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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議會督導.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十六日. 86. 完成可行性規劃及環評等報編書件. 大埔美智慧園區總面積 439 公頃. 循促產條例公告編定. 89. 計畫基本資料. 90. 景氣影響,推動延緩. 檢視發展課題 界定開發方向. 挑戰 2008 -十大重點投資計畫 生物科技一兩兆雙星四大重點科技. 92 年申請設置為香草藥草生技園區,於 92 年 12 月核准設置計畫. 香草藥草生物科技園區. 同步循促產條例進行第一期開發區細部計畫, 93 取得開發許可. 大埔美第一期開發區 86 公頃. 歷 程. 第 Ⅰ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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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議會督導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十六日
86 完成可行性規劃及環評等報編書件 大埔美智慧園區總面積439公頃 循促產條例公告編定 89 計畫基本資料 90 景氣影響,推動延緩 檢視發展課題 界定開發方向 挑戰2008-十大重點投資計畫 生物科技一兩兆雙星四大重點科技 92年申請設置為香草藥草生技園區,於92年12月核准設置計畫 香草藥草生物科技園區 同步循促產條例進行第一期開發區細部計畫, 93 取得開發許可 大埔美第一期開發區 86公頃 歷 程 第Ⅰ期 96年第一次細部設計完成 預計98年園區開發完成、廠商營運 後 期
開發依據 • 本園區原為循「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報編之大埔美智慧型工業園區之第一期開發區 • 本園區循「促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報行政院核准設置為「嘉義縣香草藥草生物科技園區」 ,成為行政院核定設置之五大農業生技園區之一,且經建會裁定本案以BOT方式進行 • 循「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完成本案促進民間參與可行性評估及先期規劃,並獲中央政府補助15億元非自償性公共設施建設經費 • 本計畫屬於促參法第三條第十一款所稱之重大工業設施
嘉義縣香草藥草生技園區區位圖 嘉義縣香草藥草生物科技園區 大埔美智慧型工業園區 新港養生村 故宮南院 阿里山國家風景區 長庚醫療 專用區 嘉義大埔美精密機械園區 高鐵太保站 縣治特區 區位介紹
162縣道 國道3號 高速公路 國道3號高速公路 梅山交流道 園區介紹 162縣道 • 嘉義縣大林梅山交界,面積86.14公頃 • 西側臨國道3號高速公路、北側為162縣道,以梅山交流道進出 162縣道 大埔美精密機械園區
香草藥草主題園區 生產、生態、生活-三生一體 香草花園 園 區整體規劃
計畫執行方式 • 擬定「嘉義縣香草藥草生物科技園區」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可行性評估及先期計畫,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核定,並給予本計畫非自償性公共設施建設補助。 • 擬定園區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申請須知,依規定公告招商。 • 園區民間參與投資廠商經公開過程招標後,即由主辦機關監督管理民間公司進行園區開發工作。 • 進行園區營運。 • 營運期滿園區土地及建物移轉予嘉義縣政府
政府補助公共建設工程事項 政府補助建設事項 • 政府補助非自償性公共設施建設經費,投資額以總額15億為上限。並依促參法施行細則第33條第二項規定,明訂各項工程價款並列為投資契約附件。
民間投資額 -16.5億 民間投資事項 依契約規定不得低於政府投資額度
經營優勢-休閒、保健及消費之結合 園區發展願景 • 結合香草藥草主題園區、養生村、保健產品展售、周邊觀光遊憩據點及交通便利之特點,可開創主題樂園商機、順應國民生活形態之轉變,打造三生一體之產業、觀光、休閒、保健旅遊王國
創造生產、生態、生活-三生一體的香草花園 香草藥草主題園區 東 梅山 交流道 162縣道 健康休閒區 園區發展願景 生產事業區 西 研發育成中心 管理中心 生產事業區 污水處理廠區 生產事業區
BOT廠商應辦事項 BOT廠商應辦事項 • 投資並設計興建園區公共設施、育成中心及香草藥草主題園區 • 投資額不得低於政府補助,政府補助上限15億 • 設計內容需經縣府審核認可,施工過程由縣府監督(總顧問) • 繳付所有土地取得相關費用 • 辦理園區用地及建築物之出租與維護。 • 提供管理及商業服務。 • 負責園區之營運管理維護等相關工作。 • 特許期滿(20年)將園區公共設備及資產移轉回縣政府
BOT廠商投資概要 BOT商投資計畫大要 • 投資興建面積7.15公頃之香草藥草主題園區(含佔地約0.5公頃之香草會館)-6.681億 • 投資興建樓地板面積約3150坪之研發育成大樓(含經貿及行政中心)-3.19億 • 園區所有土地取得相關費用-4.2847億 • 其他費用(規劃調查、利息、行政廣宣等)-2.34億 • 合計16.5億
目前開發進度 • 相關行政程序執行概況 • 特許公司招商文件及土地出租費率已於97/03/28於本府「土地及建物租售審查小組」審定。特許公司辦理招商中。 • 第一階段雜項執照97/02/13領回 • 水土保持計畫變更:尚未核定,惟已於97/05/09明確表示除滯洪池外其他變更部份已原則同意,可展開施工 • 應繳付費用繳付情形 • 水土保持保証金:8248萬於97/01/21確定繳付完成 • 地上物補償費:已繳付完成 • 台糖土地先行使用費:已於97/5/9繳付 • 國有地價購費用:已於97/02/12完成全部國有土地 • 空氣污染防制費:尚未繳付
目前工作成果 • 公共工程細部設計: 第一階段雜照內容細部設計(整地、道路、排水):已於96年11月13日於縣府審核通過。 第二階段雜照內容細部設計(維生管線及零星工程):已於97年3月20日召開審查會,核定污水及其他零星工程,中水道及電力管線預算編列過高未通過審查。 第三階段公共工程細部設計-污水處理廠細設持續進行中,大林一號橋拓寬工程提請道路主管機關高速公路局提供審查意見中。 • 目前工程進度 整地工程:第一期整地工程進度約90%,因變更水土保持計畫,目前停工中。 排水工程: -A133標工程已於97/3/17開工,原定於97/5/15完工。由於變更水土保持計畫,目前進度僅46%,趕工中 -A134標工程於97/4/10開工,預定於97/7/19完工。 污水管線工程:A171標於97年5月1日申報開工,備料中。 其他零星工程:A101標、A102標圍籬工程及A104標工務所工程已於97/3/31申報竣工,目前正簽辦驗收程序。
公共工程興建-在建標案進度 在建標案進度 • 區域自來水供水管線工程委由自來水公司辦理,已發包四標,施工進度如下: • 管線(一)標:進度100% • 管線(二)標:進度100%。 • 配水池工程(一)標:進度100%。 。 • 配水池(一)機電標:100% 。 • 目前管線(二)標及配水池工程(一)已完工決算,管線(一)標及配水池(一)機電標因物調問題,無法如期完成結算。 大林淨水場5000噸清水池 -土建標:進度38.05% -機電標:進度3.10%
計畫進度檢討 工作進度檢討 • 特許公司細部設計進度緩慢,縣府依契約限期改善,特許公司提出趕辦計畫,並於97/2/12取得第一階段雜照,第二階段細部設計已於97/3/20於縣府召開第二階段細部設計審查會,審定污水及其他零星工程,中水及電信管線,已於97/4/28提送,因預算編列過高,未通過審查。 • 園區水土保持計畫、加強山坡地雜項執照審查程序及變更水土保持計畫審查過程亦影響園區開發進度,目前多項工程辦理停工及延遲開工,經總顧問發文提請各方協商,已於97/5/9同意特許公司就已審查同意部份進行施工,並請特許公司於97年5月15日前提送修正後計畫書再審查。 • 園區融資契約因地上權問題,展延至96年12月,97年4月特許公司又申請展延至97年12月,本府要求特許公司提送與融資機構來往文件供縣府審查。
變更水土保持計畫雖尚未通過,但已獲審查委員會原則同意就已同意部份辦理施工,故園區公共設施工程已可確實展開,本府要求特許公司提出全面趕工計畫,未來由總顧問及監造顧問嚴格計算施工進度,若累積進度落後趕工進度達10%,即依契約重大違約之處理予以中止本BOT契約。變更水土保持計畫雖尚未通過,但已獲審查委員會原則同意就已同意部份辦理施工,故園區公共設施工程已可確實展開,本府要求特許公司提出全面趕工計畫,未來由總顧問及監造顧問嚴格計算施工進度,若累積進度落後趕工進度達10%,即依契約重大違約之處理予以中止本BOT契約。 • 特許公司資金若未到位,亦考慮採用公共工程監督付款方式辦理本案公共工程。若特許公司不同意,因此導致進度落後,亦以重大違約中止本BOT契約。 本府採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