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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动物保护立法. 动物保护法是一种社会规范,是人们行为所必须遵守的规则。 动物保护法不仅限于野生动物,也应包括家养动物。. 讲课内容. 8.1 动物保护立法的必要性 8.2 动物保护的国际法 8.3 动物保护的国家法 8.4 中国的动物保护法制体系 8.5 国内外的动物保护组织. 1 动物保护立法的必要性. 动物保护立法是一种社会规范,是人们必须遵守的规则: (1)它 规定和指导 人们在开发利用动物资源中如何做,怎样做,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等。 (2)根据国际和国家意志,用规范化、明确性的、强制性的条文指导人们的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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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动物保护立法 • 动物保护法是一种社会规范,是人们行为所必须遵守的规则。 • 动物保护法不仅限于野生动物,也应包括家养动物。
讲课内容 • 8.1 动物保护立法的必要性 • 8.2 动物保护的国际法 • 8.3 动物保护的国家法 • 8.4 中国的动物保护法制体系 • 8.5 国内外的动物保护组织
1 动物保护立法的必要性 • 动物保护立法是一种社会规范,是人们必须遵守的规则: (1)它规定和指导人们在开发利用动物资源中如何做,怎样做,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等。 (2)根据国际和国家意志,用规范化、明确性的、强制性的条文指导人们的行为准则。
动物保护法通常有国际和国家两种。 • 国际法是由参加国保证实施的,对各参加国具有约束力。 • 国家法是由各国政府制定并强制实施的,对本国人民具有约束力。
2 动物保护的国际法 • 动物保护的国际条约和公约是各缔约国和组织之间的协议,其目的是确立一定的国际权利、义务和关系。 • 已产生了近百个与动物保护有关的国际条约和公约。 • 鸟类保护上如《农业益鸟保护公约》、《鸟类保护国际公约》、《比荷卢鸟类狩猎与保护公约》、《欧洲经济共同体野鸟保护指令》、《中日保护候鸟及栖息环境协定》等。
在动物及生境方面如《西半球自然保护和野生动物保存公约》、《非洲自然和自然资源保护公约》、《欧洲野生动物和自然生境保护公约》、《关于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等。在动物及生境方面如《西半球自然保护和野生动物保存公约》、《非洲自然和自然资源保护公约》、《欧洲野生动物和自然生境保护公约》、《关于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等。 • 《北极地区和南太平洋区域保护协定》、《北极熊保护协定》等。
于1948年11月10日开始生效。 • 公约的宗旨有:一是保护地球的鲸鱼,防止人类的过捕;二是合理利用现有的鲸鱼资源。 • 签约国由最初的15个发展到目前的60多个。为了更好地履行公约,各成员国派出一名代表组成了国际捕鲸委员会,简称IWC。
世界上共有80多种鲸类动物,分布在所有的海洋和五大河流里。其皮张可以制革、肉可以食用、脂肪可以制药、几乎全身都可以利用。但由于人类的过度捕捞,许多鲸类动物正面临灭绝的危险。世界上共有80多种鲸类动物,分布在所有的海洋和五大河流里。其皮张可以制革、肉可以食用、脂肪可以制药、几乎全身都可以利用。但由于人类的过度捕捞,许多鲸类动物正面临灭绝的危险。 • 1972年,IWC引进了蓝鳁鲸单位(blue whale unit)作为控制每年捕鲸限额的指标,即一个蓝鳁鲸单位相当于1只蓝鳁鲸 、或2只长须鲸、或2.5只座头鲸、或6只鳁鲸 。
1976年以后,IWC开始规定每种鲸的群限捕数。 • 1986年开始禁止对所有的鲸进行捕杀。但1986年至今,因为日本、挪威利用了IWC决议的漏洞,打着“科学捕鲸”的旗号已经捕杀了超过25,000头鲸。 • IWC考虑为商业捕鲸设立管理体系修正案(RMS)。
2.2 《南极海洋生物资源保护公约》 • 于1980年在澳大利亚的堪培拉产生,于1982年4月7日开始生效。 • 该公约的目的是保护和合理利用南极海洋生物资源。
公约提出,南极地区的捕捞应不能使生物资源下降到无法稳定恢复的水平,要尽量维持南极地区生物之间的生态关系,防止生态系统出现变化,或使变化降低到最低水平。公约提出,南极地区的捕捞应不能使生物资源下降到无法稳定恢复的水平,要尽量维持南极地区生物之间的生态关系,防止生态系统出现变化,或使变化降低到最低水平。 • 签约国最初为15个。总部设在澳大利亚的霍巴特(Hobart)市,并成立了公约委员会、科学委员会和秘书处,每年开会一次。 • 截止到1996年11月12日,包括欧洲经济共问体在内有29个缔约方,其中23个缔约方组成了委员会的一部分。
2.3 《国际重要湿地特别是水禽栖息地公约》 • 于1971年2月2日在伊朗的拉姆萨尔(Ramsar)产生,于1975年12月21日开始生效。又称《拉姆萨尔公约》。 • 公约的宗旨是通过各成员国之间的合作加强对世界湿地资源的保护及合理利用,以实现生态系统的持续发展。
公约中所指的湿地包括沼泽、湿原、泥炭地和各种天然或人工的水域,其中海洋水域规定为低潮水深不超过6m的海域。它是水禽特别是越境候鸟的栖息地。公约中所指的湿地包括沼泽、湿原、泥炭地和各种天然或人工的水域,其中海洋水域规定为低潮水深不超过6m的海域。它是水禽特别是越境候鸟的栖息地。 • 至1999年12月,有106个缔约国。 • 分布在欧洲、美洲、非洲和亚洲各地。
中国于1992年1月3日批准加入,1992年3月31日递交加入书,1992年7月31日对中国生效。同时,将黑龙江扎龙、吉林向海、江西鄱阳湖等7处列入湿地国际名录。中国于1992年1月3日批准加入,1992年3月31日递交加入书,1992年7月31日对中国生效。同时,将黑龙江扎龙、吉林向海、江西鄱阳湖等7处列入湿地国际名录。
扎龙自然保护区:位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面积约210 000hm2。区内主要有湖泊、沼泽、湿草甸3种类型,区内有高等植物67科468种、鱼类9科46种、鸟类48科260多种,鹤类为本区的主要保护对象,尤以丹顶鹤、白枕鹤为主。 • 向海自然保护区:位于吉林省通榆县境内,面积105 467hm2,区内有3条河流、22条湖泊以及数以百计的泡沼和大面积的沼泽。区内有植物600余种、鱼类30种、鸟类253种,该保护区以鹤类、白鹳为主要保护对象。
东寨港自然保护区:位于海南琼山县,面积3 337.6hm2,有红树林植物26种、半红树林和红树林伴生植物40种、有鸟类159种,其中列为中澳保护候鸟协定的有35种(共81种),列入中日候鸟协定的有75种。该保护区主要保护以红树林为为主的北热带边缘河口港湾和海岸滩涂生态系统及越冬鸟类栖息地,是连接不同生物区界鸟类的重要环节。 • 洞庭湖自然保护区:位于湖南省东北部,面积约190 000hm2。区内有植物159科1 186种、鱼类23科114种、鸟类41科158种,该保护区是候鸟重要的越冬地,每年约有1 000万只候鸟在此越冬。
江苏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来此越冬的丹顶鹤从1983的200余只增加到2001年的1600余只,超过全世界野生丹顶鹤的70%。江苏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来此越冬的丹顶鹤从1983的200余只增加到2001年的1600余只,超过全世界野生丹顶鹤的70%。
江苏大丰麋鹿自然保护区 麋鹿是国家一级珍稀动物,全世界现有2000余头, 大丰麋鹿自然保护区拥有516头,是世界上最大的麋鹿种群
青海鸟岛自然保护区:位于青海省的青海湖,海拔3 200m,面积695 200hm2,该区有鸟类162种,该保护区是黑颈鹤的栖息、繁殖区。 • 鄱阳湖自然保护区:位于江西省北部,面积22 400hm2,该湖区受修河水系和赣江水系影响,枯水期水落滩出,形成草洲和谈和9个独立的湖泊;丰水期9个湖泊融为一体,形成一片汪洋。有鸟类近250种,其中水禽108种,有鱼类122种。该地是迁徙水禽及其重要的越冬地。 • 米埔和后海湾国际重要湿地:位于香港西北部,总面积1 500。区内主要有鱼虾池塘、潮间带滩涂、红树林潮间带滩涂等3种湿地类型。有高等植物190种、鱼类约40种、鸟类约280种。主要保护对象为鸟类及其栖息地。
于1973年3月6日在美国华盛顿制定并签署,于1975年7月1日开始生效。简称《CITES公约》。于1973年3月6日在美国华盛顿制定并签署,于1975年7月1日开始生效。简称《CITES公约》。 • 该公约的宗旨是促使各国加强国际间合作,控制国际贸易,有效地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
该公约分三个附录等级。 • 附录一应包括所有受到和可能受到贸易的影响而有灭绝危险的物种。这些物种的贸易必须加以特别严格的管理,以防止进一步危害其生存,并且只有在特殊的情况下才能允许进行贸易。 • 附录二应包括所有那些目前虽未濒临灭绝,但如对其贸易不严加管理,以防止不利其生存的利用,就可能变成有灭绝危险的物种。 • 附录三应包括任一成员国认为属其管辖范围内,应进行管理以防止或限制开发利用,而需要其他成员国合作控制贸易的物种。
人类如不保护动物,动物的名字将被永远刻在此处。人类如不保护动物,动物的名字将被永远刻在此处。
我国于1980年12月25日加入,1981年4月8日对我国正式生效。指定的公约管理机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科学机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科学委员会,分别设在国家林业局和中国科学院动物所。我国于1980年12月25日加入,1981年4月8日对我国正式生效。指定的公约管理机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科学机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科学委员会,分别设在国家林业局和中国科学院动物所。 • 附录中共收录我国有分布的野生动物共282种(见下表)。
2.5 《保护野生动物迁徙物种公约》 • 于1979年在联邦德国波恩签署,于1983年11月1日开始生效,简称《波恩公约》。 • 该公约保护的迁徙物种,是指周期性或可能会穿越一国或几国的野生动物。
附录一中列入的是在全部或部分分布范围内有灭绝危险的濒危迁徙种,分布迁徙区域国家有义务对其严格加强保护。附录一中列入的是在全部或部分分布范围内有灭绝危险的濒危迁徙种,分布迁徙区域国家有义务对其严格加强保护。 • 附录二列入的是需要国际间开展合作进行保护和管理的迁徙物种,不一定是受危种。
2.6 《生物多样性公约》 • 于1990年6月在巴西里约热内卢有153个国家共同签署。 • 截止2004年2月,该公约的签字国有188个。 • 中国于1992年6月11日签署该公约,1993年1月5日交存加入书,1993年12月29日对我国正式生效。 • 生物多样性指的是地球上生物圈中所有的生物,即动物、植物、微生物,以及它们所拥有的基因和生存环境。它包含三个层次: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 • 该公约把地球生物的保护问题推向了世界,也使世界 各国就地球生物的保护达成了共识。
1992年,中国科学院成立了生物多样性委员会。并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BAP)。1992年,中国科学院成立了生物多样性委员会。并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BAP)。 • 其总目标是尽快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进一步的自然资源和资源环境破坏,并使这一严峻的现状得到减轻或扭转。 • 生物多样性的有效保护通常是以两种途径来实现的。首先是通过对那些面临灭绝的珍稀濒危物种及其生态系统的绝对保护;第二,对数量较大可以开发的资源进行持续合理的利用。
3 动物保护的国家法 • 国家动物保护法是指由各国政府制定的,其主要目的是在保护和合理利用本国动物,并具有法律强制力的规则和制度。 • 目前,世界 上很多国家都颁布了自己的动物保护法,如日本的《关于鸟兽保护和狩猎法规》、原苏联的《动物保护与利用法》、蒙古的《狩猎法》、美国的《鸟类迁徙保护法》、澳大利亚的《国家公园和野生动物法》和中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
4 中国的动物保护法制体系 • 中国动物保护法律体系可分为三种主要形式: • 国家法律,由全国人大和人大常委会制定颁布。 • 行政法规,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和发布,包括各种决议、决定、条例、章程、暂行规定、暂行办法等多种形式。 • 地方性法规,由地方各级人大和人大常委会、各级地方政府制定,并在辖区内有效。
1950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稀有动物保护办法》,1962年发布了《关于积极保护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指示》。1950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稀有动物保护办法》,1962年发布了《关于积极保护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指示》。 • 1987年5月,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发布了《中国自然保护纲要》。 • 1988年全国人大通过了《野生动物保护法》。 • 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增加了多条与保护野生动物有关的条款。 • 其后,全国和地方又先后出台了多项法律、法规、条例和文件等,并建立了相关的保护管理机构,加入了一些国际公约,一些濒危物种受到了有效保护和恢复,一些生态环境也得到了改善。
5 国内外的动物保护组织 8.5.1国际自然和自然资源保护联盟 • (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 and Nature Resources,IUCN) • 于1948年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法国巴黎成立,下设六个工作委员会: • 物种保护委员会:主要职能是研究和确定需要保护的生物物种,出版了《红皮书》和《受危动植物名录》。
国家公园和保护区委员会:主要职能是区划和建立世界范围内的保护区网,确定保护区建立的原则和标准,建立保护区和国家 公园名录和档案,对保护区世界发展起到了组织、督促和指导作用。 • 生态学委员会:主要职能是评价世界生态系统的现状和自然保护的措施,促进自然资源的科学管理和持续利用。 • 环境规划委员会:主要职能是应用生态学的原理和方法,促进世界环境的规划和建议。
环境教育委员会:主要职能是宣传和普及科学知识,通过世界范围的教育,提高人们对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重要性的认识。环境教育委员会:主要职能是宣传和普及科学知识,通过世界范围的教育,提高人们对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重要性的认识。 • 环境政策法律和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能是研究人类影响环境的社会、政治和经济的实质,建立环境立法等。
世界野生生物基金会的标志 5.2 世界自然基金会(WWF) • 前身是世界野生生物基金会(World Wildlife Fund,WWF),成立于1961年,总部设在瑞士。
WWF的早期课题主要是保护濒危物种,但目前则以开展濒危物种为轴心的 整个生态系统的保护。 • 1972年发动“世界老虎保护行动计划”, • 1979年发动“世界犀牛保护行动计划”, • 1981年实施“大熊猫保护研究计划”。 • WWF现已成长为影响地球各种野生生物保护的、最大的全球性保护组织,其工作得到了世界各国的 赞誉。
主要致力于: • 1.保护世界生物多样性; • 2.确保可再生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 3.推动减少污染和浪费性消费的行动。
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的标志 5.3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IFAW) • 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International Fund For Animal Welfare,IFAW)成立于1969年,总部设在美国的马萨诸塞州。目前已在五大洲设有办事处。
IFAW以“促进公平仁慈地对待一切动物”为宗旨,以改善动物的生存环境、保护动物免遭灭绝、防止和杜绝对动物的残暴虐待、倡导尊重和爱护动物为使命。IFAW以“促进公平仁慈地对待一切动物”为宗旨,以改善动物的生存环境、保护动物免遭灭绝、防止和杜绝对动物的残暴虐待、倡导尊重和爱护动物为使命。
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的标志 5.4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CWCA) • 成立于1983年2月,是中国科协所属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挂靠在国家林业局。 • 该协会设有基金管理委员会、宣传委员会和科技委员会,并先后成立了野生动物养殖委员会和鹤类联合保护委员会。
协会的宗旨是推动中国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的发展,保护和拯救中国的濒危珍稀野生动物。协会的宗旨是推动中国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的发展,保护和拯救中国的濒危珍稀野生动物。 • 协会的任务是组织会员贯彻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方针和法令,开展野生动物的保护宣传教育,开展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提供经营管理野生动物资源的技术业务咨询,筹集保护资金,同各国自然保护组织和机构建立联系,参与有关的国际合作和交流。 • 目前,该协会已有31个省级和260个地县级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拥有会员3万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