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4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合肥代办处业务工作简介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合肥代办处业务工作简介. 2014.04.22. 代办处简介.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合肥代办处于 2008 年 12 月 17 日正式开业。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在安徽省知识产权局设立的专利业务派出机构,主要承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授权或委托的专利业务及相关服务性工作。合肥代办处的工作职能属于执行专利法的公务行为。. 主要业务范围. 专利申请受理 专利收费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 专利权质押登记 电子申请用户注册 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 专利申请受理.

Download Presentation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合肥代办处业务工作简介

An Image/Link below is provided (as is) to download presentation Download Policy: Content on the Website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and may not be sold / licensed / shared on other websites without getting consent from its author. Content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only. Download presentation by click this link. While downloading, if for some reason you are not able to download a presentation, the publisher may have deleted the file from their server. During download, if you can't get a presentation, the file might be deleted by the publisher.

E N D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合肥代办处业务工作简介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合肥代办处业务工作简介 2014.04.22

  2. 代办处简介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合肥代办处于2008年12月17日正式开业。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在安徽省知识产权局设立的专利业务派出机构,主要承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授权或委托的专利业务及相关服务性工作。合肥代办处的工作职能属于执行专利法的公务行为。

  3. 主要业务范围 • 专利申请受理 • 专利收费 •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 • 专利权质押登记 • 电子申请用户注册 • 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4. ★ 专利申请受理 • 申请人可以通过电子申请或纸件申请两种形式提交专利申请文件。 • 合肥代办处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专利局内部操作规程,对申请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进行审查,作出审查决定并出具相应的通知书。 1.对专利申请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PCT申请文件及其他文件 代办处不受理的申请文件 专利申请被受理后提交的其他文件

  5. 专利申请受理 2.对提出费用减缓请求的申请,作出是否给予减缓以及 确定费减比例的决定; 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予费减;符合费减条件的,一个个人给予减缓85%,其他均给予70%的减缓。 3.对提出向外申请保密审查的申请,作出同意或暂缓向外申请的决定。

  6. ★专利收费 • 代办处可接受银行汇付或面交至代办处的专利费用。 在规定的对外收费时间到代办处收费窗口办 理专利收费业务。 代办处面交 缴费方式 9:00-12:00;13:30-16:00 银行汇付 在银行汇款当日,将缴费清单传真到代办处并电话 确认。 汇款单复印件、专利号、费用名称、缴费金额、回邮地址及邮编、联系人及电话 。

  7. 专利收费www.ahipo.gov.cn • 缴费日的确定:到代办处收费窗口缴费当日为缴费日;以银行汇付缴纳费用的,代办处在收到银行回单和缴费清单的传真后,在规定的时限内开具收据,以银行回单记载的汇出日和清单的传真日之间的后者为缴费日。 • 可以在代办处缴纳的费用:专利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文件印刷费);专利申请附加费(说明书附加费、权利要求附加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专利登记费(含印花税);专利年费;专利年费的滞纳金;恢复权利请求费;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延长期限请求费;实用新型专利与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费;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专利复审费;专利无效宣告请求费;优先权要求费;中止程序请求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强制许可请求费;强制许可使用裁决请求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费用。 • 代办处不得收取涉及PCT专利申请以及港、澳、台法人及个人直接由境外汇交的专利费用。

  8. ★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 •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是指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已经缔结并生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加以留存,并对外公开的行为。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局62号公告),当事人(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应当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超过3个月怎么办? 需提交当事人共同签署的原合同仍然有效的声明

  9.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 www.sipo.gov.cn 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备案申请表 合同备案需要的材料 许可合同原件(盖骑缝章) 让与人身份证明 受让人身份证明 委托书原件(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并写明委 托权限、专利(申请)号、专利名称等) 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0.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 审核通过后,做出给予备案的决定,并出具备案证明,一式两份。 注意: • 所有备案材料一式两份; • 当事人应根据合同内容填写备案申请表,两者的内容应当一致。 • 代办处不予办理涉及当事人中一方为外国人或外国企业的备案,需到国家局办理。 • 代办处可以办理备案变更和撤销,但仅限于在本代办处办理的合同备案。 • 办理备案变更及注销时 ,原备案证明遗失的,需提交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章的对证明遗失的确认声明。

  11. ★专利权质押登记 • 以专利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依据《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国家局56号分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办理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专利质权自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之日起设立。 • 代办处在窗口接收到请求质押登记的材料后,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在质押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然后将纸件文件扫描上传,由国家局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将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反馈至代办处,由代办处打印,发送给办理质押登记的经办人。

  12. 专利权质押登记 www.sipo.gov.cn 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表 质押登记需要的材料 质押合同 双方当事人(出质人和质权人)的身份证明 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的委托书 代理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证明文件(如资产评估报告)

  13. ★ 电子申请用户注册 • 电子用户注册三种方式 网上注册 通过电子申请客户端提交专利申请 文件 注册成为电子申请用户 邮寄 面交 代办处可以注册的唯一方式

  14. 电子申请用户注册 http://www.cponline.gov.cn • 注册材料:电子申请用户注册请求书、注册协议、注册请求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代办注册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注册请求人为单位的,必须委托经办人办理注册事宜;个人也可以委托办理。注册协议需提交两份,其他文件各一份。 • 使用介绍:注册合格后,注册请求人使用代办处出具的注册审批通知书上的注册代码(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电子申请网站,下载数字证书、CPC客户端及相关程序,安装完成后,即可通过电子申请的方式制作、提交和接收专利申请文件。

  15. ★专利登记簿副本 • 专利登记簿副本是依据专利登记簿制作的,它是专利权授予公告后表明专利即时法律状态的证明。专利权授予后,专利的法律状态的变更仅在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由此导致专利登记簿与专利证书上记载的内容不一致,以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的法律状态为准。

  16. 专利登记簿副本 • 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需要提交的材料: 1)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 2)请求人身份证明文件 3) 委托书 4) 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 代办处接收请求办理登记簿副本的材料,采集相关信息,国家局负责法律状态的核查、制作登记簿副本,然后反馈至代办处,由代办处打印并送达给请求人。

  17. 谢 谢! 合肥代办处联系方式 受理电话: 0551-62999802 收费电话: 0551-62999799 合同备案电话:0551-62999797 传 真: 0551-62999800 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C1 区3楼

More Rel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