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0 likes | 499 Views
“ 科技北京 ” 建设研究 专项课题管理培训. 科技宣传与软科学处 2010 年10月 12 日. 培训主旨: 明确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程序合规; 强化过程管理,提高课题绩效; 加强沟通和交流,共克难题。. 培训主要内容: 一、介绍市科委项目(课题)管理办法 二、介绍市科委项目(课题)管理细则 三、介绍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 四、强调几个关键问题. 一、市科委项目(课题)管理办法.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E N D
“科技北京”建设研究专项课题管理培训 科技宣传与软科学处 2010年10月12日
培训主旨: • 明确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程序合规; • 强化过程管理,提高课题绩效; • 加强沟通和交流,共克难题。
培训主要内容: 一、介绍市科委项目(课题)管理办法 二、介绍市科委项目(课题)管理细则 三、介绍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 四、强调几个关键问题
一、市科委项目(课题)管理办法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该办法适用于北京市科委立项的全部科技计划项目(课题)。该办法共包含十一章,分别是总则、组织管理、需求调研及重点任务确定、立项管理、实施管理、验收(结题)管理、经费管理、成果管理、档案与保密管理、信用管理与责任追究 、附则。
一、市科委项目(课题)管理办法 1、项目管理总体原则和特点: • 强化需求调研与项目凝练 • 行政决策与专家论证相结合 • 注重调度检查、总结验收和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 • 注重成果的管理和应用
一、市科委项目(课题)管理办法 2、组织管理: 项目-课题制管理 主持单位、承担单位 明确规定各方职责: 市科委、主持单位、承担单位
一、市科委项目(课题)管理办法 承担单位主要职责包括: • 实施方案的制定、论证与任务书签订工作; • 落实配套条件和经费,保证负责人和团队的稳定; • 负责实施,解决出现的问题,及时报告课题实施中的重大事件; • 配合完成课题验收(结题)、成果管理等相关工作; • 研究成果知识产权保护,并有效管理和充分使用; • 配合市科委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一、市科委项目(课题)管理办法 3、明确了信用管理与责任追究制度: 在项目(课题)管理的全过程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对相关责任主体在项目(课题)立项、实施、验收(结题)、绩效考评等各个阶段履行承诺、奉行科技界公认行为准则的情况进行记录、评价和管理。 相关责任主体包括:市科委机关工作人员、市科委以外的其他责任主体(包括主持单位、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咨询专家等)。
二、项目(课题)实施及管理细则 主要依据: •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立项管理细则(试行) •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实施管理细则(试行) •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验收管理细则(试行) • 北京市科委软科学研究课题管理手册
二、项目(课题)实施及管理细则 1、立项管理 课题立项的一般程序: 需求调研与重点领域确定、提出课题、课题实施方案论证与财政预算评审、签订课题任务书。 由于软科学研究课题的特殊性,其财政预算不参加联合评审。
二、项目(课题)实施及管理细则 2、实施管理: 主要方式: 市科委对课题进行调度和检查,监督课题执行情况。课题实施管理采取日常沟通、中期会议检查、组织专家评议等形式。 年度报告制度: 跨年度课题课题组需在系统内填写《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二、项目(课题)实施及管理细则 实施管理实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重大事件”指项目(课题)在实施过程中取得重大进展,以及在项目(课题)的实施中严重违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或出现严重影响《课题任务书》实施效果并难以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等事件。承担单位、课题负责人应及时报告并提交书面材料,市科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二、项目(课题)实施及管理细则 实施管理中的课题调整、终止和变更: • 调整: 指对《课题任务书》中影响任务完成的内容进行实质性的改变,《课题任务书》原则上不做调整。对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承担单位应及时采取措施协调解决并向市科委报告;确需调整、终止的,应及时提交书面申请,经市科委批准后执行。市科委也可根据执行情况做出课题调整、终止结题决定。
二、项目(课题)实施及管理细则 调整涉及以下几方面: 1、目标、考核指标、主要研发内容、成果形式; 2、课题起止时间、计划进度; 3、课题承担单位、课题负责人; 4、规定须报批的经费预算执行调整; 5、其他影响任务完成的变化。 课题调整须及时填写《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调整申请审批单 》,报市科委批准执行,调整需在结题日期之前进行,涉及时间调整的,需至少提前一个月,否则不予受理。
二、项目(课题)实施及管理细则 • 终止: 指课题不再继续实施,停止市科技经费支出,并办理结题手续。终止分为撤销、中止和未通过验收三种情况: (1)撤销 由于承担单位在课题执行过程中发现或发生导致课题无法完成原定任务且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对课题予以撤销。如:市场、技术预测不准确,任务继续实施将导致原定目标不能实现;所选技术路线经过实践证明已不可行或无任何实用价值;实施过程中遇到在一定时期内不能解决的科技难题;组织管理不力,不能落实配套经费或其他配套支撑条件;严重违反市财政科技经费管理有关规定;发生重大问题或其他原因经市科委处理后决定撤销。
二、项目(课题)实施及管理细则 (2)中止 由于客观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课题不能继续实施,市科委对课题予以中止。如国家及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或年度财政科技经费预算发生调整;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 (3)未通过验收 课题未通过验收则视同课题终止,详见《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验收(结题)管理细则》。 如课题被终止,市科委下达《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终止结题通知》承担单位须在市科委下达通知之日起即停止项目(课题)经费支出。
二、项目(课题)实施及管理细则 • 变更: 是指除须报市科委批准的调整内容以外,其他不影响任务完成的其他发生变化的内容。 承担单位对项目、课题变更内容应事先与市科委充分沟通,提交《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变更备案确认表》,经市科委确认后执行。
二、项目(课题)实施及管理细则 3、验收管理: 课题任务期满前两个月,开始准备验收事宜,期满期满后三个月内完成验收工作,课题验收由市科委组织,一般采取会议验收的形式;经费总额小于50万的课题,承担单位可申请通讯验收,但须市科委批准后执行项目(课题)验收由市科委组织。
二、项目(课题)实施及管理细则 课题组提前两周提交课题验收材料: 课题工作总结报告、《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总结报告书》、《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经费总决算表》、课题经费结题审计报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证明以及成果推广应用证明材料、课题研究报告(总报告、8000字缩写、3000字专题报告)、课题形成的专著、论文、课题所获成果、专利一览表、《课题任务书》、《课题调整申请审批单》、《课题变更备案确认表》、市科委要求课题验收应提交的其他材料等。
二、项目(课题)实施及管理细则 课题验收由市科委组织,一般采取会议验收的形式(专家5人);经费总额小于50万的课题,承担单位可申请通讯验收(专家7人),但须市科委批准后执行。 课题验收会要求验收专家组、课题负责人、承担单位科技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到会,由课题负责人做主报告。
二、项目(课题)实施及管理细则 专家验收内容 1、课题目标及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2、课题研究开发内容完成情况; 3、课题研究成果的创新性及其应用情况; 4、课题经费使用情况; 5、课题管理和实施情况整体评价。
二、项目(课题)实施及管理细则 通过验收的课题,市科委出具《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完成确认书》不通过验收或验收确认未通过的课题,市科委可予以终止或在两个月内再次组织验收。 终止的课题按结题处理。承担单位按要求提交结题材料,由市科委审核后出具《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结题确认书》。
二、项目(课题)实施及管理细则 4、成果应用: 成果应用是软科学研究课题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成果应用贯穿课题研究始终。 成果应用主要方式:形成专题报告呈送相关领导;在政府内部刊物发表;支撑或形成政策、规划、标准;相关措施建议被政府决策采纳;研究观点被媒体报道;形成专著、论文;举办较大规模的论坛、研讨会等。
二、项目(课题)实施及管理细则 加强成果应用的管理措施: 第一,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每个课题不少与三篇信息,加强过程交流和沟通,及时把阶段性成果加工成专题信息,编辑《软科学研究报告》。 第二,成果应用作为课题验收的重要条件。 第三,作为单位及负责人继续承担课题的重要评价内容。
二、项目(课题)实施及管理细则 5、信用评价: 课题完成后,对每个课题进行综合评价打分,并建立信用档案。 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评价: • 课题研究任务完成情况 • 成果应用情况 • 管理沟通情况
三、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 北京市科技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参照财政部、科技部《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等经费管理办法,依据北京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等有关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三、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 课题经费使用和管理总体要求: • 考核评价,追踪问效。科委对课题经费的使用效益做出评价,推行面向结果的问效机制。 • 专款专用,单独核算。课题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实行单独核算。 • 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执行。 • 配合进行项目(课题)经费审计、自查等工作,接受市科委、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等工作。
三、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 经费使用范围: 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档案/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咨询费、管理费; 设备费、材料费、燃料动力费、其他费用
三、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 注意: 按照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经费间接费用列支管理办法(试行)中示区组发〔2010〕15号 ,课题可以列支间接费用。 间接费用包括:科研条件支撑费、协调管理费 、监督检查费 、科研人员激励费 、其他间接费用。 间接费用支出比例按照单位性质分别为:13%、15%、20%。 科委经费管理办法中的原管理费纳入间接费用。
三、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 经费调整: 测试化验加工费、国际合作费与交流费和管理费预算原则上不予调整。 其他支出科目预算执行不超过该科目核定预算10%,或超过10%但科目调整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由承担单位根据研究需要调整执行;支出科目预算执行超过该科目核定预算10%且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由承担单位提出书面调整申请,报市科委审核,由市科委报市财政局备案。
三、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 结余资金管理: 课题形成的市财政科技经费结余资金,全额收回,纳入市科委年度预算统一管理。 课题当年已执行但尚未完成而形成的市财政科技经费结余资金( 包括需要跨年度执行,但支出预算已一次性安排),或课题因故当年未执行,需要推迟到下年执行形成的市财政科技经费结余资金,可以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但不得自行改变资金用途,原则上不允许连续两年及以上结转。
四、强调几个关键问题 • 注意保存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管理系统使用; • 课题经费一定要在结题日期之前支出完毕; • 要提前联系审计,验收费用可以预留; • 除特殊情况,不予延期或调整; • 在发表论文和出版物时,应注明“北京市科委软科学研究 课题”或者“北京市科委软课题研究经费资助课题”。
四、强调几个关键问题 •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相关管理办法下载网址:http://www.bjkw.gov.cn http://www.bjcy.net.cn • 科委项目管理系统网络管理联系电话: 66186179-12 • 课题管理部门:创业中心发展研究部 电话:64853165-502/503/504/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