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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普通基金 普通公務會計制度研習班. 普會制度 — 資產、負債類會計科目及相關分錄釋例之介紹 行政院主計總處 會計決算處. 普通基金平衡表及會計科目. 普通基金平衡表. 基金平衡表. 普通資本資產 長期負債帳平衡表. 資產類 科目. 負債類 科目. 基金 餘額類 科目. 普通資 本資產 類科目. 普通長 期負債 類科目. 淨資產 類科目. 壹、會計科目分類 ( 一 ). 現 制. 新 制. 一、歲入類 二、經費類 三、財產帳類 四、長期負債帳類. 一、普通公務帳類 二、普通資本資產帳類 三、普通長期負債帳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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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普通基金 普通公務會計制度研習班 普會制度—資產、負債類會計科目及相關分錄釋例之介紹 行政院主計總處 會計決算處
普通基金平衡表及會計科目 普通基金平衡表 基金平衡表 普通資本資產 長期負債帳平衡表 資產類 科目 負債類 科目 基金 餘額類 科目 普通資 本資產 類科目 普通長 期負債 類科目 淨資產 類科目
壹、會計科目分類(一) 現 制 新 制 一、歲入類 二、經費類 三、財產帳類 四、長期負債帳類 一、普通公務帳類 二、普通資本資產帳類 三、普通長期負債帳類 註:新制財務報表名稱及種類等與國際接軌。
壹、會計科目分類(二) • 現制分為歲入類及經費類兩套帳,新制合併為一套帳 現制 歲入類平衡表 經費類平衡表
壹、會計科目分類(三) 新制 基金平衡表 ◎國際化程度為國家競爭力評比之重要項目之一,新制會計報告之名稱、格式、會計科目及會計處理均能與國際接軌,可有效提升我國之財政透明度。
壹、會計科目分類(四) • 普通資本資產帳取代財產統制帳 現制 新制 財產統制帳 普通資本資產帳
壹、會計科目分類(五) • 普通長期負債帳取代長期負債帳 現制 新制 長期負債帳 普通長期負債帳
新制-資產類科目之組成 1-資產:凡能提供未來效益之財務資源屬之,但不包含普通資本資產在內。
新制-負債類科目之組成 2-負債:凡未來需以財務資源償還之財務給付義務屬之,但不包含普通長期負債在內 。
材料之採購與耗用(採耗用法,永續盤存制) • 政事型基金採購材料或物料,應於購置時以材料科目列帳,於領(耗)用時認列為一般性支出。(準四§6)
基金間及政府間往來事項 • 為編製政府整體財務報表,基金間之內部活動應加以沖銷。(準五§9) ,以避免虛增該政府之債權、債務、收入、支出,覈實允當表達該政府之財務狀況。 • 普會制度對中央政府不同基金間,增設: • 收支款項部分,增設有「來自其他基金之移轉」與「移轉予其他基金」科目,以清楚記載基金間之收支情形。 • 資產負債部分,增設「應收(付)其他基金款」、「預收(付)其他基金款」科目,以明白表達基金間之應收、應付、預收、預付款項情形。 • 對不同政府間,增設: • 收支款項部分,增設有「政府間收入」與「政府間支出」科目,以清楚記載政府間之收支情形。 • 資產負債部分,增設「應收(付)其他政府款」、「預收(付)其他政府款」科目,以明白表達政府間之應收、應付、預收、預付款項情形。
新增國庫往來科目 現 制 新 制 • 可支庫款 • 保留庫款 • 預計納庫數 • 歲入納庫數 • 應納庫款 • 應領經費 • 預領經費 • 預納庫款 • 待納庫款 • 經費賸餘-待納庫部分 • 退還以前年度歲入款 • 收回以前年度納庫款 • 國庫往來-收項 • 國庫往來-付項 • 國庫往來-其他 :
國庫往來 • 國庫往來:基金內各機關與國庫間往來之款項,包括: • 國庫往來-收項:各機關已繳庫之收入款項。 • 國庫往來-付項:各機關由國庫支付之支出款項。 • 國庫往來-其他:各機關與國庫收付之待轉正、待收回或待退還等款項。(本科目為資產負債共用科目)
提醒 注意 於普會制度下,本年度與以前年度收入退還, 分別帳列不同之國庫往來科目。 「國庫往來-收項」之使用(續)
提醒 注意 於普會制度下,本年度與以前年度支出收回, 分別帳列不同之國庫往來科目。 「國庫往來-付項」之使用(續)
限制性資產 各機關現金-限制 凡受暫時性或永 久性限制用途, 無法支應一般業 務所需之資產 專戶存款-限制 暫付款-限制 存出保證金 新增限制性資產科目
限制性負債 應由限制性資產 償還之負債 存入保證金 應付代收款 應付保管款 新增限制性負債科目
限制性資產及負債 • 限制性資產:受暫時性或永久性限制用途,無法支應一般業務所需之資產,包括: • 各機關現金-限制:各機關自行保管之款項已限制用途部分。 • 專戶存款-限制:存於各機關專戶之款項已限制用途部分。 • 暫付款-限制:暫付款項已限制用途部分。 • 存出保證金:存出作保證用之款項,如押金等。 • 限制性負債:應由限制性資產償還之負債,包括: • 存入保證金:收到外界提供作為保證用之款項。 • 應付代收款:凡代收代付之款項。 • 應付保管款:凡代為保管之款項。
新增基金餘額類科目 3-基金餘額:凡資產減除負債後之餘額屬之。
支出保留數(準備) • 發出訂單或簽訂契約,應辦理支出預算之保留帳務處理。 • 目的一:賦予政府機構採購所需物品與勞務之權。 • 目的二:履行訂單或契約時,政府機構將有足夠資金備付支出之義務。
支出保留數(準備)(續) 提醒 注意 支出保留數準備平時屬負擔科目,但結帳後則轉為已提列 準備之基金餘額科目,於次年度開帳再轉回負擔科目。
年度終了提存各項準備 • 為允當表達政府基金餘額中,實際可供未來使用之財務資源,爰年度終了,各機關應就已供特定用途之基金餘額提列準備。
年度終了提存各項準備(續) 平衡表(年報) 資產 負債 基金餘額 已提列準備之基金餘額 零用金準備 存貨準備 存出保證金準備 預(暫)付款準備 預付其他基金款準備 預付其他政府款準備 支出保留數準備 未提列準備之基金餘額 累積餘絀
釋例說明 • A機關於101年1月起試辦普通基金新會計制度,100年度全年度歲入歲出預算執行情形如下: • 全年度歲入預算數$500,已全數分配,當年度發生規費收入$1,000,其中$520已收現,已繳庫$480,其餘尚未收到。 • 全年度歲出預算數$4,000,已全數分配,當年度支付員工薪資$1,400,購置材料$100,均已付現。 • 向郵局申請郵政信箱,支付押金$15。 • 訂購電腦設備$1,000,其中$700已交貨驗收,但尚未付款。 • 簽訂營建工程合約$1,000,並依約預付工程款$300。 • B機關委託A機關代辦工程,已撥款$2,100,工程進行中,已支付押金$100。 • 審計部修正99年度歲出決算減列支出實現數$80,改列賸餘繳庫數;剔除經費$30
釋例說明(續) 注意 審計部增列暫付款科目時,無須將該支出之「國庫往來-付項」轉列 「國庫往來-其他」
釋例說明(續) 注意 預(暫)付款準備不含營繕工程之預付款$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