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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了解法律制度 自觉遵守法律. 第一节 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 宪法 是国家根本法,是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基本形式,是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 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 1787 年 9 月 17 日在费城召开的美国制宪会议. 第一部社会主义国家宪法: 苏俄 1918 年宪法,全称 《 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根本法) 》 (第五次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一九一八年七月十日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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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了解法律制度 自觉遵守法律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基本形式,是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基本形式,是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
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1787年9月17日在费城召开的美国制宪会议
第一部社会主义国家宪法: 苏俄1918年宪法,全称《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根本法)》 (第五次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一九一八年七月十日会议通过) 宪法颁布时的群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先后于1954年、 1975年、1978年和1982年颁布了四部宪法。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宪法草案 2006年11月17日至26日“中国人权展”上的1982年宪法模型
1. 我国现行宪法1982年12月4日公布施行 2. 1988年、1993年、1999年、 2004年修改 3. 结构:由序言及四章组成,共138条 序言 第一章 总纲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四章 国旗、国徽、首都
第一节 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 一、宪法的特征和原则 (一) 宪法的特征 (二) 宪法的基本原则
(一)宪法的特征: 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方面。2.在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3.在制订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
宪法的内容:规定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方面 国家的性质 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的结构形式 根本内容 国家的基本国策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效力高于 supereme authority 普通法律 行政法规 组织规章 公民的 行为准则
宪法制订和修改的程序,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64条: “宪法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坚持党的领导原则 法治原则 基本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 保障公民权利原则 (二)宪法的基本原则:
二、我国的国家制度 (一)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五)基本经济制度
(一)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我国的 国家性质 我国《宪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我国的 国体 我国国家的阶级性质 重要保障 爱国统一战线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我国的政体 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 有利于调动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优越性 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 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2008年3月5日在人民大会堂开幕,3月18日闭幕) 会场 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
(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 2.“十六字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 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
两会热点Top30 1.医改方案——平价医院取代公立医院医改:财政该补贴谁 2.物价上涨——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谈宏观经济走势,多措并举防价格大波动 3.土地保护——坚守18亿亩耕地这条红线,国务院通知要求大力促进节约用地 4.反腐倡廉——秉持公仆精神,让官员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5.官员履新——31省市区换届完成,专家称新一届中国政坛官员“个性”闪耀 6.社保养老——努力解决民生问题 我国社会保障、社会养老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7.手机资费——取消手机漫游费有多难,中消协能逼电信资费就范吗? 8.金融安全——“网银大盗”盗骗过亿资金,一行三会分工有利金融安全 人民代表在鼓掌 向人民交出满意答卷
9.住房保障——中国住房保障“路线图”展开岁末房地产政策大盘点9.住房保障——中国住房保障“路线图”展开岁末房地产政策大盘点 10.就业问题——强调公平就业,严禁各类歧视 11.教育公平——教育公平、教育均衡发展渐成主流话语 12.改善交通——绿色出行享健康生活2008春运实用信息 13.收入分配——个税起征点调至2000,解决收入分配矛盾的时机已经成熟 14.节能减排——强环境保护立法和监督,节能减排我们在行动 15.生态文明——生态文明的基本内涵和几个层面 16.司法公正——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司法公正执法为民维护好人民权益 17.安全生产——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18.台湾选举——马英九谢长廷镜头前挖角较劲格调总是高不起来 19.政绩考核——新政绩观浮出水面 不以GDP论英雄,喜看干部考核引入民意调查 20.2008奥运会——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携手人民,共享奥运。 股民关注两会
老外看两会 农民代表走入北大讲堂 21.“大部制”改革——“大部制”体制:政府改革的新起点,新突破 22.创新型国家——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 23.文化软实力——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代表委员热议文化 24.公民政治参与——如何提升网民的政治参与能力感受公民参与的力量 25.人口比例失调——男女性别失衡成中国社会新问题,20年后3000万男子打光棍 26.食品药品安全——全力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中国打响特殊战役 27.劳动者权益保护——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保障权益 28.政府信息公开——聚焦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定期考核评议 29.城乡一体化建设——建设新农村 促进城乡一体化 30.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突发事件应对法众志成城抗雪灾
(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中 央 特别行政区 省 自治区 直辖市 设区市 自治州 县 区 乡 镇 民族乡 镇 乡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为解决民族问题、处理民族关系,实现民族平等、 团结而建立的基本政治制度。 中华民族一家亲 少数民族代表在投票
我国的特别行政区制度 我国《宪法》第31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五)基本经济制度: 全民所有制 社会主义公有制 基础 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经济制度 有益补充 非公有制经济
三、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公民是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并根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
(一)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特定主体权利 政治权利和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 人身自由权 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和取得国家赔偿权 平等权 社会经济权 文化教育权 案例 案例 案例
(二)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1 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 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 依法纳税; 6 其他义务。
四、我国的国家机构 • (一)国家机构概述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三)国家主席 (四)国务院 (五)中央军事委员会 (六)地方国家机关 (七)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国家主席 国务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中央军事委员会 现行宪法规定的中央国家机构组织系统简表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我国最高权利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设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行使国家立法权 选举、决定和罢免国家机关领导人 职权 决定国家重大事项 监督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男,汉族,1942年12月生,安徽绩溪人,196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5年7月参加工作,清华大学水利工程系河川枢纽电站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工程师。 现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1959―1964年 清华大学水利工程系学习1964―1965年 清华大学水利工程系学习,并任政治辅导员1965―1968年 清华大学水利工程系参加科研工作,并任政治辅导员(“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终止)1968―1969年 水电部刘家峡工程局房建队劳动1969―1974年 水电部第四工程局八一三分局技术员、秘书、机关党总支副书记1974―1975年 甘肃省建委秘书1975―1980年 甘肃省建委设计管理处副处长1980―1982年 甘肃省建委副主任,共青团甘肃省委书记(1982.09―1982.12)1982―1984年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青联主席1984―1985年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1985―1988年 贵州省委书记,贵州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1988―1992年 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西藏军区党委第一书记1992―1993年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1993―1998年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党校校长1998―1999年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中央党校校长1999―2002年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央党校校长2002―2003年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央党校校长(2002年12月不再兼任)2003―2004年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2004―2005年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2005―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三)国务院 大部制改革方案: ☆设立国资委; ☆将国家计委改组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设立银监会; ☆组建商务部; ☆在药监局基础上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局,将安监局改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将国家计生委更名为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不再保留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
(四)中央军事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章第四节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中央军事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 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 中央军事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五)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五)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2004年) • 目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 第三章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第四章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 第五章 附则 居民委员会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村民委员会
(六)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1)行使立法权利。 (2)拥有对国家有关法律的变通执行权利。 (3)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 (4)培养干部的权利。 自治权 (5)组建公安部队的权利。 (6)自主发展经济的权利。 (7)进行贸易活动的权利。 (8)管理财政的权利。
(七)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 中国首席大法官 王胜俊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曹建明
返回 山西“黑砖窑”事件 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衡庭汉、王兵兵为谋取私利,采用雇人看守等方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强迫劳动,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并致一人重伤,应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量刑。被告人赵延兵、衡明阳、刘东升受雇于他人看管民工,剥夺他人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赵延兵、刘东升还随意殴打他人,应从重处罚。被告人刘东升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应从轻处罚。被告人衡明阳、刘东升在非法拘禁中处于从属地位,系从犯。 被告人衡庭汉指使看管人员对偷懒不干活或逃跑民工进行殴打,被告人赵延兵受衡庭汉授意故意伤害他人并致人死亡,二被告人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对衡庭汉、赵延兵应以非法拘禁罪和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 依法判决:1、被告人赵延兵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被告人衡庭汉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3、被告人王兵兵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4、被告人衡明阳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5、被告人刘东升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返回 山东淄博淄川区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人大代表事件 据《淄博日报》2007年11月12日报道,山东淄博淄川区以十七大精神指导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在研究确定代表名额分配比例时,根据淄川实际,在全市率先取消了城乡差别,将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多于市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改为农村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与市区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相同,即“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社会主义民主要求公民享有平等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利,取消农业税、实行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农村义务制教育等措施,是从经济、社会权利来保障农民与城市人的平等权,城乡选举代表比例相同,则是在一定意义上实现了城乡居民政治上的平等权。政治上的平等,主要体现在选举权的平等,这样有利于逐步消除城乡差别。同时,改革开放近30年来,淄川区的城乡差异也在逐渐缩小,农民的民主意识、权利意识也有了很大提高,因此,这样安排代表比例,更有利于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 一、行政法概述 1、行政法的概念 2、行政法的特点 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4、行政法律关系
(一)行政法的概念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具体说来, 它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履行其职能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中南海 (二)国家行政机关与公务员 国家行政机关——指依照法律规定,根据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设立的,享有并行使国家行政权,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机关。 公务员——指依法代表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的工作人员。
(二)行政法的特点 1、行政法在内容上的特点 行政法涉及的领域极为广泛,内容非常丰富 行政法规范具有易变性 行政法的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相互交织并存于一个法律文件中 找了一夜也没有找到 一部《民法典》
2、行政法在形式上的特点 行政法没有完整、统一的行政法典 行政法有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
宪法、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自治条例 单行条例 规章 法律解释 国际条约 行政法的渊源
案例聚焦: 2005年5月,某市政府发布《关于白条生猪进城镇销售的通告》,《通告》 规定:为让市民吃上放心肉,市政府决定禁止白条猪进城销售。本市各 集贸市场销售的猪肉,只由市肉联厂屠宰加工;禁止外埠白条猪肉进入 本市销售。7月10日,贩肉户王某在镇上出售白条猪时,被某市动植物检 疫所以销售肥本市政府确定的屠宰点屠宰的猪肉为由,对王某当场没收 了共150公斤的白条猪肉,王某辩称:自己销售的猪肉是邻县政府确定的 屠宰场屠宰的,每条白条猪都有合法的、全国统一的检疫证明,符合动 物防疫法。 问:《通告》是不是行政法的渊源?《通告》与《动植物检验检疫法》 相抵触是否有效?
(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1、行政合法性原则 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设定和授予才能存在 必须依据行政法律规发行使 行政授权,行政委托必须有行政法律规范的依据 深圳拟授权环卫工 对随地吐痰等行为罚款引争议
案例聚焦: • 某区政府将其闲置的临街房屋三间租给李某开超市。一年后,以亏本无钱,原定租金过高为由,只缴纳了半年的租金。某区政府在多次交涉为果的情况下,派出四名城市监察队员,佩戴执法标志,将李某的超市查封。 • 问:某区城市监察大队做法是否合法? 城管来了 ,快跑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