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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蓄电池 行 业 现状与 发展 趋势. 轻工业化学电源 研究所 曹 国庆 中华环保基金会废电池回收项目 国家环境保护铅蓄电池生产和回收再生污染防治 工程技术中心 废电池回收试点委员会 何艺 陈中华 2018 年 1 月 30 日. 主要内容. 一、 铅蓄电池 与再生铅行业发展 现状 二 、 环保现状与 存在问题 三、目标 四、 铅蓄电池相关 环保 政策 、法规 、标准 五、铅污染防治对策 六、 亟待研究解决的 问题 七、 环保政策对铅产业的 影响 八、铅蓄电池行业发展趋势. 一、铅蓄电池行业发展现状及 十三五发展趋势. 应用领域与产业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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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蓄电池行业现状与发展趋势 轻工业化学电源研究所 曹国庆 中华环保基金会废电池回收项目 国家环境保护铅蓄电池生产和回收再生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 废电池回收试点委员会 何艺 陈中华 2018年1月30日
主要内容 一、铅蓄电池与再生铅行业发展现状 二、环保现状与存在问题 三、目标 四、铅蓄电池相关环保政策、法规、标准 五、铅污染防治对策 六、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 七、环保政策对铅产业的影响 八、铅蓄电池行业发展趋势
一、铅蓄电池行业发展现状及十三五发展趋势 应用领域与产业地位: 铅蓄电池广泛应用于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城市轨道交通、通信、电力、矿山、军事、船舰、航空等各个领域,铅蓄电池都起到了不可缺少的重要作用。是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储能系统关键部件,是新兴战略性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趋势:仍将持续发展,难以或不可替代。
铅蓄电池行业概况 2017年通过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审核的企业(39+55+19+19)132家,占总产量60%以上。企业数量300多家。 2016年铅蓄电池产量20513万千伏安时, 2015年我国铅蓄电池产量21000万千伏安时,销售额约1500亿元。出口额29.55亿美元,进口额3.47亿美元。 2012年全国铅蓄电池产能约36000万伏安时。
2017年1-6月累计铅蓄电池产量为9407.97万kVAh,同比下降1.97%。2017年1-6月累计铅蓄电池产量为9407.97万kVAh,同比下降1.97%。
2016年分类统计铅蓄电池产量40家品牌所占比例93.28%2016年分类统计铅蓄电池产量40家品牌所占比例93.28%
二、环保现状与存在问题 1、生产环节:铅污染物排放量大,产业集中度低。 2、消费使用回收环节:缺乏规范的回收体系,废电池收集环节存在的废酸污染、流向小冶炼、财税流失的问题。 3、再生处理环节:产能过剩、正规企业处理量和比例较小、小冶炼污染物排放量大。
1、铅蓄电池生产环节污染防治现状 1、铅蓄电池铅耗用量大,约占全国铅耗用总量的82%,超过世界铅用量的40%。 2、2014年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测算: (1)排放含铅废水940多万吨,废水中铅排放量约441千克; (2)废气中铅排放量约22吨; (3)排放酸雾约60吨; (4)固废,含铅废物产生量17.2多万吨。
2、废铅蓄电池回收环节存在的问题 废铅蓄电池回收市场长期由 “游动商”回收商贩控制,存在“倒酸”污染、不规范流向污染和财税流失三大问题: (1)废电池打孔随意倒酸量每年超过26万吨,铅污染严重。 (2)废电池大量流向非法小冶炼。 2014年废铅蓄电池产生量约320万吨,全国共有30个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回收废铅蓄电池为27.2万吨,仅占8.5%。 2015年15个省市,32家持证单位持证回收量56.65万吨(约占15%)。 (3)如按增值税的70%测算, 财税流失每年损失近27亿元。 废电池来源?退税的依据?
3、再生处理环节问题 排放清单: 再生铅企业300家数量?企业分布?持证数量?非法小冶炼? 废电池产生量380万吨?再生铅产量210万吨? 铅污染物排放总量?鎘?砷?废酸倾倒量? 铅污染实际现状?
三、目标 1、管理模式:参照汞公约清单管理模式,联合国环境署铅全产业链管理研究动态; 2、电池生产环节:从源头抓起,节能减排; 3、废电池回收环节:落实EPR建立回收体系; 4、再生铅环节:工艺技改,减少排放,规划布局,提高集中度;
联合国环境大会针对铅的管理将出台特别行动计划联合国环境大会针对铅的管理将出台特别行动计划 2016年5月23日,第二届联合国环境大会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总部开幕。来自联合国173个成员国的代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妇女署等重要国际组织以及非政府组织等近2000名代表出席会议。 世界卫生组织表明,每年估计有1260万例死亡归因于环境因素,突出了健康的环境对于人类健康的重要性。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几项有关人类和环境健康的决议。决议在化学品和废物管理方面,特别是针对铅的管理出台特别行动计划,据了解,2010年,654,000个孩子由于铅污染造成发育损伤。【但部分媒体表述为 2010年约65.4万人死于铅中毒。】 各国代表呼吁联合国环境署针对化学品和废物管理出台相关政策,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要求私营部门在化学品和废物管理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并要求各国在国家或地区层面确保废旧铅酸蓄电池的回收。
四、铅蓄电池行业相关环保政策、环境标准 (一)法律法规 1、2013年6月,2017年1月,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17),第九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关于污染环境罪
(二)产业政策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国办发〔2016〕99号); 3.《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16号) 4.《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85号); 5.《再生铅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年第60号); 6.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7〕1701号)
(三)环保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三十一号); 2.《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 3.《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4.《关于2011年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发〔2011〕41号); 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61号); 6.《关于加强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56号); 7.《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2016年第39号); 8.《“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 9.《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5年版); 10.《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四)技术政策与技术规范 1.《铅蓄电池生产及再生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82号); 2.《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82号); 3.《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519-2009);
(五)环境管理 环评与项目验收 全生命周期生态设计与管理 绿色生态设计标准 《工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
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进行了修改。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与旧版《条例》相比,新《条例》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作出了重大修改: 一、删除"环评单位资质"条款,取消了资格证书审查制度的要求;二、取消竣工环保验收行政许可,将竣工验收的主体由环保部门调整为建设单位; 三、增加“不予审批情形”条款,明确环评审批要求;四、明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法律地位;五、取消“试生产期间要求”;六、进一步加大了违法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 同时,其他与新环评法、环境保护法不一致的内容也进行了修改,如对于职能交叉和审批前置等进行简化,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等。 新《条例》并没有明确环境监理地位,没有提到建设项目需开展环境监理的要求,同时,也没有明确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相衔接的要求。
(六)环保标准 生产过程: 1.《电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36号); 2.《清洁生产标准铅蓄电池行业》(HJ 447-2008); 3.《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 4.《铅蓄电池企业防护距离标准》,推荐标准? 5.《电池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2017 6.《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铅酸蓄电池》 T/CAGP 0022-2017
(六)环保标准 回收过程: 1.《废电池分类及代码》国家标准 2.铅蓄电池编码团体标准 3.2015年,《铅蓄电池销售与回收管理规范》(上海地方社团标准,试行),上海有色协会,上海电池回收联盟。 4. 2016年3月,山东地方环保标准《铅酸蓄电池全生命周期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5、起草GB《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技术规范》;
(六)环保标准 再生处理过程: 1.《清洁生产标准废铅酸蓄电池铅回收业》(HJ 510-2009)。 2.《再生铅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36号); 3.《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 4.《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 铅锌冶炼》已经发布 5.《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 再生铅冶炼》起草中
(七)应用产品标准 1、新能源电动汽车,动力锂电池与梯次利用 2、节油汽车,起停铅蓄电池 3、《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国家标准草案 4、《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修改为《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2018年1月16日起,该标准报批稿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委网站面向全社会公示30天。
《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国家标准草案 标准工作组筹建及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1月18日在北京召开。 标准制定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部、工商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认监委等国家部门,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公安部交通管理研究院、公安部交通安全研究中心等行业权威机构全面参与。 该标准制定的三个基本原则:一是满足四轮低速电动车规范管理的需要;二是保证四轮低速电动车产品安全性不降低;三是体现四轮低速电动车特有的技术特性。 2016年4月,《四轮低速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立项计划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综合各方意见、充分讨论、沟通协调后,国家标准委于2016年10月正式立项并下达《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制定计划(项目编号20161682-T-339)。 动力蓄电池:系统比能量不应小于70Wh/kg;(排除铅蓄电池?) 车辆整车整备质量小于750kg, 动力蓄电池系统质量占车辆整车整备质量的比值不超过30%(即电池系统重量应低于225kg)。
关于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432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432号建议的答复 四轮低速电动车实际是不合规的道路机动车产品。 关于车辆电池,我们倡导使用技术性能高、污染低的新能源动力电池。对于不合规的在用低速电动车,我们也建议给予一定过渡期,通过置换、回购、鼓励报废等方式逐步淘汰。 按照“升级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 “三个一批”基本原则,加快推动规范低速电动车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及标准早日出台落地。
《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GB17761-1999) 于1999年5月28日发布, 2009年底,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公布《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将设计时速超过20公里或车重超过40公斤的电动自行车定义为电动摩托车,列入机动车范畴。 2012年5月11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该标准规定,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被作为轻便摩托车而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 2015年5月,工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四部委明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修订5条意见:具有脚踏骑行功能、最高车速不大于25km/h、含电池整车质量不大于55kg;4、电动机输出功率不大于400w、电池电压不大于48V,要求国家标准委年内完成标准审查报批工作。此次,在成都召开的五项标准审定会审定的五项标准,将推动我国新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出台。
2018年1月16日标准公示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报批稿面向社会公示。《规范》对部分技术指标进行了调整,其中,最高车速由20km/h调整为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由40kg调整为55kg,电机功率由240W调整为400W,并对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进行了强制性规定。 大容量规格电池?
五、铅污染防治对策 (一)生产环节污染防治 (二)回收环节污染防治 (三)环保督察 (四)环境执法
(一)生产环节铅污染防治 1、材料源头控制 2、生产过程减少排放 3、末端治理 (1)废水深度处理工艺及排放铅浓度分布,在线监测 (2)废气处理工艺及排放铅浓度分布,在线监测
铅蓄电池生产企业数量约300 1、环保核查:2000家减少至450家; 2、规范条件审查:公示企业132家; 3、已停止发放生产许可证(约300家)
(二)回收环节污染防治:EPR试点工作进展 1.发改委:生产者责任延伸实施方案99文 2.环保部:废铅蓄电池收集和转移管理制度先行先试工作方案;成立废电池回收试点委员会 , 铅蓄电池行业战略研究及废铅蓄电池回收体系建设试点项目;上海、北京、天津、河北、山东、福建、海南、宁夏、辽宁等地环保部门开展废铅蓄电池回收试点。 国家环境保护铅蓄电池生产和回收再生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 3.工信部:电池产品(铅蓄电池)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4.上海市EPR实施方案,上海电池营销与回收联盟 5.江西EPR实施方案; 6、广西试点情况 7、京津冀废电池回收联盟
环保部固管中心:废铅蓄电池收集和转移管理制度先行先试工作协调会议环保部固管中心:废铅蓄电池收集和转移管理制度先行先试工作协调会议
EPR试点工作进展 参与承担环保部固管中心项目: 1、总课题:铅蓄电池行业战略研究及废铅蓄电池回收体系建设试点项目; 2、子课题:废铅蓄电池收集和转移管理制度先行先试工作方案; 3、子课题:关于请求将新铅蓄电池和废铅蓄电池由危险品运输管理调整为非跨省区按普通货物运输管理的报告;
山东地方环保标准《铅酸蓄电池全生命周期污染防治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of pollution control for full life cycle of Lead-acid Battery
废电池回收试点效果 1、明确EPR,实践废电池回收体系与运行机制; 2、重点为电池回收体系建设,并非收费与分摊体系建设; 3、逆向物流,探索产业链闭环管理; 4、将废电池全生命周期,生产、消费、回收、再生等物流纳入监管; 5、建立社会源危险废物管理平台,区别于工业源。 6、逐步建立和完善监管,完善政策法规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