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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实务工作案例. 主讲人:王志亮教授. 目录. 执法篇 1 、执法案例 1 :丛 XX 回监狱住院案 …………………………………………………7 2 、执法案例 2 :罪犯史 XX 医疗费自负案 ……………………………………………8 3 、执法案例 3 :罪犯高 XX 腿部冻伤瘫痪案 …………………………………………9 4 、执法案例 4 :罪犯胡 XX 被铐案 ………………………………………………….10 5 、执法案例 5 :由一起跳楼事件引起的 ………………………………………….11 6 、执法案例 6 :当一名罪犯自杀被救下后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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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实务工作案例 主讲人:王志亮教授
目录 执法篇 1、执法案例1:丛XX回监狱住院案…………………………………………………7 2、执法案例2:罪犯史XX医疗费自负案……………………………………………8 3、执法案例3:罪犯高XX腿部冻伤瘫痪案…………………………………………9 4、执法案例4:罪犯胡XX被铐案………………………………………………….10 5、执法案例5:由一起跳楼事件引起的………………………………………….11 6、执法案例6:当一名罪犯自杀被救下后………………………………….……12 7、执法案例7:这是执法还是犯罪!………………………………………..13-17 8、执法案例8:究竟应该保护谁………………………………………………….18 9、执法案例9:因被打而引起的逃跑…………………………………………….19 10、执法案例10:整顿、整纪也要有度………………………………………….20 11、执法案例11:中队向罪犯借录像带怎么行………………………………….21 12、执法案例12:罪犯组长、民管打人导致严重后果案……………………….22 13、执法案例13:一起非法上铐案……………………………………………….23
管理篇 14、管理案例1:摔坏手掌电视机赔偿案…………………………………………25 15、管理案例2:吴XX吞牙膏柄案…………………………………………………26 16、管理案例3:某监狱犯人暴狱案………………………………………………27 17、管理案例4:犯人任XX自杀案…………………………………………………28 18、管理案例5:罪犯周XX行刺干部案……………………………………………29 19、管理案例6:某大队连锁发生自残案…………………………………………30 20、管理案例7:罪犯B某脑瘤出血死亡案……………………………………….31 21、管理案例8:犯人煽动“倒A保B案……………………………………………32 22、管理案例9:高某企图用假名调往少教所案…………………………………33 23、管理案例10:罪犯A躲在箱包堆里……………………………………………34 24、管理案例11:手脚慢怎么办………………………………………………….35 25、管理案例12:喝了酒还不认错……………………………………………….36 26、管理案例13:明明赌博还抵赖……………………………………………….37 27、管理案例14:激人动手该不该处罚………………………………………….38 28、管理案例15:罪犯L强行脱逃案………………………………………………39 29、管理案例16:不要以打劝打………………………………………………….40 30、管理案例17:不要忽视因小事而引起的群殴……………………………….41 31、管理案例18:不要纵容欺压行为…………………………………………….42 32、管理案例19:上吊自杀应如何解救………………………………………….43 33、管理案例20:罪犯W因妻子离婚而自杀案……………………………………44 34、管理案例21:流水操作下道要检查上道…………………………………….45
防逃案 35、防逃案例1:罪犯奔丧脱逃案………………………………………………….47 36、防逃案例2:室内因存放劳动工具脱逃案…………………………………….48 37、防逃案例3:因安排疏漏而失效的伏击……………………………………….49 38、防逃案例4:罪犯D铐在旗杆上脱逃案…………………………………………50 39、防逃案例5:罪犯G铐在窗栅上脱逃案…………………………………………51 40、防逃案例6:罪犯X强行脱逃被追回案…………………………………………5241、防逃案例7:报警迟缓,B某脱逃成功…………………………………………5342、防逃案例8:骗取信任后的脱逃……………………………………………….5443、防逃案例9:先完工休息的劳教脱逃………………………………………….55 44、防逃案例10:就诊途中脱逃……………………………………………………56 45、防逃案例11:外出劳动发生的脱逃……………………………………………57 46、防逃案例12:外出就医警力要配够……………………………………………58 47、防逃案例13:不要带罪犯外出买菜……………………………………………59 48、防逃案例14:诈病而发生的脱逃………………………………………………60 教育篇 49、教育案例1:B某公开向所长告诉组长打人案…………………………………62 50、教育案例2:大队长的碗里多了一块排骨…………………………………….63 51、教育案例3:一次别开生面的“情人节”座谈会…………………………….64 52、教育案例4:曹群基终于有了“家”………………………………………….65 53、教育案例5:“情人节座谈会”后…………………………………………….66
54、教育案例6:大墙内的法律服务………………………………………………..6754、教育案例6:大墙内的法律服务………………………………………………..67 55、教育案例7:背负家庭惨剧重压的B女获新生………………………………...68 56、教育案例8:大墙内的音乐欣赏教育…………………………………………..69 57、教育案例9:养猪技术使B、C找到了工作……………………………………..70 廉政篇 58、廉政案例1:干警Z某替罪犯进香烟案………………………………………….72 59、廉政案例2:未经请示放假案…………………………………………………..73 60、廉政案例3:把假烟转卖给罪犯案……………………………………………..74 61、廉政案例4:修私人车辆乘机脱逃案…………………………………………..75
执法案例1: 丛XX回监狱住院案 某日,监狱管教科接待室来了一名已释放几天体格奇瘦、满脸病容的人丛某。 丛某称:月余前他因胸部不适而由干警陪同在大队医务室就诊。队医说,他的病需要到场部医院作一次X光透视检查。陪他就诊的干警A说:“透视啥!他再有两天就释放了。”丛未能去医院透视,几天后释放回家。回家后,自觉胸部症状很重,便去医院检查,经透视诊断为胸部积液,需住院治疗。丛认为干警当初不让他到场部医院透视,耽误了疾病治疗,要所部给个说法。管教科经调查后,丛某反映情况属实。又经监狱领导研究,决定由农场医院将丛某住院收治两个月,医疗费用由该大队支付。 问:监狱领导为什么要作出将丛某住院收治两个月并且由丛某原监狱在大队支付医疗费用的决定?本案的要害问题在哪里?
执法案例2: 罪犯史XX医疗费自负案 某日,监狱领导接到一位律师的电话。律师称,他是曾在我监服刑现已释放的史某聘请的律师,史某在我场医院因类风湿关节炎住院月余,大队说你入监只有一个多月,说明你在外面就有这种病,所以医疗费用需由你自己负担。于是史某的家里支付了史这次住院医疗费三千余元。律师认为大队此决定不妥,望监狱能妥善解决,否则将提起诉讼。 管教科作了调查,情况属实。根据规定,监狱令该大队向史某退付医疗费用三千余元。 问:需由罪犯自负医疗费的情况有哪些?
执法案例3: 罪犯高XX腿部冻伤瘫痪案 八四年一月某日晨,某农场罪犯高某因胆部疾病向干警A(一位刚从武警部队转业参加监狱工作不久的青年干警)要求带他去医务室打针。此时正是刚上班比较忙的时候,A有点不耐烦,让高某等一等。高持医嘱要求现在就去。A不快,认为高无理取闹。高说你既认为我无理取闹,就把我铐起来嘛!A就说,我就把你铐起来。高说你如果铐我就不要放下我来,如果你放我,你就是我养的,如果我要求放下来,我就是你养的。A将高铐在院中树干上,并脱下高的长裤只让高穿一条短裤,从上午8时一直到下午2时,高未要求放下,A也未将高放下。当接班的干警来的时候,发现高的双腿已经冻得发紫,感到事态严重,立即将高送往农场医院救治。 高的双腿因冻伤而瘫痪。干警A因这起虐待罪犯事件被免去司法干警身份。 问:干警A之所以做出违法铐人事件原因有哪些?
执法案例4: 罪犯胡XX被铐案 某夜,罪犯已开始睡觉。中队一名干警A在一监狱宿舍窗口向罪犯胡某说,你把挫二板管的板给我。胡并未起身,而是差同宿舍他人把板拿给A。A感到这是胡对他的不尊重,便坚持要胡犯自己起来拿给他。两人为此争吵起来。A十分气愤,取来手铐,开了门,将胡犯铐住,并用电警棍电胡犯。胡犯用头撞窗户玻璃,碎玻璃扎伤了胡犯的眼球。监狱将胡犯急送汾阳路五官科医院救治。 问:监狱干警的威信应当怎样树立?
执法案例5: 由一起跳楼事件引起的…... 九七年十月的一天早晨,某大队罪犯在开放的时候,一名新收仅22天的B某从二楼餐厅跳下自伤,腰椎、右踝关节、左足跟有骨折损伤。B已在医院治疗。 与十几年前发生的一些跳楼自杀、自残案件相比,这是一起后果相对轻微的事件,但它发生在监狱秩序持续稳定的时候,自然引起了监狱部门的高度重视。 经监狱领导、管教科和大队调查,了解到三方面的情况: 一是B的智力低下,人格有点不健全。如B在某日凌晨窜至一工棚盗窃作案时,已从一人衣袋内窃得九百余元,忽发现一妇人在熟睡,于是并不逃离而是伸手在那妇人乳房上摸一把,妇人惊醒大叫,B就此被民工扭获;在治疗住院时也会问出一些常人难以启齿的话而不觉耻。 二是B本次服刑表现很差。怕苦、怕劳动,任务完不成,被子叠不好,队列不会走,且又不思进取。 三是由于他表现差、智力低下和不思进取,被其他罪犯看不起拿他取笑,个别组长对他责骂或恶作剧;管教干警并没有及时掌握其人格缺陷采取相应的措施而仍与其他罪犯同样要求对待。 大队对这个事件的过程和原委作了实事求是的汇报。 监狱领导和管教科认为,这起事件的发生有偶然因素,在布局调整工程顺利实施,监政设施、设备“硬件”大为改善和九六年全员干警实行轮训之后,管教态势进入了前所未有的较好阶段。但越是在好形势下,越要把防止非正常死亡和防止重大恶性事故提高到像防止脱逃一样的重要位置上来,对已出现的事故妥善处理并举一反三,找出带有普遍意义的问题,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监政部门很快约请有关单位对B作了精神病学的司法鉴定。结论是人格不健全,有服刑能力。 另一方面,监政部门建议该大队对干警执法和组长管理进行一次自查,监狱领导和管教科领导又召开即将释放的罪犯开座谈会征询意见,发现个别组长有对组员恶作剧和类似“监王狱霸”所为,监政部门作了严肃处理,对个别工作方法简单的干警也作了批评、教育。然后,监狱又在每个监狱中队盥洗室设置了监狱长信箱,定期开启,收取罪犯的意见和反映。 按:该大队是管教秩序稳定,各方面工作卓有成效的大队。好的大队出了一些问题也是免不了的,但如果对问题遮掩、粉饰,也许就是走下坡路的开始;而如果对问题举一反三、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地进行自查,则出现问题反而是改进工作的有利契机。
执法案例6: 当一名罪犯自杀被救下后 罪犯B反改造经验丰富,服刑表现很差,因此干警对他看管很紧。B觉得被“铆”牢日子很难过,便在某天夜间自杀上吊,被夜值班干警巡查发现救下。因B以自杀方式抗拒改造被送严管队严管。 B在严管期间,干部给他送来了不少食品和营养品。B私下对其它罪犯说:今后,我的日子就好过了。 问:为什么要将此案紧接在上一例(跳楼案例)之后?
执法案例7: 这是执法还是犯罪! 王龙飞同志被警车带走了。作为一名有五年看管违法犯罪者工作经历的中队指导员,自身却被关进了公安拘留所。警车带走了王龙飞,也给全场墙留下震惊和惋惜。 1987年3月19日晚上9时左右,某中队管教干警陈勇到监狱宿舍点名,发现许平违反纪律乱窜宿舍,当即批评他。许怕扣分,诡称是去借东西。陈勇在向其他罪犯调查后后揭穿了许的把戏,于是将他带到值班室,进行教育。许平心想这是小的事,谅队长不能将他怎样,就强词夺理地吵闹。此时,王龙飞同志闻声走进来,看到许平吊儿郎当地站在那里,叼着烟卷,陈勇和另一名同志叫他站好,并过去甩掉了他的烟,但许平仍然晃晃悠悠地满不在乎。王龙飞同志升起一股无名怒火,走上前去,抓住许的衣领向前推了几下。在推拉、挣扎中,门玻璃撞碎了。王龙飞同志大怒,就以许违纪、态度不好、头撞门等理由向大队要了一副手铐。教导员在给手铐时,叮嘱要按规定上铐。 至此,我们应当肯定,陈勇同志为了监狱随便窜宿舍和撒谎这一点小事立即着手调查并在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批评罪犯,责任心是可贵的。我们也看到王龙飞同志在听到值班室内有罪犯在大声吵闹时立即进去了解情况,处理问题,说明他有敢抓敢管的作风。这是当时这个大队在处于上升时期的一种积极地工作形态。但令人惋惜的是有不少干警片面地理解加强专政意识和增强惩罚观念的指示,混淆了严格与凶狠的界限,以为不狠狠地惩罚不算专政,不狠狠地惩罚不足以压制罪犯的气焰,往往使管理工作偏离法制轨道,埋下了事故的根苗。 王龙飞同志回到值班室,铐住许平的一只手,把他拖到中队储藏室。许在出值班室门时用头撞门,尖利的玻璃割破了他的头,血顿时流下来。王龙飞见许平如此强硬,火气更大,在其他人的帮助下,把许平的双手高高地背铐在储藏室后窗铁栅的横档上,使许平的脚尖刚刚能碰着地。如果这种违反执法规定的上铐方式系王龙飞同志
一时气愤所为,如果他在安静下来后能够冷静地想一想,及时改变做法,让中队其他负责同志对许做一些思想工作,也许事态不至于恶化,严重的后果能够避免。遗憾的是王龙飞同志没有这样做,在两天多的时间里一直没有这么做。这里既有他性格上的弱点和思想认识上的偏差,也有其经历上的缺陷:他八三年三十一岁时召干进监狱工作,在这以前和以后,没有受过法律和监狱业务方面的系统培训。他对事业有朴素的感情,对违法犯罪者有本能的憎恨,他责任心强,对事情敢抓敢管,浑身有使不完的劲。他是在这个中队秩序相对混乱的时候,由大队派去当副指导员的,虽不能说他是“受命于危难之际”,但在他日以继夜的工作下,中队秩序有了一点起色。同志们对他表示惋惜,其原因恐怕就在于此。但监狱工作是一个需要较强法律意识和知识的部门,不具备这方面知识的同志,干劲越大,也许违反政策的可能性就越大。有一些同志觉悟高、干劲大,责任心强,甚至觉得一天中有睡眠是多余的事,最好能不睡觉,整天地工作;他们嫉恶如仇,眼里容不得一粒沙子,看到罪犯中吊儿郎当油腔滑调的样子就火冒三丈,但一般说来,他们缺乏先进、科学的管教手段,以至于对罪犯中吊儿郎当油腔滑调的现象“总结”出必须“拳打油腔滑调,脚踢吊儿郎当”的“对策”。王龙飞恰恰就是这种热情高但思想片面同志中的一员。一时气愤所为,如果他在安静下来后能够冷静地想一想,及时改变做法,让中队其他负责同志对许做一些思想工作,也许事态不至于恶化,严重的后果能够避免。遗憾的是王龙飞同志没有这样做,在两天多的时间里一直没有这么做。这里既有他性格上的弱点和思想认识上的偏差,也有其经历上的缺陷:他八三年三十一岁时召干进监狱工作,在这以前和以后,没有受过法律和监狱业务方面的系统培训。他对事业有朴素的感情,对违法犯罪者有本能的憎恨,他责任心强,对事情敢抓敢管,浑身有使不完的劲。他是在这个中队秩序相对混乱的时候,由大队派去当副指导员的,虽不能说他是“受命于危难之际”,但在他日以继夜的工作下,中队秩序有了一点起色。同志们对他表示惋惜,其原因恐怕就在于此。但监狱工作是一个需要较强法律意识和知识的部门,不具备这方面知识的同志,干劲越大,也许违反政策的可能性就越大。有一些同志觉悟高、干劲大,责任心强,甚至觉得一天中有睡眠是多余的事,最好能不睡觉,整天地工作;他们嫉恶如仇,眼里容不得一粒沙子,看到罪犯中吊儿郎当油腔滑调的样子就火冒三丈,但一般说来,他们缺乏先进、科学的管教手段,以至于对罪犯中吊儿郎当油腔滑调的现象“总结”出必须“拳打油腔滑调,脚踢吊儿郎当”的“对策”。王龙飞恰恰就是这种热情高但思想片面同志中的一员。 在六十个小时内,许平都没有被放下,他不能自己吃饭,也不能睡觉,大、小便都拉在裤子里。为减轻一些疼痛,他两脚蹬强,双臂上攀,使两脚上移,伸出窗外,用膝盖跪在窗台上。王龙飞同志得知后,却将许的脚推下窗去,并指使罪犯王某某在许的手铐上用一根绳子绕扎在窗子的铁栅上,使他无法挪动。第二天下午,王龙飞发现许平不知怎么又跪在了窗台上,竟再一次将他的脚推下去,还用绳子将一根宽宽的竹片横扎在下方窗栅下。这样一来,许平的脚再也无法伸出
窗外以稍稍减轻一点痛苦了,他的呼喊声、讨饶声越来越微弱。给他喂饭的罪犯嫌其恶臭无法给他喂饭。到三月二十二日下午一时,在大队干警的一再催促下,王龙飞同志才把许平开铐放下。市监狱的医务人员尽了很大努力才挽救了许平的生命,但他的右手拇指、食指完全坏死,中指、无名指、小指远端发黑坏死,左手功能下降,严重的后果已经酿成。窗外以稍稍减轻一点痛苦了,他的呼喊声、讨饶声越来越微弱。给他喂饭的罪犯嫌其恶臭无法给他喂饭。到三月二十二日下午一时,在大队干警的一再催促下,王龙飞同志才把许平开铐放下。市监狱的医务人员尽了很大努力才挽救了许平的生命,但他的右手拇指、食指完全坏死,中指、无名指、小指远端发黑坏死,左手功能下降,严重的后果已经酿成。 法律是无情的,它是悬在每个人头上的一把利剑,无论是谁,只要触犯了法律,它就要给予惩罚,这就是所谓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刑事法律不是道德规范,它惩罚的是犯罪。道德品质恶劣的“坏人”,只要还没有犯罪,法律就不能将他批判,但工作勤恳的“好人”犯了罪,法律却不能不管。 王龙飞同志在拘留所度过了难熬的十六天。他对看管的同志说:“我在这里已经过了十多天,就是行政拘留,我也应该放出去了。”他还没有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在他脑海中有限的一点法律知识中,只知道有行政拘留。他知道,行政拘留不能超过十五天,于是提出了这个可悲的问题。当他被告知是刑事拘留,并将受到检察机关的刑事起诉时,他呆住了。他从不知道管犯人的人体罚虐待被监管人造成严重后果会有罪。这时,他要求道:“请给我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我要看看。”在庄严地法律面前,他才知道自己是一个罪人,他的泪水像断线的珍珠一样流淌下来。 ——这是多么令人心痛疾首的事!执法者本身却对法律知之甚少知道身陷囹圄时,才捧起法律的书本,实在是太晚了! 他被人民法院以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考虑到他有悔罪表现,被缓刑两年。 监狱局为此事向全局发了通报。
司法部监狱局向全国监狱单位发了通报。通报指出:王龙飞同志“执行违法,目无法纪,践踏政策、随心所欲,给党的监狱事业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王龙飞被判刑后,随之暴露出的其他一些干警体罚罪犯的事情也相继受到了行政处分。 最值得引起注意的是,对王龙飞同志的处理,许多同志不理解.特别市工作在第一线的干警,认为王龙飞同志是为了工作,为了稳定改造秩序,仅是方法简单粗暴,竟落得如此下场。这种想法仍然没有分清执法与违法的界限,它简单地认为身着制服的人对被监管人采取的一切管理措施,都是一种执法行为,哪怕过了火,也仅仅是方法上的简单粗暴。我们应当明白,世界上一切事情都有了它的“度”,越过了“度”,过了火,过了头,事物的性质就起了变化。列宁同志说,真理再向前跨一步就成了谬误。我们监狱工作的“度”就是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它既是我们改造教育罪犯的武器,同时也是一个不可逾越的“雷池”,违反了它,执法就成了违法,严重的就构成了犯罪。我们每一个司法干警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王龙飞同志体罚虐待罪犯的行为不是在执法,而是在犯罪,虽然他当时穿着警服,并且也是“为了工作”。只有认识到这一点,我们的执法水平才能提高,依法、严格、文明、科学的执法要求才能得以贯彻,“三像”指示才能落实。 王龙飞同志的事件是罕见的,然而值得警惕的是,不按规定执法,这不是绝无仅有的一件,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还没有在每一位干警头脑中牢牢地扎根。因此,我们要时时敲响这面警钟,愿震惊和惋惜之余多一些清醒和理智,愿悲剧不再重演。 按:执法和守法是统一的。监狱是国家行政机关,我们是代表国家在执法。为此,我们握有国家法律政策授予的对罪犯的强制力,包括使用戒具、警具、枪
械的权力。但是,没有制约的权力是必定要腐败的权力。因此,为了保证法律正常实施,防止权力被滥用,在授权的同时,法律总是对执法机关和个人作出种种限制。比如刑事法律中的“追诉时效”、“羁押期限”等等,这些看似对握有侦查权的机关“不利”的规定,恰恰是保护公民权利,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的有效措施;同样,刑法设立“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罪”,是为了保证“法治、科学、人道”的监管原则的贯彻执行。这样,执法机关既有执法的权力,又有守法的义务。换句话说,我们既要执法,又要在法律允许的限度内执法。 我们要充分认识到,约束执行机关的自律性的法律规定,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它是鞭策我们改进工作方法、转变思维方法,提高管教艺术的动力。我们应当自觉地去了解、遵守法律。牢牢树立执法观念,使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与社会文明同步,同时也知道怎样保护自己,避免付出不必要的代价。
执法案例8: 究竟应该保护谁 86年5月某日,干警D在处理罪犯W慌报挑肥数量时,W不接受教育,D感到有失诚信,就打了W两记耳光,经其他干警劝阻止。后D又发现W离开工作场所,再对其教育,W用恶语伤人,引起D大怒,即对W拳打脚踢,使W胸部挫伤,阴囊肿胀,右睾丸血肿,住院治疗34天才痊愈。干警D受到纪律处分。 问:在政工、纪检部门对这类干警违法案件进行处理的时候,有时会听到这样的问话:“你们究竟保护谁?”你认为这种讲话对不对?你认为应当保护谁?
执法案例9: 因被打而引起的逃跑 某日上午,某中队罪犯史某因产品质量问题与小工厂上海师傅发生争吵。干警A即对史犯批评教育,史不接受顶撞A,A就动手打史的耳光,用膝盖顶撞史的胸、腹部,又将史的头撞墙,被在场干警师傅劝阻拉开。晚上在史犯的宿舍里,A对其进行教育时,看到史犯躺在床上不起来,就将史犯从床上拖起来,当史犯倒在地上,就用脚在史犯的腿上踢了几脚。史犯受到殴打后不安心改造,在本监狱医院住院时脱逃。 问:为什么不将此案例归入防逃篇而要归入执法篇?
执法案例10: 整顿、整纪也要有度 92年6月,某大队搬迁至拘役所后,为了确保监区安全,维护正常改造秩序,某中队对原拘役所犯人进行了整顿教育,在这过程中,干警A、B等,在处理犯人违反监规纪律事情时,发生了打骂、体罚犯人的行为,甚至将半包香烟逼使犯人含在嘴里。 问:(1)干警A、B违反了什么纪律? (2)有人说,“既是整顿,就要对违纪犯人辣手辣脚,否则有什么作用?”你认为这话对不对?我们监管原则是什么?
执法案例11: 中队向罪犯借录像带案怎么行 某中队为丰富罪犯业余生活,中队长在站队讲评时说,如罪犯家中有录像带,可以写信回去叫家属会见时带来。数日后家属带来录像带数十盘。中队长便逐日在晚上向罪犯播放。 问:这种做法有什么不妥?
执法案例12: 罪犯组长、民管打人导致严重后果案 某日晨,罪犯组长B叫罪犯L搞室内卫生揩地板。L擦了之后,B说床底下还没有擦净,令其钻到床下去擦。L身材高大,擦床底下很不方便,但仍做了,钻出来后不满地说:“成心玩我嘛!”B听到走上说:“你嘴倒很硬嘛!”随手打了L两个耳光。L也是一名“多进宫”人员,觉得在同室人员中大失面子,即与B争吵起来。争吵声引来了其他组长和民管人员,一起对L拳打脚踢。L挣脱跑到门外,头向花坛的水泥围栏撞去。B和其他组长、民管出来,将L拉回室内,赶走其余人,关起门对其“帮教”,其实又是一阵拳脚。L的鼻血溅到墙上和床上。 L无法出工,上午睡在下铺别人的床上休息。中午,B与其他组长架起他出去吃午饭,L又冲向花坛撞头。 当夜,值班中队长为防L闹事,派了四名同宿舍罪犯轮流看守,室内不熄灯。L整夜熟睡,鼾声很大。一名罪犯摸摸他,手脚冰冷,给L盖了一条被子。至天明,人们才发觉L有些不对头,大队急将L送农场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L死亡后,大队向管教科报告。法医检验,鉴定为脑部渗血导致死亡。 问:本案中,组长、民管敢于群起殴打一名罪犯,说明了什么问题?
执法案例13: 一起非法上铐案 1986年11月某日下午,干警A和另一名干警带罪犯在麦田劳动。因劳作质量不符合要求,A即叫罪犯唐某等人返工。唐听后开始不响,后答应返工。A认为这是不服管教的表现,感到有失自己威信,遂于当晚9时左右,将唐双手反铐在电视室窗口的铁栅上,并用绳子穿过手铐吊挂在窗口的横档上,使唐的脚尖刚能着地,还打唐的耳光,使之面部肿胀。A受到纪律处分。 1986年11月24日上午,某中队罪犯周某违反纪律,干警B与其他干警将周反铐在中队储藏室铁窗横档上,使周脚尖离地长达五十多小时,致使周双手两侧正中和尺神经病变。87年2月某日,罪犯王某违纪,B和其他干警用同样方法铐王,在王承认违纪事实后,才将王放下,前后长达60多小时,使王右手右侧正中和尺神经轻度病变。B受到纪律处分。 按:这两个案例与第7个案例都是86、87年发生在某个大队的情况,干警在压服罪犯的方法上如出一辙,说明该大队当时在管教思路上存在着偏差。实践告诉我们,时代在前进,法制在健全,对依法行政的要求越来越严格,罪犯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能力也在增强。几年中,我们为此类愚昧的做法而付出的代价够多了。我们有一千条理由摒弃这种野蛮的做法。编委之所以对这三个案例不厌其烦地解析而并不就事论事地简单地出标准答案,目的就是为了“前言”中的几句话:“为了今后少付代价,为了使我们的工作再上一个层次,为了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宏伟事业”。
管理案例1: 摔坏手掌电视机赔偿案 罪犯D亲属来队会见,干警A按规定对他送来的物品进行检查。A看到其中有一只手掌电视机,A不识,冷冷地对D说:罪犯不许带这种东西,你又不是不晓得。A说完随手将电视机丢在地上。电视机被摔坏,A只好将电视机收下。 D在临近释放时,向大队提出对摔坏他的电视机要个“说法”。监狱管教科长得知情况后到大队作了调查。让D回去后尽量修理,并把结果告诉自己。另外又对A进行了批评,并要他做好赔偿的思想准备。 D释放十数日后来到监狱,称此电视机是从日本带来的,他找了修理店,店家说无法修复。管教科科长遂与大队、D、A一起协商,最后商定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数额,由A向D赔偿。 问:1、促使干警A将电视机随手丢到地上的行为思想根源是什么? 2、大队能不能解决这类事件?应当怎么处理? 3、监狱法规中为什么要有关于罪犯财务管理的制度?
管理案例2: 吴XX吞牙刷柄案 某大队安徽籍罪犯吴某,24岁,95年12月因赌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96年5月,吴的妻子来监会见时对吴某说要与他离婚,理由是认为吴的家里人都没有人性,因为吴的哥哥曾因无钱讨老婆而将一把尖刀的柄顶在树上,刀尖对准肚子,双手抱住树干,刀刃刺进身体身亡。她认为既然吴的哥哥能做出这样残忍的举动,吴今后也不会痛改恶心,而且他已是“二进宫”,所以决意把他们的一个孩子丢给吴,跟别人走。 会见后,吴神情恍惚,下午收工后,吴偷带一把剪刀回宿舍。夜晚,白班干警向夜班干警交班时,未交代吴会见后神情反常的情况。半夜里,吴坐在床铺上,用剪刀对着肚子刺,也想模仿他哥哥的行为自杀。因觉疼痛,下不了手,遂罢。吴又在宿舍来回踱步,半个多小时后,从内务架上取出牙刷,掰去头部,将牙刷柄吞进肚里。次日,吴向干警诉肚疼,道出原委。大队将吴送去医院救治,牙刷柄排出,病愈。 问:干警管理中,有什么疏漏?
管理案例3: 某监狱犯人暴狱案 某监狱关押着一批贵州籍重刑犯,其中某监房20名犯人中有11人一直密谋逃跑。某日,由于管理不严格,发现少了一把理发剪刀和一把剃刀。立即组织清监,但未找到,原因是监房都是砖铺地,便于藏匿物品不利于寻找。两个星期后,那把剪刀已经被罪犯拆开做成两把匕首。一天晚上一点多,11名罪犯开始实施逃跑行动。先是有两名罪犯突然跳起来,将一名坐在监房里值班的北京籍犯人用剃刀割断脖子的气管、血管和肌肉,流血而死,用被子捂上,又胁问犯人组长你逃不逃?犯人组长稍一犹豫,即被割死。如此又依次问其他三名犯人,亦因此被割死,室内因连杀五人而充满血腥。11名罪犯再问其余4人,那4名犯人因恐惧而答应一起逃跑,但故意慢慢地穿衣以拖延时间。11名罪犯将床单拧成绳子吊住窗户铁栅,想拉掉铁栅,未果,于是用洗脸水和尿泼湿墙角,用剪刀刮墙脚的砖缝,亦因砌墙水泥标号很高而刮不动。此时已是半夜三点多。11名罪犯击碎屋内灯泡,使室内漆黑,装作打架,并高喊:“打架了!打死人了!”诱骗干警过来。两名干警听到声音走到该监房门口,问为什么没有灯?罪犯一面谎称灯泡烧掉了,一面用器物击打床铺,并发出呻吟声。一名干警开了门,欲入内察看,罪犯立即往外冲。另一名干警见状,立即将罪犯往里推,被罪犯拖进屋内用匕首在胸部连捅四刀,当即身亡。开门的干警见势转身往监区外奔逃,并转弯像武警岗楼报警,罪犯跟在后面紧追,10名罪犯越出监区外。第十一名罪犯奔至监狱大门时,武警已发出“站住”命令并鸣枪示警,该罪犯即转向干部住宿办公处伪装报警。 经过数日围捕,逃脱的10名罪犯除一名被当场击毙外全部归案,11名暴狱罪犯得到严厉惩处。 问:从这起恶性案件中我们应该吸取什么教训?
管理案例4: 犯人任XX自杀案 罪犯任某,因强奸罪被判刑14年,已服刑7年。七年中,他一直想保外就医,并让家属在接见时带来500片麻黄素,由于接见时检查不严,被任带入监房,每次偷服后,都引起心动过速,任便以此症要求保外就医。不久,被耳目揭发。干警去检查任的物品时,麻黄素还剩300多片。监狱以自伤自残为由给任记过处罚。任受罚后并不甘心,一天清晨,在冬季野外劳动时,故意将右腿让冻土压住,想造成骨折,但只是砸了一下。干警将他背到监房内休息。干警走后,任用毛巾包裹住十字镐,并用毛巾勒住嘴,使劲用十字镐将右腿打断,疼得大汗淋漓,在地上乱滚。当时同监另有一个犯人叶某因病假休息,目睹了全过程,但并未报告。下午,干警见任的腿肿得厉害,急送医院,诊断为骨折,外力致伤。干警开始并未疑其自残,令其安心养伤。任要求保外就医。在干部做了大量思想工作,问其为何一再要求保外就医时,任才吐出是他老婆对他说,如果不能出来,就离婚。任怕失去妻子,故要求保外就医,并说出此次骨折是用十字镐自伤所致。监狱与检察院向叶询问,叶证实属言。但任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仍回监房修养。某日深夜,任将衣服撕碎拧成绳子,挂在窗户的上部插销上,脚蹬一只水桶,上吊自杀。 问:本案中,干警少做了哪些工作?
管理案例5:罪犯周XX行刺干部案 某监狱死缓犯犯人周某在狱内因近两年内有认罪态度和无重新犯罪,监狱依法拟报法院对其裁定减刑为无期徒刑。此时,中队干警A发现周犯有赌博行为,经查,周犯经常与其他犯人赌博,常可将他人一个月饭票赢光,此外,还有其他“牢头狱霸”行为,因此,监狱给予其记过处分。由于记过,周犯将不得减刑,而且,中队刹住了赌博风,使周犯断了“财路”,所以周犯对干警A极为仇恨,萌生杀机。某日,周犯在为犯人大伙房送白菜时,在外面菜窑向一名伙房犯人要了一把削菜用的尖刀,插在一棵白菜内,混在几十棵白菜中瞒过门岗进入监区,准备将刀藏匿伺机行凶。恰逢A经过,周犯突然将尖刀抽出,冲上两步举刀向A的背后从上往下刺去。A闻声后有异常动静,回过头来,大惊,急避闪半步,周犯的刀刺下后仅将A的左肩衣服刺破一道大口子,微伤皮肉。 法院因此案核准对周犯的死刑。 问:从本案中我们可以汲取什么教训?
管理案例6: 某大队连锁发生自残案 八六年某大队罪犯B某因担心妻子离他而去,数次向中队诉说希望能给他监外执行,并保证出去后决不会再犯罪。中队认为B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未允。B又产生以自残换取监外就医的想法。某日,B在牛圈劳动时,用细绳将双手除拇指意外的八根手指相叠扎住,置于铡刀下,自己骑在铡刀把上,用力向下坐去,八根手指当场被铡断。铡断后B又忍痛站起,用脚将八根断指踢到干草堆中,以防他人找到。事件发生后大队急令其他罪犯寻到八根断指,火速将B和断指送农场医院作暂时处置后立即送上海市曾以断肢再植手术闻名于世界的第六人民医院救治。医生在管教干警的要求下作好了手指再植手术的准备,将B送上手术台。B却执意不肯作手术。医生无奈只好将其伤口缝合,收治观察。 就在B住院观察的一个星期中,罪犯误以为B已获得了监外处遇,于是连续发生了两起自残事件。先是C某将自己左手食指伸进切纸机,右手开动机器,轧去左手食指,并把断指捡起从窗户扔出丢到河里。再是罪犯D某将左手食指放在桌上,右手用镰刀挥下,将左手食指剁去。 大队为打击B的反改造行为、纠正罪犯错觉,立即将B从第六人民医院带回,并经市监狱局批准,给予B延长禁闭三个月处分,连续发生的自伤自残的势头被遏制。 问:1、在收容设施改善的条件下,我们对罪犯的自伤自残行为应当有什么新的认识? 2、从本案B、C、D某的行为当中,我们对罪犯应当增进一层什么认识?
管理案例7:罪犯B某脑瘤出血死亡案 罪犯B某,大学生,原为某设备安装公司分厂厂长,党员,因性犯罪被判刑,服教态度良好。他的单位对他很关心,在B某八六年参加挖鱼塘工程时,到工地看望他。就在单位来接见的第二天,B某突然跌倒,左半身体失去知觉。中队管教G某立刻送B转送青浦人民医院。G立刻将他送往青浦人民医院救治。青浦人民医院一位顾客中医诊断为疲劳过度,吃些药,休息两天就会好的。G将B接回,让他吃药休息,并派一名罪犯看护。入夜,G去看望一次。第二天早晨,G又去看望,见B在沉睡,鼾声很大,就问看护的罪犯B的情况。答曰B一直未醒。G问B有没有起来解尿?答曰没有。G觉得问题不那么简单,立刻让看护罪犯摸一摸B的被窝里面,是否尿湿。看护罪犯摸了之后说是干的。G立即向大队汇报并请队医来诊断。队医说B不是沉睡,而是昏迷。大队即派G将B送青浦人民医院。青浦人民医院认为是深度昏迷,但不能确定病因。G问如果转院上海,是否来得及?答曰,可以,但有危险。G向大队、所部汇报要车后急将B转上海监狱医院。市监狱认为B的症状很像脑膜炎,但也不能确诊,并认为病情危急,需要立即通知其家属。G通知了B在上海的唯一亲属、B的堂姐和原来工作单位,告知B的病情与现状,并告诉她现在的问题是不能确诊,如果哪家医院有好设备,我们可以将B转院。B的堂姐与华山医院较熟,于是通过B的原单位出面联系、担保,G立即将B转制华山医院做CT检查。查下来是脑右半球有一个肿瘤,肿瘤破裂引起半身麻痹深度昏迷。虽经医院尽力抢救,仍不治身亡。B在外地亲属也赶到医院,G对家属说了病情和处理经过。但家属对B阴囊特别肿大不解,质问G是否B受过殴打。B的堂姐说每次接见都是我来,我对这位干警的作风是了解的,他们不会打他。医生也过来解释这是输液所至。家属转而感谢G和劳教所为B的病情所作的努力。 按:这是一起对罪犯疾病治疗比较及时而尽力的案例,虽然最后未能将B抢救过来,但是该中队干警G某在当时条件下的确作出了最大的努力。首先是他对B的病情比较关心,对异常情况有着必要警惕;其次是因情况变化果断作出决定,及时请示汇报并立即行动,并终究查明了B的病因;再次是在B病危时及时通知了病人家属使他们了解情原委。这位干部之所以能沉着冷静,尽责尽力地处理比较复杂的事件,显示出一名管教干警应有的干练和热情。在紧急情况下能作出正确反应,来源于他平时的积累。B某的堂姐说她了解这位干警的作风,是对G最高的褒奖。
管理案例8:犯人煽动“倒A保B”案 八八年,某监狱中队曾发生一起犯人C在犯人中煽动“倒A保B”案。 A和B都是管教干警。A是中队长,快人快语,果断泼辣,管理上强调规章制度,丁是丁,卯是卯,方法上训导多,罪犯敬畏但不亲近。B是管教副中队长,性格稳重、内向,管理上比较灵活,善疏导,罪犯愿亲近之。 C是一个有丰富经验的“多进宫”罪犯,来队后不认罪服法,但伪装老实,投队长所好,担任了犯人组长。该犯利用管教干部工作方法不同而产生的意见不一致,在犯人中间搬弄是非,制造矛盾,煽动犯人“倒A保B”,并对中队长布置的工作阴逢阳违,一度使中队秩序混乱。C自己则乘机欺压、殴打他犯、称王称霸。 由于这是一起个别犯人有行动口号的反改造行为,大队给予高度重视,果断地对该中队采取了整顿措施,将C犯隔离审查。查出C欺压殴打他犯,在犯人中煽动“倒A保B”制造混乱,破坏监管秩序的事实,做了严肃处理。中队秩序复归正常。 按:罪犯有口号的反改造行为必须严厉打击。但从中也可以看出一个大队、一个中队工作的干警尽管个性、方法上各不相同,但处理问题上观点应当力求保持一致。罪犯C之所以敢在中队犯人中煽动保这个倒那个,关键是管教干警之间的不同意见被他觉察。再者,大队、中队工作干警应当有层级观念。层级观念一方面是下级服从上级,另一方面是各级都要发挥作用。上级应该发挥夏季的主观能动性,该下级去做的事就由下级去做,上下级互相补台,这样,管理学中“总体大于部分之和”或者说1+1>2的效应才可能实现。高明的领导应当是他在的时候,大队、中队正常运转,他不在的时候,也能正常运转。
管理案例9:高某企图用假名调往少教所案 五大队管理比较严格。有一名外省籍罪犯高某误以为收容少年的少教所可能比较松懈,便向管教干警说自己不叫高X而是刘X,今年只有17岁,要求调出本所到少教所去。 大队对他的要求很重视,见他面容年少,有可能不满18岁,便根据他提供的原籍地址,向江苏省灌南县X乡派出所发了公函调取刘X的年龄等情况。不料该派出所回函说该乡确有刘X此人,是一名杀人在逃嫌疑人,望大队进一步提供刘X照片材料。大队补拍了高X的半身照了;立即寄去,并布置了对高X的夹控。数日后,大队收到了派出所回函称此人照片不是该乡刘X。 大队进一步找高X谈话,问他如果不是高某的话,为什么被公安局用高某的名字处监禁?高某答,他在上海打工时曾检到一张刑事判决书,上面的名字是高某,他把这张判决书放在身上。而在自己作案被公安部门捉拿时,公安部门以他身上有着张判决书而认定他叫高某。大队向他要来那张自称是“捡来的”判决书。 高某自述的这段经历可信度并不高,但大队仍按那张判决书上判决机关是辽宁的线索,向辽宁监狱发函询问,并附上了高某的体貌特征等情况。辽宁监狱政治处很快回函,确认高某的体貌特征等情况。辽宁监狱政治处很快回函,确认高某曾因盗窃在该监狱服刑两年半,该犯娃娃脸,左手大拇指缺损,腹部有因吞食异物开刀而留下的十五公分长的刀疤。辽宁监狱还随函寄来高犯的照片,其人就是本大队的高某。 经过这些认真的核对工作,证实曾在辽宁监狱服刑的高某与大队收容的高某系同一人。据此,高某所称自己不满18岁的问题不存在,没有达到调出本所的目的。 按:这是一起大队相当重视收容人员姓名和基本情况的案例。虽然最后并没有查出高某另有什么作案嫌疑,但大队在管理工作中的认真负责态度是值得称道的。该大队在建队伊始就收容外省籍罪犯,很快发现此类人员中有不少假名、假籍、假经历、假身份的情况,因此特别引起了注意,积累了不少对付“四假”的工作经验。 该大队收容量占全所的五分之二,在巨大的工作量面前,还能比较认真地对罪犯的姓名等情况进行调查,是对社会治安负责的表现。我们应该向这些默默无闻的大队基层工作的干警致敬!同样,我们也应当向灌南县X乡派出所、向辽宁省监狱致谢!
管理案例10:罪犯A躲在箱包堆里 干警小王在生产车间巡视时,发现罪犯A违反规定,在劳作时抽烟,小王当即予以制止,并给了相应的处罚。A很不满意,趁人不注意钻到一堆箱包了,当时距收工大约10分钟。收工时发现缺少A。小王找了一会儿没找到,遂向上级报告情况。等大队、中队等领导到了现场,罪犯A才得意的走出来。问他干什么去了,他说我想不通,睡在箱子堆里,不知不觉睡着了。小王对A说:“你这是想逃跑”。A却说:“我又没有这个意思,再说我没有离开规定的活动范围”。小王气愤至极,但又找不到处理A的办法。 问:罪犯A躲在箱包里,但并未实施逃跑,算什么行为?怎样处理这件事才对?
管理案例11:手脚慢怎么办 罪犯卢某,扒窃,三年,“四进宫”,对犯罪认识较差。来队后虽不抗拒劳动,但劳动效率低,总是完不成任务。干警批评他,他并不顶嘴,只是强调自己没有停,天生手脚慢,没有办法。他还多次强调自己有病史,要求看病,病情又都是头痛、胸闷之类,队长很难判其真伪。 问:对总是自称手脚慢的和总是自称有头痛、胸闷之类毛病的罪犯该怎么办?
管理案例12:喝了酒还不认错 罪犯王某一贯表现较差,时有违纪行为发生,且嗜酒如命。一天晚上,干警A在大院巡查过程中发现王已喝足酒。A即叫王某到中队办公室,但王不听。A即强行拉其至办公室。王反抗,干警A拉不动。 问:遇到这种情况,干警A应当如何处理?
管理案例13:明明赌博还抵赖 四名罪犯正在用自制的“牌九”进行赌博(数额不大,仅10元左右的饭菜票赌输赢)时被干警张某发现,之后在干警调查此事时,四名罪犯一口抵赖,称是在“娱乐,无菜票赌输赢”,干警张某再三教育仍无效,汇报中队领导后,中队领导找四名罪犯分别谈话,仍旧无效果。 问:1、此时,中队领导应当如何办? 2、在这种情况下,该不该使用警戒具?
管理案例14:激人动手该不该处罚 罪犯A与B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矛盾,A先骂B:“侬只戆X养”。B说:“侬不要骂人,侬再骂人我马上打侬。”A说:“侬X养子敢打我?侬打我,我马上汇报队长。”B即打了A两记耳光,A立即叫“打人罗!”边向队长汇报。 问:1、干警碰到这类事情,在处理A与B时应怎样处罚? 2、此类纠纷,是否有制度规定?该考虑哪些关系?
管理案例15:罪犯L强行脱逃案 九五年三月九日上午九时左右,二大队一中队干警L带四名罪犯从厂区到大院内医务所看病。其中一名罪犯得到病假,另三名罪犯未得到病假。L即送一名病假罪犯到中队大院休息,然后带另三名罪犯继续出工。出大队门岗时,L在门卫室签字,三名罪犯同时出门。当干警L签好字,出门卫时已距离三名罪犯约20米。其中一名罪犯虞某突然强行冲出,欲逃脱。 问:1、干警L在整个过程中有何错误行为? 2、当虞犯强行逃脱时,L应当怎么办?
管理案例16:不要以打劝打 某日上午厂区罪犯丁某与孙某因劳动琐事发生争吵,直至动手打架,后被他人劝开。劝开后组长向坐在厂区办公室写材料的干警A汇报此事。A知悉后立即叫丁、孙进办公室,不问青红皂白每人两记耳光。随后问:“你们还打吗?”答:“不打了”。中午回宿舍后,两人在宿舍内又相互殴打,被同监犯人劝开。劝开后,两人分别到他们平时关系比较好的犯人处讲此事。下午出工后,丁走到孙劳动的地方去问:“侬还打?要打咱到厕所去。”孙某答:“我怕侬?去就去!”两人一前一后分别进厕所。随后又有四名罪犯进厕所,一会儿传出厮打声。A听到声音,即放下手中材料,跑到厕所,制止。 问:1、干警A在处理丁、孙两人互殴事件中犯了什么错误?在处理完互殴事件 后,中午、下午的时间内,A又有什么失当的地方? 2、如果你是A,将如何处理此事?
管理案例18:不要纵容欺压行为 罪犯P平时行为极端以个人为中心,队长见他头疼,其他罪犯也和他不合群。某日,P违反行为规范,队长对他进行帮助,他不但不服管教,反而顶撞队长。这时民管人员和组长上来,帮队长一起教育P,但P反而骂民管人员是“走狗”。当即民管人员和组长对P动手动脚。队长见状,佯装没看见,走开了。 问:1、民管和组长是否越权? 2、干警的作法错在哪里?
管理案例19:上吊自杀应如何解救 时值深夜11点多,干警小张想再巡查一遍准备休息,当走到五号房时,突然又人在窗口大叫,“队长!有人上吊自杀。”小张冲进门一看是自己承包组罪犯F,小张上前去解绳套,怎么也解不开,正心急慌忙之时,罪犯组长手持尖刀用力砍断绳索,并叫组长将F拖到走廊急救,结果人未救活,小张懊悔莫及。 问:这起事故教训在哪里?
管理案例20:罪犯W因妻子要离婚而自杀案 罪犯W平时表现不太好,最近因妻子要闹离婚,要求队长帮他去做他妻子工作,队长平时对他就有气,说:“现在没有辰光,等我有空再讲。”W就苦苦哀求队长说:“这次务必请队长帮帮忙,今后我一定听队长话,好好改造”。队长冷笑一声说:“哼,现在要听队长的话啦,晚了。”W失望地回到宿舍吞服同室罪犯一瓶雷米锋药,以求一死,因及时灌肠抢救未酿成事故。大队长知道后严厉批评了这位队长,并扣了他当月的考核分。队长气呼呼地回到中队对着抢救过来的W吼道:“侬要死就好好死,不要来害我!”当夜W就吊死在铁窗上。 问:1、W的死是谁的责任?责在何处? 2、教训在哪里?
管理案例21:流水操作下道要检查上道 罪犯某甲在流水操作的中间工序劳动。某日他发现上道工序的产品有很大问题,但他想:“我只要管好自己就行了”于是未向队长或质检员汇报,也未将产品退回上道工序。结果这天的产品很多都报废了。队长除了处罚其他有责任的罪犯外,也对甲罚分。甲说:“我的生活又没有出问题,为什么要罚我的分?” 问:(1)我所规定罪犯在流水作业时发现上道工序有问题时,应当怎样做?如不这样做应当如何处罚?(参阅《狱政制度》B.10和A.3第65条、60条) (2)队长除了对甲罚分外,还应当对甲做些什么? (3)如果某甲在那天主动汇报或坚决将上道工序产品退回,从而避免了生产(质量)事故,队长应当怎么做?(参阅A.3第六章)
防逃案例1: 罪犯奔丧脱逃案 罪犯B某父亡需回家奔丧。大队同意,安排干警L、Z带B回家参加追悼会。会前,B的家属与L、Z商量,认为两人穿着制服,在追悼会场内被亲友看到会使家人难堪,因此要求L、Z能否不要进入会场,希望L、Z能同意并谅解他们的难处。L、Z商量了一下,认为B的家属提的有些道理,允诺。B一人进入会场,L、Z 在外守侯。追悼会结束,人员陆续出来,但不见B出来,L、Z感到情况不妙,进入会场寻找,不见。遇见B的家属,家属称也在寻找。L、Z同家属在周围共同寻找了几遍后还是不见B,便向大队打电话报警。 问:L、Z同意不进入会场的做法对不对?为什么?
防逃案例2: 室内因存放劳动工具脱逃案 某大队流行菌痢,因受条件限制大队领导把需隔离的数名病员集中睡在大礼堂治疗,并指定一名监狱民管人员晚上也睡在大礼堂内看管,另外要求夜间巡查的干警,对大礼堂多查勤看,一个星期之内,相安无事。这晚,干警B轮到值夜间巡查,照例各处巡查。当再次巡查大礼堂内时,发现一病员罪犯已用铁镐撬坏窗栅逃脱,再细看,大礼堂内有许多铁棒等施工工具。 问:1.大队在工具管理上违反了什么规定? 2.巡查干警除了点人头外,还应当做点什么?
防逃案例3: 因安排疏漏而失效的伏击 三中队罪犯宿舍后窗外是大伙房的院子。某日,三中队罪犯得知情况向大队长报告:某室数名罪犯已锯断窗栅并涂上肥皂盒尘污加以伪装,准备于今夜越窗,翻过大伙房围墙逃跑。大队长想今夜必须抓个现行的!遂让干警A秘密守候在大伙房院子的一间房里,另外几名干警守候在大伙房院子外面,想等两名罪犯钻出后窗翻墙时,将其一举抓获。可是在大伙房工作的一名罪犯不知道那间房子内有干警守候,下班时去上了锁。那干警A并没有发觉自己被锁在房内。下半夜,A从房内眼见二名罪犯果然破窗而出穿过大院,直奔围墙后门。A急忙去开门然而门已锁死。大院外的干警听到动静绕道扑进大院,无奈晚了一步,眼看两名罪犯从院子后门翻上围墙逃脱。 问:1.大队长布置这次伏击行动好在哪里?疏漏在哪里? 2.本案的教训是什么?
防逃案例4: 罪犯D铐在旗杆上逃脱 罪犯D逃跑后被追回。押回大队已是傍晚。值班大队长见押解干警辛苦,陪同他们去吃完饭,并关照把D用手铐反铐在铁质旗杆上,想饭后再做笔录。等干警们吃完饭后,回到旗杆处一看,不见人影。值班大队长懊悔不已。 问:值班大队长犯了什么错误?反映出该大队工作上什么倾向性问题?
防逃案例5: 罪犯G铐在窗栅上逃脱 某中队罪犯G逃跑后被追回。由于G在逃跑期间曾在外作案,案发后,某派出所来队里提审G。中午,提审人员要就餐,大队就简单地把G铐在大队会客室的窗口上。由于上铐比较松,G手一缩,一只手就脱了铐。G用衣服包上手铐,匆匆向大队部院子门外走,大队的一位大队长H见G行动慌张,并在手上有用衣服包着的东西,以为是G私进了违禁品(该大队长并不知G在被提审),便向G走去。G发现H跟在后面,发慌由快步变成小跑。H见G由走变成跑,就喝令G“站住”。G干脆撒腿狂奔,H追了一百米,没有追上,便回大队报警。G逃跑。(后G因重大案件被捕,判刑8年) 问:1.该大队在上铐问题上有什么错误? 2.大队长H有无不当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