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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廁設置廢乾電池回收設施」 推動計畫.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員會. 緒論 廢乾電池回收與宣導 現況及成果 執行策略與方式 推動期程 預期效益. 簡報內容. 一、緒論. ❑計畫緣起. 隨工業發達、人口增加導致廢棄物數量增加 廢棄物數量增加 有破壞生態環境及危害人體健康之虞. 達到廢乾電池實質回收與宣導之雙重效益. 廢棄物須妥善回收清除處理. 目前每年約使用 9,400 公噸各類型乾電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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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廁設置廢乾電池回收設施」推動計畫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員會
緒論 • 廢乾電池回收與宣導 • 現況及成果 • 執行策略與方式 • 推動期程 • 預期效益 簡報內容
一、緒論 ❑計畫緣起 • 隨工業發達、人口增加導致廢棄物數量增加 • 廢棄物數量增加有破壞生態環境及危害人體健康之虞 達到廢乾電池實質回收與宣導之雙重效益 廢棄物須妥善回收清除處理 • 目前每年約使用9,400公噸各類型乾電池 • 為擴大廢乾電池回收管道,提供另一項便民之服務,本署規劃於各縣市環保局列管之公廁設置廢乾電池回收設施及宣導標示 • 充分利用公廁設施及資源 • 電子儀器與消費性電子產品快速發展致乾電池使用與日俱增 • 部分乾電池含有對環境與人體有害之重金屬汞、鎘、鉛 廢乾電池須妥善回收清除處理 • 自87年起公告廢乾電池為應回收廢棄物 • 自88年修正公告全面回收各類廢乾電池
一、緒論(續) 計畫目的 強化廢乾電池回收成效 提前於2012年達成回收率45%以上,超越歐盟2016年廢乾電池回收率45%之目標 培養民眾廢乾電池回收習慣 提升國人廢乾電池回收習慣,融入國人日常生活(如廁)中,深化民眾回收觀念 提昇公廁品質水準 配合目前各縣市列管公厠之整潔維護,提升國人公厠品質與水準 增加回收管道 建立全方位回收管道,使民眾可隨時排出回收,減少廢乾電池廢棄污染之情形
二、廢乾電池回收與宣導 ❑乾電池種類產品及用途 錳鋅及筒型鹼錳電池 燈具、音響裝置、玩具、相機、計時裝置、事務機器等產品 筒型鋰電池 無線機器、照相機等產品 鈕釦型電池 助聽器、手錶、玩具等產品 二次鋰電池 手提式電腦、隨身聽、無線機器、照相機、ups等產品 鎳鎘電池 不斷電系統、影印機、閃光燈、汽車警報器、鑽動工具、手提式電腦等產品 鎳氫電池 不斷電系統、影印機、閃光燈、汽車警報器、鑽動工具、手提式電腦等產品
二、廢乾電池回收與宣導(續) ❑廢乾電池危害性 • 乾電池含有鉛、鋅、鐵、錳、鋰以及對環境危害最大的汞和鎘,其中以汞對於環境危害最大 • 如未妥善處理會產生環境問題及危害健康 環境問題 污染空氣、土壤及水源 危害健康 重金屬會經由食物鏈進入人體 汞:導致中樞神經障礙 鎘:骨頭病變(痛痛病) 鉛:影響神經系統發育,影響幼兒智力
二、廢乾電池回收與宣導(續) ❑廢乾電池回收方式及管道 量販店業 • 貯存方式(要防漏) 超級市場業 1.廢乾電池貯存容器應以防止電解液滲漏或造成腐蝕為原則 2.民眾可就地取材使用廢寶特瓶或塑膠瓶作為貯存容器 3.貯存容器應放置於孩童無法拿到的地方 連鎖便利商店業 回收管道 連鎖清潔及化妝品零售業 交通場站便利商店業 汽機車加油站包裝飲料販賣業 無線通信器材零售業 攝影器材零售業 地方環保機關核可的回收商 清潔隊資源回收車
三、現況與成果 ❑回收管道現況分析及成果 回收管道現況 法令規範販賣業者應設置資源回收設施 • 本署91年公告「應設置資源回收設施之容器或乾電池販賣業者範圍、設施設置、規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 • 國內9大乾電池之販賣業者(2萬1千餘家)均應設置廢乾電池資源回收筒 執行機關資源回收車 民眾配合當地清潔隊訂定的回收分類方式及回收時間,將廢乾電池交由清潔隊資源回收車回收 廢乾電池回收商 • 由社區、學校、機關團體、公司行號、軍隊及監獄等自發性成立組織,將廢乾電池交由回收商回收 • 至97年7月,國內廢乾電池回收商約計121家 成果 近3年我國平均之廢乾電池回收率達3成,而96年度責任業者製造及輸入乾電池量約為8,824公噸(非民眾排出之廢棄量),廢乾電池回收量總計為2,387公噸,回收率約為27%,已提前達成歐盟會員國2012年回收率25%之目標。
三、現況與成果(續) ❑本署持續推動各項回收計畫 學校 各縣市 社區及執行機關 責任業者 配合節慶宣導 擴大回收層面 • 訂定「各級學校推動廢乾電池回收工作績效考核及獎勵計畫」 • 91至96學年度,回收量從156提昇至570公噸,占每年回收量16%,參與學校增加至2,304所,參與師生總數增加到339萬餘人 • 落實從小養成深耕資源回收的具體行動 • 透過執行機關因地制宜,規劃執行每月固定1日之「廢乾電池回收日」 • 呼籲民眾避免家中堆積廢乾電池並定期排出回收 • 透過辦理相關宣導贈品兌換活動,以加強廢乾電池回收誘因,養成民眾定期回收之習慣 • 95年度起持續辦理至少15場以上執行機關回收宣導觀摩檢討交流及社區種子人員宣導示範說明會議 • 使回收概念深入社區及家庭,以社區之向心力及凝聚力提高回收成效 • 95年度起,因應國際「延伸製造者責任」趨勢,籲請國內較大規模之責任業者參與宣導回收活動 • 包括電視、平面媒體宣導、發送資源回收筒、配合環保單位之活動,設置攤位宣導廢乾電池回收 • 建立責任業者應負回收責任之共識 • 配合年節大掃除、元宵燈節活動及各類大型活動,融入民眾活動 • 輔以環保教育及獎品誘因,宣導回收之觀念 • 配合各類特定團體,例如學校、監獄、國軍、警察、消防、海巡等特定機關及群眾團體等,持續推廣宣導資源回收以擴大宣導層面,提升回收成效
三、現況與成果(續) ❑回收設施設置現況與評估 販賣業者 依據本署公告「應設置資源回收設施之容器或乾電池販賣業者範圍、設施設置、規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規定,截至97年7月,約計2萬1千餘處販賣據點,均需於「服務櫃檯」或「營業場所入口處」,設置廢乾電池回收設施,並於回收設施明顯處清楚標示「電池回收」字樣 回收設施設置現況 執行機關清潔隊 各縣市執行機關(鄉、鎮、市、區公所)清潔隊均設有廢乾電池回收設施,其設置方式多為固定或移動式,固定式多設於清潔隊所在地,供收集後分類回收,至於移動式則多設於資源回收車內或吊掛於垃圾車後方供民眾排出 學校 每年推動「學校廢乾電池回收考核計畫」,並以廢乾電池回收運用獎勵金為誘因鼓勵各級學校積極參與,有鑑於學校單位特性及回收方式多屬定點或定時進行學生統一收集之方式集中,其設施位置係由學校考量實際運作之便利性後自行決定 政府機關 自87年開始推行「辦公室做環保」以來,多已設有廢乾電池回收設施,其位置多於公共區域如民眾服務台、茶水間等,以方便相關人員進行回收 縣市環保局列管公廁 各縣市環保局所列管公廁多半未設置廢乾電池回收設施,由於縣市環保局所列管公廁數目眾多,因此建議針對民眾出入較為頻繁之場所公廁為優先考量 非列管公廁 此類型公廁因人力及經費因素,清掃頻率較低,倘設置廢乾電池回收筒,恐形成另類之髒亂點,建議先暫緩執行
四、執行策略與方式 回收筒設置規範 設置地點 1. 有專人管理定時清理之公廁:為避免無專人管理或有安全虞慮之公廁潛藏危機,應設置位於室內且有專人巡查之公廁為宜。 2. 民眾出入較為頻繁之場所:如民眾經常洽公之各級政府機關及附屬單位、公營事業機構、圖書館、醫院、文化育樂活動場所、交通場站、政府公營或委託民營之風景遊憩區…等地點。 1.容器材質 容器材質:以防鏽、防止電池液滲漏及避免造成污染為原則,並應為可回收再利用材質,如:廢寶特瓶、廢塑膠筒、硬材質之紙盒…等,並以不再另製新的回收筒為原則,以達節能減碳效果。 2.容器容積 總容積3公升以下為原則,避免累積數量過多過久,造成電池鏽蝕、漏液或過重容器變形。投擲口應設計約電池大小為宜,避免形成垃圾聚集處。 1.廢乾電池回收筒之設置位置,基本上以便利性為優先考量,男女廁可分別或合併設置回收筒,惟計算回收點設置數時,計為一點。 2.設置地點以公廁內明顯易見處(如進廁間前之玄關處)、民眾易投擲回收為原則,避免設置於潮濕、易受水漬之位置。 設置原則
五、推動期程 98年3月31日前 98年4月1日至12月31日 加強辦理相關推廣及宣導說明會 責請執行機關或公廁負責單位,完成廢乾電池回收筒之設置 1.定期維護並執行,以達資源回收之目的。 2.自98年6月起,每雙月15日前提報累計執行公廁數量,並造冊列管。
六、預期效益 達到實質回收與宣導之雙重效益 提供額外之回收管道,增加民眾之便利性並提昇整體回收成效 提昇公廁之形象水準,使其功能性朝多元化發展 民眾如廁時可加深其廢乾電池須回收潛在印象,達到回收宣導實質效果
簡報結束 敬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