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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新回合談判 之非農產品市場進入. 報告人:經濟部工業局 林組長美雪. 簡 報 內 容. 壹、杜哈宣言有關非農產品市場進入部分 貳、 WTO 各回合談判模式 參、 WTO 非農產品市場進入談判小組會議表 肆、主席版非農產品降稅模式 伍、坎昆部長會議 陸、坎昆部長會議後之展望與因應. 壹、杜哈宣言有關非農產品 ( 工業產品 ) 市場進入 (NAMA) 部分. 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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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新回合談判之非農產品市場進入 報告人:經濟部工業局 林組長美雪
簡 報 內 容 壹、杜哈宣言有關非農產品市場進入部分 貳、WTO各回合談判模式 參、WTO非農產品市場進入談判小組會議表 肆、主席版非農產品降稅模式 伍、坎昆部長會議 陸、坎昆部長會議後之展望與因應
壹、杜哈宣言有關非農產品(工業產品)市場進入(NAMA)部分壹、杜哈宣言有關非農產品(工業產品)市場進入(NAMA)部分 • 目標: 降低(reduce) 或適度取消(appropriately eliminate)關稅,須顧及開發中及低度開發 會員之利益,決議一個降稅模式 (modality)。 • 主要日期(Key dates): 開始:2002年1月 盤點:第五屆部長會議(2003年9月墨西哥) 截止:2005年1月1日
參、WTO非農產品市場進入談判小組 2002~2003年會議表
肆、主席版降稅模式(1) • 主席提案TN/MA/W/35/Rev.1 19 August 2003 • 一、提議減讓公式: • 其中 t1為減讓後的終稅率,B為係數,t0為初稅率,ta平均基礎稅率。 • 基礎稅率為會員完成履行現行減讓承諾後之約束稅率;對於未納入約束之產品項目,基礎稅率為MFN執行稅率之二倍。 • MFN執行稅率以2001年稅率為準。 • 有關進口量值的計算以一九九九年至二○○一年期間為準。 • 非從價稅須以從價等值轉換成從價稅。 • 談判以HS96版為準,而談判結果則以HS2002年版為準。 • 目前受約束項目在35%以下之會員可不必適用公式降稅,但將來須百分之百受約束,且約束稅率不得高於全體開發中國家之平均稅率(目前為27.5%)。
B×ta 與終稅率之關係 終 稅 率 (t1 ) 初 稅 率( t0 )
B×ta 與降稅幅度之關係 降 稅 百 分 比 初 稅 率( t0 )
目前主要會員之ta值 資料來源:TN/MA/S/4/Rev.1 1 November 2002
肆、主席版降稅模式(2) • 二、部門別關稅消除 • 提議電子與電機、漁產品、鞋類及皮革產品、汽車零組件、寶石與貴金屬、紡品與成衣等部門納入部門別方案,消除及約束此等部門別所有產品之關稅。 • 消除稅率期程分三個等距階段,降稅基礎為完成現有減讓承諾之約束稅率或二○○一年MFN執行稅率(對非約束項目而言)。 • 已開發會員在第一階段完成消除關稅;其他會員在第一階段減少稅率至十%以下、第二階段維持該稅率、第三階段完成消除稅率。
肆、主席版降稅模式(3) • 三、對開發中會員及低度開發會員之提議 • 開發中會員:1.可享較長的執行期程、2.部分不受約束或五%的稅則可不依公式降稅(前提是此等產品占該會員進口總值五%以下)但須受每章節1%上限約束,同時稅則係以HS六位碼為基礎。 • 低度開發會員不應被要求依公式或部門別執行本回合減讓承諾,但期望實質提高約束承諾水準。 • 為提高低度開發國家在多邊貿易體系下之參與及分散其生產與出口,已開發會員及其他會員將自【…】年開始提供非農產品零關稅及無配額限制之市場進入機會予低度開發國家。
肆、主席版降稅模式(4) • 四、新入會會員 • 採用較大之B值 • 較長執行期(implementation period) • 過渡期(grace period)
肆、主席版降稅模式(5) • 五、輔助模式 • 建議會員以零對零部門別消除、部門別調和及要求與對案等方式作為公式減讓之輔助模式。 • 考慮消除低稅率。 • NTB(非關稅障礙)仍由NGMA(市場進入談判小組)繼續負責處理杜哈宣言有關非關稅障礙事項。
伍、坎昆部長會議(1) • WTO第五屆部長會議(於墨西哥坎昆舉行)係進行杜哈回合談判之期中檢討。 • 本屆會議分為(一)新加坡議題、(二)農業議題、 (三)非農產品市場開放、 (四)貿易與發展、 (五)其他等五大議題分組。
伍、坎昆部長會議(2) -原擬部長宣言與NAMA相關內容
伍、坎昆部長會議(3) -談判結果 • 在新加坡議題分組協商確定失敗後,大會通知其他各分組停止協商,並宣布談判失敗。
陸、坎昆部長會議後之展望與因應(1) • 本次會議談判失敗,披露已開發會員與開發中會員對於貿易自由化之歧見相當深,未來仍應審酌如何結盟,以維護我多邊權益,及降低風險。 • 本次部長宣言修正版草案已明確宣示對於開發中會員及新入會會員給予彈性之立場,雖然此次部長會議因談判失敗而未採用原擬之修正版草案,不過就該草案而言,對於未來我國該部分權益之爭取應更有利。 • 同時本次會議中本部林部長已對外宣示我為開發中國家,對於我未來爭取權益之立場更為明確。
陸、坎昆部長會議後之展望與因應(2) • 本屆部長會議雖因無法達成協議,但部長會議發表之聲明已要求總理事會於本年十二月十五日以前於日內瓦召開資深官員會議,以決定回合談判應如何繼續進行。 • 本局將配合本部貿易局,參考業界意見,調整我國立場,就我多邊議題與雙邊會談等工作預作規劃,爭取國內業者最大之權益。
簡報完畢 敬請指教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