项主要原因 六、2008年不予受理主要原因
一、2009年国家基金申请工作安排 1. 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保证面上和青年项目的申报数量和质量的持续增长。 • 协助老师,把好形式审查关。通过个人、学院及学校三级负责制, 确保项目顺利申报 • 通过专家讲座、培训等形式提高教师,特别是年轻教师的申报书撰写水平 • 学院应组织学院学术委员会专家对本学院申请书进行反复论证,提出修改和指导意见 • 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分类,同类内容的项目应进行合理的组织和分流,避免重复申请和自我竞争
一、2009年国家基金申请工作安排 2. 时间与工作安排 • 2008年1月15日前:杰出青年基金、重点项目、广东省联合基金项目先提交1份《申请书》初稿到科技处,科技处邀请专家评阅后反馈申请人进行修改。 • 2008年2月25日前:由各学院统一收集本单位申请书初稿1份(无需签字盖章),集中报送科技处。 • 2008年2月26号——3月5日:科技处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并邀请各学科相关专家对初稿进行集中评阅,提出修改意见,并于3月5日前反馈给各申请人。 • 2008年3月12日前:申请人根据校内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后,向科技处报送《申请书》定稿和电子文档。
一、2009年国家基金申请工作安排 3. 特别注意事项 为避免人员重项,请各单位务必保证于3月3日前将所有申请书电子文档上报,科技处将申请项目人员库上传基金委查重并将结果反馈给各单位(查重的电子申请书内容可以暂不全,但是人员必须齐全)
二、2009年特别注意事项 1. 特别注意事项 • 请于2009年1月1日以后下载使用新版申请书,加入了国籍的字段。2008年及以前版本一律不能使用不能通过初审 •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与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自2009年起合并
二、2009年特别注意事项 • 申请代码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特殊的要求除外); • 项目的合作单位不得超过2个; • 申请人为在职研究生时,只能通过其在职的聘任单位申请,同时须单独提供导师同意由导师签字的函件; • 脱产研究生不能作为负责人申请各类项目,其身份确认时间与当年自然科学基金接收申请的截止时间相同。
二、2009年特别注意事项 • 杜绝同一人以不同依托单位同时申请项目 • 每个重大项目的课题设置不超过5个,每个课题的承担单位一般为1个,最多不超过2个。一个重大项目的承担单位数合计不超过5个 • 已获得过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包括执行期为一年的小额探索项目以及被终止或撤销的项目),不能再次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二、2009年特别注意事项 经费预算中各支出科目最高比例 劳务费只能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不能用于在职人员加班补贴、劳务补助等
二、2009年特别注意事项 经费预算中协作费与合作费的区别 • 协作费指外单位协作承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部分研究试验工作的费用。协作费的支出列入“研究经费-协作费” 预算科目;使用时由项目(课题)依托单位依据协作合同转拨。
二、2009年特别注意事项 经费预算中协作费与合作费的区别 • 合作费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共同承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研究工作的费用。合作单位是指共同申请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已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中明确列示,且分别加盖各自单位公章,并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批准;《计划书》中也必须列明合作单位;在编制项目(课题)经费预算时,合作费首先由各合作单位按照用途分别列入各支出预算科目中,再由牵头单位汇总报送。 • 合作项目需与合作方签订合作协议。
三、2009年有关类别项目注意事项 1.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 申请人在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 已获得过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包括执行期为一年的小额探索项目以及被终止或撤销的项目),不能再次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 主要参与者应以青年为主体。
三、2009年有关类别项目注意事项 2.地区科学基金项目 • 依托单位须是隶属于青海省、海南省、云南省、贵州省、江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或其他公益性机构。申请人应为该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
三、2009年有关类别项目注意事项 3.重点项目 • 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 各科学部对申请重点项目的要求可能有所不同,但都在《指南》中加以说明,提醒申请人注意,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不能通过初审。 • 重点项目一般由1个单位承担,确有必要时,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三、2009年有关类别项目注意事项 4.重大项目 • 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 重大项目只接受整体申请,不接受针对《指南》某一部分研究内容或某一个课题的申请。重大项目申请人应先组织研究队伍,分别撰写项目申请书和课题申请书,且申请人必须是其中一个课题的负责人。 • 每个重大项目的课题设置不超过5个,每个课题的承担单位一般为1个,最多不超过2个。一个重大项目的承担单位数合计不超过5个。
三、2009年有关类别项目注意事项 5.重大研究计划项目 • 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符合《条例》第十条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2009年有关类别项目注意事项 6.联合资助基金项目 • 申请人应特别注意限项规定、有关知识产权及其他的特殊规定。
三、2009年有关类别项目注意事项 7.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 申请人在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196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 • 主要参与者一栏不要填写任何内容(置空)。
四、2009年限项规定 1.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请者(包括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承担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的项数以及其他按照面上项目或重点项目管理的专项项目的项数累计限为3项〔在研项目执行期限12个月以下(含12个月)及特殊说明的除外〕。 以上类别在研项目累计达到3项的具有高级职称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不得申请或参加申请以上各类项目。
四、2009年限项规定 • 申请人同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以及计入面上项目限项范围的其他各类项目合计限为1项。 • 3. 在研重大或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的主持人、课题负责人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主要参与者不得申请或参加申请新的同类项目,也不能因申请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
四、2009年限项规定 4.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国际合作与交流类项目、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数学天元基金、项目执行期小于等于12个月的委主任基金和科学部主任基金以及特殊说明的专项项目等,不列入限项范围。 5. 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技人员,申请或承担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合计限为1项。
四、2009年限项规定 6.在列入限项范围的项目类别中,除总数限3项之外,面上项目及计入面上项目限项范围的项目合计限为2项,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重点、重大项目和“十五”期间启动的重大研究计划中重点项目合计限为1项,“十一五”期间启动的重大研究计划限为1项,其他项目按照《指南》的规定进行限项。具体项目类别的限项申请规定见一览表。
四、2009年限项规定 项目类别及限项规定一览表(一)
四、2009年限项规定 项目类别及限项规定一览表(二)
五、2008年不予受理的主要原因 • 超项, • 同时申请2个面上项目 • 有在研重点项目的申请重点或重大 • 中级职称申请第二项 • 重大研究计划只能一项 • 总数超3项,参加重点2个 • 缺合作单位公章 • 无申请资格: • 无推荐信、在读博士、中级职称申请重点项目 • 申请者没签字,依托单位没盖章 • 不按要求撰写申请书,缺少要求的内容,如简历、论文等
六、2008年不予立项的主要原因 • 选题过大,概念不清; • 项目创新性不强,有对国外研究盲从的倾向; •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不够清晰、具体; • 缺乏前期工作积累及研究条件; • 目标过高,关键科学问题提炼不够; • 少数项目申请学科代码不准确; • 申请人对国内外的研究动态了解不够; • 以往承担的基金项目完成质量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