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0 likes | 668 Views
重 振校園倫理 營造友善校園 禁絕霸凌行為. 報告人:教育部部長吳清基 100 年 1 月 5 日. 大綱 壹、校園 霸凌問題與定義 貳、國外霸凌調查統計 參、我國校園霸凌現況分析 肆、校園霸凌防制執行情形 伍、校園霸凌防制策略 陸、結語. 壹、校園霸凌問題與定義. 一、校園霸凌問題. ( 一 )99 年 12 月社會行動網絡網站公布了 有關美國 2010 年 10 大教育動向, 霸凌問題排名第 4 。. ( 二 ) 我國媒體於 99 年 12 月間大幅報導校園霸凌事件,包括:.
E N D
重振校園倫理營造友善校園 禁絕霸凌行為 報告人:教育部部長吳清基 100年1月5日
大綱 壹、校園霸凌問題與定義 貳、國外霸凌調查統計 參、我國校園霸凌現況分析 肆、校園霸凌防制執行情形 伍、校園霸凌防制策略 陸、結語
一、校園霸凌問題 (一)99年12月社會行動網絡網站公布了有關美國2010年10大教育動向,霸凌問題排名第4。 (二)我國媒體於99年12月間大幅報導校園霸凌事件,包括: 1、12月5日彰化○○高中進修部二年級學生因感情因素,遭他校9名學生集體凌虐、性侵。 。 2、12月20日報導台南市一名國二中輟女生被七女一男脫光衣服、歐打,過程上傳網路事件 3、12月20日桃園縣○○國中因學校未積極處理校園暴力霸凌等問題,老師連署要求罷免校長事件。 4
二、霸凌的定義 (一)「霸凌」(bully)係由國外直接音譯,是世界各國教育主管機關及學校所共同面臨的挑戰。 (二)有關霸凌的研究,最早始於挪威學者Olweus, D.的長期研究,定義為「一個學生長時間、重複地暴露在一個或多個學生主導的欺負或騷擾行為之中」,是一種嚴重的偏差行為(此定義亦為世界衛生組織調查所引用)。
(三)本部為明確霸凌定義與相關防制作為,於99年3月起多次邀集學者專家、學校學務主管、相關單位及團體代表共同研商,並於12月中下旬全國教育局處長會議、高中職校長及國中校長會議討論修正後,訂定校園霸凌要件為:(三)本部為明確霸凌定義與相關防制作為,於99年3月起多次邀集學者專家、學校學務主管、相關單位及團體代表共同研商,並於12月中下旬全國教育局處長會議、高中職校長及國中校長會議討論修正後,訂定校園霸凌要件為: 1.具有欺侮行為。 2.具有故意傷害的意圖。 3.造成生理或心理的傷害。 4.雙方勢力(地位)不對等。 5.其他經學校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確認。
一、聯合國相關調查結果 世界衛生組織(WHO)於2005至2006年進行40個國家學齡兒童健康行為研究調查,以11、13、15歲學童為對象,結果如下:
二、美國霸凌問題現況 (一)美國國家教育統計中心(2007):從1999年至2005年,各年齡層學童被霸凌比例皆有增加趨勢,12-18歲學童從1999年的5%上升至2004年的7%。 (二)2010年8月11日美國聯邦教育部長鄧肯(Arne Duncan)召開「第一屆全美霸凌防制高峰會議」中指出美國2007年幾乎每3名中學生就有1名表示曾在校園被霸凌,相當於820萬人,為防制此問題,邀請非政府組織、企業領導、政府官員、及民間的聯邦霸凌防制合夥人共同研商對策。
三、日本霸凌問題現況 (一)1994-1995年進行大規模的國家霸凌調查:26%的國小及20%的國中生為霸凌者,且年齡愈低霸凌情況愈嚴重。 (二)法務省2007年發表「侵犯人權事件狀況報告」校園霸凌事件達2152件,較2006年度增加121.2%,究其原因為日本採取強化諮商輔導體制,積極發掘以前未呈報案件。 (三)文部科學省2006年調查校園霸凌事件計124,898件;2008年84,648件(6萬7仟餘件已獲解決,解決率79.8% ); 2009年72,778件(5萬7881件已獲解決,解決率79.5% )。
一、調查與研究(1/3) • 兒福聯盟(2004) 國中小經常霸凌同學的學生約占7%,其中以「關係霸凌」最常見。 • 中山大學「校園霸凌現況調查與改進策略計畫」(2009):以中等學校為研究對象,研究顯示: 校園霸凌行為定義為:1.欺負行為具有攻擊性和傷害性; 2.該行為重覆發生(每月2-3次); 3.雙方處於勢力不均等狀況;4.行為是蓄意的。
一、調查與研究(2/3) • 校園生活問卷調查 自95年開始由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及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委員會辦理國中校園生活問卷,結果顯示: 曾遭毆打學生總比率自95年7.75%降至99年2.77%; 曾遭勒索學生總比率自95年2.97%降至99年1.67%。
一、調查與研究(3/3) • 95年中小學陳報「校園治安事件彙報表」 為掌握學生暴力鬥毆實際情形,並比對趨勢,要求各中小學定期陳報「校園治安事件彙報表」。 • 95年每月平均發生130件,96年每月平均發生67件,97年每月平均發生58件,98年每月平均發生78件。5月及10月通報件數較高,可能為5月三年級學生即將畢業,學生情緒較為浮動;10月份則因開學1個月後,學生互動增加,彼此衝突摩擦相對較多。
二、分析霸凌數據差異原因 • 調查單位對「霸凌」定義解讀不同。 • 霸凌發生率與截點有關,如果以「曾經」遭暴力欺負與「開學至今每月有2-3次遭欺負」,二者所調查出來的霸凌發生率有所落差。 • 政府相關單位針對校園霸凌無長期監控資料難以比較。
三、霸凌事件對校園安全之負面影響 (一)學校方面 1.影響全校師生之人身安全及心理安定 2.影響全校軟硬體設施之安全 3.校外不良聚合(幫派)勢力進入校園 4.引發其他違法事件(如:恐嚇勒索、性侵、毒品等) (二)教師方面 1.影響班級經營及生活輔導成效 2.破壞師生關係及親師關係 3.影響教師教學及輔導熱忱與接任行政職務意願 (三)學生方面 1.影響學生就學及學習意願 2.破壞學生間人際關係 3.影響學生價值觀及人生觀 4.嚴重霸凌者成年後犯罪率增加;長期受霸凌者,有高比率憂鬱、缺乏自信以及暴力衝突傾向。
一、桃園縣OO國中事件前之防制措施 (一)推動「改善校園治安─倡導友善校園,啟動校 園掃黑實施計畫」 1、中央層級:成立「中央跨部會維護校園安全聯繫會報」 2、縣市層級:成立「縣(市)校安會報」 3、分區層級:組成「分區校安會報」 4、學校層級:與轄區警察分局訂定「維護校園安全支援約定書 (二)校外聯合巡查維護學生安全 結合警察機關實施春風專案、青春專案及校外聯合巡查,對違規學生列冊追蹤輔導。 (三)訂定暴力霸凌處理流程 在處理機制上,區分發現、處理、追蹤等三階段,以學校輔導體系為主體,適時介入相關資源協助。
(四)補助地方政府增置輔導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員協助(四)補助地方政府增置輔導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員協助 國民中小學學生輔導工作 1、增置國中小輔導教師(補助國中小輔導教師減授課鐘點費 )。2、21班以上國中增置專任輔導教師。 3、補助地方政府聘用兼任專業輔導人員(如心理師、社工師)協助 國民中小學學生輔導工作。 4、鼓勵地方政府設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 5、鼓勵地方政府設置學生心理諮商中心。 (五)積極召開會議與辦理防制霸凌教育研習,加強預 防與處理共識 1、辦理全國校園安全維護研習,置重點於防制學生暴力、霸凌、涉 入幫派等行為,95至99年計45梯次,共計5740人次參加。 2、99年8月辦理全國25場「99年度校園安全維護(反霸凌)工作研習」 ,計學務主任及輔導主任2600參加人。 19
(六)建立多重管道投訴霸凌事件 1、本部24小時反霸凌免付費投訴專線(0800-200885) 2、各校設置投訴信箱。 3、辦理「校園生活不記名問卷調查」;並鼓勵縣市實施記 名生活問卷 。 (七)設立「校園暴力事件法律諮詢專線」,提供諮詢。 (八)推動反霸凌安全學校 97年評選7所、98年評選17所、99年評選23所學校。 (九)彙報校園治安事件 彙整中小學校園暴力霸凌(含恐嚇勒索)事件,掌握校園情形。 (十)辦理校園暴力霸凌現況調查與改進策略委託研究 (十一)防制校園霸凌與不雅影片上傳 函發「防制學生將校園霸凌與不雅影片上傳網站散布預防輔導作法暨 相關法治教育」參考資料。
二、桃園縣OO國中事件後之處置作為 (一)有關桃園縣OO國中校園霸凌事件處理作為 1、清查及整理一年內該校通報警方之案件,再協 調警政單位檢討追蹤相關事項,並儘速完成。 2、輔導機制: (1)請桃園縣學校心理衛生諮詢服務中心介入 協助,進行全校學生團體輔導。 (2)對霸凌者、受凌者及旁觀者進行個案輔導。 (3)洽請國立政治大學教育心理相關學系協助 指導。 3、責成桃園縣教育處、校外會協同警政單位加強 學校周邊安全維護。 21
(二)明確訂定霸凌定義 99年12月中下旬(12月16日、24日及27日)分別召開全國教育局處長會議、高中職校長及國中校長會議討論,明訂定校園霸凌五要件,霸凌案件一律列為甲級事件通報本部校安中心。 (三)教育系統總動員,主動承擔、同心協力、不掩飾不匿報、務實處置 針對教育局(處)長、 全國高中職校長、國中校長與家長、教師加強溝通,宣導霸凌定義、 處理方式及法律責任,並依據 總統指示「主動發掘、明快處置、配合偵辦、對外說明」原則辦理。 (四)強化通報、投訴管道 加強宣導本部24小時免付費投訴專線、直轄市暨各縣市投訴電話及學校投訴信箱;另加強實施記名及不記名校園生活問卷調查,更要求中小學實施普測。
(五)強化校園霸凌法律責任宣導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相關規定及本部輔導管教辦法規定加強宣導,包含有關教育人員(校長及教師)通報義務與責任、學生霸凌行為的法律責任以及霸凌學生之法定代理人法律責任。
(六)加強防制學生藥物濫用相關措施之推動 1、落實學校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正確作法 2、強化青少年施用3、4級毒品通報、管理及罰鍰講習作為 3、加強未升學未就業職能培訓與就業輔導 4、強化輔導資源運用 5、加強青少年藥物濫用醫療協助整合 6、加強大專與高中職進修學校藥物濫用防制工作 7、檢警機關加強查緝藥頭與毒品走私 8、加強家長參與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工作 24
(七)加強防制學生涉入不良組織之預防與處置(七)加強防制學生涉入不良組織之預防與處置 1、加強老師、學生、家長對涉入不良組織之法律 責任宣導。 2、發現學生疑似涉入不良組織依「發現學生疑似參 加不良組織通報流程圖」(此流程圖為法務部、內 政部警政署及本部共同研訂),積極妥善處理 。 25
(八)加強中央與地方合力分工 1、中央: (1)強化中央跨部會維護校園安全聯繫平臺運作,每月至少 一次相關部會共同研商防制校園霸凌問題。 (2)每週二、五召開防制霸凌專案小組會議檢討各校防制作 為及追蹤重大個案。 (3)研擬並推動「各級學校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 (4)每學期第一週為「友善校園週」,以反黑、反毒、反霸 凌為主軸。 2、直轄市政府教育局暨各縣市政府: (1)強化縣市校安會報機制,特針對校園霸凌事件,主動協 助學校。 (2)督導學校加強社區、學區及管區,定期召開協調會議。 (3)落實本部「各級學校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及發現霸 凌個案通報。 (4)定期與不定期訪視學校,瞭解校園防制霸凌作法。
(九)推動各級學校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 1.校園霸凌三級預防 (1)教育宣導 ①訂定「友善校園週」、 ②研編防制校園霸凌教材手冊、 ③提昇學校防制校園霸凌知能 (2)發現處置 ①強化學生投訴機制、②即時蒐集校園霸凌資訊並研擬對策 (3)介入輔導 ①學校成立防制霸凌因應小組、 ②持續關懷個案追蹤輔導、③提供學校防制霸凌輔導諮詢服務、④成立校園霸凌防制會報 2、落實校園霸凌事件通報 各校如發生霸凌事件,應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34條第1項及兒童及少年保護通報及處理辦法第2條及本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落實通報。
校園霸凌件數彙整表 資料時間:100年01月03日1400時
校園霸凌案件分析及99年12月19日以前疑似霸凌個案處理情形校園霸凌案件分析及99年12月19日以前疑似霸凌個案處理情形 資料時間:100年01月03日1400時
校園霸凌件數彙整表 資料時間:100年01月03日1400時
3、強化督導考核獎懲機制 (1)主動發掘霸凌事件,並能妥善處理與輔導者,依權責給予適當之獎勵;對隱匿不報、怠慢處理或後續未善盡追蹤輔導責任者,當事人、承辦人及業務主管應依相關規定給予適當之處分;如未通報者,除依照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61條規定處以罰鍰外,如屬違反法令,而情節重大者,得記大過。公立學校列為校長辦學績效年終考核及遴選重要指標之一,私立學校則納入獎補助款補助參考。 (2)將防制校園霸凌執行成效納入評鑑,每年辦理直轄市政府教育局、縣(市)政府、校外會及學校對暴力霸凌防制之執行情形與成效考核。 31
伍、校園霸凌防制策略 32
治標治本相輔相成 一、治標方面: (一)推動各級學校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 (二)加強各縣市校外會功能,即時蒐集校園霸凌資訊並研擬對策 (三)成立縣市輔導諮商中心 (四)成立校園霸凌防制會報 (五)提昇校長考核教師輔導學生成效的權力 (六)加強學務人員計畫性培養與進修 (七)加強教學現場教師專業知能 (八)加強霸凌行為的法律責任宣導 二、治本方面: (一)重振校園倫理 (二)營造友善校園 (三)增置輔導人力 (四)發揮家庭功能 (五)強化師資培育 (六)落實三級輔導機制 (七)加強法制作為
【治標】(一)推動各級學校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治標】(一)推動各級學校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 1.校園霸凌「疑似個案積極處理」 2.教育系統總動員,全面合力防制校園霸凌 3.建立多管道申訴機制 4.專業輔導人員介入協助輔導 (二)加強各縣市校外會功能,即時蒐集校園霸凌資訊並研擬對策 1、每週2次(週一、四),統計彙整校園霸凌事件及 措施即時掌握校園資訊。 2、各縣市校外會依國中小學需求,機動調派教官 或洽警政單位協助。 34
【治標】(三)成立縣市輔導諮商中心 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設置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統籌規劃專業輔導人員之聘用、管理、教育訓練、督導等,協助各校非行少年輔導相關工作。 (四)成立校園霸凌防制會報 1、每月針對重大校園霸凌個案,邀請法務部、 內政部警政署、兒童局及相關縣市共同研商 並精進處理機制,必要時召開臨時會議。 2、定期(週二、五早上)召開防制校園霸凌專案 小組會議檢討各校防制作為及追蹤重大個案。 35
【治標】(五)提昇校長考核教師輔導學生成效的權力【治標】(五)提昇校長考核教師輔導學生成效的權力 提昇校長考核老師輔導學生成效的權力,以利學生輔導工作的推展 。 (六)加強學務人員計畫性培養與進修 研擬相關誘因措施,有計畫性培養學務人員,增強其服務意願,減少優秀人員流失,以穩定學務工作遂行。 36
【治標】(七)加強教學現場教師專業知能 要求各級學校教師以愛心、耐心輔導偏差行為學生,避免誤入歧途。 (八)加強霸凌行為的法律責任宣導 法治教育為防制校園霸凌重要基礎,積極推動法治教育 1、校長及教師通報義務與責任 。 2、學生霸凌行為的法律責任 。 37
【治本】(一)重振校園倫理 • 1、強調尊師重道(推動敬師月、祖父母 • 節、辦理師鐸獎) • 2、強化國中小推動中心德目週,涵詠學 • 生良好品德 • 3、持續鼓勵國中小教師運用本部編印之 • 補充教材,於課堂上融入品德教育 38
【治本】(二)營造友善校園 本部將持續透過品德教育、人權教 育、生命教育、性別平等教育及法治教育 等課程及活動之實施,培養學生具備同理 心、尊重多元的態度、愛己愛人的能力, 營造友善校園,奠定防制校園霸凌之基 礎。 39
【治本】(三)增置輔導人力 1、持續補助地方政府增置國中小輔導教 師,以及聘用兼任專業輔導人員(如 社工師、心理師)協助國中小學生輔 導工作。 2、規劃增加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員額。 3、規劃補助地方政府聘用專任專業輔導 人員。 40
【治本】(四)結合家長力量 1、家長必須善盡父母責任,發揮家庭功 能,關心孩子生活及學習狀況;如果 孩子發生偏差行為,更需與學校合 作,共同輔導孩子正確態度與行為。 2、另對於已有立委提案修正「兒童及少 年福利法」,強化家長親職教育及防 治霸凌責任等,本部亦敬表同意。 41
【治本】(五)強化師資培育 隨著社會多元化,也使得學生背景及 特質多樣化,面對學生越來越多樣的需 求,必須借重師資培育大學透過職前及在 職培訓,強化教師輔導管教學生、班級經 營等能力,以提升教師輔導學生之成效。 42
【治本】(七)加強法制作為 (一)現階段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相關規定及本部輔導管教辦法規定辦理。 (二)研議修訂教育基本法「 (第8條第2項):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國家應予保障,並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及霸凌行為,造成身心之侵害;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納入防制校園霸凌規範,以為行政依循。 44
本部將透過多項教育政策及相關配套措施持續落實,結合教師、家長、教育行政人員、警政單位及社政單位的力量共同努力,提供一個優質的教育環境,讓孩子可以快樂學習成長,務求以每一個學生都不能放棄、達到友善校園之目標,有效防制校園霸凌。本部將透過多項教育政策及相關配套措施持續落實,結合教師、家長、教育行政人員、警政單位及社政單位的力量共同努力,提供一個優質的教育環境,讓孩子可以快樂學習成長,務求以每一個學生都不能放棄、達到友善校園之目標,有效防制校園霸凌。
簡報完畢 恭請指導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