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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作業平台 — 減資 、 股份轉換作業. 100 年 12 月. 綱 要. 壹、目的 貳、規劃原則 參、 股份登錄申請作業 肆、 媒體上傳作業 伍、上線日期. 壹、目的. 簡化發行人辦理減資、股份轉換等作業, 兼顧資料安全 及 避免紙本之消耗 登錄及帳簿劃撥交付作業申請,透過發行作業平台之 電子傳輸機制 辦理, 提昇作業效率. 貳、規劃原則. 股務單位使用 CA 憑證登入發行作業平台,輸入有價證券種類、數額等資料,申請辦理登錄及帳簿劃撥交付作業. 二、 明訂減資、股份轉換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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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作業平台—減資、股份轉換作業 100年12月
綱 要 壹、目的 貳、規劃原則 參、股份登錄申請作業 肆、媒體上傳作業 伍、上線日期
壹、目的 • 簡化發行人辦理減資、股份轉換等作業,兼顧資料安全及避免紙本之消耗 • 登錄及帳簿劃撥交付作業申請,透過發行作業平台之電子傳輸機制辦理,提昇作業效率
貳、規劃原則 • 股務單位使用CA憑證登入發行作業平台,輸入有價證券種類、數額等資料,申請辦理登錄及帳簿劃撥交付作業 二、明訂減資、股份轉換原因 • 依企業之彌補虧損、現金減資、上市(櫃)、興櫃公司間股份轉換、轉換控股、分割減資等類型,規劃登錄作業 一、取消紙本申請書 三、依作業別規劃交易選項 • 申請辦理減資、股份轉換之股份登錄作業,沿用現行交易 • 上傳帳簿劃撥交付媒體部分,規劃另以新種交易辦理
參、股份登錄申請作業 發行作業平台登錄作業程序 發行人 集保結算所 操作「無實體發行登錄申請」 交易(F020) 輸入證券代號、有價證券類別、 登錄數額及登錄類別等資料 於「登錄文件清單」點選檢送 之登錄文件 • 檢核申請資料與登錄相關文件 • 辦理無實體發行登錄作業 • 通知發行人已完成無實體登錄 1.登錄申請資料傳送 2. 發行人送交 本公司規定之相關書面文件 文件 3.交付登錄證明文件 登錄證明
參、股份登錄申請作業(續) • 無實體發行登錄申請交易(F020)調整「申請登錄原因」與「證券類別」 無實體發行登錄申請交易(F020) 新增欄位:證券類別 0.一般有價證券 1.私募證券 2.限制上市櫃證券 新增登錄原因:7.彌補虧損或現金減資 7A.上市(櫃)、興櫃公司間股份轉換 7B.轉換控股公司 7C.上市(櫃)、興櫃公司分割減資 7D.分割受讓公司首次登錄
參、股份登錄申請作業(續) • 無實體發行登錄申請查詢交易(F021)新增查詢結果欄位:證券類別 無實體發行登錄申請查詢交易(F021) 查詢 重新輸入 新增欄位:證券類別 0.一般有價證券 1.私募證券 2.限制上市櫃證券
參、股份登錄申請作業(續) • 無實體發行登錄申請查詢交易(F021)新增查詢結果欄位:證券類別 新增查詢結果欄位:證券類別 0.一般有價證券 1.私募證券 2.限制上市櫃證券
參、股份登錄申請作業(續) • 無實體發行登錄原因須檢附文件說明
肆、媒體上傳作業 發行作業平台帳簿劃撥交付作業程序 股務單位 集保結算所 操作「減資/轉換申請書建檔及 查詢」交易(F052) 操作「減資/轉換媒體傳檔交易 (測試)」交易(F053) 操作「減資/轉換媒體傳檔交易 (正式)」交易(F054) 1.上傳帳簿劃撥交 付資料 • 檢核媒體股數與登錄申請數 是否相符 • 檢核媒體之證券所有人資料 (集保戶及登錄專戶),與停 止過戶之證券所有人名冊資 料是否相符 • 計算各證券所有人減資/轉換 後股數,比對媒體證券所有人 帳簿撥交付數額 • 經股務單位確認媒體無誤後, 於新股掛牌日將股票撥付證 券所有人 2. 股務單位送交 經稽核人員或股務主管簽章確認媒體正確無誤之文件 以網路報表查詢集保戶資料 操作連線交易查詢登錄專戶 證券所有人資料 3.提供查詢功能
肆、媒體上傳作業(續) • 新增減資/轉換申請書建檔及查詢(F052) 減資/轉換申請書建檔及查詢(F052) 新增 查詢 重新輸入
肆、媒體上傳作業(續) • 新增減資/轉換媒體傳檔交易(測試)(F053) 減資/轉換媒體傳檔交易(測試)(F053) 送出資料 重新輸入
肆、媒體上傳作業(續) • 新增減資/轉換媒體傳檔交易(測試)(F053) 減資/轉換媒體傳檔交易(測試)(F053) 列印
肆、媒體上傳作業(續) • 新增減資/轉換媒體傳檔交易(正式)(F054) 減資/轉換媒體傳檔交易(正式)(F054) 送出資料 重新輸入
肆、媒體上傳作業(續) • 新增減資/轉換媒體傳檔交易(正式)(F054) 減資/轉換媒體傳檔交易(正式)(F054) 列印
肆、媒體上傳作業(續) • 新增交易彙總表
伍、上線日期 預定100年12月26日上線
宣導事項 100年11月
壹、帳簿劃撥作業 • 庫藏股轉讓員工 • 發行公司易疏忽事項 • 轉讓股票予不符合公司轉讓辦法所定資格之員工(例非全職員工、子公司員工) • 轉讓價格不符合公司轉讓辦法(高價/低價) • 公司修正轉讓辦法但未依規定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 本公司100年10月25日保結股字第1000170984號公告修正「庫藏股轉讓員工稽核報告」,修正重點 • 受讓庫藏股之員工是否為公司全職員工,暨公司如擬轉讓庫藏股份予子公司員工者,公司之轉讓辦法是否已載明庫藏股份得轉讓予子公司員工 • 轉讓予員工之庫藏股份,如公司限制員工須持有一定期間後始得轉讓持股者,本項限制是否符合主管機關法令及公司之轉讓辦法
壹、帳簿劃撥作業(續) • 庫藏股轉讓員工(續) • 請轉知上市(櫃)、興櫃公司,庫藏股轉讓員工時請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 轉讓庫藏股予員工如限制員工轉讓者,應符合法令及轉讓辦法規定,並請依配發類別「庫藏股限制」(代號F)向本公司申請;嗣後解除限制時再以配發類別「庫藏股限制解除」(代號G)向本公司申請取消限制轉讓
壹、帳簿劃撥作業(續) • 上市(櫃)公司購併海外企業帳簿劃撥交付作業 • 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於100年10月19日以證期(券)字第1000041837號函釋 • 上市(櫃)公司購併海外企業,被併購之海外企業之外籍或陸籍員工因合併換股所取得之上市(櫃)公司股票,得依下列規定辦理: • 外籍員工得比照金管會97年10月8日金管證八字第0970044016號令規定,開立海外外籍員工集合投資專戶,處理股票賣出事宜 • 大陸籍員工符合大陸地區投資人來臺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管理辦法第3條第2款規定,得比照同辦法第22條第3項規定,以員工集合投資專戶,處理股票賣出事宜
壹、帳簿劃撥作業(續) • 上市(櫃)公司購併海外企業帳簿劃撥交付作業(續) • 配合主管機關上揭釋示,上市(櫃)公司因購併海外企業,應帳簿劃撥交付被併購之海外企業之外籍或陸籍員工因合併換股所取得之上市(櫃)公司股票,得採下列方式辦理: • 員工為海外外籍員工時,股票得交付至員工開立於保管機構之投資專戶,或上市(櫃)公司海外子(分)公司開立於保管機構之海外外籍員工集合投資專戶 • 員工為大陸籍員工並符合大陸地區投資人來臺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管理辦法第3條第2款規定者,股票得交付至發行人境外子(分)公司開立於保管機構之大陸籍員工集合投資專戶
壹、帳簿劃撥作業(續) • 第一上市(櫃)外國企業外、陸籍股東帳簿劃撥交付作業 • 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於100年11月8日以證期(券)字第1000041879號函釋 • 第一上市(櫃)外國企業之外、陸籍原始股東之持股,有關股票股利之帳簿劃撥交付,應依下列方式辦理: • 第一上市(櫃)外國企業之外籍或陸籍原股東之持股如登載於發行公司之登錄專戶,其後續配股亦僅得劃撥至發行公司之登錄專戶帳上 • 另第一上市(櫃)外國企業之外籍或陸籍原股東之持股已撥入外籍或陸籍股東於保管銀行開立之投資專戶,後續之配股亦須撥入於保管銀行開立之投資專戶
貳、股務單位應注意事項 • 上市(櫃)公司買回股份,公司及內部人應注意事項 • 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0年11月11日金管證交字第1000056121號函辦理 • 上市櫃公司依證交法第28條之2第7項規定,買回公司股份之董事會決議及執行情形,應於最近一次之股東會報告;其因故未買回股份者,亦同 • 上市櫃公司之內部人依證交法第28條之2第6項規定,於公司買回股份期間內不得賣出其所持有之公司股份 • 請各股務機構於公司召開股東會及內部人轉讓持股時,協助提供上市櫃公司及內部人正確之資訊 • 作業參考 • 證券期貨局網站「便民服務」專區庫藏股疑義問答集 • 登入路徑:證券期貨局網站/便民服務/問答集/庫藏股問答集彙整版
參、股務單位申請更正案例 案例說明 轉撥之更正 提醒注意事項 發行人/股務機構受理股東緩課股票換發作業,股務電腦系統未註記緩課股數即撥入股東集保帳戶 發行人/股務機構辦理證券商代收舊票換發作業時,應落實檢核及覆核機制,確實核對相關表單(舊票代收申請書)及實體股票,俾維護作業之正確性 代收之舊票為緩課股票者,應於登錄專戶補記載股東持股之緩課數額 依舊票代收申請書(緩課股票用)辦理股份撥轉前,應檢查是否已操作「取消緩課註記通知」交易(交易代號:674交易),取消緩課註記 建議發行人/股務機構於股務電腦系統新增勾稽緩課股份之功能 發行人/股務機構函請將誤撥之股票撥回至登錄專戶項下加註緩課註記 本公司於簽奉核准後,請發行人/股務機構通知股東將誤撥之股票滙撥至發行機構專戶 本公司依發行人/股務機構檢具之帳簿劃撥交付申請文件及媒體辦理誤撥股數之交付 發行人/股務機構將撥回至登錄專戶之股票加註緩課註記
參、股務單位申請更正案例(續) 案例說明 轉撥之更正 提醒注意事項 發行人/股務機構辦理員工認股權憑證履約認股時誤植認股股數,以致溢 撥股票入員工集保帳戶 發行人/股務機構辦理員工認股權憑證履約作業時,應落實檢核及覆核 機制,確實核對其上傳媒體資料內容(配發交付日期 、轉換/認股後 證券代號、轉入帳號、持有人身分證統一編號/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轉換/認股股數等),俾維護作業之正確性 建議發行人/股務機構於股務電腦系統新增勾稽證券代號之功能 發行人/股務機構函請將誤撥之股票辦理註銷事宜 本公司於簽奉核准後,請發行人/股務機構通知股東將誤撥之股票滙撥至發行機構專戶後辦理股數註銷
參、股務單位申請更正案例(續) 案例說明 轉撥之更正 提醒注意事項 發行人/股務機構受理股東申請股票放棄緩課,股東於事後因稅務考量申請取消股票放棄緩課,並將已撥入集保帳戶股票撥回登錄專戶 發行人/股務機構受理股東申請放棄緩課,應向股東說明後續所得稅申報等事宜,請股東了解相關規定 股東申請取消放棄緩課,如公司已辦理年度所得稅申報者,應向稅捐機 關申請更正並獲核准後,再檢附文件向本公司申請 發行人/股務機構檢附相關文件,函請將誤撥之股票撥回至登錄專戶項下加註緩課註記 本公司於簽奉核准後,請發行人/股務機構通知股東將誤撥之股票滙撥至發行機構專戶,再依配發程序將股票撥回至登錄專戶加註緩課註記 本公司如檢核擬申請之股票已賣出者,將不予受理
簡報結束 敬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