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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年度 癌症診療品質認證 醫院 檢討會. 主辦機構:國民健康署 承辦機構: 國家衛生研究院 癌症研究所 TCOG 簡報日期: 102 年 11 月 01 日. 大綱. 認證作業程序檢討 認證基準檢討 綜合討論. 認證作業程序檢討. 申請程序. 102 年 3 月 1 日至 102 年 3 月 31 日 下午五點前,填妥「癌症診療品質認證申請表」一份及 「癌症診療品質認證-醫院自評書」一式三份 (其中二份請勿裝訂) 及電子檔一份 ,寄達健康署所委託之機構,以完成報名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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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度癌症診療品質認證醫院檢討會 主辦機構:國民健康署 承辦機構:國家衛生研究院 癌症研究所 TCOG 簡報日期:102 年 11 月01 日
大綱 認證作業程序檢討 認證基準檢討 綜合討論
申請程序 • 102年3月1日至102年3月31日下午五點前,填妥「癌症診療品質認證申請表」一份及「癌症診療品質認證-醫院自評書」一式三份(其中二份請勿裝訂)及電子檔一份,寄達健康署所委託之機構,以完成報名之申請。 • 請於前述期限內至「癌症診療品質認證網路申報系統」(網址:https://pfp.bhp.doh.gov.tw)完成自評書線上填寫作業,如有相關資料或證明文件未及備齊,應於4月8日前完成補件。
醫療機構 申請認證 自認證結果核定年度後 第二年起可重新提出申請 自認證結果核定年度後 第二年起可重新提出申請 認證資格 審查 不(及)補件 不符合 補件 未通過 符合 自評書資料審查 實地認證 發給評定結果及建議事項 不通過 有條件通過 不通過 複評 通過 於國民健康署網頁公布 認證結果 合格證明
問卷發放情形 • 發放期間:102年5月至10月止。 • 發放19份問卷,回收18份,回收率=94.74% • 填表人 • 認證負責承辦人:7家,佔回收總數之38.89% • 單位部門主管: 8家,佔回收總數之44.44% (單位部門主管為:癌症中心 、癌委會執行秘書等) • 院長或副院長:3家,佔回收總數之16.67%
討論-1 自評書內容 現行認證自評書是使用醫院於健康署「癌症醫療品質提升計畫」所填寫之年度報告,透過管考系統整合後匯出,再由醫院檢視修訂而成。 自評書意見回覆 目前係認證前2週寄交醫院,準備時間是否充裕?
討論-2 認證流程 簡報內容只針對審查意見回覆? 時間安排 是否適當?
認證基準評量項目 20
認證等級評定 21
認證等級評定(續) • 認證總評分結果分為通過、有條件通過及不通過。 • 各章任一必要項目(必)評分未達 B者,則認證等級不得為通過。 • 必要項目:1.2,2.4,3.2,3.3.3,3.5,3.6.2,3.6.3,3.10,4.1,5.1。 22
認證任務分組 23
第一章 癌症診療品質相關單位之 設置與運作
基準1.1 現況說明與常見問題 • 癌委會成員未達基準規範(缺乏某部門成員) • 專責人員未確實執行四大任務之協調工作。
基準1.2 現況說明與常見問題 • 各執行單位多能將執行與監測結果提交癌委會,但癌委會對於四大任務缺乏明確督導、定期追蹤及針對執行不力項目提出具體檢討改善方案之功能(會議記錄未呈現)。 • 某一項任務未達成或未追蹤檢討(例如:院內同儕審查機制之督導及查核不足等)。
基準1.3現況說明與常見問題 • 品質改善主題之選取,未呈現選取理由、測量評估方法,以及改善目標值。 • 未有運用癌症登記資料庫所取得之存活率相關數據於提升癌症照護品質。
基準1.4現況說明與常見問題 • 教育訓練課程或時數未達基準要求。
第二章 癌症登記資料庫之管理與運作
基準2.1現況說明與常見問題 • 雖具有足夠癌登人力,但未由合格癌登人員執行登錄業務。 • 尚未有癌登人員通過進階級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