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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财产清查. 第一节 财产清查的意义和种类. 第二节 财产清查的方法. 第三节 财产清查结果的账务处理. 第一节 财产清查概述. 一、财产清查的概念 1 、财产清查的原因 2 、财产清查的概念 所谓财产清查,是指通过对各种实物财产、货币资金和往来款项的实地盘点、账项核对或查询,查明某一时期的实际结存数,并与账存数核对,确定账实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会计核算方法。 3 、财产账存数与实存数不相符的原因 ( 1 )实物收发时,由于计量不准确而发生品种或数量上的差错; ( 2 )实物保管过程中的自然损耗或自然升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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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财产清查 第一节 财产清查的意义和种类 第二节 财产清查的方法 第三节 财产清查结果的账务处理
第一节 财产清查概述 一、财产清查的概念 1 、财产清查的原因 2 、财产清查的概念 所谓财产清查,是指通过对各种实物财产、货币资金和往来款项的实地盘点、账项核对或查询,查明某一时期的实际结存数,并与账存数核对,确定账实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会计核算方法。 3 、财产账存数与实存数不相符的原因 (1)实物收发时,由于计量不准确而发生品种或数量上的差错; (2)实物保管过程中的自然损耗或自然升溢; (3)因管理不善而出现实物财产的腐烂变质及毁损; (4)贪污盗窃、营私舞弊等违法行为造成实物财产的短缺; (5)因未达账项而引起的银行存款及往来账项的数额不符。 二、财产清查的作用 1、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真实可靠,为正确编制会计报表奠定基础; 2、充分挖掘实物财产的潜力,提高其利用率和使用效果; 3、强化财产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财产的安全与完整。 4、维护财经纪律,遵守结算制度 5、促使企业对外经济往来的正常进行。
二、财产清查的种类 1、按清查的对象和范围分类 (1)全面清查 (2)局部清查 2、按清查的时间分类 (1)定期清查 (2)不定期清查 三、财产清查前的准备工作 1、组织准备 2、业务准备
第二节 财产清查的内容和方法 一、货币资金的清查 1、现金的清查 2、银行存款的清查 (1)银行存款的清查主要采用账项核对的方法,即根据银行存款日记账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进行核对。 (2)“对账单”是开户银行记录存款单位一定时期内在该行存款的增减和结存情况复写的账页。 (3)存款单位收到“对账单”后,应与银行存款日记账逐笔核对其发生额和余额,如果双方账目的结存余额不相一致,除某一方(尤其是存款单位)账簿登记发生差错外,大多情况是由“未达账项”所造成。 (4)所谓未达账项,主要是指存款单位与开户银行之间因结算凭证传递时间的差别,发生的一方已经记账,而另一方尚未接到有关凭证没有记账的款项。
(5)未达账项的四种情况: A、单位已记收款而银行未记收款的账项。 B、单位已记付款而银行未记付款的账项。 C、银行已记收款而单位未记收款的账项 D、银行已记付款而单位未记付款的账项 (6)思考:那两种情况使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大于对账单余额? 那两种情况使对账单余额大于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 (7)对未达账项一般是通过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方法加以揭示和进行调整,其编制方法是: (8)以单位、银行双方调整前的账面余额为基础,各自加计对方已入账而本方尚未入账的未达账项,计算出双方各自调整后的余额。 (9)若双方调整后的余额相等,一般表明双方记账正确,反之则说明某一方或双方记账有误。 二、存货的清查 1 、材料物资清查的具体方法 2 、财产物资清查的过程
三、固定资产的清查 固定资产是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在企业的资产总额中占很大的比重,其清查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 固定资产的清查通常也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将固定资产明晰账上的记录情况与固定资产实物逐一核对,包括明细账上所列固定资产的类别、名称、编号等。如清查中发现固定资产盘亏或毁损情况,还要查明该项固定资产的原值、已提折旧额等;如发现固定资产盘盈,要对其估价,以确定盘盈固定资产的重置价值、估计折旧等。以编制固定资产盘亏、盘盈报告单。具体格式(参见教材)
四、应收应付款项的清查 1、对应收、应付款项等往来账项的清查,采用的主要方法是采用同对方核对账目的方法进行的。 2、单位应将清查日截止时的有关结算凭证全部登记入账,在确保本单位应收、应付款项余额正确的基础上,编制一式两联的对账单,送交对方单位进行核对。 3、对方单位核对后,应将核对结果在对账单上注明,加盖公章后退回清查单位。(正确与否都要说明) 4、发出单位收到对方的回单后,对错误的账目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规定的手续和方法加以更正。最后,再根据清查结果编制“往来款项清查报告单”。格式见教材
第三节 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 一、财产清查结果处理的内容 财产清产结果处理一般指的是对账实不符,即发生盘盈、盘亏、毁损情况的处理。当实存大于账存时,称为盘盈;否则为盘亏;实存与账存一致,但是实存的财产物资有质量问题,不能按正常的财产物资使用的,称为毁损。不论是盘盈,还是盘亏、毁损,都是财产清查处理的内容,都要进行账务处理。 处理步骤如下: 1、客观的分析账实不符的原因,明确经济责任,并按规定程序如实将盘盈、盘亏情况及处理意见,报请有关部门审批处理。
2、积极处理积压物资,及时清理长期不清的债权、债务,以提高财产物资的使用效率。对长期不清的债权债务和发生争执的往来款项,应指定专人负责查明原因,限期清理。2、积极处理积压物资,及时清理长期不清的债权、债务,以提高财产物资的使用效率。对长期不清的债权债务和发生争执的往来款项,应指定专人负责查明原因,限期清理。 3、针对财产清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应当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有关财产物资管理制度,提出改进措施,加强财产物资管理的岗位责任制,保护财产安全完整。 4、对财产清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的调整账簿记录,做到账实相符。 具体处理分两步。 二、财产清查结果的账务处理 账户的设置:设有“待处理财产损益”,下设“待处理固定财产损益”和“待处 理财产损益” (一)库存现金清查结果的处理 (二)存货清查结果的处理 (三)固定资产清查结果的处理 (四)应收、应付款清查结果的处理 (以上各种具体处理方法参见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