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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cking 論分類. 陳瑞麟 中正大學哲學系. 內容. 分類議題的起源--不可共量性 孔恩對詞彙結構的分析 Hacking 用科學種類和分類樹詮釋孔恩 Hacking 自己的立場. 相關文獻. Kuhn, 1983, Commensurability, Comparability, Communicability ( CCC ) 傅大為, 2001 , H 2 O 的一個不可共量史 陳瑞麟, 2001 , 《 科學革命的結構 》 之後 (以上兩文收在 《 孔恩:評論集 》 ) 陳瑞麟, 2004 ,科學理論版本的結構與發展,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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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cking 論分類 陳瑞麟 中正大學哲學系
內容 • 分類議題的起源--不可共量性 • 孔恩對詞彙結構的分析 • Hacking 用科學種類和分類樹詮釋孔恩 • Hacking 自己的立場
相關文獻 • Kuhn, 1983, Commensurability, Comparability, Communicability (CCC) • 傅大為,2001,H2O 的一個不可共量史 • 陳瑞麟,2001,《科學革命的結構》之後 • (以上兩文收在《孔恩:評論集》) • 陳瑞麟,2004,科學理論版本的結構與發展,第二章。 • Barker, P. 2003, Kuhn on Concepts and Categorization
不可共量性(incommensurability) • 孔恩主張科學革命是新典範取代舊典範,而典範與典範之間是不可共量的。即不能以相同證據為標準來衡量。例如牛頓力學中的力和亞里斯多德的力,其意義有很大的不同。牛頓力學的(絕對)時間和空間,與相對論的時空,意義也不一樣。 • 「不可共量性」被理解為「不可翻譯」、「不可比較」、「不可溝通」。如此,很容易以科學史實來拒絕「不可共量性」。如果不可共量是不可翻譯,則孔恩是自掌耳光;如果不可共量是不可比較和不可溝通,不合史實。
局部的不可共量性 • 孔恩在 CCC 中明確地把「不可共量性」定義為「不可翻譯性」,而且不會自相矛盾: • 1. 「翻譯」是詞彙的同義替代,不等於「解釋」。 • 2. 不可共量的理論的各自支持者,可以使用自己的科學語言來解釋敵對理論,因為他們能學習對方的科學語言(所以他們當然也可以互相溝通),但他們無法將自己理論中的核心詞項(kernel terms),在完全不損失其原來的意義之下,一一對應地「翻譯」為敵對理論的科學詞項。
指稱與內涵 • 翻譯不可能只是依賴指稱或外延,而必定涉及意義和內涵。換言之,就算兩個在不同理論間的科學詞項是擁有相同的指稱物,也不表示它們就可以互譯,還要考慮它們各自的整體理論──不同的理論擁有自己一套獨特的詞彙結構(lexical structure)或分類結構(taxonomic structure)。
科學理論的「詞彙結構」--以牛頓力學為例 • 牛頓力學有三個核心詞項:「力」、「質量」、「重量」。 • 對小孩子或亞里斯多德學派的信奉者而言,受力運動(forced motion)必定發生在物體被一個施力體所觸及或拋射出去的時候,典型的範例是拋物運動。空中自由落下的石頭則是一個不受力(force-free)運動的好例子。 • 對牛頓學派而言,兩者都是受力運動的案例。牛頓力學中唯一不受力運動的例子是由第一運動定律所描述的情況:「缺乏外力的情況下,物體以等速在一直線上持續地移動。」
在性質的特徵上,牛頓力學的「力」不同於前牛頓的用法;至於「質量」和「重量」則大致同一於前牛頓的用法。但是,在牛頓力學上,這三個詞項都是在量的意義上被使用。在性質的特徵上,牛頓力學的「力」不同於前牛頓的用法;至於「質量」和「重量」則大致同一於前牛頓的用法。但是,在牛頓力學上,這三個詞項都是在量的意義上被使用。 • 「力量」可以使用彈簧秤來測量,測量的原理則依據兩條定律:第三運動定律和虎克定律(Hooke‘s law)。 • 掌握了「力量」之後,「質量」則可以由第二運動定律--「施加在物體上的力量等於物體質量乘上物體加速度(F=ma)」--引入。
重力定律則定義「重量」的意義。「重量」被視為一種關係性質,必須要有兩個到三個物體的出現才能決定。一物體的重量實在是另一個物體對它的重力引力(gravitational attraction)。物體的重量隨著它和不同的物體所形成的位置關係而變動。 • 「運動」這個概念本身,亞里斯多德理論和牛頓力學也有很大的不同,牛頓力學的運動只是位置的改變;而亞里斯多德的「運動」約相當於「改變」,位置改變只是「運動」的次範疇。
Hacking 使用科學種類和分類樹詮釋孔恩 • Hacking, 1993, Working in a New World: The Taxonomic Solution, In Paul Horwich, ed. 1993, World Change • New World Problem: 世界在典範變遷之後,並沒有改變,可是革命之後,科學家在一個不同的世界中工作。如何使這陳述有其合理的意義? • Hacking 提出「分類的解決」。
「分類解決」的形上學 • 唯名論:這世界只存在個體。共相只存在於事物中,不能先驗於事物。 • 科學家在種類的世界中工作。所以,個體的世界沒有改變,但種類的世界在革命後變了。 • 1. 革命前後的種類詞不可共量和不可互譯,因為科學研究的種類被安排成一個分類樹,而且種類不能重疊。所以,一個分類樹中的「種類詞」不能被翻譯成另一個分類樹中的種類詞。 • 2. 一個社群使用的分類中的種類詞,只在這分類中可投射(projectile)。所以,不同分類的科學家可以學習和理解另一個分類的中的種類詞之意義,但他們不再投射地使用這些詞彙。
自然種類和科學種類 • 特別是實在論者不僅相信自然種類存在於大自然當中,是自然的接合點(joint),也相信科學的終極目標是在發現一切自然種類 。 • 哈金指出,很多科學家研究的對象並不是自然的,而是科學家在實驗室中創造出來的效應或現象--例如電磁現象或光電效應。將這些現象或種類歸於自然種類並不恰當,更不能說它們不是科學家研究的種類。 • 哈金以為,孔恩所主張的實在是「科學種類」,而不是他和其他哲學家口中所謂的自然種類,「大部分的科學種類是裝置(apparatus)和工具(instruments)的種類。」
科學種類的邏輯 • 適用於科學種類的邏輯是樹狀分類邏輯,它在結構上呈現出一種樹枝分叉的形態。這種樹狀分類結構,我們可以圖示如下 : • T • T1 T2 T3 .... • T11 T12 T13 .... T21 T22 .... T31 ...
T, T1, T2, T3,..., T11, T12, T13,..., T21, T22,....等等都是種類(或稱範疇),但是它們排列成不同的階層。T1, T2, T3,....和 T 之間、以及T11, T12, T13,...和T1之間等等都是「種關係(K-關係)」(a kind of...),K-關係的判準就是「T1是一種 T」(T1 is a kind of T)。 • 和 T 有 K-關係的 T1, T2, T3,....等等必須完全被包納(properly contained)在 T 之內。用集合論的術語來說,T1, T2, T3,....等等都是 T 的真子集(proper subset)。
至於T1, T2, T3,...等處在同層次上的種類,彼此之間絕不可重疊(non-overlapping),也就是說,相同層次的不同種類不可以共有相同的成員。用范恩圖示法來表達就成了下圖(略去了更低階層的 T11, T12....等等): • 這樣一個樹狀分類系統的最底層種類,也就是不可再對它進行分類的種類,叫做「基層種」(infima species)。
T T2 T3 T1
孔恩的條件 • (1) 科學種類是樹狀分類的:孔恩所談的詞彙結構當中的理論詞彙都是指稱科學種類,在垂直向上,詞彙與詞彙間乃是「種關係(K-關係)」;在水平向上,詞彙與詞彙間則是「不重疊」。 • (2) 科學種類的樹狀分類系統有基層種:任一個科學分支所使用的詞項和描述都是有限的,樹狀分類必然會到盡頭,最底層的就是基層種。 • (3) 科學種類是可投射的(projectible):意謂指稱科學種類的科學詞項,可以在通則(generalization)當中使用(或者被科學社群表達為定律式(lawlike)的敘述),形成對未來的預測或預期。
不重疊 • 哈金所謂的不重疊主要指的是「反樹狀分類」(anti-taxonomy)的情況:例如,「毒藥」、「植物」和「礦物」這三個種類之間,有部分植物成員是「毒藥」,有部分礦物成員也是「毒藥」,如此,這三個種類的關係,並不是樹狀分類,因為它們的「毒藥類」和「植物類」、「礦物類」有相當的重疊。
分類邏輯的結果 • 不可翻譯的兩個可能性: • (1) 老科學的種類與新科學的種類重疊。則此種類詞不能被譯成新科學的種類詞。例如四元素說的「土」「水」「氣」「火」不能被譯成新化學的「水」、「氣」等。 • (2) 在新科學中有次種類的種類詞,在老科學中沒有次種類。例如牛頓力學的「力」有很多次種類,但是在亞氏力學中沒有。
Hacking 自己的立場 • 孔恩的三個條件的評估。條件3(「可投射性」)是有指導性的套套邏輯。條件2(基層種)不確定。條件1(樹狀分類)可行但不真。why? • Antitaxonomic counterexample: 砷是毒藥類也是礦物類。毒胡蘿蔔是毒藥也是植物類。所以毒藥類有重疊。但毒藥類是科學種--因為我們有「毒物學」。 • 所以,我們需要「科學種類」的進一步條件,以消除此反例。
真實類(real kind) • Mill 提出「真實類」的概念。「黃色」不是真實類,它是人類的命名。屬於「黃色」的東西,除了「黃」是共通之外,很少有什麼共通特性。「硫磺」則是真實類,它是自然的產物。「硫磺」有不可窮盡的性質,使我們得以區分它和其它東西,如「磷」。「砷」是真實類,「毒藥」則不是。 • Mill 的「真實類」概念得以平衡人類的興趣、能力和自然的侷限。真實類有無數的特徵,不能從我們區分它的標誌中引導出來,而是需要我們去發現。 • Hacking 的第四條件:科學種類是真實類。
種類與通則性(generality) • 成熟科學(如物理科學)也需要種類,而且有很多不是「自然類」是工具或裝置的種類。 • 原型科學(例如心理治療學)更需要種類。美國心理治療學會的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企圖產生一個孔恩意義的標準化精神疾病分類樹。但每版不斷地變動。 • 「多重人格失調」(multiple personality disorder)在第二版(1967)中完全消失,第三版(1980)又有一個位置,在第三版修正版(1987)又被擴大。
強作分類會產生實質的效果:1960年代沒有失調的例子,1980年稀少,1990時「驚人的普遍」。但失調卻沒有出現在歐洲心理治療學家的臨床診療中,因為他們不用DSM手冊。強作分類會產生實質的效果:1960年代沒有失調的例子,1980年稀少,1990時「驚人的普遍」。但失調卻沒有出現在歐洲心理治療學家的臨床診療中,因為他們不用DSM手冊。
從「種類」的觀點,可以對物理科學和心理科學做一個很好的比較從「種類」的觀點,可以對物理科學和心理科學做一個很好的比較 • 種類在兩種科學中的差異是效果上的。 • 在物理科學中,種類的新世界(新分類)創造一個科學家在其中工作的新世界,但世界並沒有改變。 • 但在心理科學中,以美國心理治療的多重人格症為例,世界本身也會改變。更多人表現多重人格,正因為這已經變成一種可能和強化的行為方式。接受新種類導致新的行為方式。 • 種類在效果上的不同、新種類的回饋,在嚴格的人文科學中特別確定。我們的分類改變了被分類的人們和行為。
在新世界中工作 • 理論哲學家強調工具是根據知識藍圖而被建造的。實驗的哲學家堅持原型的製造影響種類的存在。未來的實驗科學家應該研究一種新工具的引入,如何改變實驗者工作的世界。因為新種工具的引入,使得新種行為變得可能。 • The end! Thank 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