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45

第 11 章

第 11 章. 公司會計─投入資本. 本章重點. 公司組織概述 公司的設立 公司的資本 普通股與特別股的本質 股份發行的會計處理 庫藏股份的會計處理 資本公積的運用. 公司. 公司構成要件有三: (1) 應以營利為目的; (2) 依照 公司法 組織登記成立; (3) 為社團法人。 我國公司法將公司分為四種: 無限公司 有限公司 兩合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 續 ).

macey-vega
Download Presentation

第 11 章

An Image/Link below is provided (as is) to download presentation Download Policy: Content on the Website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and may not be sold / licensed / shared on other websites without getting consent from its author. Content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only. Download presentation by click this link. While downloading, if for some reason you are not able to download a presentation, the publisher may have deleted the file from their server. During download, if you can't get a presentation, the file might be deleted by the publisher.

E N D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第 11 章 公司會計─投入資本

  2. 本章重點 • 公司組織概述 • 公司的設立 • 公司的資本 • 普通股與特別股的本質 • 股份發行的會計處理 • 庫藏股份的會計處理 • 資本公積的運用

  3. 公司 • 公司構成要件有三:(1)應以營利為目的;(2)依照公司法組織登記成立;(3)為社團法人。 • 我國公司法將公司分為四種: • 無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兩合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4. 公司(續) • 公司也可以按財務是否對外公開,分為公開發行公司 (Public Company) 及未公開發行公司 (Nonpublic Company) 二類。未公開發行公司以中小企業及依法得不公開發行之公司為主,公開發行公司又可分為下列四種: • 上市公司:如台積電、中鋼及台塑等。 • 上櫃公司:如南仁湖、三星科技及中友百貨等。 • 興櫃公司:如大眾電、味丹及台灣高鐵等。 • 其他公開發行公司:如奇美實業、台電及台糖等。

  5. 公司(續) • 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的特質: • 法律個體 • 有限責任 • 股份自由轉讓 • 資金募集容易 • 繼續存在 • 所有權與管理權分離 • 政府的管制

  6. 公司的設立 • 公司章程為公司主要營運策略和指導方針,乃是向政府主管機關提出公司設立的主要文件。章程中應載明: • 公司的名稱。 • 公司的所在地。 • 所營事業。 • 股份總額、種類及每股金額。 • 發起人繳納的資本總額。 • 董監事人數及任期。 • 對管理者或董監事的任何限制。 • 訂立章程之年、月、日。 • 其他必要的條件。

  7. 公司的設立(續) • 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方式可分為發起設立及募集設立兩種。所謂發起設立,由發起人認足所有第一次應發行的股份,不必對外招募。所謂募集設立,係發起人無法足額認購第一次應發行的股份,必須向外招募之。依照公司法規定,應向主管機關經濟部辦理登記,並取得執照,方告成立。

  8. 公司的資本 • 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之資本,應分為股份,每股金額應歸一律」。 • 所謂股份 (Share) 是資本的成分,乃代表股東的權利義務。股票 (Stock Certificate) 為表彰股東權的有價證券。股票上所載每股金額就是股份的面值(Par Value)。股票的所有人稱為股東 (Stockholder或Shareholder)。

  9. 普通股與特別股 • 依照股東享有的權利來區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可分為普通股 (Common Stock) 及特別股 (Preferred Stock) 兩類。普通股為公司資本構成的基本股份,普通股股東享有各種基本權利。 • 特別股又稱為優先股,為享有某種特別權利的股份。

  10. 普通股股東的權利 • 普通股股東享有下列四種基本權利: • 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 盈餘分配權 • 優先認股權 • 剩餘財產分配權

  11. 特別股的優先權利 • 我國公司法第一五七條規定,公司發行特別股時,應於章程中訂定下列各項: • 特別股分派股息及紅利之順序、定額或定率。 • 特別股分派公司剩餘財產之順序、定額或定率。 • 特別股之股東行使表決權之順序、限制、或無表決權。 • 其他之權利義務之其他事項。

  12. 特別股的優先權利(續) • 優先分配股利的特別股,又可分為四種方式: • 累積特別股 (Cumulative Preferred Stock):特別股每年的股利雖有規定,但並不保證一定分派,公司無盈餘,股東仍無法分配股利,若某年度公司未分配或分配不足定額或定率股利,其缺額得累積至後期,俟以後年度有盈餘時,再予以補足,此為累積特別股。同時,在累積特別股未補足前,普通股不得分派股利。

  13. 特別股的優先權利(續) • 非累積特別股 (Non-Cumulative Preferred Stock):所謂非累積特別股,於每年應分派的股利,由於當年未做分派或分派不足(未達規定金額),以後年度不再補發。 • 參加特別股 (Participating Preferred Stock):所謂參加特別股,又分全部參加與部分參加兩種。當公司保留盈餘甚多時,特別股除可獲得其定率或定額的股利外,尚可在普通股分派相同的股利後,再分派額外的股利。

  14. 特別股的優先權利(續) • 非參加特別股 (Non-participating Preferred Stock):所謂非參加特別股,當公司分派股利時,僅可獲得本年度的定率或定額之股利,公司一旦增大盈餘分派,非參加特別股無權增加分派。

  15. 特別股的優先權利(續) • 優先分配剩餘財產的特別股:公司解散清算時,其償清負債後的剩餘財產將分配給股東。具有優先分配剩餘財產的特別股應最先獲得分配。 • 可收回特別股:當公司不需要該資金時,為免除股利的負擔,可按規定將股份贖回予以註銷。收回價格 (Call Price),通常以溢價為之。

  16. 特別股的優先權利(續) • 可轉換特別股:股東可在適當時機將其持有的股份,按照規定的轉換比率及條件轉換為普通股份。

  17. 股份發行的程序 • 在正常情況下,可有以下四個處理程序: • 核准的股份 • 股份的認購 • 股款的收取 • 股份的發行

  18. 發行股票以取得現金 • 平價發行:假定新三越公司於91年度按面值發行每股$10的普通股50,000股,及每股$50的特別股5,000股,均公開招募募足股份,其分錄如下: • 收到認股書時: 應收股款 750,000   已認普通股股本 500,000 已認特別股股本 250,000

  19. 發行股票以取得現金(續) • 收取股款時: • 發行股票時: 現金 750,000   應收股款 750,000 已認普通股股本 500,000 已認特別股股本 250,000   普通股股本 500,000   特別股股本 250,000

  20. 發行股票以取得現金(續) • 溢價發行:假定前例新三越公司普通股發行價格為每股$12,特別股價格每股為$55。有關分錄如下: • 收到認股書時: 應收股款 875,000   已認普通股股本 500,000   已認特別股股本 250,000   資本公積─普通股溢價 500,000   資本公積─特別股溢價 25,000

  21. 發行股票以取得現金(續) • 收取股款時: • 發行股票時: 現金 875,000   應收股款 875,000 已認普通股股本 500,000 已認特別股股本 250,000   普通股股本 500,000   特別股股本 250,000

  22. 發行股票以取得現金(續) • 折價發行:公司按低於面額之價格發行股票,稱為折價發行。折價發行時貸方仍應按面額貸記股本科目,貸方差額則借記「資本公積—溢價」或保留盈餘。 • 假設新三越公司以每股$8發行普通股20,000股,並收足股款,應作分錄如下: • 帳上有股本溢價之資本公積可沖抵折價:

  23. 發行股票以取得現金(續) • 帳上沒有股本溢價之資本公積可沖抵折價:

  24. 發行股票取得現金及其他財產 • 假設新三越公司創立時,某發起人除以現金$100,000出資外,並將土地一方加入投資,該土地公平市價為$2,900,000,公司發給普通股每股$10,總股數25萬股予以交換。股票發行時分錄如下: 現金 100,000 土地 2,900,000   普通股股本 2,500,000   資本公積─普通股溢價 500,000

  25. 庫藏股份 • 所謂庫藏股票 (Treasury Stock) 為公司已發行流通在外,經收回而尚未註銷的股票。公司一旦收回其本身的股份,如予以註銷即為減資。如作為庫藏則可供再發行之需。

  26. 庫藏股票的性質(續) • 公司收回庫藏股的主要原因如下: • 配合員工認股合約的需要,從股票市場買回公司的股票,再發行與員工。 • 增加成交量,活絡市場。 • 收購異議股東的股票,藉以排除意見不同之股東。 • 減少流通在外股份,提高投資報酬率增加每股盈餘,使股票市價上漲。 • 接受股東贈予部分股份,再由公司出售取得需要的資金應付財務難關。 • 減少流通在外股數,降低被購併之風險。

  27. 庫藏股的購買 • 庫藏股的會計處理有成本法 (Cost Method) 及面值法 (Par Value Method) 兩種,一般以採用成本法較普遍。所謂成本法即庫藏股科目按收回的成本入帳。 • 例如,假設表11.1列大潤發公司於92年4月1日,以每股$18購回其股票20,000股,共付現金$360,000。交易分錄如下: 4/1 庫藏股票 360,000   現金 360,000

  28. 庫藏股的購買(續)

  29. 庫藏股的購買(續)

  30. 庫藏股的處分 • 庫藏股可能予以出售或註銷。 • 售價高於成本: • 假設大潤發公司於4月1日以每股$18取得的5,000股庫藏股票,該年9月1日按每股$21出售,交易分錄如下: 9/1 現金 105,000   庫藏股票 90,000 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 15,000

  31. 庫藏股的處分(續) • 售價低於成本: • 成本超出售價的部分,通常應借記「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科目。如果大潤發公司於11月1日再出售庫藏股票3,000股,每股價格只有$16,其分錄如下: 11/1 現金 48,000 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 6,000 庫藏股票 54,000

  32. 庫藏股的處分(續) • 當「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的帳面餘額已轉列為零,庫藏股處分的任何售價低於成本之差額,必須借記「保留盈餘」。 • 假設大潤發公司在12月12日再將5,000股庫藏股票仍以每股 $16出售。分錄如下: 12/12 現金 80,000 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 9,000 保留盈餘 1,000 庫藏股票 90,000

  33. 庫藏股票的註銷 • 公司已將收回的股份經由正式辦理減資手續,完成股份註銷程序,則原發行的股份面值、股份溢價應隨之沖銷。其發行時的價格若大於庫藏股票購買成本,發生的差額即貸記「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科目。反之,其發行時的價格若小於庫藏股票的成本,發生的差額則借記「保留盈餘」處理。

  34. 庫藏股票的註銷(續) • 例如,假設大潤發公司於92年11月3日將每股$18取得的庫藏股票5,000股予以註銷。其原發行價格為每股$12。有關註銷分錄如下: • 如果大潤發公司的庫藏股票取得時成本定為每股$11,則註銷的分錄如下: 11/3 普通股股本 50,000 資本公積─普通股溢價 10,000 保留盈餘 30,000 庫藏股票 90,000 11/3 普通股股本 50,000 資本公積─普通股溢價 10,000 庫藏股票 55,000 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 5,000

  35. 影響股東權益變動的庫藏股票交易 • 庫藏股票交易,不但會影響其流通在外股份的變動,同時對資本公積及保留盈餘均有影響。

  36. 受贈取得庫藏股 • 股東將持有之股票捐贈給公司時,受贈之公司應按當時市價借記「庫藏股票」,貸記「受贈資本」(Donated Capital)。 • 例如,台化之股東張三,將所持有之台化股票50,000股捐贈給台化公司,當時台化公司股票每股市價為$16,台化公司應作分錄如下: 庫藏股票 800,000   資本公積-受領贈與 800,000

  37. 受贈取得庫藏股(續) • 假設台化公司將受贈之庫藏股以每股$20售出,則應作分錄如下: 現金 1,000,000 庫藏股票 800,000   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200,000

  38. 每股權益 • 每股權益 (Equity Per Share) 或稱為每股帳面價值 (Book Value Per Share)係指每一股份所表示的淨資產,此淨資產為總資產減去總負債後的差額,亦即股東權益總額。此總額除以流通在外股份,即得每股帳面價值金額。 • 若公司同時有特別股的股票流通在外,應首先將股東權益總金額減除特別股清算價值,及任何積欠與當年股利之後,再將股東權益餘額除以普通股流通股數,即得出每股普通股權益。首先顧及特別股權益,普通股所有者的剩餘權益才能決定。

  39. 每股權益(續)

  40. 每股權益(續) • 特別股的清算價格是指當公司清算時,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首先退回給特別股東每股的預定價格。

  41. 股東權益總額  $1,000,000 減:特別股權益   清算價格($12×10,000股) $120,000   當年股利($100,000×8%) 8,000   128,000 普通股股東權益  $ 872,000 每股權益:  特別股:$128,000÷ 10,000股=$12.80/股  普通股:$872,000÷ 50,000股=$17.44/股 每股權益(續) • 本例裕民公司特別股及普通股的權益分配如下:

  42. 股東權益總額  $1,000,000 減:特別股權益   清算價格 $120,000   累積股利 16,000   136,000 普通股股東權益  $ 864,000 每股權益:  特別股:$136,000÷ 10,000股=$13.60/股  普通股:$864,000÷ 50,000股=$17.28/股 每股權益(續) • 假設特別股上年度累積股利未作分配,各別權益如下:

  43. 資本公積的運用 • 彌補虧損:公司有虧損時應先以盈餘公積填補,如仍有不足時,得以資本公積彌補累積虧損。 • 假設某公司以資本公積$500,000彌補虧損,則分錄如下:

  44. 資本公積的運用(續) • 轉增資:公司無虧損時,始得以資本公積轉增資,且只能以發行溢價、受領贈與所得及庫藏股交易產生之資本公積轉增資。 • 假設某公司決議以資本公積$1,000,000轉增資發行新股100,000股,則分錄如下:

More Rel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