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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執法倫理課題」 之案例與研析. 引言人:陳家福. 交通執法工作內容. 交通稽查與取締 事故處理與偵查 交通疏導與整(管)理 交通安全維護與改善. 何謂「倫理」?. 是「軌範」:人「倫」的道「理」 五倫: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 工作倫理:屬於「君臣」之倫 是 「抉擇」: 含有思考、判斷、抉擇的過程 是道德:抉擇的結果 必須是「未具傷害性的」:不可違法。 應該是「具適當性的」:合乎人情事故,為人所能接受。 最好是「具饒益性的」:事情圓滿化解、價值性高,值得他人仿效。 所以: 倫理的層次(效力)高於法律 倫理是需要修養的. 交通執法倫理課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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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執法倫理課題」之案例與研析 引言人:陳家福
交通執法工作內容 • 交通稽查與取締 • 事故處理與偵查 • 交通疏導與整(管)理 • 交通安全維護與改善
何謂「倫理」? • 是「軌範」:人「倫」的道「理」 • 五倫: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 • 工作倫理:屬於「君臣」之倫 • 是「抉擇」: • 含有思考、判斷、抉擇的過程 • 是道德:抉擇的結果 • 必須是「未具傷害性的」:不可違法。 • 應該是「具適當性的」:合乎人情事故,為人所能接受。 • 最好是「具饒益性的」:事情圓滿化解、價值性高,值得他人仿效。 • 所以: • 倫理的層次(效力)高於法律 • 倫理是需要修養的
交通執法倫理課題1 • 「交通稽查與取締」之倫理課題 • 求情與關說 • 追車與否 • 酒駕執法 • 陷阱區執法 • 拖吊問題 • 隱密性執法 • 選擇性執法:如紅燈右轉、嚴重性違規
交通執法倫理課題2 • 「事故處理與偵查」之倫理課題 • 「快速處理」VS「完整蒐證」 • 常因專業不足而造成蒐證疏漏:導致案件纏訟不斷、是非不明、嚴重影響民眾權益、損傷警察威信與形象、執勤員警敬而遠之、安全改善資料不可靠。 • 「自撞」?「肇事逃逸」?「謀殺」? • 肇事逃逸:偵辦與否?移送與否(可能是駛離現場」 )? • 是認知(專業)問題?或是倫理問題?抑或是制度問題?
交通執法倫理課題3 • 「交通疏導與整(管)理」之倫理課題 • 「交通指揮(管制) 」VS「行動自由」 • 「交通安全維護與改善」之倫理課題 • 同樣人命一條,為何「重治安輕交通」?(每年:刑案約死300人,車禍約死4千人) • 現場勘查與安全改善:首長口號型的重視,導致人事制度不健全,承辦人員不專業,行政資源不足,安全維護與改善難推展。
「交通稽查取締」之倫理案例-- 「求情與關說」 • 案例1:○○醫院副院長酒駕,督察長連夜關切未成,之後分隊因執勤未符合規定而受到4支申誡處分 • 民國○○年02月27日23時許,A員警於執勤中發現有一部自小客車車身左右搖擺不定疑似酒後駕車,一路尾隨3公里後,遂將該車攔停於路旁,該車駕駛下車有意識模糊走路偏斜等情形,且酒味甚濃。 • 該駕駛人張○○稱「我是○○醫院副院長,○○警察局局長、副局長都是我好朋友,我現在要趕往某分院開刀,希望放我一馬」;又由於路旁有民眾(檢舉人)觀望,乃要求該駕駛人實施酒精濃度測試,酒測值為0.91MG/L;此時張○○仍企圖關說,並說認識本局督察長,經確認後確有此事,但由於該駕駛已觸犯公共危險罪,故仍依法行政,將該駕駛移送法辦。 • 本局督察長特地於150公里外,於凌晨2時趕到分隊關切案情,於了解後留下一句話「好!很好!依法辦事」。 • 之後不久,該分隊即因督察室暗中查勤,以「執勤中返分隊用餐」為由,對A員警及其他3名員警處以4支申誡處分。
「交通稽查取締」之倫理案例-- 「求情與關說」 • 案例2: ○○議員酒駕遭攔檢,污指員警扣留議員證,交通隊長憤而撕掉斑馬臂章案例 • 98年個人在台北市參加全國交通安全改善會議,中午休息時,有四位交通隊長不約而同稱「幾乎無暇處理安全改善事宜,大部分時間都是在處理民代關說事情」。席間,有一位隊長提到下述親身案例。 • 有一次,員警於夜間執行酒駕勤務,攔停一部小客車後,發現駕駛人帶有酒味,遂請其出示駕照、行照;該駕駛人乃拿出證件交給員警,員警接手後用手電筒探照證件之際,駕駛人即開車揚長而去,此時員警才察覺手中之證件是議員證。當晚該議員即電話告知議長「警察扣留他議員證,藐視議會,明天他要質詢警察局」。 • 開議前,警察局局長帶著交通隊隊長向議員說明原委,但不為該議員接受;質詢中,該議員並「要求局長要對交通隊長調職並降其官位,否則要刪預算」。會後交通隊長對議員道歉,議員不但不接受,更堅持其要求,並當眾責備交通隊長;交通隊長憤而撕掉斑馬臂章,並稱「我隊長可以不幹,但你不能降我的官」。
「交通稽查取締」之倫理案例--「追車與否」「交通稽查取締」之倫理案例--「追車與否」 • 案例3:2少女躲警撞死 目擊者:警見死不救-TVBS • 發生時間:99年2月27日13時30分許 • 發生地點:高雄縣阿蓮鄉峰南70之1號前 • 發生過程:高雄縣警湖內分局田寮分駐所員警黃○○與蔡○○於上記時段,於田寮鄉國道3號匝道口執行路檢勤務,發現兩名青少女(均16歲)共乘一部重機車,均未戴安全帽,遂欲予以攔查;但重機車攔檢不停並加速逃逸,當時警備隊巡邏車正好行駛於重機車後方,發現此景後乃尾隨重機車,至前方路口遇紅燈停等,田寮所機巡警力由後趕上,時警備隊汽巡警網向機巡警組告知,拒檢重機車往左方向(大南天土地公祠)逃逸,兩名機巡員警遂尾隨伺機攔查,途中幾度失去蹤跡;尾隨約2公里時,放棄追攔而原路折返。 • 爭議情節:在員警放棄追攔折返之時,於折返地點前方約50M之路口(鄉間小路--建國路與台28省道交會路口),重機車因闖紅燈而遭陳○○自小貨車由左攔腰撞擊,兩名少女當場死亡。(肇事地點前方約70M處的監視器有錄到兩機車車頭間距);(重機車左側車身嚴重撞損,現場遺留自小貨胎痕長12.9M,重機車刮痕長22.4M) • 案情結果:1.輿論以「警察見死不救、執法過當」加以撻閥,2.兩名員警壓力大,前往致歉上香;分局以關懷弱勢名義對外(警友會)募款,捐贈每人(死者)一百萬元慰問金。 3.全案函請地檢署偵辦 。
討論事項1--交通執法倫理課題分為以下四項及其分項,是否恰當?討論事項1--交通執法倫理課題分為以下四項及其分項,是否恰當? • 「交通稽查與取締」之倫理課題 • 求情與關說、追車與否、酒駕執法、陷阱區執法、拖吊問題、隱密性執法、選擇性執法(如紅燈右轉、嚴重性違規) • 「事故處理與偵查」之倫理課題 • 「快速處理」VS「蒐證疏漏」:案件纏訟不斷、是非不明 • 「自撞」?「肇事逃逸」?「謀殺」? • 肇事逃逸:偵辦與否?移送與否(可能是駛離現場」 )? • 是認知(專業)問題?或是倫理問題?抑或是制度問題? • 「交通安全維護與改善」之倫理課題 • 同樣人命一條,為何「重治安輕交通」?況且每年:刑案約死300人,車禍約死4千人! • 現場勘查與安全改善:首長口號型的重視,導致人事制度不健全,承辦人員不專業,行政資源不足,安全維護與改善難推展。 • 「交通疏導與整(管)理」之倫理課題 • 「交通指揮(管制) 」VS「行動自由」
討論事項2--「求情」案例 • 用路者違規被取締時,向員警求情是常有的事。 • 執勤員警應以何種心態面對求情事件? • 何種案件可通融?何種案件不可通融?有無法律依據?其衡量之標準何在? • 通融案件需要配套作為嗎?不通融案件需要配套作為嗎? • 求情案件能律定執法規範嗎? • 再舉案例-緊急救(協)助:侵害法益性、緊急性、可信度、態度 • 案例4:機車闖紅燈-深夜女護士怕安全。未通融,警被罵生小孩沒屁眼 • 案例5:機車紅燈右轉-清潔婦人趕接小孩。未通融,警被罵只會欺負弱小 • 案例6:逾檢遭註銷-窮困求生者(向友人借300元油錢北上)。通融! • 案例7:機車無照駕駛-低收入戶母,鄰居求情。通融! • 案例8:超速-醫生前往處理急產,留下駕行照。通融! • 案例9:未繫安全帶-女乘客生理痛。通融!
討論事項3--「關說與關切」案例 • 違規者向員警求情不成,可能會再使用「請民代關說或請長官關切」之做法。 • 執勤員警及相關人員應以何種心態面對關說或關切事件? • 有可通融的案件嗎?有無法律依據?若無,那怎麼辦?有無較為圓滿又省事的方法? • 關說案件:警察機關常遇到之問題有哪些 ?有無較為圓滿又省事的方法? • 說明:涉及民代有無被尊重、警察機關的預算、員警的服務態度與尊嚴等問題。過去高雄市曾發生民代關說銷單,多名員警及民代均被起訴之案件。 • 關切案件:長官的關切,下屬若未順應,則下屬最擔心的是未來「被查勤」所衍生出之「懲罰」,及「升遷受阻」的問題。長官於關切時、關切後應有何節制?以免讓下屬有「假公濟私,借刀殺人」之感。 • 關說與關切案件,律定陽光規範之可能性如何?
討論事項4--「追車與否」案例 • 法律規定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規定「……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除按各該條規定處罰外,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 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十條規定「 ……對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之稽查……其有不服稽查而逃逸之人、車,得追蹤稽查之。 」 • 長官規定:最好不要追車 • 民眾期待: • 追車與不追車之間的抉擇:如右表。 • 追車與不追車之外的方法:逕行舉發、尾隨查記、追車查記不攔、通報攔截。 • 案例3之討論:執法過當否?見死不救否?
報告完畢 敬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