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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有关知识辅导讲 座

城乡规划有关知识辅导讲 座.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冒国华 2013 年 2 月 22 日. 主要内容. 一、城乡规划管理依据 二、江苏省城乡规划体系 三、城乡规划管理 四、城市总体规划有关情况 五、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有关情况. 一、城乡规划管理依据. 一、城乡规划管理依据. 法律法规 《 城乡规划法 》 ( 2008.1.1 )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 (待修订) 《 风景名胜区条例 》 ( 2006.12.1 )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 ( 200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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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城乡规划有关知识辅导讲座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冒国华 2013年2月22日

  2. 主要内容 一、城乡规划管理依据 二、江苏省城乡规划体系 三、城乡规划管理 四、城市总体规划有关情况 五、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有关情况

  3. 一、城乡规划管理依据

  4. 一、城乡规划管理依据 • 法律法规 • 《城乡规划法》(2008.1.1)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待修订) • 《风景名胜区条例》(2006.12.1)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7.1) • 《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7.1) • 《江苏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 《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 (2010.11.1)

  5. 一、城乡规划管理依据 • 相关法律法规 • 《土地管理法》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环境保护法》 • 《环境影响评价法》 • 《物权法》 • 《消防法》 • 《文物保护法》 • 《行政复议法》 • 《行政诉讼法》 • 《行政许可法》

  6. 一、城乡规划管理依据 部门规章 •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 《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 《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 • 《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 • 《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 •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 •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 • 《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

  7. 二、江苏省城乡规划体系

  8. 二、江苏省城乡规划体系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 城镇体系规划 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 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 江苏省沿江城市带规划、南京都市圈规划、苏锡常都市圈规划、徐州都市圈规划 等 城市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 镇总体规划 乡、村庄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 详细规划 修建性详细规划 8

  9. 二、江苏省城乡规划体系 南京都市圈规划 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 9

  10. 二、江苏省城乡规划体系 苏锡常都市圈规划 徐州都市圈规划 江苏省沿江城市带规划 10

  11. 二、江苏省城乡规划体系 省条例第七条规定 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处理好与交通、水利等相关规划的关系。 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 从规划内容上看,有相似之处,比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了三界四区:规模边界、扩展边界、禁建边界,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城乡规划中划定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将国土空间划定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区域。

  12. 二、江苏省城乡规划体系 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还没有得到有效衔接 一是规划期限不同步,比如城市总规规划期限为20年,本轮到203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限期为15年,本轮到2020年,规划限期不同步。 其次《土地管理法》第22条规定,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在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城市规划(相衔接的意思)。目前规模问题还不能做到很好的衔接,各地政府往往要通过城乡规划修编来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还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

  13. 三、城乡规划管理

  14. 三、城乡规划管理 1、 城乡规划的制订管理 (编制管理) 2、城乡规划的实施管理 (审批管理) 3、城乡规划的监督管理 (城乡规划监察)

  15. 1、制订管理 总体规划 • 城市、镇总体规划由市、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镇总体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长江镇、搬经镇由省政府委托南通市人民政府审批)在报送审批前,应当先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代表的审议意见交由镇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在报送审批时应当将代表的审议意见以及修改情况一并报送。

  16. 1、制订管理 如皋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 16

  17. 1、制订管理 丁堰镇区总体规划(2008-2025) 17

  18. 1、制订管理 控制性详细规划 主要是规划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 城市控规由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 镇控规由镇人民政府组织,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19. 1、制订管理 城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9

  20. 1、制订管理 • 修建性详细规划: 主要是规划建筑、道路和绿地等的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 • 重要地块的修规由规划部门、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 房地产开发项目详细规划由房地产开发公司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报市政府审批。 居住小区规划

  21. 1、制订管理 抗震防灾规划 • 专项规划 • 由规划部门或其它有关部门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 具体有:环卫设施、电力设施、广告设施、教育设施布局、绿地系统、给水、排水、燃气、商业网点、加油加气站布点规划等 水环境整治规划

  22. 1、制订管理 村庄规划 • 村庄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省条例第十一条) 22

  23. 2、实施管理 • 一书三证:选址意见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 项目建议书 选址意见书 用地预审 环境影响评价 发改委 规划局 国土局 环保局 建设项目在核准、审批前要提供

  24. 2、实施管理 • 审批类项目(划拨):项目建议书后,选址意见、用地预审、环评符合要求后,发改委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局划定用地红线,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国土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然后进行建设项目规划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招投标确定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安全监督手续→施工许可证(项目流程); 24

  25. 2、实施管理 • 出让类项目(核准、备案):首先是土地应为国有土地,说明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其次规划局出具规划用地红线图、规划条件(含土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公共配套、基础设施配套、建筑高度、色彩、风格、退让要求等),由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发布招拍挂公告,出让土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然后进行建设项目规划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招投标确定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安全监督手续→施工许可证(项目流程); 25

  26. 2、实施管理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村庄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包括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民建房等,要首先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和开发建设;在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确需占用农用地的,需提供农用地转用证明文件。目前我市尚未发放该许可证,主要原因是农民集居区的土地还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2012年12月份开展的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就每个集居区要调20亩左右作为规划建设用地。 26

  27. 2、实施管理 • 规划部门一书三证发放以及建筑方案、详规等涉及利害关系人的均要组织公示、听证。 《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 • 第三十六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改建、扩建项目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前,应当采取公示、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不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因改建、扩建对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27

  28. 2、实施管理 • 第四十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就下列建设工程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以公示、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一)与居住建筑相邻,可能影响居民合法权益的;(二)位于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历史文化街区和风景名胜区内的。 • 可能对居住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选址意见书前,应当以公示、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涉及修改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应当重新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 公示的时间不少于十日。 • 第四十五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审批变更规划许可前应当采取公示、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因变更规划许可内容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申请变更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28

  29. 2、实施管理 • 第三十六条:改建、扩建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建设项目,涉及改变原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或者提高容积率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持有关主管部门的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相关材料,向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重新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涉及相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或者出让事项的,还应当按照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 第三十三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得改变规划条件,规划条件未纳入土地使用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 • 第三十五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擅自改变规划条件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予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土、规划部门相互制约,相互配合)。 29

  30. 3、规划监察(批后管理) 规划监察大队――主要负责规划许可证发放后至规划核实结束过程性监督管理,检查是否按照规划许可内容实施,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城管大队主要负责未经规划许可的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 主要职能 • ①规划验线――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要向监察大队申请验线,未经验线不得开工。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农村村民自建住房的规划验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委托镇人民政府进行。(省条例第四十四条) 30

  31. 3、规划监察(批后管理) • ②规划核实――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就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和规划许可内容向规划部门申请核实,未申请核实或经核实不符合规划许可内容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产权登记机关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省条例第四十八条) • ③过程控制――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 2010年6月份市政府出台了经营性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类项目涉及容积率超过规划条件确定容积率的,首先对违法建筑工程进行处罚,超容积率的一律补交土地出让金。 31

  32. 3、规划监察(批后管理) 《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 • 第六十二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内容进行建设,或者利用失效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以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本条第一款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违法建设工程整体造价 • 住建部文件《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 32

  33. 四、城市总体规划有关情况 33

  34. 1、总体规划概况 • 如皋县城总体规划1980年开始编制,1982年5月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1987年近期建设规划到期后,又进行了调整修订,1991年1月南通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准;1991年6月,如皋撤县建市,1993年3月对总体规划进行了修编,1994年12月省政府正式批准《如皋市城市总体规划(1993~2010)》;2001年又进行了调整。 34

  35. 1、总体规划概况 • 2005年启动新一轮修编,委托深圳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历时一年,其中因市委、政府换届,《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2009年元月才获省政府批复,规划期至2020年。 35

  36. 2、市域规划 • 城市发展定位:为长江三角洲新兴的以港口为依托的先进制造业基地,现代气息与传统底蕴相互交融的人文、生态旅游城市。 • 市域人口146万,城市化水平60% • 市域城镇规模等级 一城一区、重点镇与老市属镇、一般镇三级组成 一城:中心城区42万人;一区:港区10万人 重点镇与老市属镇:6个,搬经、丁堰、磨头、吴窑、白蒲、石庄(3~5万人); 一般镇:雪岸、东陈、柴湾、袁桥、桃园、常青、高明、下原、林梓、郭园、九华、江安(1~2万人); 全国重点镇:长江 省重点中心镇:长江、搬经; 36

  37. 2、市域规划 • 一城: 中心城区42万人 • 一区: 港区10万人 • 重点镇6个 • 一般镇12个 37

  38. 2、市域规划 • 镇村布局规划 2005年332个村(社区)共规划493个农民集居点(实际开工408个),建成80634户,入住67963户。 38

  39. 2、市域规划 • 八横八纵公路网规划 • 横向――戴营、新东线、334复线、红旗路+吴奚路、蒲黄、宁通、S336线、沿江一级 • 纵向――白雪线、沈海高速、马九线、原204、如港公路、新204、搬石线、江曲线 39

  40. 2、市域规划 • 市域重点基础设施 • ①西北片引江区域供水(如皋、海安):规模60万T,已建成20T,扩建20T。(去年实施主管线复线工程,实现供水入户率98%以上); • ②垃圾焚烧发电:是国内第一家跨区域的热电联产项目(南通、如皋、海安、靖江),日处理生活垃圾1500T; • ③西气东输全覆盖工程:(两家,中油中泰、益友管道燃气)CNG; • ④连申线:连云港~上海, 五级~三级 • 通扬~如泰~焦港~长江 • 通扬线:如海河~大明河~通扬河~长江 40

  41. 3、中心城区规划 • 城市性质:工商发达的历史文化、港口型宜居城市 • 六组团空间结构 老城组团:外城河以内,一级商业核心,商业、金融、旅游、文化为主; • 城东组团:城市综合生活区 • 城西组团:城市综合生活区 • 铁东工业组团:现代化工业园区,以工业、仓储、物流为一体 • 城南新城组团:发展科技城、中央商务区、顾庄生态园 • 城北组团:工业、仓储、物流 41

  42. 3、中心城区规划 42

  43. 3、中心城区规划 • 远期形成“十横十纵”干路网 十横:南雅线、双线路、惠民路、仁寿路、中山路、福寿路、城南一路、城南大道、大明路; 十纵:如海大道、城西大道、花市路、益寿路、海阳路、万寿路、李渔路、紫光路、兴源大道、城东大道; 43

  44. 3、中心城区规划 • 重大公建设施建设 • ★文化广场: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规划馆为一体,总占地171亩,总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总投资5亿元,内有4D影院、目前世界面积最大的数字沙盘等,获江苏省优秀建筑设计二等奖;正在申报省优质工程。 44

  45. 3、中心城区规划 ★奥林匹克公园 占地350亩,集1.5万座体育场、4000座体育馆、两个标准游泳馆、羽毛球馆,总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总投资5亿元。 45

  46. 3、中心城区规划 ★汽车客运站 按国家一级站标准设计,占地80亩,总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总投资1.8亿。 46

  47. 3、中心城区规划 ★红十四军公园 国家4A级景区,红色革命教育基地,内有红十四军纪念馆、青少年革命教育馆,占地260亩,总投资4.0亿元。

  48. 3、中心城区规划 ★沿解放路西路两侧布局行政办公 药监局、计生服务大楼、工商局大楼、许庄社区服务中心、如城供电所、技术监督局、环境监测大楼、丰乐派出所、消防指挥中心等。 药监局 计生服务大楼 48

  49. 3、中心城区规划 环境监测大楼 工商局 技术监督局 许庄村委会

  50. 3、中心城区规划 消防指挥中心 丰乐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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