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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學年度 第一次教育學程聯合班會. 特教學程、小教學程 102.07.25 12:00-13:00. 一、教育學程生淘汰機制. ( 一 ) 連續 二學期 修習科目有 三分之一 以上 未達 60 分 。 ( 二 ) 德育 操行成績 ,連續 二學期未達 80 分 。 ( 三 ) 教學 實習課程成績 , 連續二學期未達 60 分。 ( 四 ) 每學期 教育服務學習時數 未達 18 小時 ( 五 ) 學程生應於每學期 開學後二週 內 (9/30 週一 ) 主動 送交 歷年成績單 、 教育服務學習報告 ,由師資培育中心學程組彙整,提交本中心各師資類科教育學程課程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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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學年度第一次教育學程聯合班會 特教學程、小教學程 102.07.25 12:00-13:00
一、教育學程生淘汰機制 (一) 連續二學期修習科目有三分之一以上未達60分。 (二) 德育操行成績,連續二學期未達80分。 (三) 教學實習課程成績,連續二學期未達60分。 (四) 每學期教育服務學習時數未達18小時 (五)學程生應於每學期開學後二週內(9/30週一)主動送交歷年成績單、教育服務學習報告,由師資培育中心學程組彙整,提交本中心各師資類科教育學程課程委員。
二、修課注意事項 選課時機:依教務處公告時程辦理。 擋修機制:目前教育學程課程尚無法進行線上擋修,但確實有修課順序規定,請於選課前查閱各類科課綱。 教育實習課程請依序修習(先修上再修下)。 修課上限:暑期10學分;學期12學分(幼教8學分)。 每學期至少修習一科 下修限制:先前修習科目未通過,欲下修者請於選課前至師培中心申請。
三、學分費繳費注意事項 繳費時間:依教務處公告時間辦理。 繳費方式:101-2學期起請自行進入選課系統列印繳費單。 學分費減免:僅學期中修習之課程得申請學分減免,假日(包含寒暑假)修習之課程不得減免,減免程度依本校規定。 請依規定繳交教育專業學分費,以免大四時未能順利畢業。
四、教育服務說明 1、服務內容:應與教育(教學)相關之義務課輔或服務 為主。 1、服務時間:上學期(102/08/01-103/01/31) 下學期(103/02/01-103/07/31) 2、每學期應於開學2週內主動繳交資料至師培中心學程組。 3、需繳交資料: (1)服務時數證明(獎狀或主辦單位核章) (2)服務紀錄 (3)服務總心得 (4)封面請列出系級、學號、姓名、學程類別、服務時數、 服務機構,以便審查。
七、申請103年教育實習注意事項 自101學年度後(含)入學之教育學程生將取消下學期(2/1-7/31)實習,102學年度正式取消。 申請實習期間請於每年10月-12月向師培中心實習輔導組提出申請。(幼教實習者除外,需先向幼教系辦提出實習申請,後,由幼教系辦) 同時有雙重師資類科之同學,可視需求擇一申請實習。 EX:教育系同學,修特教學程,同時有國小及特教實習資格,可視需求申請國小或特教實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