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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算. 6.1 出口退税的概述 6.2 出口退税的计算 6.3 出口货物免退税 的会计处理. 6.1 出口退税的概述. 一、出口货物退税的概念 (一)概念: 出口退税是指国家为增强出口商品的竞争能力,由税务部门将商品中的间接税退还给出口商,从而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价价格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的一种政策制度。 1 、核心 ( 1 )商品输出国境外; ( 2 )退还商品形成过程中的间接税。. 6.1 出口退税的概述. 2 、采取的方式 ( 1 )免税 ( 2 )退税 ( 3 )抵税 (二)出口退税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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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算 6.1 出口退税的概述 6.2 出口退税的计算 6.3 出口货物免退税 的会计处理
6.1 出口退税的概述 一、出口货物退税的概念 (一)概念: 出口退税是指国家为增强出口商品的竞争能力,由税务部门将商品中的间接税退还给出口商,从而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价价格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的一种政策制度。 1、核心 (1)商品输出国境外; (2)退还商品形成过程中的间接税。
6.1 出口退税的概述 2、采取的方式 (1)免税 (2)退税 (3)抵税 (二)出口退税的具体要求 1、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 2、给予退税或免税的商品必须是出口和代理出口的货物; 3、上述货物必须报送并离境;
6.1 出口退税的概述 • 4、出口货物必须已在财务上做销售处理; • 5、退税申报时必须附送规定的有关处理; • 6、退还和免征只限于增值税和消费税。 (三)出口退税的政策 • 1、既免税,又退税。 • 指原来征过的税给予退税,原未征过的税给予免税。它适用两种情况:
6.1 出口退税的概述 • (1)有进出口经营维的企业。 • (2)特准退税、免税。 • 特准退税的货物有: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处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泮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采取国际招标方式由国内企业中销售的货物;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国外投资的货物。
6.1 出口退税的概述 2、免税,但不退税。 下列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卷烟;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工厂生产或军需部门调拨的货物。国家规定免税货物不办理出口退税。
6.1 出口退税的概述 • 3、既不退税,也不免税。 • 除国家批准属于进料加工复出贸易外,下列出口货物不予退还或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 原油; • 授外出口货物; • 国家禁止出口货物,包括开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白金等; • 糖; • 国家规定不予免税的货物。
6.1 出口退税的概述 • 二、出口货物的适用退税率 • (一)应退增值税的退税率 • 1、服装的出口退税率为17%。 • 2、机器及设备、电器及电子产品、运输工具、仪器仪表,退税率为17%。 • 3、服装以外的纺织原料及制品、除机器及设备、电器及电子产品、运输工具、仪器仪表之外的其它机电产品,轻工产品,水泥,铝、锌、铅等出口退税15%。
6.1 出口退税的概述 • 4、煤炭、食粮、新闻约以及适用17%的增值税率的其他货币,出口退税率为13%。 • 5、农产品以外的法定税率为13%的征收增值税的其他货物,出口退税率为13%。 • 6、对国家计划出口的原油,出口退税率为13%。 • 7、对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出口的产品,按6%的退税等办理退税。
6.1 出口退税的概述 • 三、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程序 • (一)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 (二)出口货物免、退税的申报 • 1、出口货物免退税申报的条件; • 2、出口货物免退各申报需提供的凭证; • (三)“来料加工”退税的申报; • (四)“进料加工”退税的申报;
6.1 出口退税的概述 • (五)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货物的申报; • 1、对外承包工程公司地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 • 2、对外承接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 • 3、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 • (六)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采取国际招标方式由国内企业中标销售的货物。 • (七)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投资的货物。
6.2 出口退税的计算 一、应退增值税的计算 • 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额,依据进项税额计算。具体计算方法是: • (一)出口企业将出口货物单独设立库存账和销售账,应根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的进货金额计算。 • 计算公式: • 应退税额=出口货物进价金额X适用退税率 • 对库存和销售采用加权平均价核算的企业,应退税额的计算公式: • 应退税额=出口货物数量X加权平均进价X适用退税率
6.2 出口退税的计算 (二)出口企业兼营内销的出口货物,且其 出口货物没有单独设账核算,应实行“免、抵、退”的办法。 1、对1994年确定为按“免、抵、退”颁发办理出口退税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和1994年1月1日以后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1995年7月1日以后报关离境直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其办理出口退(免)的程序是:
6.2 出口退税的计算 (1)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 (2)抵、退税计算具体步骤及计算公式是: • 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X外币人发币牌价X(增值税条例规定的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 若当期应纳税额为负数,且该企业出口货物占全部货销售额50%以上,计算应退的税额公式为:
6.2 出口退税的计算 • ①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X外汇人民币牌价X退税率 未抵扣完的当期进项税额时; • 退税额=未抵扣完的当期进项税额 • ②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X外汇人民币牌价X退税率<未抵扣完的当期进项税额时: • 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X外汇人民币牌价X退税率
6.2 出口退税的计算 2、对于1994年未按照退税率“免、抵、退”办法办理出口退税的生产企业(不限天有进出口经营7月1日以后报关离境直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先按照国家增值税条例的规定征收,然后由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在国家出口退税计划内依照规定的退税率审批退税。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X外汇人民币牌价X征税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X外汇人民币牌价X退税率
6.2 出口退税的计算 • 二、应退消费税的计算 • (一)属于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应依照进出口企业从工厂购进货物时征收消费税的价格计算。 • 应退消费税税款=出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X适用退税率 • (二)属于从量定额计价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应依照货物购进和报送出口的数量计算。 • (三)应退消费税税款=出口数量X单位退税额 • 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的消费税应税货物,依照其实际出口数量予以免征。
6.3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 一、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免退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 (一)会计处理方法 • 1、收购出口货物,在购进时应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 借:物资采购 • 营业费用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 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或银行存款)
6.3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 2、按照出口货物购进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进项税额或应分摊的进项税额与国家规定的退税率计算的应退税额的差额 • 借:主营业务成本 •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 3、按照规定退税率计算出应收出口退税时 • 借:应收补贴款(应收出口退税) •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 4、收到出口退税款时 • 借:银行存款 • 贷:应收补贴款(或应收出口退税)
6.3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 (二)自营出口业务的会计处理 • 例:某外贸进口企业当期购进W设备100台,价款800万元,增值税额136万元,合计936万元。购进该设备时发生运费2万元,取得运输发票。以上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支付。当月出口该设备90台,出口价FOB折合人民币1100万元。在规定的时间内办妥退税事宜,退税率15%,已收到退税款。财会部门凭有关单据入账。
6.3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 1、购进出口的W设备时: • 借:物资采购—出口物资—W设备 8000000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60000 • 贷:银行存款 9360000 • 2、购进的W商品入库: • 借:库存商品—自营出口—W设备 8000000 • 贷:物资采购—出口物资—W设备 8000000
6.3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 3、支付国内运费: • 借:营业费用 18600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400 • 贷:银行存款 20000 • 4、出口W设备90台: • 借:主营业务成本—自营出口—W设备 7200000 • 贷:库存商品—自营出口—W设备 7200000
6.3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 5、计算不予退税的税额: • 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90X[(1360000+1400)÷100]—90X(8000000÷100)X15%=145260(元) • 借:主营业务成本—自营出口—W设备 145260 •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45260 • 6、计算应退增值税额: • 应退税款=90(8000000÷100)15%=1080000(元) • 借:应收出口退税 1080000 •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080000 • 7、收到退税款: • 借:银行存款 1080000 • 贷:应收出口退税 1080000
6.3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二、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业务的会计处理 外贸企业作为受托人将余款划给委托人后,退税事宜均由委托人负责申请办理。委托人的会计处理与上述自营出口的会计处理相同。受托人仅就其手续费收入计缴营业税。
6.3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 (三)从规模纳税人购进特准退退出口货物的会计处理 • 例:某土特产进口公司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麻纱一批用于出口,金额60000元,小规模纳税人开来普通发票。土特产公司已将该批货物出口完毕,有关出口应收的全套凭证已经备齐。 • 应退税额=60000÷(1+6%)=3396.23
6.3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1、申报出口退税时: 借:应收出口退税 3396.23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396.23 2、收到出口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3396.23 贷:应收出口退税 3396.23
6.3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 三、工业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 (一)免抵退增值税会计账户设备 • 1、“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明细项目。 • 企业货物出口后,按规定计算的应免抵税额,借记本项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 2、“出口退税”明细项目。 • 记录企业凭有关单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应收的出口退税款及应免抵退额。
6.3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 3、“进项税额转出”明细项目。 • 企业在核算出口货物免税收入的同时,对免税收入按征退税率之差计算的“不得抵扣税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本明细项目。 • 4、“转出多交增值税”明细项目。
6.3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5、“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 •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转入本月多缴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 1、转入本月应缴未缴增值税 2、上缴前期应缴末缴增值税 余额:(1)期末留抵税额 余额:结转下期的应缴增值税 (2)专用税票预缴多缴税额 6、销售账簿的设置
6.3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 (二)会计处理实例 • 1、如果期末留抵税额=0,则当期应退税额=0;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 某企业生产W产品,2004年9月共销7吨,其中4吨出口,出口额为CIF价100000美元,货款未收到,预计出口运费800美元,保险费200美元,美元记账汇率为8.27;内销3吨,内销金额600000元,销项税额102000元。当月取得增值税进项额合计80000元,上期末留抵税额为0元。该公司无免税购进原材料的情况。增值税征税率17%,退税率15%。
6.3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出口免、抵退税额的计算如下: 出口货物FOB价格=CIF-F-I=100000-800-200=99000(美元) 免税出口销售额=99000X88.27=818730(元)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99000X8.27X(17%-15%)=16374.60(元) 当期应纳税额=102000-(80000-16374.6)-0=38374.6(元) 当期免抵退税额=99000X8.27X15%=122809.5(元) 期末留抵税额=0 当期应退税额=0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122809.50(元)
6.3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①、货物出口: 借:应收账款-某国外客户口 82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W产品) 818730 预提费用-出口从属费用 8270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退税差额(W产品) 16374.4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6374.40
6.3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 ②、内销 •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702000 • 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W产品) 600000 •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2000 • ③、计算应纳增值税额: •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38374.60 •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38374.60 • ④、申报出口免抵退税 •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122809.50 •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22809.50
6.3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 2、如果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0,则: •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 当期应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 接上例,假设内销量为1吨,内销金额销量为200000元,销项税额34000元.其它条件不变。
6.3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 出口免、抵退税额和计算如下: • 当期免抵退税额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99000X8.27X(17%-15%)=16374.60(元) • 当期免抵退税额=99000X8.27X15%=122809.50(元) • 当期应纳税额=0 • 当期期末留抵额=(80000-16374.60)-34000=29625.40(元) • 当期期末留抵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29625.40(元)
6.3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 ①、货物出口: • 借:应收账款—某国外客户 827000 •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W产品) 818730 • 预提费用—出口从属费用 8270 •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退税差额(W产品) 16374.60 •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6374.60
6.3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 ②内销: •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234000 • 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W产品) 200000 •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0 • ③、申报出口免抵退税: • 借:应收出口退税 29625.40 •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93184.10 •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22809.50
6.3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 3、如果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则: •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 当期应免抵税额=0 • 承上例,假设太阳能得进项税额合计180000元,其它条件不变。出口免、抵、退税额的计算如下: •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99000X8.27X(17%- 15%)=16374.60(元) • 当期期末留抵额=(180000-16374.60)-34000=129625.409元) • 当期应纳税额=0 • 当期免抵退税额=99000X8.27X155=122809.50(元) • 当期应免抵税额=0
6.3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 ①、货物出口: • 借:应收账款—国外某客户 827000 •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W产品) 818730 • 预提费用—出口从属费用 8270 •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退税差额(W产品) 16374.60 •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6374.60
6.3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 ②、内销: •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234000 • 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W产品) 200000 •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0 • ③、申报出口免抵退税: • 借:应收出口退税 122809.50 •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2280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