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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 AC 施工綱要和施工規範研析. 報告人:黃博仁 交通部公路總局材料試驗所 99.05.18. 報告大綱. 一、緒論 二、再生 AC 施工規範之演進 -- 以「綱要規範」及「公路工程施工說明書」為例 三、再生 AC 施工規範之比較 -- 以「綱要規範」及「公路工程施工說明書」為例 四、結語. 一、緒論. 再生 AC 施工規範介紹. 工程會 91.6.10 頒「各機關辦理瀝青混凝土再生利用作業要點 」第八條: 熱拌再生瀝青混凝土應用於公共工程,依工程會函頒之「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第 02966 章「再生瀝青混凝土」施工規範或各機關依工程特性訂定之施工規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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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AC施工綱要和施工規範研析 報告人:黃博仁 交通部公路總局材料試驗所 99.05.18
報告大綱 一、緒論 二、再生AC施工規範之演進--以「綱要規範」及「公路工程施工說明書」為例 三、再生AC施工規範之比較--以「綱要規範」及「公路工程施工說明書」為例 四、結語
再生AC施工規範介紹 • 工程會91.6.10頒「各機關辦理瀝青混凝土再生利用作業要點 」第八條: 熱拌再生瀝青混凝土應用於公共工程,依工程會函頒之「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第02966章「再生瀝青混凝土」施工規範或各機關依工程特性訂定之施工規範辦理。 • 公路法第三十三條: 公路路線設計及工程標準之技術規範,由交通部定之。 註:查交通部頒訂之「公路工程施工規範」未訂「再生AC施工規範」。 • 公路總局:「公路工程施工說明書」 02966章再生瀝青混凝土。
國內各機關再生AC施工規範現況 • 工程會:施工綱要規範:02966章(V4.0-96.12) • 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規範(99.04):無 • 公路總局:公路工程施工說明書: 02966章(99.01) • 高公局:施工技術規範(94.11):無 • 國工局:施工技術規範(98.08):無 • 內政部營建署:道路工程及共同性工程施工規範: 02966章(96.04)
再生AC之中央主管機關 • 工程會[91.6~93.11(96.7)] • 內政部營建署[93.11(96.7)~100] • 101以後:交通及建設部基礎建設局?? • 相關文件: • 行政院93.11.8院臺環字第0930050212號函裁示:以內政部為「瀝青混凝土挖(刨)除料」再生利用業務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 內政部96.4.23台內營字第0960802277號公告「瀝青混凝土挖(刨)除料」為營建事業再生利用之再生資源項目。應取得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管制資訊網」管制編號。 • 行政院96.7.26院授工技字第09600296460號函:「各機關辦理AC再生利用作業要點」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施工綱要規範」02966章歷程(1/2) • V1.0:再生瀝青混凝土( 87/11~90/03 ) • V2.0:再生瀝青混凝土(90/03~92/08) • V3.0:再生瀝青混凝土鋪面(92/08~96/12)
「施工綱要規範」02966章歷程(2/2) • V4.0:再生瀝青混凝土鋪面(96/12~現在)
公路總局「再生AC施工說明書」歷程(1/7) • 配合執行工程會「各機關辦理瀝青混凝土再生利用暫行作業要點」,公路總局於91.06增訂第二章「0210 再生瀝青混凝土路面」施工說明書。 • 92.01修正,仍為第二章0210,增列: 1.5.5承包商於辦理請領工程款時,應檢附瀝青混凝土挖(刨)除料流向證明文件,否則「瀝青混凝土挖(刨)除」及「挖(刨)除料再生處理費」等項目不予計價,俟該文件補齊後再予付款。 3.3.1 回收瀝青黏度試驗 檢驗結果與配比設計黏度之偏差值不得超過工程司核定配比報告書之配比設計黏度之35%,超過時,保固期限增加一年。
公路總局「再生AC施工說明書」歷程(2/7) • 94.06配合施工說明書改版為綱要規範格式,稱為「第02966章再生瀝青混凝土」。 • 96.12修正及增列部分條文 1.4.1 國家標準(CNS) (3)CNS 15073 K5156 鋪路柏油(瀝青)-黏度分級 1.4.4 相關法規 (2)內政部營建署「營建事業再生資源再利用管理辦法」 (3)內政部營建署「營建事業再生利用之再生資源項目及規範」
公路總局「再生AC施工說明書」歷程(3/7) 1.5廠商資料 (2)再生瀝青混凝土廠證明文件:承包商應依內政部營建署頒佈「營建事業再生利用之再生資源項目及規範」辦理,並向環保署申請管制編號,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經工程司認可後始得施工。 2.1.4再生瀝青混凝土之組成 (1)再生瀝青混凝土配合設計,承包商應委請有能力辦理該設計之政府機關、學術單位或取得TAF該項認證之實驗室辦理。 (3)C.辦理再生瀝青混凝土配比設計後之回收瀝青黏度試驗,測定溫度為60℃,工程地點在海拔1,000m以上者,回收瀝青黏度應在2,500poises±20%以內;海拔1,000m以下者,應在5,000poises±20%以內。
公路總局「再生AC施工說明書」歷程(4/7) 3.2 檢驗 (回收瀝青黏度): 檢驗結果偏差值:海拔1,000m以上者不得超過2,500poises±35%,低於海拔1,000m者不得超過5,000poises±35%。偏差超出±35%,但在±70%以內:減價收受,每超出1%減價該檢驗代表數量之發包總價1%。偏差值超出±70%時,承包商應刨除重舖,不予計價。 • 99.01重新改版並修正及增列部分條文 1.2工作範圍 適用於工區在海拔1,000m以下之工程 。
公路總局「再生AC施工說明書」歷程(5/7) 2.1.1地瀝青 依配比設計黏度需求,採用黏度分級AC1-2.5、AC1-5、AC1-10或AC1-20之地瀝青,其品質應符合CNS 15073 規定;或採用針入度分級200~300、120~150、85~100或60~70之地瀝青,其品質應符合CNS 2260之規定。 2.1.3 粒料: (2)再生瀝青粒料(RAP): A.瀝青含量(%):3.0以上(原規定:用於底層者3.0以上,用於面層者3.8以上)。 B.針入度(25℃、5 Sec、100g):15以上(原規定20以上)。 2.1.4再生瀝青混凝土之組成 C.辦理再生瀝青混凝土配比設計試驗之瀝青目標絕對黏度,測定溫度為60℃,應在2,000poises ±20%以內。
公路總局「再生AC施工說明書」歷程(6/7) 1 2 3 4 5 11k+000 3.2 檢驗 頻率:1.每工程至少一次。2.總量超過15,000m2為一批檢驗一次,分批餘數未達7,500m2得併入前一批檢驗,超過7,500m2時單獨為一批。3.採鋪設完成後現場鑽心取樣,取15㎝直徑鑽心試體。以分層隨機抽樣,每批抽5點,混合後辦理回收瀝青黏度試驗。 • 註:原規定:1.至少一次。2.總量超過2,000t,每2,000t一次。 規範之要求:檢驗結果偏差值不得超過8,000poises+35%。偏差超出+35%,但在+70%以內者:減價收受,每超出1%該批檢驗代表數量減價1%。偏差值超出+70%時,承包商應刨除重鋪,刨除重鋪之一切費用,由承包商負擔。
公路總局「再生AC施工說明書」歷程(7/7) 11k+000 1 4 2 3 5 3.2.3檢驗結果有懷疑時,工程司或承包商得要求複驗。複驗以一次為限,就懷疑批之原取樣點半徑1m範圍內鑽取2件鑽心試體,以隨機方法組合各點鑽心試體為2件樣品(每件樣品應包含5鑽心位置試體,混合後辦理黏度試驗)分別檢測回收瀝青黏度,以其平均值作為複驗結果。並以複驗結果取代原懷疑值計算。檢驗所需費用由要求複驗單位負擔。
三、施工規範之比較--以「綱要規範」及「公路工程施工說明書」為例三、施工規範之比較--以「綱要規範」及「公路工程施工說明書」為例
施工規範之比較(1/6) • 主要差異:
施工規範之比較(4/6) • 檢驗:回收瀝青黏度
施工規範之比較(5/6) 10,800P 13,600P 10,800~13,600P(減價驗收)
其他檢驗: (每層每約5,000m2為一批)
施工規範之比較(6/6) • 複驗機制
規範值 合格 (全額付款) 計價($) 不合格 (改善或重做) 檢驗值 • 為維持再生AC之工程品質及鋪面長期成效,RAP料之添加量(≦40%)應嚴格管控。 • 各單位引用施工綱要規範時,規範中之[]係表示選用項目或參數,使用單位應視工程特性,刪去不適用之描述項或[] 項,並填入妥當之數據。 • 傳統規範採用二分法(合格、不合格),在執行上常產生困擾。 壓實度規定應96%以上,96%(OK) ,95%(挖除重鋪???)
合格 (全額付款) 調整區 (減價付款) 計價($) 不合格(改善或重做) 檢驗值 • 公路總局施工說明書已在部分重要驗收項目(如AC壓實度、厚度、平整度及再生AC回收瀝青黏度等)採用三段式規格(調整型計價),可將工程品質水準反應在計價上,對廠商有積極約束力,且執行上較符合實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