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 likes | 443 Views
專利說明書與申請專利範圍的意義. 科技法律部 陳建銘 博士. 2014 / 3 / 19. 專利 種類. 專利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專利,分為下列三種: 一、 發明 專利。 - 請求實質審查、早期公開、公告 二、 新型 專利。 - 形式審查、公告、新型技術報告書 三、 設計 專利。 - 實質審查、公告. 可專利性. 進步性. 發明 / 新型 專利 的法定要件. 先前技術. 新穎性. 產業利用性. 發明 / 新型專利 的法定要件. 產業利用性/ 發明(創作)說明 — 實施方式 可否能被製造或使用 新穎性/ 申請專利範圍
E N D
專利說明書與申請專利範圍的意義 科技法律部 陳建銘 博士 2014/ 3 / 19
專利種類 專利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專利,分為下列三種: 一、發明專利。 -請求實質審查、早期公開、公告 二、新型專利。 -形式審查、公告、新型技術報告書 三、設計專利。 -實質審查、公告
可專利性 進步性 發明/新型專利的法定要件 先前技術 新穎性 產業利用性
發明/新型專利的法定要件 • 產業利用性/發明(創作)說明—實施方式 • 可否能被製造或使用 • 新穎性/申請專利範圍 • 申請前是否已見於刊物或為公眾所知悉 • 進步性/申請專利範圍 • 是否輕易完成與顯而易知(是否有困難度) • 是否具有先前技術無法預期之功效
商業方法 一種眾所周知的商業方法/模式,在商場中一顧客可以提出商業要求且有多個店員可以服務該商業要求,並由一店長執行之該方法包括下面步驟: 店長接收該顧客所提出的商業要求; 店長檢視該多個店員所服務之交易項目;以及 店長決定那個店員應來服務該顧客所提出的商業要求。
萬國商業機器公司 發明名稱: 利用一智慧代理站執行以電腦為基礎之線上交易之方法與裝置
USB 讀卡機 PRIOR ART
發明名稱 : 可攜式電腦用低功率光碟播放機及其播放方法 發明專利公告第432275號
專利說明書所載事項 依據專利法施行細則之規定: 【摘 要】 【發明所屬之技術領域】 【先前技術】 【發明內容】 【實施方式】 【圖式簡單說明】 【申請專利範圍】
專利說明書記載事項 【摘 要】 應以簡明之文字敘述其申請專利內容之特點。(專施§15) - 不能超過150字 【發明之技術領域】 載明本發明應用之技術領域。
專利說明書記載事項 【先前技術】 載明本發明的發明動機,與本發明有關之習知技術水準,可包括專利檢索之前案專利。 載述目前技術的瓶頸或缺點,或有待改善與增進之處。
專利說明書記載事項 【發明內容】 本發明之目的,簡述本發明所解決的問題得藉本發明加以改善,或提升效率之處; 簡述本發明用以解決問題之裝置與方法。
專利說明書記載事項 【實施方式】―可被製造或使用之實施例 記載根據本發明加以實施的裝置或方法的步驟,亦即詳細載述發明的技術內容與較佳實施例。 記載本發明具體之功效、優點,亦或改善之效果。 解決方案/SOLUTION
專利說明書記載事項 • 【圖式之簡單說明】 • 記載所附圖式之說明。 • (系統方塊圖或架構圖表示之) • (方法專利可以程序流程圖或訊息流程圖表示之) • 【申請專利範圍】 • 解決方案/SOLUTION的技術特徵 • -產品上的技術特徵 • -舉證時的技術特徵
如何將研發成果、論文轉化為專利提案書 ABSTRACT 【摘 要】 【發明所屬之技術領域】 【先前技術】 【發明內容】 【實施方式】 【圖式簡單說明】 【申請專利範圍】 INTRODUCTION PROPOSAL CONTRIBUTION
專利說明書的撰寫 • 檢索先前技術與前案 • 列舉實施例未見於前案之技術特徵 • 新穎性 • 賦予技術特徵之功效 • 進步性 • 基於技術特徵建構申請專利範圍 • 撰寫支持申請專利範圍之專利說明書 • 產業利用性
較佳實施例 【申請專利範圍】實體審查 所屬之技術領域 引證案 先前技術 申請專利範圍
Solution#1 Solution#2 idea Claim Claim Solution#3
萬國商業機器公司 發明名稱: 利用一智慧代理站執行以電腦為基礎之線上交易之方法與裝置
發明名稱: 中華民國專利公告 第327,214號發明專利 利用一智慧代理站執行以電腦為基礎之線上交易之方法與裝置 [申請專利範圍] 一種執行以電腦為基礎之線上交易之方法,其中一顧客電腦發出一商業要求且多個伺服器電腦可用以服務該要求,由一智慧代理站執行之該方法包括下面步驟: 從該顧客電腦接收該要求; 檢視該多個伺服器電腦之每個伺服器電腦之相關內容資訊與商業交易方式;以及 就那個伺服器應基於該相關內容資訊和該商業交易方式服務該要求而下決定。
認識專利權與商業模式的關係 • 保護範圍 • 受到法律上專利權之效力所及的範圍 • 技術範圍 • 以專利說明書所載之申請專利範圍為準 發明專利權人,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專有排除他人未經其同意而實施該發明之權。 物之發明之實施,指製造、為販賣之要約、販賣、使用或為上述目的而進口該物之行為。 方法發明之實施,指下列各款行為:一、使用該方法。二、使用、為販賣之要約、販賣或為上述目的而進口該方法直接製成之物。
企業的專利價值觀 製造 商業 模式 販賣之要約 販賣 專利價值 進口 使用
可攜式電腦用低功率光碟播放機及其播放方法 發明名稱 : 發明專利公告第432275號 1.一種數位電腦,包括電腦次系統與光碟唯讀記憶體次系統,其中:該電腦次系統包括一數位電腦滙流線,經此包含於此電腦次系統中之數種數位電腦裝置交換指令與資料,此類裝置包括一中央處理器,一隨機讀取記憶體、一顯示器、一讀寫大型儲存裝置、一手動輸入裝置與一數位-音訊產生積體電路;且該光碟唯讀記憶體次系統包括:一光碟唯讀記憶體驅動器;一音訊輸出擴大器,其耦合至光碟唯讀記憶體驅動器以接收來自光碟唯讀記憶體驅動器之類比音訊信號;多個光碟唯讀記憶體控制鍵以在音訊光碟播放中控制光碟唯讀記憶體之工作;一音訊-介面積體電路,其耦合至該電腦次系統之數位電腦中,亦至光碟唯讀記憶體驅動器與光碟唯讀記憶體控制鍵;當該光碟唯讀記憶體次系統被供能時,該音訊-介面積體電路;在第一工作模態中,在此,電腦次系統被供能並工作,重播電腦次系統之數位電腦滙流線與光碟唯讀記憶體驅動器之間的指令與資料;和在第二工作模態中,在此,電腦次系統未被供能並不在工作狀態,自動地回應接收自光碟唯讀記憶體控制鍵的信號,並傳送指令至光碟唯讀記憶體驅動器,該指令導致光碟唯讀記憶體驅動器播放在光碟唯讀記憶體驅動器中之音訊光碟。
可攜式電腦用低功率光碟播放機及其播放方法 發明名稱 : 發明專利公告第432275號 12.一種音訊-介面積體電路,用於具有電腦次系統與光碟唯讀記憶體次系統之數位電腦中,其中:該電腦次系統包括一數位電腦滙流線,經此包含於此電腦次系統中之數種數位電腦裝置交換指令與資料,此類裝置包括一中央處理器,一隨機犢取記憶體、一顯示器、一讀寫大型儲存裝置、一手動輸入裝置與一數位-音訊產生積體電路;且該光碟唯讀記憶體次系統包括:一光碟唯讀記憶體驅動器;一音訊輸出擴大器,其耦合至光碟唯讀記憶體驅動器以接收來自光碟唯讀記憶體驅動器之類比音訊信號;多個光碟唯讀記憶體控制鍵以在音訊光碟播放中控制光碟唯讀記憶體之工作;一音訊-介面積體電路,其包括:一主滙流線介面,其用以耦合音訊-介面積體電路至該電腦次系統之數位電腦滙流線中;一光碟唯讀記憶體介面,其用以耦合音訊-介面積體電路至光碟唯讀記憶體裝置;一控制鍵邏輯電路,其用以耦合音訊-介面積體電路至光碟唯讀記憶體控制鍵,並用以接收來自光碟唯讀記憶體控制鍵之電子信號;當該光碟唯讀記憶體次系統被供能時,該音訊-介面積體電路:在第一工作模態中,在此,電腦次系統被供能並工作,重播電腦次系統之數位電腦滙流線與光碟唯讀記憶體驅動器之間的指令與資料;和在第二工作模態中,在此,電腦次系統未被供能並不在工作狀態,自動地回應接收自光碟唯讀記憶體控制鍵的信號,並傳送指令至光碟唯讀記憶體驅動器,該指令導致光碟唯讀記憶體驅動器播放在光碟唯讀記憶體驅動器中之音訊光碟。
可攜式電腦用低功率光碟播放機及其播放方法 發明名稱 : 發明專利公告第432275號 23.一種用來播放音訊光碟唯讀記憶體(CD-ROM)之電腦系統,該電腦系統係包含:包含一系統中央處理器(CPU)之一電腦次系統;一光碟唯讀記憶體次系統,包含一能夠播放音訊光碟(CD)之光碟唯讀記憶體(CD-ROM)驅動器;一耦合至該光碟唯讀記憶體(CD-ROM)驅動器之音訊擴大器電路;及一控制器,其選擇性地耦合至該光碟唯讀記憶體驅動器及該音訊擴大器,且被用來產生信號而以在電源未被供應至該電腦次系統時,操作該光碟唯讀記憶體(CD-ROM)驅動器及播放該音訊光碟(CD)。 35.一種在電腦系統中播放音訊CD之方法,其包含的步驟為:將一電腦CPU斷路;控制一電腦CD-ROM驅動器及一電腦音訊擴大器,以未供應能量至該CPU來播放一音訊CD。 42.一種可操作來控制CD-ROM驅動器之積體電路(IC),該IC係包含:一狀態機器,用以將一電腦CPU耦合至一CD-ROM驅動器及解耦合,該狀態機器被用來在該CPU被斷路時控制該CD-ROM驅動器的操作。
專利說明書與申請專利範圍的意義 Q & A