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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量 刑. 本章要点 第一节 刑罚裁量概述 第二节 量刑的原则 第三节 量刑的情节. 第一节 量刑概述. 一、量刑的概念. 量刑-是指人民法院在认定犯罪事实和犯罪性质的基础上,依法决定对犯罪分子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以及是否立即执行该刑罚的一种审判活动。. 量刑的特征. 1. 量刑的主体是人民法院。 2. 被量刑的对象是犯罪分子。 3. 定罪是适当量刑的前提。 4. 刑事责任的大小是量刑轻重的惟一根据。. 二、刑罚裁量的任务. 1. 决定对犯罪分子是否判处刑罚。 2. 决定对犯罪分子判处何种刑罚和多重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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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量 刑 本章要点 第一节 刑罚裁量概述 第二节 量刑的原则 第三节 量刑的情节
一、量刑的概念 量刑-是指人民法院在认定犯罪事实和犯罪性质的基础上,依法决定对犯罪分子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以及是否立即执行该刑罚的一种审判活动。
量刑的特征 1.量刑的主体是人民法院。2.被量刑的对象是犯罪分子。 3.定罪是适当量刑的前提。 4.刑事责任的大小是量刑轻重的惟一根据。
二、刑罚裁量的任务 1.决定对犯罪分子是否判处刑罚。 2.决定对犯罪分子判处何种刑罚和多重刑罚。 3.决定对犯罪分子判处的刑罚是否立即执行。 4.决定对犯罪人是否实行数罪并罚。
三、刑罚裁量的意义 1.量刑是实现刑事责任的重要环节 2.适当量刑是正确行刑的前提和基本保障 3.正确量刑有助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 社会稳定。
《刑法》第5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刑法》第5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刑法》第61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量刑的一般原则 以犯罪事实为根据 以刑法规定为准绳
二、量刑必须以犯罪事实为根据 狭义的犯罪事实,是指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即在犯罪过程中所发生的,表明罪行轻重和刑事责任大小的各种主客观事实情况。 广义的犯罪事实,是指案件中客观存在的能够表明罪行轻重和刑事责任大小的一切事实情况的总和,包括犯罪基本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犯罪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四个方面。 量刑所依据的犯罪事实,是广义的犯罪事实。
1.犯罪的事实是量刑适当的首要根据。 2.犯罪的性质是量刑适当的基本根据。 3.犯罪情节是处罚轻重的重要根据。 4.“犯罪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是正确 适用刑罚的客观要求。
二、量刑必须以刑法规定为准绳 以刑法的规定为尺度和标准依法量刑,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在量刑中的具体体现,也是贯彻刑法三大基本原则的需要。
量刑必须以刑法规定为准绳 1.严格遵照刑法总则关于刑罚体系的规定,正确适用各种刑罚方法。2.严格遵照刑法总则和分则关于法定量刑情节的规定,正确决定宣告刑。3.严格遵照刑法总则规定的各种量刑制度,正确适用刑罚。
一、量刑情节的概念和特征 (一)量刑情节的概念 量刑情节,是指人民法院在对犯罪分子量刑时,据以处刑轻重或者免除处罚的主客观事实情况的总称。
(二)量刑情节的特征 1.量刑情节与犯罪构成事实无关,是犯罪构成事实之外的事实情况。 2.量刑情节对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具有影响作用。 3.量刑情节是在对犯罪人裁量决定刑罚时需要考虑的事实情况。
(三)量刑情节与定罪情节的区别 1.定罪情节是犯罪构成要件所涵盖的内容和行为成立某种犯罪的事实根据,它表明并揭示该种犯罪的共性;而量刑情节则表明个案之间的特点和差异,揭示同种犯罪中不同案犯的个性。
2.定罪情节不仅决定具体犯罪的性质,而且决定对该种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统一标准和范围,同法定刑有着必然的联系;而量刑情节则以某种法定刑为适用的前提和基础,是刑罚个别化的惟一根据,同宣告刑有着必然的联系。2.定罪情节不仅决定具体犯罪的性质,而且决定对该种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统一标准和范围,同法定刑有着必然的联系;而量刑情节则以某种法定刑为适用的前提和基础,是刑罚个别化的惟一根据,同宣告刑有着必然的联系。
3.定罪情节只限于罪中情节,外延比较狭窄;而量刑情节则包括罪中情节、罪前情节和罪后情节,外延比较宽广。3.定罪情节只限于罪中情节,外延比较狭窄;而量刑情节则包括罪中情节、罪前情节和罪后情节,外延比较宽广。
二、量刑情节的分类 (一)法定量刑情节和酌定情节(二)从宽量刑情节和从严情节 (三)命令性量刑情节和授权性量刑情节(四)单功能性量刑情节和多功能性量刑情节
(一)法定量刑情节和酌定情节 1.法定量刑情节 是指法律明文规定应当或者可以从宽、从严处罚的情节。 2.酌定量刑情节 是指法定量刑情节以外的由审判人员根据立法精神、结合审判实践经验在量刑时酌情考虑、灵活掌握的情节。
法定情节 A.从轻处罚 B.从重处罚 C.减轻处罚 D.免除处罚
(二)从宽量刑情节和从严情节 1.从宽处罚情节- 是指反映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程度较小,从而对犯罪人有利的量刑情节。 2.从严处罚情节- 是指反映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程度较大,从而对犯罪人不利的量刑情节。
从宽处罚情节 (1)从轻处罚-指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相对较轻的刑罚。 (2)减轻处罚-指判处低于法定最低刑的刑罚 (3)免除处罚-指对犯罪分子作有罪宣告,但免除其刑罚处罚。
(三)命令性量刑情节和授权性量刑情节 1.命令性量刑情节 是指由刑法规范明文规定的,在量刑时必须予以 适用、对量刑结果必然产生影响的情节。 2.授权性量刑情节 是指由许可性或授权性刑法规范明文规定在量刑 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酌情决定是否使用、对量刑 结果发生或然影响的情节。
(四)单功能性量刑情节和多功能性 量刑情节 1.单功能性量刑情节 指法律规定的在量刑中所起的处罚宽严作用,只能在一个幅度内影响量刑的情节。 2.多功能性量刑情节 是指法律规定在量刑中所起的处罚宽严作用,可以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幅度范围内影响量刑的情节。
法定的量刑情节 (一)总则性情节 1.可以从宽处罚情节(10种) 2.应当从宽处罚情节(9种) 3.应当从重处罚情节(2种) (二)分则性情节 1.可以从宽处罚情节(6种) 2.应当从重处罚情节(31种)
四、酌定的量刑情节 酌定情节-是指刑法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根据立法精神和审判实践经验,在量刑时也需要酌情考虑的情节。
常见的酌定情节 1.犯罪的动机。 2.犯罪的手段。 3.犯罪时间、地点。 4.犯罪侵害对象。 5.犯罪的损害结果。 6.犯罪后的态度。 7.犯罪分子的一贯表现。
五、量刑情节的运用 1.恰当运用功能选择性情节。 ◆根据不同功能的排位。 ◆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 2.严格运用法定情节,合理兼顾酌定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