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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企业可享受的 标准资助政策介绍. 中关村标准创新服务中心 2012 年 4 月. 北京市企业能享受的标准资助政策. 一、北京市标准资助政策. 背景 : 鼓励 和支持本市各单位积极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制定 工作 市 财政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 2006 年,制定了北京市技术标准制 ( 修 ) 订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1. 北京市技术标准制 ( 修 ) 订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资助范围: 本市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团组织,作为 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主要起草单位或其自主创新的技术成果被标准采纳。 负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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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企业可享受的标准资助政策介绍 中关村标准创新服务中心 2012年4月
一、北京市标准资助政策 • 背景: • 鼓励和支持本市各单位积极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 • 市财政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6年,制定了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1.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1.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 资助范围: • 本市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团组织,作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或其自主创新的技术成果被标准采纳。 • 负责单位: •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1.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1.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 申报条件: 1、标准领域方向属于《北京市重点发展的技术标准领域和重点标准方向》规定范围; 2、标准已经正式批准发布的; 3、申请时间与标准正式发布时间间隔不超过一年。
《北京市重点发展的技术标准领域和重点标准方向》《北京市重点发展的技术标准领域和重点标准方向》
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专项历年补助情况 年份 项目
二、中关村标准资助政策 •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设立技术标准资助资金 • 制定《中关村技术标准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2.中关村技术标准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 资助范围: • 对主导制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承担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的工作,参加或组织国际标准化会议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 技术委员会和国际会议资助只针对中关村标准创新试点企业 • “中关村标准创新试点企业” : • 第一批有147家企业,6家联盟 • 负责单位:中关村管委会
中关村技术标准历年资助情况 年份 项目
三.海淀区促进创业型企业创新能力提升支持办法三.海淀区促进创业型企业创新能力提升支持办法 • 资助对象: 海淀区企业 • 资助范围: • (1)企业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工作,包括对目前正在制定的标准项目和已发布的标准项目。 • (2)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技术标准和国外先进技术标准组织生产,并取得有关部门的采标证书 • (3)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的企业标准项目。
受理单位及时间 • 受理单位: • 海淀园管委会企发处 • 受理时间: • 集中受理时间为每年7月—8月
四、朝阳区技术标准制(修)订资助暂行办法 • 资助对象: 在朝阳区注册、纳税,负责或参加技术标准制(修)订工作的企事业单位 • 资助范围: • 申请资助的技术标准必须是已经正式批准发布的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1)达到国际或国内同类标准的先进水平的; • (2)符合本区域的产业发展方向,并有利于促进区域科技成果产业化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 • (3)标准中含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利于形成优势产业和提升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的; • (4)技术标准的实施能给区域带来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受理单位及时间 受理单位: • 朝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科 受理时间: • 每年第一季度受理
五、东城区关于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的鼓励措施五、东城区关于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的鼓励措施 • 资助对象: 在东城区完成工商、国税、地税、统计注册登记的中小企业 东城区标准资助项目及金额
受理单位及时间 受理单位: • 东城区中小企业促进局 受理时间: • 每年6-7月份
六、昌平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六、昌平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 资助对象: 在昌平区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的中小企业 昌平区标准资助项目及金额
受理单位及时间 • 受理单位: • 昌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科 • 受理时间:大约为每年7月份左右
七、丰台区企业创制标准奖励办法——标准创制突出贡献奖七、丰台区企业创制标准奖励办法——标准创制突出贡献奖 • 资助对象: 已在丰台区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的,作为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或自主创新的技术成果被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采纳的企业。 • 资助条件: • (1)属于《北京市重点发展的技术标准领域和重点标准方向》规定范围的国际、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 • (2)标准已经正式批准发布; • (3)申请的时间与标准正式发布的时间间隔不超过1年; • (4)标准必须是新制定标准,修订标准不属于奖励范围; • (5)已发布实施的标准必须是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且属于本区注册企业中的第一承担单位(第一承担单位以标准前言中所列的主要起草单位先后顺序为准)。
受理单位及时间 • 受理单位: 丰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科 • 受理时间:每年5-6月份
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技术标准鼓励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技术标准鼓励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 资助对象要求: (1)企业需为开发区内注册、经营、纳税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并且符合开发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 (3)企业申报技术标准鼓励资金额度不得高于企业注册资本金。 • 资助范围: • (1)企业主导或参与制(修)订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 • (2)企业承担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 • (3)对获得国家标准化项目研究的企业予以资金支持。
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资助项目及金额 • 因企业晋升到上一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的,按照上述规定申请补差。
受理单位和时间 • 受理单位: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科技部 • 受理时间: 每年7月1日至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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