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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 技术培训讲义.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4/9/10. 主要内容. 1. 总论 2. 饮用水源地基础情况调查 3. 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价 4. 饮用水水源地污染负荷控制 5. 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核定与补充划分 6.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规划 7. 典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技术示范 8. 全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技术支撑体系 9. 工作成果提交. 1. 总 论. 工作背景 规划原则 规划范围与目标 规划编制技术路线. 工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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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技术培训讲义《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技术培训讲义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4/9/10
主要内容 1. 总论 2. 饮用水源地基础情况调查 3. 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价 4. 饮用水水源地污染负荷控制 5. 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核定与补充划分 6.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规划 7. 典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技术示范 8. 全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技术支撑体系 9. 工作成果提交
1. 总 论 • 工作背景 • 规划原则 • 规划范围与目标 • 规划编制技术路线
工作背景 • 我国由于水源地污染而引起的社会问题相当突出,饮用水水源保护问题已成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 • 胡锦涛总书记要求: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让群众喝上放心水作为首要任务 • 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明确提出:以饮水安全和重点流域治理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 • 国家环保总局会同有关部委开展《全国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工作
规划原则 • 实事求是的原则 •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 全面规划、重点深入的原则 • 科学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 • 与流域污染控制相协调的原则 • 公众参与的原则
规划范围和目标 规划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外的31个省、市、自治区的县级以上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 规划期限 基准年为2005年,总体规划期为2006~2020年。分为近、中、远期三个阶段,其中近期为规划的重点阶段。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近期):2006~2010年; 第二阶段(中期):2011~2015年; 第三阶段(远期):2016~2020年。
规划范围和目标 规划目标 第一阶段(近期):全部取缔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排污口,基本遏制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下降的趋势。 第二阶段(中期):不达标饮用水水源地排污总量大幅削减,水源地水质得到一定改善。 第三阶段(远期):饮用水水源水质明显改善,稳定达标。
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基础工作 环境基础情况调查 环境状况评价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与核定 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规划 污染防治工程 管理能力建设工程 工程投资效益评估 点源污染防治工程 面源污染防治工程 生态恢复与建设工程 预警监控体系建设工程 应急能力建设工程 管理能力建设工程 典型区技术示范 规划技术支撑 成果输出 规划技术路线
2. 饮用水源地基础情况调查 • 基本要求 • 社会经济基础情况调查 •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状况调查 • 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源调查 • 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状况调查
基本要求 工作的基本要求 1.调查成果分级分类反映我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基础情况,满足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需求。 2.调查突出可操作性,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以国家、省市总体指导,以县级市为单位,向地级市、省、全国汇总。 3.充分利用现有资料,适当补充监测。
基本要求 调查方式 分资料收集、实地调研、现场监测三类。以资料收集、实地调研为主,尽可能利用现有的资料;以现场监测为辅,充分利用现有的监测条件,对调查数据进行补充完善。
基本要求 提交成果 1)报告文本: 以地级市为单位,编制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状况调查报告。内容包括社会经济基础情况、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状况、污染源状况和生态环境状况。 2)图表及其他附件: 饮用水水源地调查相关数据,饮用水水源地调查报告相关图件,如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分布图、污染因子污染状况分布图、水污染趋势分布图(大型饮用水水源地要求地图比例尺大于1:5万,小型饮用水水源地地图比例尺1:1万)、各类调查的相关数据光盘。
城市社会经济基础信息调查 城市社会、经济状况 城市社会、经济基础情况调查以城市为基本单元,调查统计分析与城市用水活动密切相关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城市供水及用水状况,水源地基础情况等方面。
社会经济基础信息调查 城市社会、经济状况 1、行政区域划分,城市人口数量、结构及分布,行政区的国内生产总值(GDP),产业结构及布局,自来水普及率,管网漏失率等方面的现状。 2、与饮用水源水质密切相关的疾病发病情况,并说明其危害。调查各区域癌症发病率,其中,重点调查消化系统癌症发病率。 3、城镇总体发展、社会、人口及国民经济发展相关规划;行政区划图、产业布局图。
社会经济基础信息调查 城市供水及用水状况 城市供水及用水状况用以掌握城市供水及用水结构、用水水平等。城市用水调查包括城市所有用水活动的用水情况,即包括生活用水、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用水和生态用水。城市供水调查包括向城市供水的所有水源,即包括集中式、分散式供水。具体调查内容包括: (1)居民家庭用水总量、用水价格。 (2)集中供水量、供水人口,分散式供水量、供水人口。 (3)生产运行用水、用水价格。生产用水包括工业及建筑业用水,循环使用率。 (4)社会服务用水总量、用水价格。服务业用水包括公共服务用水、消防及其他用水。
社会经济基础信息调查 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分布情况 主要收集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数量、名称、水源地编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情况等信息。
水源地基础状况调查 水源地基础情况 水源地基础情况主要针对饮用水水源地,调查水源地的基础信息、取水情况。 (1)饮用水水源地基础信息调查。包括水源地名称、地理位置及地理坐标、水源类型(如地表水(河流、湖泊、水库)、地下水)、取水量等。 (2)饮用水水源地运行状况。包括水源地类型、建设时间、工程设计采水量、实际取水量、采水方式等;水源地类型中是否属于应急水源进行注明。
水源地基础状况调查 水源地基础情况 (3)对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包括所在水系或河流湖库自然属性的调查,如面积、长度、流量、水位、水深、蓄水量、降雨量等水文数据;所在流域土地利用结构图、地形地貌及土壤分布图。 (4)对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调查其水文地质条件,包括地下水位、岩性、地层、构造、包气带厚度、含水层及包气带、地下水补给、径流和排泄情况。 (5)饮用水水源地所在水系及其编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编码统一采用全国环境系统水系编码、行政编码、水源类型编码及序号等四层编制。
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状况调查 1、地级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调查 收集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常规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属于地表水水源:包括目前已经进行监测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表1、表2和表3种各项指标。此外,湖泊、水库水源地,补充总磷、总氮、叶绿素a和透明度四项指标。 属于地下水水源:包括目前已经进行监测的地下水质量标准中各项指标。 时间:2005年各月数据。
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状况调查 2、县级市集中供水水源地环境质量调查 已经开展日常监测的县级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同城市集中水源地要求。 没有开展日常监测的县级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选择PH值、硬度、溶解性总固体、CODMn、NH3-N、氯化物、氟化物、硫酸盐、挥发酚、砷、Hg、Cr、Fe、Mn、Cd、Pb、大肠菌总数、细菌总数等主要指标,开展补充监测。 按丰水期、平水期和枯水期,监测三次。 水质监测点(断面)的布设和监测方法,参见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和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2004)。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污染源调查 水污染源调查包括污染源类型、污染来源及时空分布。污染源分为点污染源、面污染源和内污染源。其中,面污染源及内污染源调查主要针对湖泊、水库型水源地。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污染源调查 保护区内违章建筑物的调查,是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重要基础,也是决定本规划近期治理目标能否实现的关键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如实填报。为保证填报的准确性,技术支持单位将通过购买卫星图片的方式对调查情况进行抽样复核。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污染源调查 点源污染调查 主要调查饮用水水源地排污口的污染排放情况,包括工业企业、居民生活、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污水排放口。此外,还应关注其他可能造成污染的固定点源,如垃圾转运站、垃圾填埋场、油库等违章建筑物或建设项目。其中,水源地违章建筑和建设项目的确定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为依据。 1、违章建筑情况调查 已划定保护区的,主要调查一、二级保护区内违章建筑物和建设项目的名称、占地面积、所属单位、建设时间、建筑物功能、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等内容。 未划定保护区的,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取水口周围半径500-1000米范围内进行调查。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污染源调查 2、饮用水水源地排污口和污染源调查:已划定保护区的,调查仅限于水源一级、二级及准保护区内;未划定保护区的,根据实际情况,调查对取水口水质有直接影响的排污口和污染源。 3、排污口调查包括排污口名称、排入水源地污水量、污染物量、污染源类型(如生活污水、工业污水)、污染源位置。其中,污染源位置指明与水源地取水口的距离和相对方位。主要污染物以各类污染源的特征污染物为主。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污染源调查 面源污染调查 针对中、小型湖泊、水库型饮用水源地流域,开展面源污染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城镇地表径流、化肥农药使用、农村生活污水及固体废弃物、分散式畜禽养殖等。 农村生活污水及固体废弃物需调查农村社会综合用水量(包括乡镇企业用水量)和排水量、农业人口数量、散养式畜禽养殖数量; 化肥农药使用造成的农田径流污染需调查农田面积、坡度、农作物类型、土壤类型、年降雨量、轮作方式、化肥施用量等; 畜禽养殖污染源需调查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的养殖种类及数量、年用水量及排水量、排污方式、处理工艺; 调查指标项根据不同面源污染类型予以选择。 其他环境问题调查包括海水侵入、渗坑偷排、公路及铁路等潜在源和移动源,在调查报告中说明。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污染源调查 城镇地表径流的调查采用资料收集的方法,收集项目要包括各土地利用类型的面积(km2)、人口密度(人/ km2)、平均降水量(cm/a)等。 城镇地表径流污染负荷计算可采用单位负荷法。对某一城市土地利用类型,单位面积上的年污染负荷量可按下式计算: Li=aiFiriP 式中:Li—污染物年流失量(kg/km2/a);ai—污染物浓度参数(kg/cm/km2)(见参数表);Fi—人口密度参数择:ri—扫街频率参数 ;P—年降水量(cm/a)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污染源调查 化肥农药使用造成的农田径流污染、农村生活污水及固体废弃物、畜禽养殖等污染负荷计算方法参见讲义附件三源强系数及其应用。
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状况调查 主要针对中小型湖泊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指标调查。 (1)水源地流域土地利用情况调查,包括工业、交通用地,城镇、农村居民用地,农业种植用地。 (2)水源涵养林、护岸林和自然湿地的面积及维护情况。 (3)水土流失情况,包括水源地周边采石场、裸地面积,坡耕地面积及其占耕地面积比例,水土流失及治理面积,土壤侵蚀模数等参数。
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状况调查 调查方法 水源地流域土地利用状况调查,以收集现状土地利用的图件为主,如果没有可利用的图件可以SPOT卫星影像数据遥感数据为信息源。利用遥感技术和地理信息系统(GIS)的空间分析技术,对调查区土地利用/土地覆盖遥感分类解译。
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状况调查 1、土地利用/土地覆盖分类体系 土地利用/土地覆盖分类体系可分为:工业用地、交通用地,城镇用地、农村居民用地,农业种植用地5大类。 2、遥感解译结果 利用遥感调查结果对土地覆盖分类进行解译和统计,分析各种使用功能的土地面积和其在水源地流域所占的比例,从用地结构的角度分析现状水源地流域土地利用的合理性。
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状况调查 3、水源地流域土地开发利用状况评价 根据资料调查或遥感调查的结果,从以下方面对水源地流域土地利用状况进行评价: (1)城市建设用地,对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占保护区面积的比例,包括道路、交通用地面积、长度等进行评价,对一级保护区内的土地利用状况进行评价。 (2)水土流失强度,主要是从裸露土地的水土流失、矿山开采面积比例等方面对保护区的水土流失状况进行评价。 (3)不合理农业开发,包括陡坡种植以及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种植情况等。
保护区污染治理现状与规划状况调查 对已经进行污染治理和已列入治理规划的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查其污染治理状况和规划的相关情况。 调查内容包括保护区内污染防治工程现状及已经纳入相关规划的治理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截污管网建设状况、污水处理厂建设状况、清淤工程实施状况等。调查项目主要有,治理工程的类型、工程建设时间,完工时间,工程规模,投资总额、治理面积、预期削减污染负荷量、实际削减污染负荷量、工程批准单位或所属的规划等 。
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管理状况调查 调查内容包括水源地的管理机制和保护现状两个部分。 (1)管理情况调查,包括水源地保护现有地方法规建设情况、管理机构、监测体系的建立、保护区内及周边道路危险品的运输情况及管理措施、饮用水安全预警与应急系统建设情况、监督管理状况等。 (2)保护状况调查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和执行情况、已实施的水源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行政管理机构、水质水量监测及信息发布情况等。
3. 全国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价 • 基本要求 • 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状况评价 • 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状况评价
基本要求 1、工作要求 以全国饮水源地环境质量状况调查为工作依托,开展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状况、管理状况评价,阐明全国及各级行政区的饮用水污染现状、趋势及存在的问题。 2、工作方式 技术支持单位提出评价报告的要求格式。 以地级市为单位,开展饮用水源地的水环境质量和环境管理状况评价。编制市级评价报告,再汇总成为省级报告,最终形成国家级报告。 3、提交成果 市级、省级、全国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价报告。
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状况评价 地表水饮用水源水质评价 地表水水源地评价标准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基本项目水质类别分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及劣Ⅴ类评价;一级水源保护区以Ⅱ类地表水标准值为限值,二级水源保护区以Ⅲ类地表水标准值为限值,给出是否达标、主要不达标污染指标、超标倍数等。 补充项目及表3中有毒有机物和地区特定监测项目按达标、不达标评价,分析水体主要污染类型。
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状况评价 河流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 1、评价项目 在河流型饮用水源水质评价中,参与评价的项目至少必须包括: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CODMn)、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汞、铅、挥发酚、石油类9项(注:当高锰酸盐指数大于30mg/L时,用化学耗氧量(COD)项目及其标准评价);完成补充项目和特定项目检测的省市,应将检测结果列入有毒有机污染物的水质评价范围。 2、评价时段 评价时段为枯、丰、平水期。
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状况评价 河流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 3、水质标准 单项水质项目的具体评价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所列指标,但氮、磷和粪大肠菌群指标在个别时段超过Ⅲ类水标准值并不表明该水域不能作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因此,可不将氮、磷和粪大肠菌群指标作为必要的评价指标,可以仅作为参考指标。
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状况评价 水质综合评分值 按照水质类别与评分值对应表(见培训讲义),用内插方法计算得出断面(或测点)每个参加水质评价项目的评分值,根据各个项目的水质评分值,取其最高评分值即为该断面(或测点)的水质综合评分值。
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状况评价 湖泊、水库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 湖泊、水库型水源地的水质评价方法和河流型水源地的水质评价方法相同。不同的是,湖库型水源地还需增加营养状态评价,通常采用综合营养状态指数法对湖库营养状态进行评价。
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状况评价 湖泊、水库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 1、营养状态评价项目 湖库营养状态评价选择的项目为:叶绿素a(chla)、总磷(TP)、总氮(TN)、透明度(SD)和高锰酸盐指数(CODMn)五个项目。 2、营养状态评价时段 湖泊、水库营养状态评价根据湖泊、水库营养状态发布的周期确定评价时段。此次规划的评价时段可以按丰、平、枯水期进行评价。
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状况评价 湖泊、水库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 3、营养状态评价数据的确定 有多年监测资料的水体,取多年监测资料各月份的算术平均值进行评价时,可采用一次监测的结果进行评价,无监测数据的应该在不同水期补充监测2次,取2次监测数据的算术平均值进行评价。 4、湖泊、水库富营养化评价方法 湖库类水源地富营养化按“贫”、“中”、“富”评价。
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状况评价 (1)综合营养状态指数计算公式 综合营养状态指数采用卡尔森指数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TLI(∑)—综合营养状态指数; Wj—第j种参数的营养状态指数的相关权重; TLI(j)—代表第j种参数的营养状态指数。
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状况评价 (2)单个项目营养状态指数计算公式 TLI(chla)=10(2.5+1.086lnchla) TLI(TP) =10(9.436+1.624lnTP) TLI(TN) =10(5.453+1.694lnTN) TLI(SD) =10(5.118-1.94lnSD) TLI(CODMn)=10(0.109+2.661lnCODMn) 式中:chla单位为mg/m3, SD单位为m;其它项目单位均为mg/L。
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状况评价 (3)湖泊水库营养状态分级 采用0~100的一系列连续数字对湖泊营养状态进行分级,包括:贫营养、中营养、富营养、轻度富营养、中度富营养和重度富营养。与污染程度关系见《水质类别与评分值对应表》(培训讲义)
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状况评价 5、主要污染项目的确定方法 在评价时段内,河流、湖库水系水质为“优”和“良好”时,或者属于“贫营养”、“中营养”和“轻富营养”时,不评价主要污染项目。 将断面(测点)水质超过Ⅲ类标准的项目按其超标倍数大小排列,取超标倍数最大的前三项为主要污染项目。
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状况评价 • 地下水饮用水源水质评价 地下水水质评价标准采用国家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采用单项组分评价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参照河流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方法进行评价),将地下水水质指标分为一般化学指标、细菌学指标等类别,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分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及劣Ⅴ类评价类别,填写达标和不达标。以Ⅲ类地下水标准值为限值,列出是否达标、不达标指标、超标倍数等。对于有多年观测资料的水源地,针对主要水质指标进行水质变化趋势分析。
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状况评价 水质评价结论 1、地表饮用水源水质 河流型水源地水质评价以满足饮用水标准的Ⅲ类地表水标准值为界限,湖库型水源地结合水质分级和营养状态评价结果,要求给出水源地现状水质分级、营养状态结论,判断地表水水质的达标现状、分析不达标水源地水质的主要超标物及超标倍数、不同水期的变化情况、主要污染类型和造成污染的主要原因等。
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状况评价 2、地下饮用水源水质 地下水水质分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及劣Ⅴ类评价类别,有毒有机物等毒理学指标和地区特定监测项目按照饮用水卫生标准,填写达标和不达标。以Ⅲ类地下水标准值为界限,要求给出水源地现状水质分级结论,判断地下水水质的达标现状、分析不达标水源地水质的主要超标物及超标倍数主要污染类型和造成污染的主要原因等。
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状况评价 1、环境管理状况评估 分类别(地下水、地表水)地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状况进行分析,包括水源地保护现有地方法规及其执行情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情况、预警与应急系统建设及其运行情况、已实施的水源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效果、行政管理、信息发布等。根据环境管理体系建设状况、环境管理制度和措施的执行情况,总体评估当前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状况。 2、主要问题识别 分析现有和面临的问题,如保护区内企业排污问题、跨行政区用水纠纷及流域统筹安排问题、监管能力建设问题等。分析识别当前拟重点解决的主要问题。寻求有利于解决我国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中相关问题的技术、方法和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