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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劳动保护工作 陈 莹. 第 一 部 分 劳 动 保 护 概 述. 一、几个基本概念 ( 一 ) 概念 1 、劳动保护 为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从法律、制度、组织管理、教育培训、技术、设备等方面采取的一系列综合措施。. 2 、劳动安全卫生 国家标准 《 劳动安全卫生术语 》 ( GB/T15236 — 94 )将 “ 劳动安全卫生 ” 的定义为: “ 以保障职工(劳动者)在职业(劳动)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为目的的工作领域、技术、设备组织制度和教育等方面的相应措施 ” 。 (同义词是职业安全卫生). 3 、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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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劳动保护工作 陈 莹
第 一 部 分 劳 动 保 护 概 述
一、几个基本概念 (一)概念 1、劳动保护 为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从法律、制度、组织管理、教育培训、技术、设备等方面采取的一系列综合措施。
2、劳动安全卫生 国家标准《劳动安全卫生术语》(GB/T15236—94)将“劳动安全卫生”的定义为: “以保障职工(劳动者)在职业(劳动)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为目的的工作领域、技术、设备组织制度和教育等方面的相应措施”。(同义词是职业安全卫生)
3、安全生产 国家标准《劳动安全卫生术语》将“安全生产”定义为: “消除或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现在“安全生产”概念外延扩大,包括安全与卫生两个方面,形成广义的“大安全”的概念。 在实际工作中,以上三个名词的可以理解为同一概念。
(二) 涵义 1、劳动保护保障的对象是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劳动保护的范围限于生产劳动过程中 3、劳动保护以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为目的,主要包括两方面的任务 4、劳动保护必须综合治理
表:某大型钢铁企业1993年数据 生产事故死亡人数:职业病死亡人数 50年代1 : 0.09 60年代1 : 0.44 70年代1 : 1.37 80年代1 : 4.5
国际劳工组织(ILO) 2002年5月27日公报数字(估计) • 全球因工作事故和职业病每年大约200万人死亡; 其中: • 工作事故死亡为19% • 与工作相关疾病(职业病)死亡为81%
二、劳动保护与生产劳动的关系 劳动保护寓于生产劳动之中,随着生产劳动的产生而产生,随着生产劳动的发展而发展,二者密不可分,是一种共存的关系。 简而言之:只要有生产劳动,就需要劳动保护,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如此 。
这是由生产劳动的两重性所决定的:一方面生产劳动创造财富(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类需要;另一方面生产劳动也存在负面影响,主要表现为对环境的破坏以及对人安全和健康的威胁。这是由生产劳动的两重性所决定的:一方面生产劳动创造财富(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类需要;另一方面生产劳动也存在负面影响,主要表现为对环境的破坏以及对人安全和健康的威胁。
二、获得劳动保护是职工的权利(简称“劳动保护权”)二、获得劳动保护是职工的权利(简称“劳动保护权”) 劳动保护权是人权和劳权的内容之一 1、 所谓“人权”指公民的权利 法律依据:《民法通则》 2、所谓“劳权”指劳动者的权利 法律依据:《劳动法》 因此,职工无论是以“公民”的身份,还是以“劳动者”的身份,都应当享有法律赋予的劳动保护权。
(三)相关法律赋予劳动者享有的各项劳动保护权利(三)相关法律赋予劳动者享有的各项劳动保护权利 1、要求获得劳动保护的权利 2、知情的权利 3、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 4、接受(获得)教育培训的权利 5、获得职业健康防治服务的权利
6、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 7、紧急状态下停止作业或撤离的权利(紧急避险权) 8、享有工伤保险和要求民事赔偿的权利 9、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10、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
(三)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应履行的义务 1、遵章守法、服从管理 2、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知识与技能 3、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安全卫生用品 4、发现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及时报告
第二部分 工会劳动保护工作
一、工会必须参与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主要回答“工会为什么必须参与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问题”一、工会必须参与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主要回答“工会为什么必须参与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问题”
(一)法律依据——工会参与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是法律规定要求的职责和权力。(一)法律依据——工会参与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是法律规定要求的职责和权力。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 • 工会参与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身份是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 • 其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安全卫生合法权益 • 主要作用为监督——工会代表或者发动、组织企业职工参与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二)为什么工会必须参与劳动安全卫生工作 1、《工会法》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这是我国由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条件下,协调、稳定劳动关系的客观需要。
⑴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劳动关系主要特点:⑴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劳动关系主要特点: • 企业所有制单一化,劳动关系类型单一化 • 归属国家化 • 双方利益一体化运行行政化 • 规范文件化
⑵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关系主要特点: • 企业所有制多元化,劳动关系类型多元化 • 劳动关系归属企业化 • 劳动关系双方利益分化 • 劳动关系运行市场化 • 规范法制化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关系中的职工一方处于弱势地位,权益容易受到损害,是一个普遍规律;加之中国国情:劳动力供大于求,这种情况更为突出。面对用人单位,职工个人势单力薄,只能依靠工会组织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工会担负起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责,就成为历史的必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关系中的职工一方处于弱势地位,权益容易受到损害,是一个普遍规律;加之中国国情:劳动力供大于求,这种情况更为突出。面对用人单位,职工个人势单力薄,只能依靠工会组织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工会担负起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责,就成为历史的必然。
2、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劳动者的权利(如前所述)2、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劳动者的权利(如前所述) 结论:因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是职工的权利,所以作为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工会必须参与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把“维权”作为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出发点、切入点和落脚点。
二、工会对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参与 (一)工会参与概述 1、在参与的性质上,工会的参与是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结合。 2、在参与层次上,分为宏观参与和基层参与两个层次。 3. 工会参与的实质是职工参与
职工参与是工会参与的基础,工会参与是职工参与的保障,二者是一个有机整体 。 “参与”的主体是职工,是基础;工会是“职工参与”的发动者、组织者和指导者。
■ 关于“职工参与” 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基础在企业,夯实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这个基础是做好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治本之策。 企业劳动安全卫生工作需要职工的参与,职工群众既是生产建设的主力军,也是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主力军。不依靠职工群众,没有他们的参与,劳动安全卫生是绝对搞不好的。 试从以下2个方面分析:
从安全原理来看: 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作业现场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能否杜绝违章操作,能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是预防事故的两个关键因素。 职工处在生产第一线,最了解哪里有事故隐患,哪里有职业危害;他们本人在生产中的行为,往往也会对现场安全卫生状况产生直接的影响。从这个角度来说,职工安全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成败。职工的安全素质达到什么水平,企业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就能达到什么水平。
从劳动关系理论来看: 劳动安全卫生是劳动关系的主要内容之一,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是职工的基本权利。一线职工往往是生产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直接受害者,企业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职工安全卫生权益的维护。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们对做好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要求最为迫切。
(二)工会参与的主要职责(主要作用)是群众监督(二)工会参与的主要职责(主要作用)是群众监督 1、群众监督的必要性 2、工会群众监督的特点 ⑴建设性——追求“双赢” ⑵参与性——由工会的身份所决定 ⑶群众性——最重要的特点
(三)宏观参与的重要机制:劳动安全卫生三方机制(三)宏观参与的重要机制:劳动安全卫生三方机制 在宏观层面建立“政府、用人单位、工会”三方机制是国际通行的维护劳动者权益,协调、稳定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已经为许多市场经济国家的实践所证明,也正在为我国的实践所证明。 建国以来,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一个具有中国特色、而且与国际通行的“政府、用人单位(雇主)、劳动者(雇员)三方机制”相一致的国家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管理)体制(简称“三方机制”),工会是三方机制中不可缺少、不可替代的一方。
政府 群众 监督 政府监督管理 群众监督 劳动安全卫生三方机制示意图 要求获得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用人单位 职工(工会) 承担安全卫生保障的责任
这个管理体制明确了政府、用人单位(包括其代表组织)和工会在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中的地位和基本权力(利)与职责,这三方是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三个支柱,缺一不可。这个管理体制明确了政府、用人单位(包括其代表组织)和工会在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中的地位和基本权力(利)与职责,这三方是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三个支柱,缺一不可。 需要指出的是:管理体制中的“群众监督”很明确是指职工群众监督,一般由工会组织作为代表来实施。
工会代表、组织职工实施群众监督是三方机制运行不可或缺、不可取代的一环。在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中,“国家监察”起主导作用;“企业负责”是主体、是关键,“群众监督”是“国家监察”的有效补充。而且由于群众监督的广泛性,它可以成为用人单位自我约束机制的重要促进力量。工会代表、组织职工实施群众监督是三方机制运行不可或缺、不可取代的一环。在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中,“国家监察”起主导作用;“企业负责”是主体、是关键,“群众监督”是“国家监察”的有效补充。而且由于群众监督的广泛性,它可以成为用人单位自我约束机制的重要促进力量。
(三)工会基层参与的两项重要制度 基层参与即企业工会发动、组织职工对企业安全卫生工作实施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主要通过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来运作。
三、工会劳动保护主要工作内容 (一)参与立法与决策 1、工会的宏观参与——“源头维护” ⑴立法参与 ⑵决策参与
2、工会的基层参与 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平等协商与签订集体合同,参与企业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规章制度、奖惩办法、标准、规程等的制定和修订等工作;特别是代表职工就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问题与企业进行协商,依法订出双方都可接受的劳动标准
⑴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代会 保安全” • 在会上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 • 重视会下发挥职工代表的作用
⑵在劳动保护工作中运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一些要点⑵在劳动保护工作中运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一些要点 • 由于劳动安全卫生问题处于动态之中,所以应当建立一种机制,使得劳动关系双方能够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协商,以求问题的解决。 • 工会是要约方和推动力(企业是承诺方)。 • 其目的与作用是维护职工安全卫生合法权益。 • “充分协商”是前提,“签订合同”是结果,二者为一体,缺一不可。 • 必须以“职工参与”为基础和后盾。 • 注意 “因地制宜”、“因行业制宜”、“因企制宜” ,合同(协议)形式灵活多样。
(二)对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实施监督(工作重点)(二)对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实施监督(工作重点) 1、建立、健全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机制——前提和保证 ⑴《三个条例》——三个层次: •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 • 《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 《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 ⑵探索新机制
2、主要监督内容 ⑴对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履行有关法律、法规与标准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 ⑵对生产性建设项目“三同时”的监督 ⑶对事故隐患及职业危害作业点的监督(重点),这是一种动态的监督 要点:“四全”——“全员”、 “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群众性监督 • 通过发动、组织职工开展安全检查,对隐患揭查、分类(建档) • 督促行政管理方整改 • 跟踪监督、落实
⑷对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的监督 特别注意:是否及时、如实报告;调查处理是否全面、公正等 ⑸对事故伤亡职工赔付的监督 • 工伤保险:“无责任赔偿”原则 • 民事赔偿:因生产事故伤亡或患职业病的职工“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 商业保险 ⑹对有关安全卫生其他方面违法行为的监督
(三)安全卫生教育培训 1、主要对象: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队伍成员和全体职工 2、主要内容: ⑴法制意识——主要是权利、义务意识 ⑵自我保护意识——“以人为本”、“生命(健康)至上” ⑶安全卫生知识与技能(加强演练) ⑷其他相关知识(如:管理知识等) 3、方法:灵活多样,讲求实效
(四)开展预防事故及职业危害的各种群众活动(四)开展预防事故及职业危害的各种群众活动 针对企业生产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工会应当发动、组织广大职工群众开展各种有效的、预防事故及职业危害的群众活动,最大限度地发掘职工群众迫切要求维护自己安全与健康的积极性,并取得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切实效果。 (五)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
第三部分 介绍浙江省企业工会 主动参与职业安全卫生工作
一、开展此项工作的背景——有利条件 (一)企业对待职业安全卫生的态度企业对待职业安全卫生的态度一般分为四个阶段: ⑴ 不作为阶段 ⑵ 法制监督阶段 ⑶ 自我约束阶段 ⑷ 自为、自觉阶段 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企业一般处于第2个阶段。
(二)企业欢迎或者能够接受“主动参与”的原因(二)企业欢迎或者能够接受“主动参与”的原因 1、内因 ⑴经营者有需要——企业发展的需要 ⑵职工有需要——维护合法权益的需要
2、外部氛围与压力 ⑴国内方面 “职业安全卫生”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 •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 • 全国人民共同关注
(2)国际方面 “以人为本”的理念已经成为共识,职业安全卫生问题凸现出来。 在经济全球一体化的大背景下,职业安全卫生标准一体化是大势所趋。中国已经加入WTO,应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应对这一挑战。
二、关于“主动参与” 工作 (一)“主动参与”的目的、意义 • 关键是工会推动、职工行动、劳资互动; • 核心是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平等协商共议共决 ; • 实质是在安全卫生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 ;
(二)为什么要建立“主动参与”机制 “主动参与”就是工会依法组织中小及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主动参与本单位安全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探索建立“参与—协商—监督—维权”的一种企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机制。
“主动参与”所追求的目标是政府、企业、职工“三赢”:“主动参与”所追求的目标是政府、企业、职工“三赢”: • 推动企业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机制,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使企业和谐、健康、持续发展; • 切实维护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 • 夯实安全卫生工作基础,扭转目前严峻局面,促进经济、社会安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